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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0-1-25 20:59:58
whm303 发表于 2010-1-25 14:49
天涯诗客 ⒈碛?2010-1-25 07:31
呵呵,如果别人在讨论在地球上某种条件下人能不能生存在的问题,你来一句在火星上人不能生存。你说你有没有罪过呢?
海底不能行车?呵呵,慌不择言。。。。。可以。电视上演过。给你一图片:
1、呵呵,慌不择言。。。。。可以。电视上演过。《2012》也演过,诗客同志需不需要考虑一下身后之事呢?电视上演过的就是真实的吗?什么逻辑?
呵呵,难不成电视对于303先生的用途只是用来看虚构的电影电视?----我这话什么意思应该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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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5 21:21:06
whm303 发表于 2010-1-25 15:03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5 08:10
呵呵。按你这种说法,我们是应当底估别人的智商呢?还是应当低估你的判断力呢?不错,他在字面上没有重力这一约束条件。但这就是你以太空的情况来反驳他的理由么?难道你不知道自由落体是存在于这种必要的约束条件之下么?或者说,我们有理由怀疑那位网友主观上是认为可以把自由落体置于除了所说的真空这一条件之外的任何其它条件之下吗?著名物理学家费曼在评价牛顿第二定律(F=d/dt(mu))时说:“这里应当考虑下列几点,在写出任何这样的定律时,我们使用了许多直觉的观念,隐含的意义,以及不同的假设,以便在开始时近似地组成我们的‘定律’,以后我们可以回过头来更详细地研究每一项的含义究竟是什么,但是如果我们操之过急,就会搞糊涂了,所以在开始时,我们认为有几件事情是当然的。……牛顿在写下他的方程时,就暗含了这些观念,否则方程就毫无意义了。”87费曼《物理学讲义》
这也就是说,对于一个命题,我们首先要为之做一下其所可能隐含条件的合理的推断。然后我们才根据这些条件来判断这个命题的真假。对于那位网友的那句话来说,如果没有重力的约束条件,正如费曼所说的,将是毫无意义的。这正如此贴开头我说的,试问,这是我们的判断力有问题,还是别人的智商有问题?拟或是我们缺少一个科学的态度?
1、按你这种说法,我们是应当底估别人的智商呢?还是应当低估你的判断力呢?探讨理论问题有必要先估计一下对方的智商么?对方的观点以其所表述的话语来反映就足够了,你却去估计对方的智商,诗客同志的用意何在?探讨问题的共同点必须是双方共同承认的,但这种共同点是估计智商所能够得到的么?我觉得共同点只能通过双方明确的表述才能成立,诗客同志却说可以通过估计智商得到。确实是高见啊。

我估计诗客同志的智商相当于爱因斯坦,诗客同志却要从高中课本上找来论据,诗客同志啊,你对得起我的这个估计么?
是否低估,是否进行了判断。行动有所表现。以其所表述的话语来反映就足够了?如此说来,隐含这词应当从字典中取消才是。那个费曼也是吃饱了撑的,你管他牛顿隐含什么干什么?看来瑞典人真是蠢才,他们把诺奖颁给费曼做什么?应当给我们中国的303啊,也好突破一下零的记录。所幸费曼是自然科学有,如果是社会科学家,止不定有人会说些什么意识形态的话来呢。按你的这种说法,当几个人一些说话时,有人站起来说:“饿了,吃午饭去。“你是不是要问他一句“谁饿了”啊?
你再一次地蔑视了高中教材。如此说来,我们现在不应当在此对话啊?我们的语言,是从幼儿开始学起的,我们的文字至迟是从学前班开始学起的。经济学专业所涉及到的一些数学知识也有不少是高中的东西。呵呵,看来这些都不应当拿来与你对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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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5 21:34:02
whm303 发表于 2010-1-25 15:28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5 08:27
还是这个费曼说:为了进行建设性的的讨论,我们必须一致赞同我们所谈论的大致是一件事情。
请问303,你扪心自问。你与Z讨论的是一件事情吗?
一个是地球上的事儿,一个是太空上的“事”儿。
诗客同志,请你也扪心自问一下好吗?在原帖 奇谈怪论(关于自有落体运动规律的成立条件)中,由hohai_abc网友所引述的zerana网友的发言中,明显是在讨论逻辑问题,zerana网友在第10楼进一步确认了所要讨论的是逻辑问题。我从逻辑方面的回复,难道是离题吗?诗客先生还想要歪曲什么啊?麻烦说话的时候拿出具体的证据,好不好?
你说的是逻辑问题?如果你说的是逻辑问题,应当就他那话本身来讨论他所说的逆否命题是否正确。而不是试图以太空的问题来说事。哪怕他说是在陆地上中鱼儿才能够存活,然后再说其逆否命题。你也不应当就陆地上到底鱼儿能不能存活来说事——更不要说把其搬到太空中去!
所以,到底你是在说逻辑,还是在说其他,自已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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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5 21:45:42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1-25 12:47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5 12:02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1-25 11:41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5 11:14
我认可有二个前提,或者是一,我认为其中有隐含的条件,或者是二,仅就其原命题与逆否命题的逻辑关系来看.
这也就是说,分别从这二个角度看且不考虑其文字叙述上的严谨性,我都认可.
如果按你们的要求,我则这么说:

如果一个物体只受重力作用下从静止开始运动,则这种运动是自由落体运动。
如果一个物体的运动不是自由落体运动,则这种运动不是只受重力作用下从静止开始的运动。
注意上面的红字.
根据你提出的默认原则,“我认为”就表示你赞同或代表着z兄所陈述的意思。
同样的道理,“你们”主要是指卑职。

否则,在我俩的讨论中,与主要的具体事件无关,那岂不是违背了默认原则?
我认为并不等于我代表.至于他到底有没有这个意思.应当让他自己来说.如果他确实有我所指的隐含条件,那么我当然赞同.但是,我们是否有理由怀疑他没有这层意思呢?如果我们仅限于澄清关于自由落体的问题的话,那在讨论的一开始,至少应当向他确认一下.
你们,并不仅指你.当然还有303先生.不然."们"字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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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5 21:57:42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1-25 19:23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5 12:11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1-25 11:46
隐含的条件指什么?
z兄的陈述句是否严谨?一个命题不严谨可以吗,这是不是问题?
一.条件当然是指自由落体运动所存在的约束条件----除非我们怀疑那位网友根本就没有这种潜意识.
二,当然不严谨,不严谨当然不可以.当然是个问题;但是,我们要注意他的目的是什么(这也是我反复强调过的:
(这才是逆否命题,嘿嘿)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e=6&from^^uid=1161837

他是在说如何叙述才能形成一个逆否命题--即指出两个命题如何才能在逻辑上形成这种关系,而不是在说到底什么才叫做自由落体运动.

