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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0-1-26 15:18:37
无耻二字也审核啊?我可是在说自己呢,没有说别人,希望审查尽快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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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15:33:32
所谓自由落体本来就是指:物体只受重力作用是的运动规律,
现实由于空气阻力存在,物体譬如羽毛不能做自由落体运动。如果排除了空气的阻力,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真空状态。60年代美国登月后,宇航员所做的铅球和羽毛同时落地的实验。。。。
正如同排除了摩擦力、重力,物体就展现其自身的惯性远动!宇航员在太空的实验就证明了这一点。。。

这么简单的问题,你们争论了十几页,有意义嘛?

还不如好好用脑子想想:中国这三十年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为啥会发生这么巨大的社会变迁,其内在的经济规律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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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22:56:39
106# 天涯诗客
1、个人认为,在讨论中,当对方提出一种看法时,我们应当首先尽量替对方设想他所说的东西可能隐含的条件。诗客同志确实遵循了他说的这个方法。诗客同志设想了原命题默认了重力的存在,设想了303把自由落体搬到太空。诗客同志这不是在搞双重标准么?不过,通过这样的设想,303的观点不驳自倒,一切问题迎刃而解!
2、否则,即使对方的叙述不完善,当你以其所谓漏洞反驳他时,他只须一句:噢,我疏忽了,现在补充上。一切皆可化解。化解了不就对了么!提示了对方的疏忽,这对于对方也是一个帮助啊。难道在辩论中诗客同志非得要把对方驳得哑口无言才过瘾么?
3、如果他的结论肯定是错误的,即使他补充进去条件,他也不会变成正确的。诗客先生又变成了形而上学大师了。我想问问:有什么观点是“肯定错误”的么?补充条件也解决不了的么?我就举个一例:张三说“医生都是杀人狂”,这个观点够荒谬的吧?要是给我补充条件的机会,它就会变成正确的。比如,我可以说“张三患有妄想症,他就是这样想的”。这样,这个可笑的判断对于张三本人来看不就是正确的吗?诗客同志啊,看来还得要翻翻逻辑学啊,呵呵。
4、如果他改变结论,那么就不需你来反驳他,他自己就反驳了自己。我来举一个现成的例子:“在太空中,根本就没有这种在自由落体,还哪来的自由落体运动规律?”(诗客同志1楼的观点),“二,规律当然存在”(诗客同志89楼的观点)。诗客同志是自己反驳自己的典范啊。
5、Z网友显然不是在阐述自由落体运动规律本身,而是在阐述如何确定逆否命题。你要是早这样说,问题还会讨论到现在么?你不是一直在就那个命题本身(自由落体运动规律)在发表观点,甚至从物理书上找来论据么?你在50楼不是说:“他的另一逆否命题.说如果"自由落体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是非真空就更是无可挑剔的.”么?你现在又这样说,算不算“改变结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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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23:09:32
我虽不会建模,但也能作出这样一个预测:随着路过此帖的网友和版主的增加,天涯诗客先生很可能会在网友的心目中获得人大经济论坛最佳辩手的称号,303可能会沾天涯诗客先生的光,获得人大经济论坛“最强势版主”的称号。

真不愧是“27+28=45”啊,诗客先生有没有兴趣再开一贴“谁在诡辩——与303共同学习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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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00:29:30
zerana 发表于 2010-1-26 10:29
whm303 发表于 2010-1-26 03:16

下面谈谈什么叫自由落体规律。自由落体规律肯定不是自由落体运动的定义就能完全描述的。自由落体运动是一个概念,而自由落体规律则是一种因果关系,本身就是一个判断。根据相关书籍,我认为它的内容应该是指关于自由落体运动的三个公式

