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局限在控制需求和供给的调控政策,很难取得什么效果。要想真正抑制房价,不如放开市场,大量增加供给。首先从约束地方政府开始,让地方政府拿出更多的土地出让金,投入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中去。其次,进行土地改革,开放土地市场,合法小产权房,放开个人集资建房。
政府的基调只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而不是让它下跌。在这个前提下,我们或许就会明白,为何凡是调控房价的政策,从来都是效果不明显;凡是推动房价上涨的,都会立竿见影。
1.调控政策从未以打压房价为目的,而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居住需求为宗旨房价是市场供需矛盾的产物,压是压不住的,除非不按市场规律硬性打压!打压房价意味着房地产市场功能失效,房屋供应扩大就是一句空话。从我国房地产调控的历史进程看,国家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国务院、相关部委出台的政策向来是稳定房价、遏制房价快速上涨、保持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满足广大百姓的居住需求,是“住有所居”,人民安居乐业,低收入人群也有温暖的家,棚户区的居民也套房。国家从未出台政策过打压房价的政策。从目标达成看,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相当有效,值得称赞。
据建设部调查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居住建筑面积由6.7平方米,上升到28平方米多,住房市场化改革使得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拥有率大幅提高,2008年自有住房拥有率达87.8%,比1983年提高了78.4个百分点。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大幅改善,截至2008年末,有4.5%的城镇居民家庭住上了单栋住宅;83.0%的城镇居民家庭住在单元房中;仅有12.5%的家庭还住在筒子楼及平房中。住房设施的改善更为明显,2008年,住房内有独用自来水的家庭达98.4%,比1983年提高35.0个百分点;有厕所浴室的家庭为79.1%,比1983年提高72.3个百分点;有空调设备或暖气的家庭为62.9%,比1983年提高46.8个百分点。2009年,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屋竣工量估计达4亿平方米,4000万套,包含其他类型的住宅建设,一年大约有7000万套房屋建成投入使用,这在世界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如果无视这个事实,偏偏以房价评价政府调控房地产政策,还说风凉话,说调控变“空调”,既不科学也不公正,是无知的表现。
2.房改和调控政策是房价上涨的动力与老百姓的期望不同,本质上看,房改和调控政策是房价上涨的动力。如果政府不房改和调控,房价反而不能上涨,结果是共同蜗居,居住条件不得改善。这方面的证据非常多,请看如下分析:
第一,房改的根本原因是让老百姓出钱购买住房,房改前的工资中并不包含住房购买力,房改后,住房购买力逐渐在工资中体现,国家通过提租补贴将住房福利转化为货币购买力,福利性质的房屋,不含地价,亦无开发商利润可言,售价即是造价,当然很低。商品化和市场化之后,房屋供应性质发生根本性变化,此乃推动房价上涨的原动力。虽然2000年前,房价上涨绝对值并不高,百姓感受不明显,但每年的增长幅度并不低。
第二,土地招拍挂制度的施行以及各项收费的规范化,减免缓成为历史,推高了土地价格和配套费,提高了房屋建造成本,土地增值税从不征收,到征收,再到严格征收,逼压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销售价格,以实现预期利润。所以,从2003年开始,房价进入明显的上升通道,2007年到达阶段性顶点,和招拍挂制度关系明显。从理论上看,招拍挂制度并无不妥,它有助于实现土地的价值,将全民财产全部收归国有,避免官商合谋瓜分土地财富。但不可避免地要推高房价。
第三,结构性矛盾与结构性上涨和下跌。我国房地产供求结构从市场化改革以来就一直存在,高价房供应偏多,普通住房供应偏少,而且供应总量往往低于需求量,结果普通住房用地上建设的房屋也买出了高价钱,所谓“豪宅化”“高价化”。这导致房屋供求结构的失衡,从而导致房价快速上涨。实际上,我国房改时就确定了保障房为主体的多层次保障体系,可在市场化进程中,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进展缓慢,商品房占比相应提高,两者的平均值自然增速加快。因此,我国政府历来重视保障房建设,可惜的是,直到2008年,关于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的建设力度才明显加大。在这种情况下,商品房价上涨幅度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同比增长差距越来越明显,商品房增幅很大,可全国平均房价涨幅较小。这和结构失衡和优化有关。因此,我们不难理解,政府为何每次调控房地产市场,都离不开调控结构。本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就存在着结构性矛盾。