你们有二个问题,一,把他所隐含的约束条件改变.二,不去注意他的目的是什么.
一、约束条件一般可以指地球,只要有前因或做了说明。但严格来讲,因为是物理问题,就不能仅限于地球了。

二、你注意到的没错,z兄的原话在形式上绝对是逆否命题。但正因为内容不够严谨,作为命题来分析你不能说没有问题。


     “把他所隐含的约束条件改变”正是由命题的漏洞造成的,仅从命题看自然应以物理学默认的条件为准。(太空范围。)
      要说“注意他的目的”,势必还要往前推,那不就超出了原主题帖的内容。
一,关于自由落体到底适用于何处.已经说的太多了.想不限于球地可以.但得加上定语.然而,此自由落体非彼自由落体.抛开我所说的隐含条件不说,Z网友是在说物理问题,还是在说逻辑问题?
二.我反复强调注意他这句话.(这才是逆否命题,嘿嘿).同意说那是逆否命题就足够了.他要说的就是这个(可参见我在对303回复中说的那个鱼的比喻),至于严谨与否.是另一回事---这又回到了前面的话.即至少我们有理由认为他不存在隐含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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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5 22:04:57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1-25 19:23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5 12:11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1-25 11:46
隐含的条件指什么?
z兄的陈述句是否严谨?一个命题不严谨可以吗,这是不是问题?
一.条件当然是指自由落体运动所存在的约束条件----除非我们怀疑那位网友根本就没有这种潜意识.
二,当然不严谨,不严谨当然不可以.当然是个问题;但是,我们要注意他的目的是什么(这也是我反复强调过的:
(这才是逆否命题,嘿嘿)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e=6&from^^uid=1161837

他是在说如何叙述才能形成一个逆否命题--即指出两个命题如何才能在逻辑上形成这种关系,而不是在说到底什么才叫做自由落体运动.

你们有二个问题,一,把他所隐含的约束条件改变.二,不去注意他的目的是什么.
一、约束条件一般可以指地球,只要有前因或做了说明。但严格来讲,因为是物理问题,就不能仅限于地球了。

二、你注意到的没错,z兄的原话在形式上绝对是逆否命题。但正因为内容不够严谨,作为命题来分析你不能说没有问题。


     “把他所隐含的约束条件改变”正是由命题的漏洞造成的,仅从命题看自然应以物理学默认的条件为准。(太空范围。)
      要说“注意他的目的”,势必还要往前推,那不就超出了原主题帖的内容。
一个科学问题,争论不清啊,呵呵。我提几点看法吧。

1、讲到自由落体运动,初速度为零是一个默认的前提假设。物体是指宏观物体也是一个假设。如果抛的是个电子,一切免谈,超出了牛顿力学范畴。电子的运动是测不准的。太空中,黑洞不考虑。这个大家应该都没有疑问,或者即使没有想到,也是默认的假设吧。

2、为什么强调真空?
自由落体运动有很多假设条件,但是在地球上,真空条件最为苛刻。排除地球引力和空气摩擦力以外的其他外力作用,一般没什么问题,或者即使无法排除也能合理忽略(月球引力)。排除摩擦力则比较困难。所以从塔上扔铁球和羽毛,影响运动的关键是空气摩擦力。

我的原话论述是辩论时的原话,表述不严谨,敬请原谅。

3、在太空和其他星球上,规律成立不成立?
这个涉及定义问题。自由落体运动最初默认是定义在地球上,其规律也是地球上规律,引力加速度是地球重力加速度g。在物理学中,有比该规律更为一般的初速为0的落体规律S1:如果在牛顿力学的空间,研究初速度为0的宏观物体在合力加速度a的作用下的运动特征,其位移公式一定是s=0.5 a t^2,速度公式是v=at。在地球上,按0初速抛羽毛和铁球,为什么铁球先着地?因为空气摩擦力方向的加速度,羽毛要大于铁球,所以向地心方向的合力加速度,羽毛要小于铁球。研究自由落体运动,就是要排除地球引力以外的作用力,要把合力加速度调整为单一引力加速度,这样才能使羽毛和铁球同时着地。

将自由落体运动推广成“广义自由落体运动”,其运动规律可以如下表示S2:
如果在牛顿力学的空间,研究初速度为0的宏观物体在单一引力加速度a的作用下的运动特征,其位移公式一定是s=0.5 a t^2,速度公式是v=at。

这个运动规律在太空和其他星球上成立否?在默认假设下,一定成立。我相信在物理学上应该没有不清楚的地方了。如果单独讲规律成立不成立,那规律S1在非真空中也成立。

4、不知道whm303造这个天下第一帖,是为了讨论物理学问题,还是逻辑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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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5 23:20:35
96# zerana

很赞同你的这次分析,本人已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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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5 23:48:48
zerana 发表于 2010-1-25 22:04
4、不知道whm303造这个天下第一帖,是为了讨论物理学问题,还是逻辑学问题?
这个帖子不是我造的,是天涯诗客同志发的。至于讨论什么问题,帖子的题目很清楚——谁在诡辩——我将之归结为逻辑问题和方法问题,这在帖首的那个导语里写的很清楚。

