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0-1-24 22:24:46
hohai_abc 发表于 2010-1-24 21:05
问题是我引出来的,我不想让版主蒙受不白之冤。
多虑了,不过得谢谢你的为人!
谈不上什么不白之冤,问题自有公断。倒是诗客有些受冤了,开了一个专贴,白呛呛了两天——没说服谁。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4 23:36:52
大半天没动静,看来诗客同志真的没兴趣了,不过我突然来了兴趣,想来回复一下诗客同志的诘难

首先申明一下讨论的原则:
1、不准冒火,不准损坏家用电器
2、各人对自己的概念和观点负责解释,不得强加给对方。
3、评论对方观点,请先引用原文。


下面我开头:
1、诗客同志原文现在请注意两点:这个叫做自由落体运动的运动有两个前提条件:一,只在重力下。这也就是说,除了重力之外,物体没有受到其他外力的作用。那么也就是说,物体必须置于真空中并不施加其他外力,而要求在真空中意在排除空气阻力。二,在重力下。(1楼)
我的疑问这段文字是书上的观点还是诗客同志本人的观点?如果是书上的观点,请注明某书某版某页,我好去找人核对,再发表意见。如果是诗客本人的观点,恕我不能认同。不好意思,本人虽然高中物理没学好,但也不能盲目相信你的观点。

2、诗客同志原文在太空中,根本就没有这种在自由落体,还哪来的自由落体运动规律?(1楼)
    我的原文在太空这样近似于真空的环境下,物体运动并不遵循自由落体规律。(1楼)
我感到非常奇怪,我觉得诗客同志的观点和我的观点是一致的啊,这两句话的区别在哪里呢?诗客同志为什么认为自己的话是正确的,我的话就是把“自由落体搬到了太空”呢?是不是因为我没有像诗客同志那样,在我的叙述中加上“根本就没有这种在自由落体”这几个字,就犯了滔天大罪,从而就是把“自由落体搬到了太空”了呢?这也太霸道了吧。还请诗客同志详细解释一下这两句话的差别在哪,好让我心服口服。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00:14:10
我的原文:“真空与自由落体规律之间不是因果关系,所以,逆否命题在这里大概是不成立的。比较明显的例证是,在太空这样近似于真空的环境下,物体运动并不遵循自由落体规律。

诗客同志的解读先看他后面两句话——这是他为第一句话寻找证据。“在太空中”!?自由落体运动是在地球上真空中的运动,自由落体是在地球上真空中的自由落体;在太空中,根本就没有这种在自由落体,还哪来的自由落体运动规律?你303会辩解说,你只说了物体运动,而没有说自由落体运动——从而这个物体不是在说自由落体。如果你这样说的话,那么你后面一句话岂不废话——没有自由落体,还哪来的遵循不遵循自由落体运动(规律)这种说法?我说你把自由落体搬到了太空,难道还屈说你了吗?

我感到惊叹我真是服了诗客同志您呐,你这是在玩魔术吧:“在太空中”、“自由落体”、“自由落体运动(规律)”,就这样运用你自己预设的观点,一个词一个词地蹦着解释,就让“把自由落体搬到了太空”这顶大帽子不知不觉中扣到了我的头上!估计刘谦得拜您老为师了吧?我晕倒。

再说,你也不问问我本人,我的思维难道就愚蠢到像你“策划的”这种程度么?

诗客同志说:你303会辩解说,你只说了物体运动,而没有说自由落体运动——从而这个物体不是在说自由落体。诗客同志真是聪明过了头啊,你的那个陈述“在太空中,根本就没有这种在自由落体,还哪来的自由落体运动规律?”和我的观点“在太空这样近似于真空的环境下,物体运动并不遵循自由落体规律”是一致的,我本来就不会反对,我不知道还需要辩解什么?我是不是还要感谢你专门为我提供了一条辩解的理由啊?你真大方啊,多亏你替我想得如此周到!否则我这个榆木脑袋还真不知道该如何落入你的诡辩陷阱!