第四,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有助于推高房价。这源于国家对房地产业是支柱产业的定位,1997年,朱镕基为应对经济紧缩和亚洲金融危机,宣布停止实物分房,走商品化和货币化的路子。2004年,国民经济全面火热,房地产也产销两旺,并且销售面积大于竣工面积,是很健康的结构。但是国家为了解决主要矛盾,就把房地产列为“打击”对象,关闭金融和土地两个闸门,强行打压,以求立竿见影的效果。虽然国民经济调控取得成效,可房地产供应量不但没增加,反而减少了,进入2005年,房价猛烈反弹,连续上涨。这是违背房地产市场运行规律的举措。因为房地产项目从前期筹划到形成实效供应,至少需要一年半的时间,如果拿房地产作为短期调整的砝码,就会打乱运行节奏,让开发企业无所适从。市场转好,拼命拿地,结果,地王频出。市场衰弱,土地流拍成风。过不了几个月,房价又会猛烈上涨。最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控反复,造成供应增速缓慢,跟不上需求步伐。
例如,国家一直支持普通住房消费和首次购房消费,降低首付、银行利率和契税以及房屋转让税收,这必然引来投资和投机需求,扩大市场需求量,从而推升价格。同一个楼盘中的大小套型房屋,小套型售价反而高,主要原因是需求量大,供应量少,总价低。2008年底至2009年,我们就感受到国家越支持普通住房消费,普通住房价格涨的越猛,供应越紧张。这就是市场规律,一个政策,未必全是好处,它必有负面作用。
再如,2006年,国家为调结构出台90/70政策,规定新批和未开工项目9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要占总面积的70%,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是,当这些政策具体化,各地制定实施细则,到达开发商们执行,半年过去了,反而减缓了供应增长速度,其影响一直延续到2009年,仍未见明显缓解。
一项政策有好坏和利弊之分,但我们不可能只要好的,不要坏的,好坏是一体的,不可分开,我们只能判断好的多,还是坏的多。评价时,还要有正确的时空观。
第五,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建设,亦是推高房价的重要原因。但是,由此引起的房价升高是有巨大的利益回报,是我们的一项长期收益,惠及子孙。例如,提高建筑性能,增加保温效果,提高土地集约使用,是增加成本因素,但是,亦是降低社会成本的必然选择。
和谐社会建设的本质就是让全国老百姓共享社会财富。在房地产消费上,最明显的表现是商品房价补贴保障房。例如,国家为增加廉租房供应,普遍采取配建的方式。因为,西方发达国家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结果形成大片的贫民窟,脏乱差俱全。为此,我国采取社区配套建设,一般要求开发商无偿或低价提供廉租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形成混合社区。这些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成本无形中转嫁到商品房中,商品房价焉能不涨?随着我国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我们将看到,全国住房价格涨幅趋缓,但商品房价上涨速度快,形成剪刀差。读者看到这个现象不应感到奇怪,让高收入家庭购买商品房,低收入家庭租住廉租房,不是和谐社会的本质吗?这是我国房地产发展的趋势。
第六,调控政策的作用力相反或者合力推动,是房价越调越高的主要原因。例如,一方面打压房地产开发商拿地速度,另一方面却鼓励老百姓购买普通住房。正好加剧市场矛盾,房价能不上涨吗?一方面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拆迁量,另一方面,由启动住房消费,鼓励百姓投资购买,两者合力推动,房价不快速上涨怎么可能?因此,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不能仅凭“公平、公正”和一厢情愿地迎合大众的期望。如果要市场发挥作用的话,就要遵循市场规律。
第七.可能是重要的,但大部分人体会不到的一点,是房价中含有福利,社会保障成分。例如,农村富裕人群为何到城市购买房屋呢?他们为了进入城市保障体系,为了让孩子享受城市教育,获得城市人参加高考的身份和大学录取资格,必须在城市购买大房子,不然,城市政府不让落户。大城市的学区房,亦有附着福利在,所以,价格普遍较高。再如,落后地区的军人,需要转业的安置的,他们回原籍,可能安排不到理想工作,他们往往凑钱(含转业费)在大城市购买房屋,先把爱人的户口安排下来,然后以投靠家庭的办法,转业到大城市,至少薪水会高的多,也比较容易找到理想工作。所以,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必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消除附着在户口上的福利。换句话说,高房价中有一块是购买享受福利的资格,是入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