讨论逻辑和方法问题当然不是就方法而谈方法,就逻辑而谈逻辑,总要落到具体问题上去,因为这个具体问题在这里牵涉到物理学,谈物理当然就无法避免了。但这个帖子无论是从楼主的目的、还是我的期望都不是在谈纯粹的物理学。

对于具体问题的理解,大家有分歧。把这个分歧与主贴的问题联系起来,实际上就反映了各人的逻辑和方法。正如诗客先生认为我在搞诡辩,而我则认为诗客先生在搞诡辩,这肯定不是物理学所能解决的问题。逻辑和方法不是字面上的东西,而是文字背后的东西。参与讨论的网友要想有所收获,那也得是靠自己去领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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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00:42:23
whm303 发表于 2010-1-25 23:48
zerana 发表于 2010-1-25 22:04
4、不知道whm303造这个天下第一帖,是为了讨论物理学问题,还是逻辑学问题?
这个帖子不是我造的,是天涯诗客同志发的。至于讨论什么问题,帖子的题目很清楚——谁在诡辩——我将之归结为逻辑问题和方法问题,这在帖首的那个导语里写的很清楚。

讨论逻辑和方法问题当然不是就方法而谈方法,就逻辑而谈逻辑,总要落到具体问题上去,因为这个具体问题在这里牵涉到物理学,谈物理当然就无法避免了。但这个帖子无论是从楼主的目的、还是我的期望都不是在谈纯粹的物理学。

对于具体问题的理解,大家有分歧。把这个分歧与主贴的问题联系起来,实际上就反映了各人的逻辑和方法。正如诗客先生认为我在搞诡辩,而我则认为诗客先生在搞诡辩,这肯定不是物理学所能解决的问题。逻辑和方法不是字面上的东西,而是文字背后的东西。参与讨论的网友要想有所收获,那也得是靠自己去领悟的。
呵呵,既然这样,那辩论应该还没有结束。我就耐心看whm303和食客的精彩辩论了,顺便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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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00:52:31
【转帖,阿凡提】 诡辩论

      诡辩论者不是按照逻辑规则的要求,从事物的全面联系和本质来把握问题,而是以事物的某一片面或表面相似为借口,做出似是而非的论证,起着混淆是非的作用。诡辩论是形而上学的变种,其思想实质是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
      诡辩论者有多种多样的手法,如捏造事实,颠倒黑白;转移命题,偷换概念;混淆界限,抹煞本质;贼喊捉贼,倒打一耙;用折中主义和二元论冒充辩证法,等等。使用诡辩手法的人,有的是故意搅乱是非界线,宣传错误观点;有的则是不具备唯物辩证法的合乎逻辑规则的思想方法。
       基于相对主义的诡辩论者,通常以偶然性来反驳必然性,以较小可能性来反驳较大可能性,以不确定的未经论证的相反的可能性来反驳确定的观点。
       比方说,如果你提出“闯红灯会出交通事故”,他就以“闯红灯不一定出交通事故,不闯红灯不一定不出交通事故”来反驳;如果你提出“锻炼身体有益于健康”,他就以“锻炼身体的人不一定健康,不锻炼身体的人不一定不健康”来反驳;如果你提出“生病要看医生”,他就以“看医生不一定能治好病,不看医生不一定病就好不了”来反驳。
       这种诡辩论者甚至设计出了可以反驳世界上任何观点的公式,那就是:不管你说什么,他都说“你认为你正确,不一定你就正确,而且你可能错误;你认为我错误,不一定我就错误,而且我可能正确”。
       相对主义诡辩论者不知道观点的正确和错误都是需要具体论证的。光说“不一定正确”或“不一定错误”并不是对具体观点的错误和正确的论证,因而不构成反驳。
       偷换论题也是诡辩论者的一个常用手法。
       比如,甲认为,张三的身高比李四高,而乙不同意。可是当甲证实了张三确比李四高时,乙又说:“那也不说明张三就是他单位里最高的。”这里,乙把原来“张三是否比李四高”的论题偷换为“张三是否是单位里最高的”了。而事实是,即使“张三不是单位里最高的”这一论点成立,也不能否定“张三比李四高”这一论点的正确性。
       又如,甲认为,某盗窃案系张三所为,而乙不同意。可是当甲证实了张三确为作案者时,乙又说:“那也不说明张三就是个盗窃惯犯。”这里,乙同样把“张三是否为某案的作案者”这一论题偷换为“张三是否为盗窃惯犯”了。
       偷换论题的另一常用手法,就是把对方的观点推到错误的极端,然后再来批判。
       比如,甲每天跑步20分钟,觉得效果不大,请示教练后决定增加时间,跑40分钟;乙反驳说:“如果你一天跑24小时,就累死了。”这里,乙就是把甲提出的增加到40分钟,先推到增加到24小时这一错误的极端,再来批判。这既是偷换论题,也是强加于人。
       又如,甲说“学生要学习文化”,乙反驳说:“我们反对学生为资产阶级而学习文化。”这里,乙同样是把甲的“学生要学习文化”,先推到“学生为资产阶级而学习文化”这一错误的极端,再来批判,同样是偷换论题,强加于人。不能单从乙说的“我们反对学生为资产阶级而学习文化”这句话本身不错来判断是非,而要看到乙是在反对甲的“学生要学习文化”这一正确论点。
       我们一定要掌握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学会用严密的逻辑思维来进行论证和反驳,这样才能识破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的诡辩论,达到明辨是非,提高认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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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01:10:40
zerana 发表于 2010-1-26 00:42
呵呵,既然这样,那辩论应该还没有结束。我就耐心看whm303和食客的精彩辩论了,顺便学习下。
这个帖子仅就我和诗客同志作为辩论的对方来看,就有可能会变成老太太的裹脚布。可能的情况是同样的观点一遍遍地重复,直至不可避免地违反初衷而发展为水贴,物极必反啊 。诗客同志的辩风我是比较了解的,不会有退缩的时候。
可能等到某一天我累了,说了句“歇歇吧”,才会结束。当然参与讨论的其他网友也有可能就其中感兴趣的问题继续讨论。你就搬个凳子坐着看吧。[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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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03:16:29
诗客同志要和我一起学习自由落体运动,看来不学习是不行的。现结合原帖辩论的焦点问题来和诗客同志共同学习一下,比较全面地谈谈我的观点,顺便扒一扒诗客同志的辩论方法。

