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一些地方开始尝试利用社会力量实施旧村改造,效果良好。湖北省钟祥市引导企业投资迁村腾地的做法就值得各地借鉴。 2007年,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钟祥市彭墩村在外办企业致富的张德华回到村里,投资建起了5片集中联排别墅。造价12万元的别墅,村民只需出4.5万元,条件是把原宅基地还给村集体。村里成立土地存贷合作社,由张德华的青龙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土地贷出发展现代农业。目前,该公司在贷出的土地上建起了蔬菜大棚、种鸭厂、屠宰场。住进了别墅的村民在青龙湖公司的带领下走上了现代农业之路。全村基本上形成了1/3农户从事种植业,1/3农户从事养殖业,1/3农户就近务工的发展格局,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都上了一个新台阶。
钟祥市的做法给我们三点启示:一是善于利用社会力量,有时候比政府直接去做效果可能更好;二是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企业的资金、人才、项目优势,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在引导企业投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使企业有积极性,使企业在付出的同时有很好的回报。
新农村建设,是政府的责任。但要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光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这一来政府没有如此庞大的资金,二来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有很多需要市场运作,不是简单靠行政手段就能获得成功的。所以注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是明智之举。有些地方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采取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效果并不理想。如有的地方在旧村改造过程中,政府投资为农民建设新房,将农民原宅基地统一收回指定某些企业进行经营,由于没有适合当地发展的项目支撑,加上企业不是自愿而来,积极性不高,导致经营不好,农民并没有得到真正长远的实惠。
钟祥市的做法,表面上看政府既没有出钱,也没有直接出力,但其效果却大不一样。政府在政策上给予企业支持,这既使企业有利可图,使企业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获得更多的回报,又使当地的农民受益。
作者:梅香生 来源:三农在线 2010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