由于水平有限,我无法将这三个公式转换为语言描述,因而,只能将自由落体规律表述为:物体只在重力作用下所遵循的运动规律(这里的运动规律就是指上述的三个公式)
三个公式只有第一个是正确的,呵呵,在哪里找到的公式啊?
还是自己手输入的?我一直想知道这论坛能手输这样的公式吗?
在论坛上输入公式,直接输入大概是不行的。变通的方法是先截图(jpg格式),可以从现成的电子书上截图,或者是先在word中输入公式,然后截图。接着将截图传入论坛上自己的空间,并获得图片的url地址(右击缩略图,看属性),然后在帖子中使用图片代码加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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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06:57:48
whm303 发表于 2010-1-26 22:56
106# 天涯诗客
1、个人认为,在讨论中,当对方提出一种看法时,我们应当首先尽量替对方设想他所说的东西可能隐含的条件。诗客同志确实遵循了他说的这个方法。诗客同志设想了原命题默认了重力的存在,设想了303把自由落体搬到太空。诗客同志这不是在搞双重标准么?不过,通过这样的设想,303的观点不驳自倒,一切问题迎刃而解!
2、否则,即使对方的叙述不完善,当你以其所谓漏洞反驳他时,他只须一句:噢,我疏忽了,现在补充上。一切皆可化解。化解了不就对了么!提示了对方的疏忽,这对于对方也是一个帮助啊。难道在辩论中诗客同志非得要把对方驳得哑口无言才过瘾么?
3、如果他的结论肯定是错误的,即使他补充进去条件,他也不会变成正确的。诗客先生又变成了形而上学大师了。我想问问:有什么观点是“肯定错误”的么?补充条件也解决不了的么?我就举个一例:张三说“医生都是杀人狂”,这个观点够荒谬的吧?要是给我补充条件的机会,它就会变成正确的。比如,我可以说“张三是个妄想狂,他就是这样想的”。这样,这个可笑的论断对于张三本人不就是正确的吗?诗客同志啊,看来还得要翻翻逻辑学啊,呵呵。
4、如果他改变结论,那么就不需你来反驳他,他自己就反驳了自己。我来举一个现成的例子:“在太空中,根本就没有这种在自由落体,还哪来的自由落体运动规律?”(诗客同志1楼的观点),“二,规律当然存在”(诗客同志89楼的观点)。诗客同志是自己反驳自己的典范啊。
5、Z网友显然不是在阐述自由落体运动规律本身,而是在阐述如何确定逆否命题。你要是早这样说,问题还会讨论到现在么?你不是一直在就那个命题本身(自由落体运动规律)在发表观点,甚至从物理书上找来论据么?你在50楼不是说:“他的另一逆否命题.说如果"自由落体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是非真空就更是无可挑剔的.”么?你现在又这样说,算不算“改变结论”啊?
一,呵呵拿太空所谓物体运动来反驳Z网友的话,是我设想的么?我想把你设想到地球上来也行不行啊.除非你无太空二字——你是确定的表述,他是非确定的表述,他有设想空间,你却没有。
二,这才叫诡辩呢。我主张首先确定对方真实意思,你以一处反问中的肯定来解释成我要把对方辩的哑口无言。提示对方疏忽?以对方的疏忽做文章叫做提示?为什么不确认一下?比如问那位朋友,你确定就只真空这一条件么?有什么不可以?如果这样的话,我们就不在这几天产了这么多话耽误这么时间。你竟然把这叫做对对方的一个帮助。真是可笑。到底谁在诡辩?
三,妙极了!那么我们就学一学逻辑学。
谁是说话的主体?张三,既然是张三,这条件应由张三补充,你来补充算什么?以一个主体,偷换成另一个主体,这是哪门子的逻辑学啊?要是给你补充机会,那么得是你就是那个张三。而杀人狂三字,不过只是一种形容词罢了。难有人这么对你说时,就会相信他的真实意思就是杀人狂的本意么?——对了,你只看叙述所表达的意思就足够了。如果这样的话,倒未必是张三为亡想狂,而是。。。。。。。。呵呵,不说了。反过来说,这话对于一个精神有问题的人而言,他的一些结论正常到是奇怪了,他的结论不正常倒是正常的。那么,即使就那么理解。你就他是正确还是错误?
四,脱离问题具体所指而进行所谓反驳,又是一种诡辩手法。第一段。那是针对你的话而来。指太空中不存在这种规律。好好看看原话:“在太空中,根本就没有这种在自由落体,还哪来的自由落体运动规律?”“在太空中”四个字是加黑了的。什么意思不需要解释了。
7第二句话,指太空中不存在这种规律,并不能否认地球上存在。看看原话:“二,规律当然存在。可是,这是在哪才适用的规律呢?”你为什么把后面那话给截去了啊?别告诉我你理解不了这话罢?即使你理解不了,并不代表网友们理解不了。你是不是成心误导啊?是不是断章取义为自己寻找有利的东西啊?303说我的辩论是无什么(那个字不打了,一打就审查)。倒底谁无什么,一目了然!
五。就自然浇体规律到底适用于何处问题。那是针对你们而来,而不是针对z网友。既然你们以这个问题做文章,我当然以这个问题到底应当为体来讨论。同时,我很早已经不止一次地指出了这一点,你不依旧无视么?再看看那话的来源:
“如果王兄不打算考虑他隐含的地球之上这种情况即包含重力且必须是地球重力的话.那么我同样也可以不考虑这一点.因此,仅仅就他的话本身而言,也就是说,不考虑关于自由落体的原定义是什么(只在重力作用下)----反正你说的"自由落体"和我现在所说的"自由落体"与他所说的自由落体都不是一个事物.,那么,真空,作为判断一种运动是否是"自由落体规律"的前提.他的另一逆否命题.说如果"自由落体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是非真空就更是无可挑剔的.”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97352&page=5&from^^uid=1161837
呵呵,看来你有些思维混乱了啊。这话恰恰就是在针那网友的原本要表达的意思所讨论的问题。你把针对你的反驳从而自由落体规律问题而进行的讨论,与针对他的本意进行的讨论混为一淡。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呢?