原帖中辩论的焦点问题:真空中自有(应为“由”,下同)落体规律成立,难道你就不能推断这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不是真空?(这才是逆否命题,嘿嘿)

此问题中涉及到的概念只有两个:一是真空,二是自由落体规律

真空是个不难理解的概念,讨论中也没有多大的分歧。Baidu比较方便,就不麻烦辞典了。真空的定义有:2.指没有任何实物粒子的空间;或者,3.指没有气体或气体极少的空间(百度百科)。我的理解是,第2项为严格的理论上的真空,第3项为真实存在的实践意义上的真空。针对我们这里讨论的问题,取第3项定义,应该没有多大的异议

自由落体规律应该是网友辩论中使用的日常用语,查了几部大型工具书,未找到这个概念。它的涵义就只能根据相关的概念来综合表述了。

诗客同志首先定义了“自由落体运动”:“物体只在重力作用下从静止开始下落的运动,叫做自由落体运动。”我查阅了《辞海》,对这个定义无异议。

诗客同志进一步定义了“重力”,诗客同志说:那么什么叫重力呢?“由于地球的吸引力而使物体受到的力叫做重力。”51页。我再次查阅了《辞海》,得到下面的解释:

重力:地球表面附近物体所受到的地球引力。受地球自转所产生的惯性离心力的微小影响,同一物体在地球上不同纬度和高度,所受重力稍有不同,愈近两极或愈近地面,重力愈大一些。广义上,任何天体使物体向该天体表面降落的力,都称“重力’,例如月球重力、火星重力等。(《辞海》241页,“重力”词条)

插入:很明显,诗客同志使用的是狭义上的“重力”,而不是广义上的“重力”。如以前的帖子所述,我估计诗客同志的智商相当于爱因斯坦,他不会不知道广义上的“重力”。所以,我不得不怀疑诗客同志是因为辩论的需要而刻意选择了狭义上的“重力”,并且对广义上的“重力”只字不提。尽管定义的选择在我看来对于所要讨论的问题没有实质影响,但我还是希望诗客同志能解释一下(大概也还需要向王版解释一下,理由见二人的辩论 )不选择广义上的“重力”定义的原因,来打消我的疑问。

下面谈谈什么叫自由落体规律。自由落体规律肯定不是自由落体运动的定义就能完全描述的。自由落体运动是一个概念,而自由落体规律则是一种因果关系,本身就是一个判断。根据相关书籍,我认为它的内容应该是指关于自由落体运动的三个公式
经天涯诗客同志指正,其中第二个公式是错误的,等式右边的S应改为g,为了不误人子弟,特此说明
由于水平有限,我无法将这三个公式转换为语言描述,因而,只能将自由落体规律表述为:物体只在重力作用下所遵循的运动规律(这里的运动规律就是指上述的三个公式)

解决了概念的定义,下面谈逻辑。

zerana网友的原话是:真空中自由落体规律成立,难道你就不能推断这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不是真空?(这才是逆否命题,嘿嘿)

这句话中的原命题是:真空中自由落体规律成立。换成规范的表述是:如果在真空中,那么自由落体规律成立

在这个命题中,在真空中条件自由落体规律成立结论。按照逻辑判断的要求,如果条件存在,且结论正确,那么此命题为真;如果条件存在,而结论不一定正确,那么此命题为假命题。我只要举一个条件存在且结论不正确的例子,就可以判定这个命题为假

于是我举了那个例子:在太空这样近似于真空的环境下,物体运动并不遵循自由落体规律。在这个例子中,太空条件。在这个条件下原命题的结论错误。现在看来,这个例证完全可以证伪zerana网友的原命题,而不存在任何逻辑矛盾。因为太空符合真空的定义是真空的一种客观形式符合原命题中条件的要求,而在这个条件下,原命题的结论又不成立。这还不够吗?

可诗客同志说:NO!他认为不能举“太空”这个例子,原因是太空中没有自由落体,不存在自由落体规律。举了这个例子,就是把自由落体搬到了太空,是在诡辩。

而我却相反,我认为诗客同志是在进行赤裸裸的诡辩。下面进行分析。

诗客同志的诡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定义的选择上。如上文所述,诗客同志刻意选择了“重力”的狭义定义,只字不提“重力”的广义定义,从而把“自由落体”、“自由落体规律”的范围限制在地球(这一点我甚至可以不予计较)。二是将限制范围无条件拓展。将范围的限制由原命题的结论毫无理由地扩大到原命题的条件上。从逻辑上说,即使我认同“自由落体规律”的范围是地球,那么,地球这样一个范围限制也只能作用于“自由落体规律”本身,即原命题中“那么”后面的那一部分,这个限制范围也不会作用于原命题中“如果”后面的内容啊。可诗客同志并不管这些,他根据辩论的需要,无条件地将这个范围扩大到“如果”后面的内容,扩大到“真空”上。这样,诗客同志就将一个无意义的假命题,诡辩成一个无法驳倒的“伟光正”式的真命题,从而推导出其逆否命题“无可挑剔(50楼)高超的技巧啊!诗客同志就是采取这种方法进行辩论的,而且乐此不疲,谁人能敌?!这是在进行理论探讨么?!如果网友都来仿效,估计本版将会出现水漫金山的壮观景象了!