(注:要不是被逼无奈,我真的懒得花时间去应付这种无聊的诡辩,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去看看诗客同志所有的回帖,仔细品味一下他的每一个诘问。)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00:38:15
为了说明这种解说逻辑诡辩性,特举两例:

1、比如,你不能说“在火星上,人不能生存”,因为这样一说,你就犯了滔天大罪,因为你“把人搬到了火星上”!
2、比如,你不能说“在海底,汽车不能行使”,因为你只要这样一说,你就犯了滔天大罪,因为你“把汽车搬到了海底”。

推而广之,那些暂时还不可能实现的事情恐怕都不能说了,否则,你就是犯了化不可能为可能的那种错误。大家都闭嘴吧,让诗客同志一个人来说吧!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01:22:04
诗客同志的原文在此,303只保留了对他的“论证”有利的真空这一条件,而显然改变了这种运动存在的另一个重要条件,那就是在地球的重力之下(1楼)
我的观点请诗客同志把眼睛睁大一点,仔细看看zerana网友的原文“真空中自有落体规律成立,难道你就不能推断这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不是真空?(这才是逆否命题,嘿嘿)”(1楼)。我即使是想保留“在地球的重力之下”这个条件,原文有吗?zerana网友给了我保留的机会了吗?
您诗客同志说:“自由落体运动的运动有两个前提条件:……二,在重力下。”(1楼)。我想问一句:您诗客同志的嘴巴是金的还是银的?您的意见我必须无条件服从吗?我是不是在和zerana网友讨论问题的时候,还得要首先请示一下您老人家的意见呢?如果不请示,从而没有按照您的要求表述,就是我故意改变了条件,是吧?天下有这个道理么?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02:06:20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4 20:36
pengleigz 发表于 2010-1-24 19:49
从原贴的逆否命题来看,原贴主完全没搞清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的区别。
还研究呢啊?

如果一个物体只受重力作用下从静止开始运动,则这种运动是自由落体运动。

如果一个物体的运动不是自由落体运动,则这种运动不是只受重力作用下从静止开始的运动。

“真空中自有落体规律成立,难道你就不能推断这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不是真空?(这才是逆否命题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97352&page=1&from^^uid=1161837

Z网友不过是说了简单了点.他总不会不考虑重力和静止(不过是不言自明罢了.何必吹毛求疵),说的没有说全,听的也不会听?

本来他想说原命题和逆否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现在却成了自由落体运动在什么地方适用的问题了.不知道这符合303为我归纳的如下几条诡辩手法的哪几条:
偷换概念,改变条件,模糊焦点,另辟战场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97352&page=1&from^^uid=1161837
如果从事实上来说,原贴主的命题是假命题。如果光从逻辑上来说,则不需要考虑什么重力或静止,即可直接作此推论。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03:48:32
我仔细的拜读了天涯诗客同志原帖和本帖的所有回复,竭力将自己的思维想象成天涯诗客同志的思维,终于想到了一个折衷的办法,提出来供天涯诗客同志参考:

假如我将我原来的那句陈述“比较明显的例证是,在太空这样近似于真空的环境下,物体运动并不遵循自由落体规律”改为“比较明显的例证是,自由落体规律不存在于太空这样类似于真空的环境”,不知诗客同志能否开恩,将我那顶“把自由落体搬到了太空”的帽子给摘掉呢?因为我在这里只提了“自由落体规律”,既没有提“物体运动”,也没有提“自由落体”,应该与那个帽子不沾边。

但转念一想,诗客同志可能会说:“你这不是废话么,太空中没有自由落体,哪来的自由落体规律!”想到这里,我近乎崩溃。我现在甚至不敢说“天涯诗客的户籍不在北京”,尽管我知道这个事实。因为这句话很可能会招来这样的反驳:“你这不是废话么,北京没有天涯诗客这个人,怎么会有他的户籍!”。我想请教一下诗客先生,我该怎样说话才行呢?“辩证法”大师同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06:39:25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1-24 22:11
看来,诗客兄被说中了一条,要“另辟战场”了!
呵呵,没找到可战之场啊.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07:14:19
whm303 发表于 2010-1-24 23:36
大半天没动静,看来诗客同志真的没兴趣了,不过我突然来了兴趣,想来回复一下诗客同志的诘难

