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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16

经济区划中的“失海”现象何时了

—评魏后凯的“4+2”区划战略
《中国海洋报》记者 徐志良

  魏后凯是我国知名的区域经济研究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西部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工业经济研究所工业布局与区域经济研究室主任。他最近见诸媒体的观点认为:在“十一五”规划时期,中国区域政策应采取“4+2”的战略,即按照西部、东北、中部和东部四大区域的地域框架统筹安排和部署全国的经济布局。在此基础上,按照主体功能区和关键问题区两种类型区,实行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由此促进全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但是这位在区域经济研究领域已近“九五”之尊的专家,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再一次置海洋于不顾。他提出或者总结的这个“4+2”战略,加来加去加的都是960万平方公里的大陆国土,都是不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在内的31个省区。西部的高山、沙漠、戈壁虽然没有多少开发的经济价值,但是它可以列入西部大开发的经济区域。东部的海洋、海岛,经济开发潜力巨大,战略地位重要,却总也看不到魏教授提及半个字,更别说进行经济区划了。

魏教授这种在国土经济区划上的“失海”病,来源于两个传统思维的局限。一是受建国以来长期的“陆相型”经济区划的思路框架的局限;二是受行政施政的局限。中国的经济区划,一直在960万平方公里上转来转去。如果要写一本中国区域经济区划史,那一定是标准的中国大陆经济区划史。建国以来,数百名知名区域经济专家学者,无数个国土区域规划构想,就没有人敢越进海洋一步,就没有提出过一个关于纳入海洋的区划构想。

然而,事实却在广大区域经济学专家学者的眼皮底下悄悄地发生变化。上世纪90年代中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了,我国也批准了这部被称为小联合国宪章的《海洋法公约》。按照《海洋法公约》的原则和我国的主张,中国有近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不论这个国土是多么的姗姗来迟,其概念的表述有多么的复杂,但它毕竟是中国管辖的经济区域了。

是我国管辖的经济区域就应该将其纳入经济区划。我国的管辖海域在一些区域经济学家们的眼里,不仅不应该是被遗忘的角落,而且应是一个比陆地更需要花大力气去研究的经济区域,因为它有比陆地更丰富多样的经济资源,更复杂的区情和经济结构、更敏感的政治环境,需要经济学家们有更高的专业水平来构建新型的区划模式。对于未被纳入为中国区域经济规划的台湾、香港、澳门等经济区域来说,还需要专家们有更大的政治魄力说清楚两岸三地在区域经济方面的各种关系。对于国家的发展来说,无论是从政治、军事、科技、文化,还是国家权益、亚太战略的各种角度,海洋都不应该摆在中国经济区划之外。

2005年中国的海洋经济已增长到总产值16987亿元,增加值7202亿元,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4%。海洋经济继续保持高于同期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2005年比上年增长12.2%,高出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2.3个百分点。我不知道中国是否还有另一个经济区域会保持如此高的同比持续增长。作为一个海洋工作者,我实在希望中国的区域经济专家们能打破固有的思维模式,改变长期的“陆相型”经济区划传统,而不是总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划圈圈,置海洋于不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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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16 16:54:00
作者可能对情况不够了解,因为我国目前的海洋管理,是隶属陆地省份的,一般陆地上的省份属于哪个区域,海洋就属于哪个区域。当然魏教授如果在区划时把海洋也一并进行提及,可能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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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16 19:08:00

我觉得把海洋作为一个整体,单列管理可能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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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17 09:13:00
把海洋作为一个单体来管理,目前还不具备条件。任何海洋产业的发展,都是以港口为基地的,包括生产和生活物资的供应,海洋目前还不能自己解决。沿海省区在规划时,把海洋作为一个重要部分来对待,是很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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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17 10:04:00

不知道这个新闻稿是什么时候的,如果说“失海”,这应该是个历史词汇了。

领海和陆地的区划应该是结合在一起,单列海洋的区划也是不切实际的。

现在沿海地区的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大多写到了发展“海洋经济”,具体可查阅各省市的十一五规划纲要。

待国家的十一五规划纲要颁布,应该也有相关论述。

当然,从学术角度可以进一步探讨 领海和陆地的区划的经济性,可行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17 10:04:5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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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17 20:21:00

1 这个新闻稿是《中国海洋报》最近刊载的一篇文章,我看到与区域经济相关就转载过来了,至少应该是今年写的稿子。本文的作者是一位海洋系统内的区域经济学研究者,我想他对于海洋经济区划的了解与研究应该比以上几位要更深入。作者在这篇新闻稿中所提“失海”现象,我觉得不无道理。事实上,在很多描述国内经济区划的著作中的确很少涉及到海洋经济区划的问题,不能简单的说各个海域隶属于陆上的省份,就可以不提及。

现在的区域经济研究的确忽略了海洋这一块,所以本人才觉得有转帖过来的必要。作者应当也是希望借此呼吁更多的区域经济学学者关注海洋这一特殊的区域,推进海洋区域经济的研究。毕竟海洋是一个与陆地截然不同的经济地域,非常有必要进行专门的经济区划,当然前提是要与陆地经济区划相协调。所以,如版主所说的那样,将沿海的区域与海洋结合起来进行区域经济学意义上的经济规划,还有待学者进一步加以探讨、研究,也有其价值。

2 关于我国海洋的管理体制。从我了解到的情况,应当是中央政府及其海域管理机构、地方海洋管理机构(包括省、地、市、县)两级。在中央一级由国土资源部管理的国家海洋局代表中央政府行使海洋管理职能,其又分别设立了北海、东海、南海等区域海洋管理机构,这些区域海洋管理机构又主要负责地方一级的海洋管理行为的协调;在地方一级,沿海的省份都有相应的海洋(与渔业)管理当局,隶属于地方的政府管理机构。

大陆上的区域经济管理不是有很多学者希望建立起相应的代表中央政府的区域管理当局,协调各省的利益吗?或许我国海洋的管理体制可以作为区域经济管理制度基础的一个研究案例继续加以研究、完善。

3 国家目前也有海洋区划,并且是以政策法规的形式予以颁布(即《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只是这种海洋功能区划是以匀质的标准进行的功能划分(类似于陆地上的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的海洋功能区划必须严格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相协调。关于这个问题,感兴趣的可以参阅《全国海洋功能区划》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这篇新闻稿的作者在以下这篇文章更加详细的阐明了他的一些思想,有兴趣的不妨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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