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olingdong 发表于 2010-1-19 15:10 
比较优势原则的哲学思考,比较优势原则是锦上添花,不是雪中送炭,所以要预防物极必反,采取逆向操作。
在期货交易品种与方向的选择中,比较优势原则有三方面的应用,但都是静态的应用,不是趋势性的时间序列关系:
1.现货与期货价格的比较:
举例:白糖的现货价格为5,期货价格为6;大豆现货价格为3,期货价格为4。那么白糖与大豆的相对比较为:5/6与3/4的比值,其比值等于1.1111,大于1。按照比较优势原则,白糖的现货价格与大豆的期货价格相对较高,白糖的期货价格与大豆的现货价格较低,期货的操作是卖空大豆、买多白糖,现货价格不变时,最大的期货盈利空间是11.11%。
2.不同时期期货价格的比较:
举例:白糖的五月价格为5,九月价格为6;大豆五月价格为3,九月价格为4。那么白糖与大豆的相对比较为:5/6与3/4的比值,其比值等于1.1111,大于1。按照比较优势原则,白糖的五月价格与大豆的九月价格相对较高,白糖的九月价格与大豆的五月价格较低,期货的操作是卖空九月大豆、五月白糖,买多九月白糖、五月大豆,最大盈利空间是11.11%。
3.不同地区期货市场的比较:
举例:白糖的美国价格为5,中国价格为6;大豆美国价格为3,中国价格为4。那么白糖与大豆的相对比较为:5/6与3/4的比值,其比值等于1.1111,大于1。按照比较优势原则,白糖的美国价格与大豆的中国价格相对较高,白糖的中国价格与大豆的美国价格较低,期货的操作是卖空美国白糖、中国大豆,买多中国白糖、美国大豆,最大盈利空间是11.11%。
总之,按照比较优势原则,确定期货交易的品种与买卖方向以及确定盈利空间是可以作为参考的,比较优势值的大小对应盈利空间的大小,比较优势值距离平衡位置“1”越远,其优势越明显,举例比较优势值为0.1的优势要大于比较优势值为5的优势。这就是选择交易品种的比较优势法则。买卖方向的选择是按照相对价格的高低,逆向选择。
但是比较优势原则在此只是静态性的研究与应用,对于把握期货市场的趋势性行情是无能为力的,切忌没有包治百病的医药。
很新颖的观点呀!
但是我依稀记得在众多HO的前提假设中的这句话
’with no transportation cost and other trade barriers, 
commodity prices are equalised throughout the world.‘ 
其实HO理论基于很多很重要的前提假设,稍微宽松一些,这个理论就有被质疑的可能。
我也很久没翻书了,可能记忆错误,不过真的愿意跟楼主继续讨论。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