首先申明一下讨论的原则:
1、不准冒火,不准损坏家用电器
2、各人对自己的概念和观点负责解释,不得强加给对方。
3、评论对方观点,请先引用原文。


下面我开头:
1、诗客同志原文现在请注意两点:这个叫做自由落体运动的运动有两个前提条件:一,只在重力下。这也就是说,除了重力之外,物体没有受到其他外力的作用。那么也就是说,物体必须置于真空中并不施加其他外力,而要求在真空中意在排除空气阻力。二,在重力下。(1楼)
我的疑问这段文字是书上的观点还是诗客同志本人的观点?如果是书上的观点,请注明某书某版某页,我好去找人核对,再发表意见。如果是诗客本人的观点,恕我不能认同。不好意思,本人虽然高中物理没学好,但也不能盲目相信你的观点。

2、诗客同志原文在太空中,根本就没有这种在自由落体,还哪来的自由落体运动规律?(1楼)
    我的原文在太空这样近似于真空的环境下,物体运动并不遵循自由落体规律。(1楼)
我感到非常奇怪,我觉得诗客同志的观点和我的观点是一致的啊,这两句话的区别在哪里呢?诗客同志为什么认为自己的话是正确的,我的话就是把“自由落体搬到了太空”呢?是不是因为我没有像诗客同志那样,在我的叙述中加上“根本就没有这种在自由落体”这几个字,就犯了滔天大罪,从而就是把“自由落体搬到了太空”了呢?这也太霸道了吧。还请诗客同志详细解释一下这两句话的差别在哪,好让我心服口服。
一,那是我对这句话:“物体只在重力作用下从静止开始下落的运动,叫做自由落体运动。”所含前提的归纳.你反对,可以,给出你的理由.
二,这个第二点,303竟然说我的观点与他的观点是一致的.我说亲爱的----呵呵,对不起,你的话让我感到你很可爱,你好好看看你的话,"物质并不遵循自由落体规律".看那黑体字.并不遵循!只有存在这个规律,才能够存在遵循不遵循这个规律的判断!这也就是说,你这话等于认为太空中存在这个规律.而我是怎么说的?"还哪来的自由落体运动规律?".很明显.我的意思与恰恰你相反.即我认为太空中根本不存在这个规律!你说我和你的意思一样吗?假如你辩解说,你说的这个规律怎么不存在——地球上不存在吗?呵呵,地球上的规律,你拿到太空这个条件下来做什么?你如果思维“严密”一些,还会辩解说,既然你说我是把规律拿到了太空,那么你说我把自由落体搬到太空还是有问题——我搬的是规律,而不是自由落体。呵呵。如果你这样说的话,也就等于在说你说的物体不是自由落体。如果这样的话,你把这不是自由落体的物体,往自由落体运动规律上套做什么?——运动状态符合这个运动规律的物体,才应叫做自由落体!那么你打算让我怎么理解你的话呢?我到底是应当说你把这个规律搬到了太空呢?还是把自由落体搬到了太空呢?答案由你来选择——如果你选择前者,我公开声明,即,303并没有把自由落体搬到太空,而只是把自由落体运动规律搬到了太空。
另,如果你把你的前一句话换成我的话:在太空中,根本就没有这种自由落体,(所以)物体运动并不遵循自由落体规律。你看这话通么?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07:22:14
“真空中自有落体规律成立,难道你就不能推断这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不是真空?”
命题假。逻辑对。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07:25:57
whm303 发表于 2010-1-25 00:14
我的原文:“真空与自由落体规律之间不是因果关系,所以,逆否命题在这里大概是不成立的。比较明显的例证是,在太空这样近似于真空的环境下,物体运动并不遵循自由落体规律。

诗客同志的解读先看他后面两句话——这是他为第一句话寻找证据。“在太空中”!?自由落体运动是在地球上真空中的运动,自由落体是在地球上真空中的自由落体;在太空中,根本就没有这种在自由落体,还哪来的自由落体运动规律?你303会辩解说,你只说了物体运动,而没有说自由落体运动——从而这个物体不是在说自由落体。如果你这样说的话,那么你后面一句话岂不废话——没有自由落体,还哪来的遵循不遵循自由落体运动(规律)这种说法?我说你把自由落体搬到了太空,难道还屈说你了吗?

我感到惊叹我真是服了诗客同志您呐,你这是在玩魔术吧:“在太空中”、“自由落体”、“自由落体运动(规律)”,就这样运用你自己预设的观点,一个词一个词地蹦着解释,就让“把自由落体搬到了太空”这顶大帽子不知不觉中扣到了我的头上!估计刘谦得拜您老为师了吧?我晕倒。

再说,你也不问问我本人,我的思维难道就愚蠢到像你“策划的”这种程度么?