从诗客同志的辩论方法中,我还得到了这样一个“启示”:

如何在辩论中战胜对方?
将不利的论据变成对方的思维,将有利的论据说成是我方的默认

自由落体运动学完了,我表明了自己的观点,也分析了诗客同志诡辩的手段。仅供网友参观,并再次等待诗客同志的诡辩式的回击。当然,我也会继续尽我的能力分析其诡辩的手段。

由于时间关系,诗客同志的其他帖子下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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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06:13:34
友情提示:诗客同志展示其辩论技巧的另一典型案例:【原创】利人论(内容提要),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动动脑筋,作为逻辑课程的训练题,分析一下其中诗客同志的辩论技巧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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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09:47:12
whm303 发表于 2010-1-26 03:16
诗客同志要和我一起学习自由落体运动,看来不学习是不行的。现结合原帖辩论的焦点问题来和诗客同志共同学习一下,比较全面地谈谈我的观点,顺便扒一扒诗客同志的辩论方法。

原帖中辩论的焦点问题:真空中自有(应为“由”,下同)落体规律成立,难道你就不能推断这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不是真空?(这才是逆否命题,嘿嘿)

此问题中涉及到的概念只有两个:一是真空,二是自由落体规律

真空是个不难理解的概念,讨论中也没有多大的分歧。Baidu比较方便,就不麻烦辞典了。真空的定义有:2.指没有任何实物粒子的空间;或者,3.指没有气体或气体极少的空间(百度百科)。我的理解是,第2项为严格的理论上的真空,第3项为真实存在的实践意义上的真空。针对我们这里讨论的问题,取第3项定义,应该没有多大的异议

自由落体规律应该是网友辩论中使用的日常用语,查了几部大型工具书,未找到这个概念。它的涵义就只能根据相关的概念来综合表述了。

诗客同志首先定义了“自由落体运动”:“物体只在重力作用下从静止开始下落的运动,叫做自由落体运动。”我查阅了《辞海》,对这个定义无异议。

诗客同志进一步定义了“重力”,诗客同志说:那么什么叫重力呢?“由于地球的吸引力而使物体受到的力叫做重力。”51页。我再次查阅了《辞海》,得到下面的解释:

重力:地球表面附近物体所受到的地球引力。受地球自转所产生的惯性离心力的微小影响,同一物体在地球上不同纬度和高度,所受重力稍有不同,愈近两极或愈近地面,重力愈大一些。广义上,任何天体使物体向该天体表面降落的力,都称“重力’,例如月球重力、火星重力等。(《辞海》241页,“重力”词条)

插入:很明显,诗客同志使用的是狭义上的“重力”,而不是广义上的“重力”。如以前的帖子所述,我估计诗客同志的智商相当于爱因斯坦,他不会不知道广义上的“重力”。所以,我不得不怀疑诗客同志是因为辩论的需要而刻意选择了狭义上的“重力”,并且对广义上的“重力”只字不提。尽管定义的选择在我看来对于所要讨论的问题没有实质影响,但我还是希望诗客同志能解释一下(大概也还需要向王版解释一下,理由见二人的辩论 )不选择广义上的“重力”定义的原因,来打消我的疑问。

下面谈谈什么叫自由落体规律。自由落体规律肯定不是自由落体运动的定义就能完全描述的。自由落体运动是一个概念,而自由落体规律则是一种因果关系,本身就是一个判断。根据相关书籍,我认为它的内容应该是指关于自由落体运动的三个公式
经天涯诗客同志指正,其中第二个公式是错误的,等式右边的S应改为g,为了不误人子弟,特此说明
由于水平有限,我无法将这三个公式转换为语言描述,因而,只能将自由落体规律表述为:物体只在重力作用下所遵循的运动规律(这里的运动规律就是指上述的三个公式)

解决了概念的定义,下面谈逻辑。

zerana网友的原话是:真空中自由落体规律成立,难道你就不能推断这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不是真空?(这才是逆否命题,嘿嘿)

这句话中的原命题是:真空中自由落体规律成立。换成规范的表述是:如果在真空中,那么自由落体规律成立

在这个命题中,在真空中条件自由落体规律成立结论。按照逻辑判断的要求,如果条件存在,且结论正确,那么此命题为真;如果条件存在,而结论不一定正确,那么此命题为假命题。我只要举一个条件存在且结论不正确的例子,就可以判定这个命题为假

于是我举了那个例子:在太空这样近似于真空的环境下,物体运动并不遵循自由落体规律。在这个例子中,太空条件。在这个条件下原命题的结论错误。现在看来,这个例证完全可以证伪zerana网友的原命题,而不存在任何逻辑矛盾。因为太空符合真空的定义是真空的一种客观形式符合原命题中条件的要求,而在这个条件下,原命题的结论又不成立。这还不够吗?

可诗客同志说:NO!他认为不能举“太空”这个例子,原因是太空中没有自由落体,不存在自由落体规律。举了这个例子,就是把自由落体搬到了太空,是在诡辩。

而我却相反,我认为诗客同志是在进行赤裸裸的诡辩。下面进行分析。

诗客同志的诡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定义的选择上。如上文所述,诗客同志刻意选择了“重力”的狭义定义,只字不提“重力”的广义定义,从而把“自由落体”、“自由落体规律”的范围限制在地球(这一点我甚至可以不予计较)。二是将限制范围无条件拓展。将范围的限制由原命题的结论毫无理由地扩大到原命题的条件上。从逻辑上说,即使我认同“自由落体规律”的范围是地球,那么,地球这样一个范围限制也只能作用于“自由落体规律”本身,即原命题中“那么”后面的那一部分,这个限制范围也不会作用于原命题中“如果”后面的内容啊。可诗客同志并不管这些,他根据辩论的需要,无条件地将这个范围扩大到“如果”后面的内容,扩大到“真空”上。这样,诗客同志就将一个无意义的假命题,诡辩成一个无法驳倒的“伟光正”式的真命题,从而推导出其逆否命题“无可挑剔(50楼)高超的技巧啊!诗客同志就是采取这种方法进行辩论的,而且乐此不疲,谁人能敌?!这是在进行理论探讨么?!如果网友都来仿效,估计本版将会出现水漫金山的壮观景象了!