而关于Z网友本意问题,他自己也很早就讲得很清楚了(这好5十几楼的):
我原话的推理是:命题A ==> 命题B
我讲的是一个逻辑推理问题,A成立条件下能不能推出B成立。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95603&page=6&from^^uid=1161837
而你在8十几楼不过依旧这样说:
我认为我的两个回复已经很清楚地表达了我的观点:原命题是假命题,逆否命题无意义。至于zerana网友还有什么别的理解,那就不是我所能左右的了。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95603&page=9&from^^uid=1161837
那么你自己说一说,是不是嘴不对心?他这样说了,不还是对这个问题一直磨叽到现在么?更不要说如果只说逻辑的话,你只须看他的泥否命命题是真是假就得了,管他有意没意做什么?你不还是成心针对他的条件本身在讨论而不是他的本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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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06:58:37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6 14:42
具体贴子先不回.不过先请教一下可能303先生会认为与本论题无关的东西,引号的作用是什么啊?
请诗客先生另行开帖:“谁在诡辩——与303共同学习引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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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06:58:58
whm303 发表于 2010-1-26 23:09
我虽不会建模,但材茏鞒稣庋一个预测:随着路过此帖的网友和版主的增加,天涯诗客先生很可能会在网友的心目中获得人大经济论坛最佳辩手的称号,303可能会沾天涯诗客先生的光,获得人大经济论坛“最强势版主”的称号。

真不愧是“27+28=45”啊,诗客先生有没有兴趣再开一贴“谁在诡辩——与303共同学习45”?!
呵呵,曾有这想法,不过,你既然想把此建成第一高楼,就放弃了,现在你既然这么说。如果有必要的话,我倒会考虑的。别急,往下看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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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07:27:21
whm303 发表于 2010-1-26 12:40
(续上)
6、这是不是恰恰如你所说的:这是不是“将不利的论据变成对方的思维,将有利的论据说成是我方的默认”?诗客先生倒打了一耙,我无法接招。
7、而既然如此,那么在太空中即有重力(即使不具体在哪个星球上,还有微重力呢!),又有真空,那么,你何以又说自由落体规律在太空不成立呢?把那个a换成任何一个你所能够得到的广义重力加速度即可了嘛。只是这个规律是太空某处的,而不是在地球上的。诗客先生的这个诘问完全符合王版转贴的“【阿凡提】诡辩论(100楼)”中的一条,现加以引用:“偷换论题的另一常用手法,就是把对方的观点推到错误的极端,然后再来批判。
8、你为什么举太空的例子来反驳那位网友,因为太空中缺少重力这一条件!我为什么不能举太空的例子来反驳?缺少重力这一条件是我的原因吗?原命题中就没说啊,你诗客先生可以假定重力存在,我303先生不想做这个假定,你是准备强迫我作出这个假定吗?我不作出这个假定,你是不是准备揍我一顿啊?实际上原命题错就错在这里,如果把原命题改为“重力条件下自由落体规律成立”,那么无须任何隐含条件这个命题都是成立的。原因很清楚,我早就说过了,重力是自由落体运动的原因(充要条件),二者之间是因果关系,而真空却不是自由落体运动的原因。我就不明白,你诗客先生这么高的智商,究竟是不知道这个道理还是因为面子关系而不愿承认这个道理?!
9、那位网友可没有说自由落体成立需要重力——你不是只看叙述不看隐含的意义么?这回诗客同志你说对了一半,“自由落体成立需要重力”这恰恰是我的观点,而不是什么隐含的意义。我难道不可以有我自己的观点么?这又犯了什么逻辑错误、犯了什么滔天大罪了么?
10、我为诗客同志的这种为辩论而辩论的固执感到可耻。既然zerana网友已经真诚而爽快地承认了原命题逻辑上的不严密,而你诗客先生却执意要把原命题包装成“伟光正”,那么,我累了,该歇歇了,你继续去包装吧。
一,你能不能接上招,感兴趣者看看我那原话的分析就知道了。
二,依旧请看原话。强调太空重力的不是我,而是你们。而说太空中物体不遵循自由落体运动规律的也不是我。那么倒底是那个改变论题。一目了然。自己自相矛盾而不自知或不自省。
三,命题没有说?那么他说他所说的自由落体在什么地方了吗?也没有说,那么你怎么用太空来说事儿啊?那么自由落体本应指在何处的?这里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是否承认对方含有隐含条件的问题。你不承认,所以弄出个太空例子来。而我之所以强调自由落体本应指在地球,则意在指出,由此所谓重力是隐含的一个条件。这正如我曾说的,他的目的并不是在说自由落体本身,而不是在说什么是泥否命题问题。所以没有必要就这个条件是否说出来做文章。而你为了反驳我,竟然表示出了对高中教材的不屑。而大翻辞海。终于找到了地球之外星球也有重力,从而自由落体运动规律可以拿太空来说事。呵呵,如果可以的话,正如我已经指出的,那么,你何以说出不遵循这话来呢?如此说来,----重力到处都有,他提不提都一样。你不自相矛盾么?且不说你不过是极为可笑地为了辩护而找了一个似是而非的证据而已(关于这个问题,我会单独讨论。昨天抽时间发了。可是,没有通过审查。不知道为什么)
四,按你这话的逻辑,那位网友也可以说,隐含着重力也是他的观点。如何?
五,他承认那是叙述问题——而你恰恰只看叙述,而不是他不懂得重力这一条件的存在问题。一个知道自由落体的人,可以认为他不知道其条件是什么吗?为了辩论而无视这一点,倒底谁无什么?而既然就本版性质及他们所讨论的内容而言,也不应当在这个问题上做文章。----至多指出他叙述不够完善罢了。何以以之对他进行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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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07:51:22
126# 天涯诗客
1、为什么不确认一下?比如问那位朋友,你确定就只真空这一条件么?有什么不可以?就请诗客同志以身作则吧,不要光说不练。
2、谁是说话的主体?张三,既然是张三,这条件应由张三补充,你来补充算什么?那个原命题“真空中自有落体规律成立”是你诗客同志提出来的么?你去默认什么重力前提?先拿你的镜子照照你自己吧。
3、指太空中不存在这种规律,并不能否认地球上存在。诗客先生啊,规律究竟是什么?你说这种话也配谈规律,我都脸红。规律在客观上是指某种抽象的关系,主观上是指人的认识。规律看不见摸不着,只有思维才能把握。规律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说到某个范围,那只能是规律适用与否的问题。大概也只有你诗客先生才可以脸不红心不跳的谈什么“规律存在于这个地方,不存在于那个地方”。
4、友情提示:请诗客先生本着节约资源的原则,语言尽量精炼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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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08:12:24
whm303 发表于 2010-1-26 11:51
诗客同志此回复长而无序,不知道这算不算诗客先生的又一辩论技巧啊,或许也能造成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但我还是按照我的思路走。天生喜欢条理,尽管我认为这会给阅读的网友带来方便,但我不想为此索取一厘钱的报酬,这也符合保强先生的理念——利人嘛。