诗客同志说:你303会辩解说,你只说了物体运动,而没有说自由落体运动——从而这个物体不是在说自由落体。诗客同志真是聪明过了头啊,你的那个陈述“在太空中,根本就没有这种在自由落体,还哪来的自由落体运动规律?”和我的观点“在太空这样近似于真空的环境下,物体运动并不遵循自由落体规律”是一致的,我本来就不会反对,我不知道还需要辩解什么?我是不是还要感谢你专门为我提供了一条辩解的理由啊?你真大方啊,多亏你替我想得如此周到!否则我这个榆木脑袋还真不知道该如何落入你的诡辩陷阱!

(注:要不是被逼无奈,我真的懒得花时间去应付这种无聊的诡辩,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去看看诗客同志所有的回帖,仔细品味一下他的每一个诘问。)
这一楼的和三十三楼的意思差不多。看关于三十三楼的回复即可。
但可说明二点。
一,把约束于地球这个条件下的事物,搬到太空去说。不是我的杜撰。所以,你的思维是不是我策划的,呵呵。都在看着呢---不过我可没有说你愚蠢。
二。改变原命题的条件进行反驳。是不是无聊呢?是不是无聊的诡辩呢?---我可没逼你哟。。。。。。。。。。。。。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07:31:48
whm303 发表于 2010-1-25 00:38
为了说明这种解说逻辑诡辩性,特举两例:

1、比如,你不能说“在火星上,人不能生存”,因为这样一说,你就犯了滔天大罪,因为你“把人搬到了火星上”!
2、比如,你不能说“在海底,汽车不能行使”,因为你只要这样一说,你就犯了滔天大罪,因为你“把汽车搬到了海底”。

推而广之,那些暂时还不可能实现的事情恐怕都不能说了,否则,你就是犯了化不可能为可能的那种错误。大家都闭嘴吧,让诗客同志一个人来说吧!
呵呵,如果别人在讨论在地球上某种条件下人能不能生存在的问题,你来一句在火星上人不能生存。你说你有没有罪过呢?
海底不能行车?呵呵,慌不择言。。。。。可以。电视上演过。给你一图片: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08:10:36
whm303 发表于 2010-1-25 01:22
诗客同志的原文在此,303只保留了对他的“论证”有利的真空这一条件,而显然改变了这种运动存在的另一个重要条件,那就是在地球的重力之下(1楼)
我的观点请诗客同志把眼睛睁大一点,仔细看看zerana网友的原文“真空中自有落体规律成立,难道你就不能推断这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不是真空?(这才是逆否命题,嘿嘿)”(1楼)。我即使是想保留“在地球的重力之下”这个条件,原文有吗?zerana网友给了我保留的机会了吗?
您诗客同志说:“自由落体运动的运动有两个前提条件:……二,在重力下。”(1楼)。我想问一句:您诗客同志的嘴巴是金的还是银的?您的意见我必须无条件服从吗?我是不是在和zerana网友讨论问题的时候,还得要首先请示一下您老人家的意见呢?如果不请示,从而没有按照您的要求表述,就是我故意改变了条件,是吧?天下有这个道理么?
呵呵。按你这种说法,我们是应当底估别人的智商呢?还是应当低估你的判断力呢?不错,他在字面上没有重力这一约束条件。但这就是你以太空的情况来反驳他的理由么?难道你不知道自由落体是存在于这种必要的约束条件之下么?或者说,我们有理由怀疑那位网友主观上是认为可以把自由落体置于除了所说的真空这一条件之外的任何其它条件之下吗?著名物理学家费曼在评价牛顿第二定律(F=d/dt(mu))时说:“这里应当考虑下列几点,在写出任何这样的定律时,我们使用了许多直觉的观念,隐含的意义,以及不同的假设,以便在开始时近似地组成我们的‘定律’,以后我们可以回过头来更详细地研究每一项的含义究竟是什么,但是如果我们操之过急,就会搞糊涂了,所以在开始时,我们认为有几件事情是当然的。……牛顿在写下他的方程时,就暗含了这些观念,否则方程就毫无意义了。”87费曼《物理学讲义》
这也就是说,对于一个命题,我们首先要为之做一下其所可能隐含条件的合理的推断。然后我们才根据这些条件来判断这个命题的真假。对于那位网友的那句话来说,如果没有重力的约束条件,正如费曼所说的,将是毫无意义的。这正如此贴开头我说的,试问,这是我们的判断力有问题,还是别人的智商有问题?拟或是我们缺少一个科学的态度?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08:21:02
whm303 发表于 2010-1-25 03:48
我仔细的拜读了天涯诗客同志原帖和本帖的所有回复,竭力将自己的思维想象成天涯诗客同志的思维,终于想到了一个折衷的办法,提出来供天涯诗客同志参考:

假如我将我原来的那句陈述“比较明显的例证是,在太空这样近似于真空的环境下,物体运动并不遵循自由落体规律”改为“比较明显的例证是,自由落体规律不存在于太空这样类似于真空的环境”,不知诗客同志能否开恩,将我那顶“把自由落体搬到了太空”的帽子给摘掉呢?因为我在这里只提了“自由落体规律”,既没有提“物体运动”,也没有提“自由落体”,应该与那个帽子不沾边。

但转念一想,诗客同志可能会说:“你这不是废话么,太空中没有自由落体,哪来的自由落体规律!”想到这里,我近乎崩溃。我现在甚至不敢说“天涯诗客的户籍不在北京”,尽管我知道这个事实。因为这句话很可能会招来这样的反驳:“你这不是废话么,北京没有天涯诗客这个人,怎么会有他的户籍!”。我想请教一下诗客先生,我该怎样说话才行呢?“辩证法”大师同志?
到现在还理解不了或故意装做不理解,你的问题根源在什么地方。
就你“修改”的话讲,如果你不是用这话来反驳那位网友。我没意见。但是,你如果用来反驳他,就是错误的------这属于你给我扣的帽子之一。然而不要忘记,你是用你的话来反驳他的,而不是在讨论自由落体到底存在或适用于何处这个问题本身。
关于户籍----呵呵,很不恰当。自由落体与其规律不可分割。户籍与人却可以分开——有个暂住证即可以了,再不济黑户也行。这二者的区别都看不出来,你的确应该崩溃——你不崩溃谁崩溃?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08:27:02
还是这个费曼说:为了进行建设性的的讨论,我们必须一致赞同我们所谈论的大致是一件事情。
请问303,你扪心自问。你与Z讨论的是一件事情吗?
一个是地球上的事儿,一个是太空上的“事”儿。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08:31:26
pengleigz 发表于 2010-1-25 07:22
“真空中自有落体规律成立,难道你就不能推断这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不是真空?”
命题假。逻辑对。
他的条件是隐含的。他本就是想要由此说明如何确定(或什么是)逆否命题即逻辑关系问题。这也就是说,他强调的是后面一句话。这看看他在括号中的话就明了了。
主要矛盾呢——辩证法?????这个老马——怪得着老马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08:45:46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5 08:31
pengleigz 发表于 2010-1-25 07:22
“真空中自有落体规律成立,难道你就不能推断这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不是真空?”
命题假。逻辑对。
他的条件是隐含的。他本就是想要由此说明如何确定(或什么是)逆否命题即逻辑关系问题。这也就是说,他强调的是后面一句话。这看看他在括号中的话就明了了。
主要矛盾呢——辩证法?????这个老马。
只能说你辩起来很强。呵呵,你们聊。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08:48:31
pengleigz 发表于 2010-1-25 08:45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5 08:31
pengleigz 发表于 2010-1-25 07:22
“真空中自有落体规律成立,难道你就不能推断这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不是真空?”
命题假。逻辑对。
他的条件是隐含的。他本就是想要由此说明如何确定(或什么是)逆否命题即逻辑关系问题。这也就是说,他强调的是后面一句话。这看看他在括号中的话就明了了。
主要矛盾呢——辩证法?????这个老马。
只能说你辩起来很强。呵呵,你们聊。
不是强不强的问题。要想理解对方的话,首先要从对方的角度来考虑。然后找其逻辑漏洞,而不是语言的漏洞。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09:33:39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5 08:27
还是这个费曼说:为了进行建设性的的讨论,我们必须一致赞同我们所谈论的大致是一件事情。
请问303,你扪心自问。你与Z讨论的是一件事情吗?
一个是地球上的事儿,一个是太空上的“事”儿。
        你说:“他的条件是隐含的。他本就是想要由此说明如何确定(或什么是)逆否命题即逻辑关系问题。这也就是说,他强调的是后面一句话。这看看他在括号中的话就明了了。”【47楼】