从诗客同志的辩论方法中,我还得到了这样一个“启示”:

如何在辩论中战胜对方?
将不利的论据变成对方的思维,将有利的论据说成是我方的默认

自由落体运动学完了,我表明了自己的观点,也分析了诗客同志诡辩的手段。仅供网友参观,并再次等待诗客同志的诡辩式的回击。当然,我也会继续尽我的能力分析其诡辩的手段。

由于时间关系,诗客同志的其他帖子下次回复。
303先生思维实在令我叹为观止。有了这个贴子,我看其他贴子也你不必回了——就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事情就是这以个事情,省得耽误时间。
一个贴子放不下,分两个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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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09:47:42
303先生思维实在令我叹为观止。有了这个贴子,我看其他贴子也你不必回了——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省得耽误时间。
303先生不相信高中教材,但相信辞海——似乎后者比前者更有权威性。虽然关于辞海编撰之烂之声不绝于耳,但我宁愿按303先生的意思,且就以它为准了。虽然他说我是刻意选择狭义定义而不选择“广义定义”;但我也不愿意以同样的话来说他是刻意选择“广义定义”而不选择狭义定义,应该选择什么定义,那要看那位朋友想说什么地方的事儿了——他是想说地球上的事儿呢?还是想说宇宙中的事儿呢?很遣憾,按你303的说法,我们不需要看他所隐含的意思,因为“对方的观点以其所述的话语来反映就足够了”。不过,这对我同样无所谓,且就算那位朋友是在说宇宙中的事罢。
回头先说一下不选择所谓“广义重力”的原因,我们来看看这个自由落体公式:
S=1/2gt^2(如果我按303关于“对方的观点以其所述的话语来反映就足够了”这种观点来行事,那么对于他所提供的:S=1/2St^2D这一公式。我该说点什么呢?)
在这里g是什么?重力加速度,且约等于9.8。哪个星球上的重力加速度?地球上的!请问303先生,你的辞海中有没有告诉你关于这个g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啊?
再看看另一个公式——匀变速直线运动公式:
S=vt0+ 1/2at^2
当初速度为零时,则此公式变为:S=1/2at^2
这里的a是什么?加速度,当在地球上物体进行自由落体运动时,如果要求得运动距离,只要把这里的a换成g就可以了。但是,你可以在金星或其他什么星球上把a换成g么?恕本人孤陋寡闻。只学过g约等于9.8,没学过它还有其他什么数值,但我却知道那个a可以取任何数值。在此顺便说一句,按303的逻辑,只按对方所述话语来理解其观点,那么那位朋友既然没有说是地球二字也没有说不是地球二字,我按哪个星球从而只按地球理解也不算错误。你303又何来我诡辩之说?当然,你同样可以按我的逻辑说,你303按其他星球理解也同样不算错误,所以你303也不算诡辩。不错情况似乎是这样。诸位看官别急,我们继续往下分析,然后再下结论也不迟。
既然你303反复强调“广义重力”问题,那么你无疑是在说:只要是物体只有(广义)重力作用,且在近似真空(我要是按你的逻辑,只咬字眼,那么你那个近似真空等于那位朋友的真空么?你这不是在改变条件么?),就有自由落体规律成立。从而你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把这个自由落体搬到太空去说事。换言之,你还是认同了自由落体的条件必须是有真空与重力。虽然那位朋友没有提这个重力——呵呵,这就奇了怪了,你不是只按他所叙述的话语来看其观点么?这会怎么又改主意了?如前所述你不还是默认了自由落体的约束条件?只不过是你给扩大到宇宙而已——但这是那位网友的叙述的意思么?他即没有说可以在太空,也没有说不可以在太空,那么你用太空说事算什么呢?你是不是把你的观点强加于他呢?这是不是恰恰如你所说的:这是不是“将不利的论据变成对方的思维,将有利的论据说成是我方的默认”?
而既然如此,那么在太空中即有重力(即使不具体在哪个星球上,还有微重力呢!),又有真空,那么,你何以又说自由落体规律在太空不成立呢?把那个a
换成任何一个你所能够得到的广义重力加速度即可了嘛。只是这个规律是太空某处的,而不是在地球上的。那么你既然说不成立,无疑是说地球上的物体运动不符合太空的物体运动规律罢了。然而,如果认为那位网友的话可以适用于地球之外的运动,那么他的话在哪都正确!你之所以否定他的观点,事实上就是,你一方面承认他说的是地球上的事情,一方面又以太空中物体运动规律来判断他所说的地球上的事情正确与否。

303很有可能会辩解说:我没有说太空中有自由落体规律存在!那么我们就更详细地分析一下他的话(虽然与前面有所重复)。先看一段引文:
这句话中的原命题是:真空中自由落体规律成立。换成规范的表述是:如果在真空中,那么自由落体规律成立。
“在这个命题中,在真空中是条件,自由落体规律成立是结论。按照逻辑判断的要求,如果条件存在,且结论正确,那么此命题为真;如果条件存在,而结论不一定正确,那么此命题为假命题。我只要举一个条件存在且结论不正确的例子,就可以判定这个命题为假。
“于是我举了那个例子:在太空这样近似于真空的环境下,物体运动并不遵循自由落体规律。在这个例子中,太空是条件。在这个条件下原命题的结论错误。现在看来,这个例证完全可以证伪zerana网友的原命题,而不存在任何逻辑矛盾。因为太空符合真空的定义,是真空的一种客观形式,符合原命题中条件的要求,而在这个条件下,原命题的结论又不成立。这还不够吗?

