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问题实际上就是我说的‘2+2’问题,不要只看到一种商品和一个需求者;也不能把需求问题和货币硬性扯在一起,要把概念定义在一般的商品交换上,比如两种物品交换、两种货币交换等等更一般的2+2模式上,这样的理论才有普遍意义”,您16楼的2+2
“需要给你指出的是:“交换本身就是一个供给和一个需求的交换”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任何交换,都是两个供给和两个需求——甲对所有物A的供给和乙对其所有物B的供给、以及甲对B物的需求和乙对A物的需求”,您22楼的2+2
以上是您所说的“2+2”,如果再加上供给者和消费者,够3+3了吧?当然我的1+1就是一种物品和货币换,不过我没有把交换的主体算在内,以上已经说的明白,交换如果缺乏主体,交换能够实现吗?别人的交换什么时候不是一个人的物品与另一个人的物品的交换了?包括西方经济学的交换,你的这种2+2有什么意义呢?其实,我们没有必要故弄什么2+2、1+1,交换本身就是这样。
再次,如果你的2+2也是一个供给者的商品和另一个需求者的货币的交换,那么,您16楼对我的回复不是无的放矢吗?“不要只看到一种商品和一个需求者”,我什么时候和什么地方“只看到一种商品和一个需求者”了,通过您前后的矛盾和对别人交换概念的理解,可想您对交换概念的把握和您的逻辑思维是存在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