    但是,应该知道,重力问题,特别是物理学问题,其“隐含”的条件绝对不应该只限于地球。

    牛顿第二定律的“隐含”条件是低速运动的物体(与光速比速度远低)和惯性系(简单说就是等速直线运动),并没有限制空间的位置。(只要空间各向同性。)

    因此说,在进行抽象分析时,概括得一定要严谨。否则,就有可能不合乎逻辑而出现漏洞。
    z兄的那个逆否命题,正是有漏洞。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10:32:12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1-25 09:33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5 08:27
还是这个费曼说:为了进行建设性的的讨论,我们必须一致赞同我们所谈论的大致是一件事情。
请问303,你扪心自问。你与Z讨论的是一件事情吗?
一个是地球上的事儿,一个是太空上的“事”儿。
        你说:“他的条件是隐含的。他本就是想要由此说明如何确定(或什么是)逆否命题即逻辑关系问题。这也就是说,他强调的是后面一句话。这看看他在括号中的话就明了了。”【47楼】

    但是,应该知道,重力问题,特别是物理学问题,其“隐含”的条件绝对不应该只限于地球。

    牛顿第二定律的“隐含”条件是低速运动的物体(与光速比速度远低)和惯性系(简单说就是等速直线运动),并没有限制空间的位置。(只要空间各向同性。)

    因此说,在进行抽象分析时,概括得一定要严谨。否则,就有可能不合乎逻辑而出现漏洞。
    z兄的那个逆否命题,正是有漏洞。
如果王兄不打算考虑他隐含的地球之上这种情况即包含重力且必须是地球重力的话.那么我同样也可以不考虑这一点.因此,仅仅就他的话本身而言,也就是说,不考虑关于自由落体的原定义是什么(只在重力作用下)----反正你说的"自由落体"和我现在所说的"自由落体"与他所说的自由落体都不是一个事物.,那么,真空,作为判断一种运动是否是"自由落体规律"的前提.他的另一逆否命题.说如果"自由落体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是非真空就更是无可挑剔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10:59:59
z兄的原话是:真空中自有落体规律成立,难道你就不能推断这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不是真空?(这才是逆否命题,嘿嘿)

    这是反问句,把问题又绕了一圈。为了清楚起见,我让z兄把这句原话改成陈述句(肯定、否定式均可)。

    z兄把原话改成了如下的形式:

    如果在真空中自由落体运动规律成立,那么自由落体运动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是非真空。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from^^uid=969508


       对此,你认可吗?或者,只根据原话,你给出一个你的陈述句。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11:14:32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1-25 10:59
z兄的原话是:真空中自有落体规律成立,难道你就不能推断这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不是真空?(这才是逆否命题,嘿嘿)

    这是反问句,把问题又绕了一圈。为了清楚起见,我让z兄把这句原话改成陈述句(肯定、否定式均可)。

    z兄把原话改成了如下的形式:

    如果在真空中自由落体运动规律成立,那么自由落体运动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是非真空。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e=10&from^^uid=969508


       对此,你认可吗?或者,只根据原话,你给出一个你的陈述句。
我认可有二个前提,或者是一,我认为其中有隐含的条件,或者是二,仅就其原命题与逆否命题的逻辑关系来看.
这也就是说,分别从这二个角度看且不考虑其文字叙述上的严谨性,我都认可.
如果按你们的要求,我则这么说:

如果一个物体只受重力作用下从静止开始运动,则这种运动是自由落体运动。
如果一个物体的运动不是自由落体运动,则这种运动不是只受重力作用下从静止开始的运动。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97352&page=3&from^^uid=1161837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11:41:22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5 11:14
我认可有二个前提,或者是一,我认为其中有隐含的条件,或者是二,仅就其原命题与逆否命题的逻辑关系来看.
这也就是说,分别从这二个角度看且不考虑其文字叙述上的严谨性,我都认可.
如果按你们的要求,我则这么说:

如果一个物体只受重力作用下从静止开始运动,则这种运动是自由落体运动。
如果一个物体的运动不是自由落体运动,则这种运动不是只受重力作用下从静止开始的运动。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amp;from^^uid=1161837
先讨论你的陈述句:
1、这已经不是原话的意思了。
2、要是这样陈述,与是不是真空还有什么关系!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11:46:20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5 11:14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1-25 10:59
z兄的原话是:真空中自有落体规律成立,难道你就不能推断这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不是真空?(这才是逆否命题,嘿嘿)

    这是反问句,把问题又绕了一圈。为了清楚起见,我让z兄把这句原话改成陈述句(肯定、否定式均可)。

    z兄把原话改成了如下的形式:

    如果在真空中自由落体运动规律成立,那么自由落体运动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是非真空。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e=10&from^^uid=969508


       对此,你认可吗?或者,只根据原话,你给出一个你的陈述句。
我认可有二个前提,或者是一,我认为其中有隐含的条件,或者是二,仅就其原命题与逆否命题的逻辑关系来看.
这也就是说,分别从这二个角度看且不考虑其文字叙述上的严谨性,我都认可.
隐含的条件指什么?
z兄的陈述句是否严谨?一个命题不严谨可以吗,这是不是问题?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12:02:59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1-25 11:41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5 11:14
我认可有二个前提,或者是一,我认为其中有隐含的条件,或者是二,仅就其原命题与逆否命题的逻辑关系来看.
这也就是说,分别从这二个角度看且不考虑其文字叙述上的严谨性,我都认可.
如果按你们的要求,我则这么说:

如果一个物体只受重力作用下从静止开始运动,则这种运动是自由落体运动。
如果一个物体的运动不是自由落体运动,则这种运动不是只受重力作用下从静止开始的运动。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e=3&from^^uid=1161837
先讨论你的陈述句:
1、这已经不是原话的意思了。
2、要是这样陈述,与是不是真空还有什么关系!
注意上面的红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12:11:59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1-25 11:46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5 11:14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1-25 10:59
z兄的原话是:真空中自有落体规律成立,难道你就不能推断这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不是真空?(这才是逆否命题,嘿嘿)

    这是反问句,把问题又绕了一圈。为了清楚起见,我让z兄把这句原话改成陈述句(肯定、否定式均可)。

    z兄把原话改成了如下的形式:

    如果在真空中自由落体运动规律成立,那么自由落体运动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是非真空。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e=10&from^^uid=969508


       对此,你认可吗?或者,只根据原话,你给出一个你的陈述句。
我认可有二个前提,或者是一,我认为其中有隐含的条件,或者是二,仅就其原命题与逆否命题的逻辑关系来看.
这也就是说,分别从这二个角度看且不考虑其文字叙述上的严谨性,我都认可.
隐含的条件指什么?
z兄的陈述句是否严谨?一个命题不严谨可以吗,这是不是问题?
一.条件当然是指自由落体运动所存在的约束条件----除非我们怀疑那位网友根本就没有这种潜意识.
二,当然不严谨,不严谨当然不可以.当然是个问题;但是,我们要注意他的目的是什么(这也是我反复强调过的:
(这才是逆否命题,嘿嘿)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97352&page=6&from^^uid=1161837
他是在说如何叙述才能形成一个逆否命题--即指出两个命题如何才能在逻辑上形成这种关系,而不是在说到底什么才叫做自由落体运动.
你们有二个问题,一,把他所隐含的约束条件改变.
二,不去注意他的目的是什么.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12:23:41
诗客同志,我现在可是兴趣盎然啊,呵呵

对于这个帖子,我会不定期回复,并严加管理,让其长期保持在马经版的第一页。好让每一个光临马经版的新老网友都有机会接触此帖,欣赏和学习诗客同志的辩才和博学。[lol]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12:26:52
whm303 发表于 2010-1-25 12:23
诗客同志,我现在可是兴趣盎然啊,呵呵

对于这个帖子,我会不定期回复,并严加管理,让其长期保持在马经版的第一页。好让每一个光临马经版的新老网友都有机会接触此帖,欣赏和学习诗客同志的辩才和博学。[lol]
呵呵,真接说事.