你为什么举太空的例子来反驳那位网友,因为太空中缺少重力这一条件!即有真空而没有重力——有了这两个条件,物体运动就会存在这个规律。否则,你凭什么否定他?这也就如前所说,你还是默认了自由落体运动的一个必要条件即“只在重力作用下。”再重复一次。那位网友可没有说自由落体成立需要重力——你不是只看叙述不看隐含的意义么?而有自由落体规律成立是他的结论,真空是他的条件,你凭什么把重力强加为他的条件?你不是说不能由结论扩大到条件么?——更何况他的结论还没有重力这一条!——这并不重要,所以不去计较了。但是,你303明明说了有广义重力啊!按你的逻辑,太空中任何角落都有这种广义重力,只是大小不同罢了。那么太空中还缺少只在重力作用下这一条件么?不缺少。那么自由落体规律成立么?成立——你可没有区别地球上的还是太空中的。那么你凭什么又说不成立?
到底谁在诡辩。情况一目了然。

注: 这也贴子之所以这个时候才回复。因为这位303先生引用了辞海重力条目。遣憾的是本人只有语辞分册的辞海,而没有自然科学分册的,他的引用激起了我的好奇心,便在网上到处找地方下载,找了好几个,都下载不成功——最弄得我电脑死机。最后只好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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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10:21:24
说到方法问题。个人认为,在讨论中,当对方提出一种看法时,我们应当首先尽量替对方设想他所说的东西可能隐含的条件。否则,即使对方的叙述不完善,当你以其所谓漏洞反驳他时,他只须一句:噢,我疏忽了,现在补充上。一切皆可化解。如果他的结论肯定是错误的,即使他补充进去条件,他也不会变成正确的——因为他无法改变结论。而如果他改变结论,那么就不需你来反驳他,他自己就反驳了自己。而即使我们一时无法确定对方所隐含的条件,那么我们向他确认一下又何妨?毕竟,我们不是为了辩论本身,而是为了解决所涉及到的理论问题。
那么我们现在所涉及的问题。一个是如上述我们是否替对方(z网友)进行了这样的考虑的问题;一个就是是否弄清楚了对方是到底想表达什么的问题。Z网友显然不是在阐述自由落体运动规律本身,而是在阐述如何确定逆否命题。因此,我们根本不必去管他的命题真假,而只须看其原命题与逆否命题是否同真同假却可。

向对方确定其表达的意思,我们不必担心对方会怀疑我们的理解力,也许,对方还以为你怀疑他的表达力呢?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表述方式和思维方式,一般这里没有什么高下之分.因此,沟通一下是很有必要的.否则,这个词发明出来是做什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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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10:29:40
whm303 发表于 2010-1-26 03:16

下面谈谈什么叫自由落体规律。自由落体规律肯定不是自由落体运动的定义就能完全描述的。自由落体运动是一个概念,而自由落体规律则是一种因果关系,本身就是一个判断。根据相关书籍,我认为它的内容应该是指关于自由落体运动的三个公式

由于水平有限,我无法将这三个公式转换为语言描述,因而,只能将自由落体规律表述为:物体只在重力作用下所遵循的运动规律(这里的运动规律就是指上述的三个公式)
第二个公式有笔误。呵呵,在哪里找到的公式啊?
还是自己手输入的?我一直想知道这论坛能手输这样的公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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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11:03:29
zerana 发表于 2010-1-26 10:29
whm303 发表于 2010-1-26 03:16

下面谈谈什么叫自由落体规律。自由落体规律肯定不是自由落体运动的定义就能完全描述的。自由落体运动是一个概念,而自由落体规律则是一种因果关系,本身就是一个判断。根据相关书籍,我认为它的内容应该是指关于自由落体运动的三个公式

由于水平有限,我无法将这三个公式转换为语言描述,因而,只能将自由落体规律表述为:物体只在重力作用下所遵循的运动规律(这里的运动规律就是指上述的三个公式)
三个公式只有第一个是正确的,呵呵,在哪里找到的公式啊?
还是自己手输入的?我一直想知道这论坛能手输这样的公式吗?
第二个公式应该是笔误,或复制有误,或原书排版就有误,公式右边的S应该是g。

第三个公式是末速度与下降距离的关系式,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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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11:07:49
描述自由落体运动规律确实有三个公式,第三个公式是根据前两个公式推导出来的。

因为v=g×t,s=(1/2)g×t×t,
所以可以得到:
s=(1/2)v×v/g,
即:2sg=v×v。
两边开平方,就可以得到第三个个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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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11:51:39
诗客同志此回复长而无序,不知道这算不算诗客先生的又一辩论技巧啊,或许也能造成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但我还是按照我的思路走。天生喜欢条理,尽管我认为这会给阅读的网友带来方便,但我不想为此索取一厘钱的报酬,这也符合保强先生的理念——利人嘛。

1、有了这个贴子,我看其他贴子也你不必回了。谢谢诗客同志体谅,按你的意见办。
2、那么对于他所提供的:S=1/2St2D这一公式。我该说点什么呢?在这里我承认我的引用错误。尽管那三个公式是电子书的截图,我没有看出来,但这同样是我的错,我不会推卸责任。现按照诗客先生的公式为准。
3、关于重力加速度g。诗客先生说,他只学过g约等于9.8,没学过它还有其他什么数值。这是诗客先生的事情,与我无关。至于我,g约等于9.8也只是刚刚从诗客先生这里才学会。但我知道,既然地球上有重力加速度g,那么金星和月球上也会有相应的重力加速度g,我这是从《辞海》的重力定义中推导出来的,至于其具体数值,《辞海》没说,我和诗客同志一样也不知道。诗客先生不愿推导出其他星球上也会有重力加速度g,我不会强求。网友自会评判。
4、既然你303反复强调“广义重力”问题,那么你无疑是在说:只要是物体只有(广义)重力作用,且在近似真空(我要是按你的逻辑,只咬字眼,那么你那个近似真空等于那位朋友的真空么?你这不是在改变条件么?),就有自由落体规律成立。从而你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把这个自由落体搬到太空去说事。我该如何评述你这句话呢?还好,无须再动脑筋,上一个回复就有,我复制过来:将不利的论据变成对方的思维。(《辞海》所定义的广义“重力”不就在我的上个回复里吗?诗客先生竟可以装作看不见,眼睁睁地当场造假!我真是服了你了我在102楼的通篇回复中使用了广义的动力定义了么?我只是指出来存在广义的重力定义,却根本就没有使用这个定义,我一方面强调定义的选择对于讨论的问题没有影响,一方面表示可以不计较你选择的狭义重力定义,你仍然继续拿你所想象的“广义的重力”说事,这不是没话找话说么?
5、你不是只按他所叙述的话语来看其观点么?这会怎么又改主意了?如前所亭你不还是默认了自由落体的约束条件?只不过是你给扩大到宇宙而已——但这是那位网友的叙述的意思么?他即没有说可以在太空,也没有说不可以在太空,那么你用太空说事算什么呢?你是不是把你的观点强加于他呢?诗客同志啊,我忍不住要发笑了。你就靠这些不着边际的诘问过日子么?这些诘问的来源呢?你多少也该引用1-2句我的原话来充充门面,好说明你不是臆造吧?可惜,一句都没有。我倒是想正儿八经地反驳你两句,你这不是一点也不配合吗?我晕。(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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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11:54:16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6 09:47
注: 这也贴子之所以这个时候才回复。因为这位303先生引用了辞海重力条目。遣憾的是本人只有语辞分册的辞海,而没有自然科学分册的,他的引用激起了我的好奇心,便在网上到处找地方下载,找了好几个,都下载不成功——最弄得我电脑死机。最后只好放弃。
刚才查了一下,论坛里还真没有完整的pdf版辞海。
准备半夜上传,到时给你链接。(一个分卷40多MB,共18个分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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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11:59:30
服了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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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12:01:58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1-26 11:54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6 09:47
注: 这也贴子之所以这个时候才回复。因为这位303先生引用了辞海重力条目。遣憾的是本人只有语辞分册的辞海,而没有自然科学分册的,他的引用激起了我的好奇心,便在网上到处找地方下载,找了好几个,都下载不成功——最弄得我电脑死机。最后只好放弃。
刚才查了一下,论坛里还真没有完整的pdf版辞海。
准备半夜上传,到时给你链接。(一个分卷40多MB,共18个分卷。)
先行谢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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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12:08:25
303先生新回复,晚上有时间再说.你慢慢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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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12:40:37
(续上)
6、这是不是恰恰如你所说的:这是不是“将不利的论据变成对方的思维,将有利的论据说成是我方的默认”?诗客先生倒打了一耙,我无法接招。
7、而既然如此,那么在太空中即有重力(即使不具体在哪个星球上,还有微重力呢!),又有真空,那么,你何以又说自由落体规律在太空不成立呢?把那个a换成任何一个你所能够得到的广义重力加速度即可了嘛。只是这个规律是太空某处的,而不是在地球上的。诗客先生的这个诘问完全符合王版转贴的“【阿凡提】诡辩论(100楼)”中的一条,现加以引用:“偷换论题的另一常用手法,就是把对方的观点推到错误的极端,然后再来批判。
8、你为什么举太空的例子来反驳那位网友,因为太空中缺少重力这一条件!我为什么不能举太空的例子来反驳?缺少重力这一条件是我的原因吗?原命题中就没说啊,你诗客先生可以假定重力存在,我303先生不想做这个假定,你是准备强迫我作出这个假定吗?我不作出这个假定,你是不是准备揍我一顿啊?实际上原命题错就错在这里,如果把原命题改为“重力条件下自由落体规律成立”,那么无须任何隐含条件这个命题都是成立的。原因很清楚,我早就说过了,重力是自由落体运动的原因(充要条件),二者之间是因果关系,而真空却不是自由落体运动的原因。我就不明白,你诗客先生这么高的智商,究竟是不知道这个道理还是因为面子关系而不愿承认这个道理?!
9、那位网友可没有说自由落体成立需要重力——你不是只看叙述不看隐含的意义么?这回诗客同志你说对了一半,“自由落体成立需要重力”这恰恰是我的观点,而不是什么隐含的意义。我难道不可以有我自己的观点么?这又犯了什么逻辑错误、犯了什么滔天大罪了么?
10、我为诗客同志的这种为辩论而辩论的固执感到可耻。既然zerana网友已经真诚而爽快地承认了原命题逻辑上的不严密,而你诗客先生却执意要把原命题包装成“伟光正”,那么,我累了,该歇歇了,你继续去包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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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12:52:05
《辞海》重力词条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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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12:55:46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1-26 11:03
zerana 发表于 2010-1-26 10:29
whm303 发表于 2010-1-26 03:16

下面谈谈什么叫自由落体规律。自由落体规律肯定不是自由落体运动的定义就能完全描述的。自由落体运动是一个概念,而自由落体规律则是一种因果关系,本身就是一个判断。根据相关书籍,我认为它的内容应该是指关于自由落体运动的三个公式

由于水平有限,我无法将这三个公式转换为语言描述,因而,只能将自由落体规律表述为:物体只在重力作用下所遵循的运动规律(这里的运动规律就是指上述的三个公式)
三个公式只有第一个是正确的,呵呵,在哪里找到的公式啊?
还是自己手输入的?我一直想知道这论坛能手输这样的公式吗?
第二个公式应该是笔误,或复制有误,或原书排版就有误,公式右边的S应该是g。

第三个公式是末速度与下降距离的关系式,没错!
原来是末速度,呵呵。那就没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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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13:39:22
pengleigz 发表于 2010-1-26 11:59
服了你们。
让你开眼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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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14:42:24
具体贴子先不回.不过先请教一下可能303先生会认为与本论题无关的东西,引号的作用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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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15:17:38
费了好大劲,终于找到个地方把辞海下来了.根据303所同意的权威性标准.我努力在辞海上学习与我们的讨论内容有关的东西.现在把学习的结果在此汇报一下,请303及诸位网友批评指正.因找辞海及弄截图耽误了我太多的时间.所以暂不写心得了.先弄上来几个截图.心得抽时间再说,还得办正事儿呢.
我这人遇到什么事儿,如果能力所及,总要让它水落石出.不过,这在我们敬爱的303先生看来.有些无耻.无耻就无耻罢,学习或讨论有点无耻精神,未必是坏事,总不能让一个问题不了了之罢?闲话少叙,言归正转:
先学习一下重力:
图一.(这是303先生弄上来过的)

再学习一下什么叫做自由落体运动:
图二.


然后再学习一下什么叫做重力加速度.
图三.



我想说什么,聪明人一看便知.想来我固执地把此三图贴上来,也是无耻的一个好处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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