不过,既然如此说了,提个建议,最好晚上回复.我早晨再回复.白天各做别的事 .省得我白天老忍不住想过来.太分散注意力.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12:47:42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5 12:02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1-25 11:41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5 11:14
我认可有二个前提,或者是一,我认为其中有隐含的条件,或者是二,仅就其原命题与逆否命题的逻辑关系来看.
这也就是说,分别从这二个角度看且不考虑其文字叙述上的严谨性,我都认可.
如果按你们的要求,我则这么说:

如果一个物体只受重力作用下从静止开始运动,则这种运动是自由落体运动。
如果一个物体的运动不是自由落体运动,则这种运动不是只受重力作用下从静止开始的运动。
注意上面的红字.
根据你提出的默认原则,“我认为”就表示你赞同或代表着z兄所陈述的意思。
同样的道理,“你们”主要是指卑职。

否则,在我俩的讨论中,与主要的具体事件无关,那岂不是违背了默认原则?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5 12:51:32
补充一下本贴所讨论问题的背景

因讨论中频繁引用到我的一句原话
真空中自有落体规律成立,难道你就不能推断这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不是真空?(这才是逆否命题,嘿嘿)
我觉得有必要将事情的来龙去脉简明扼要地概述一下,有利于分清楚讨论的不同焦点所在。

1、最初hohai_abc举了一个物理学例子来反驳我关于原命题和逆否命题之间的等价性:

hohai_abc:“从一个高楼上同时扔下一个羽毛和一个铁球,在没有空气阻力的情况下,他们落地顺序如何?这个你应该知道是同时落地,那么现实情况可能存在完全没有空气阻力的状态么?有绝对的真空么?没有吧,那么我们能因此得出自由落体运动是错误的结论么?”
详细出处参考《亏损企业中 劳动和资本 谁剥削谁?》 该贴103楼的引用部分: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82373&page=11&from^^uid=12573

所谓的“高楼”,我是默认为在地球上。

2、我指出原命题和逆否命题才是等价的,而hohai_abc将物理学例子中的“否命题”误认为“逆否命题”:

zerana:“第三,逻辑命题有等价的逆否命题,等价性不因研究范围变化而失效。
真空中自有落体规律成立,难道你就不能推断这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不是真空?(这才是逆否命题,嘿嘿)
详细出处参考《亏损企业中 劳动和资本 谁剥削谁?》该贴109楼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82373&page=11&from^^uid=12573
或者参考hohai_abc的贴《奇谈怪论(关于自有落体运动规律的成立条件)》: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95603&page=1&from^^uid=12573

3、我的原话中,自由落体规律成立条件没有说全。这是我的错误,但是根据问题背景,大家应该可以理解吧!

4、在讨论逻辑等价问题的时候,我没有修改我的原话,原因是,即使成立条件没有说全,原命题和逆否命题之间的等价性也没有丝毫影响。

推理:如果“真空中自有落体规律成立”(A),则“自由落体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不是真空”(B)。

(1)、如果A是真的,B是真的,那么推理 A==>B 就是对的。
(2)、如果A是假的,B是真的,那么推理 A==>B 也是对的。
(3)、如果A是假的,B是假的,那么推理 A==>B 也是对的。
(4)、如果A是真的,B是假的,那么推理 A==>B 才是错的

5、讨论原命题A真伪的时候,这不是一个逻辑问题,而是一个科学问题。
对于科学问题的讨论,需要挖掘出原命题A所有隐含假设,要对每个涉及的概念进行明确定义。否则没有确定的结论。

6、对于原命题A真伪讨论以及辩论方法讨论,是诗客开立本贴的来源

whm303对原命题A的反驳:“真空与自由落体规律之间不是因果关系,所以,逆否命题在这里大概是不成立的。比较明显的例证是,在太空这样近似于真空的环境下(zerana定义为X环境),物体运动并不遵循自由落体规律。”出处参考《奇谈怪论(关于自有落体运动规律的成立条件)》12楼: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95603&page=2&from^^uid=12573

zerana:“X环境下物体运动遵循什么规律?在什么环境下物体运动遵循自由落体规律?”
出处参考《奇谈怪论(关于自有落体运动规律的成立条件)》87楼: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95603&page=9&from^^uid=12573

天涯诗客的登场,主要是和whm303版主就原命题A的真伪辩论方法进行探讨。并且决定新开一专贴讨论,就是目前的本贴。
天涯诗客和whm303的讨论细节,详见主贴。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