1、有了这个贴子,我看其他贴子也你不必回了。谢谢诗客同志体谅,按你的意见办。
2、那么对于他所提供的:S=1/2St2D这一公式。我该说点什么呢?在这里我承认我的引用错误。尽管那三个公式是电子书的截图,我没有看出来,但这同样是我的错,我不会推卸责任。现按照诗客先生的公式为准。
3、关于重力加速度g。诗客先生说,他只学过g约等于9.8,没学过它还有其他什么数值。这是诗客先生的事情,与我无关。至于我,g约等于9.8也只是刚刚从诗客先生这里才学会。但我知道,既然地球上有重力加速度g,那么金星和月球上也会有相应的重力加速度g,我这是从《辞海》的重力定义中推导出来的,至于其具体数值,《辞海》没说,我和诗客同志一样也不知道。诗客先生不愿推导出其他星球上也会有重力加速度g,我不会强求。网友自会评判。
4、既然你303反复强调“广义重力”问题,那么你无疑是在说:只要是物体只有(广义)重力作用,且在近似真空(我要是按你的逻辑,只咬字眼,那么你那个近似真空等于那位朋友的真空么?你这不是在改变条件么?),就有自由落体规律成立。从而你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把这个自由落体搬到太空去说事。我该如何评述你这句话呢?还好,无须再动脑筋,上一个回复就有,我复制过来:将不利的论据变成对方的思维。(《辞海》所定义的广义“重力”不就在我的上个回复里吗?诗客先生竟可以装作看不见,眼睁睁地当场造假!我真是服了你了我在102楼的通篇回复中使用了广义的动力定义了么?我只是指出来存在广义的重力定义,却根本就没有使用这个定义,我一方面强调定义的选择对于讨论的问题没有影响,一方面表示可以不计较你选择的狭义重力定义,你仍然继续拿你所想象的“广义的重力”说事,这不是没话找话说么?
5、你不是只按他所叙述的话语来看其观点么?这会怎么又改主意了?如前所亭你不还是默认了自由落体的约束条件?只不过是你给扩大到宇宙而已——但这是那位网友的叙述的意思么?他即没有说可以在太空,也没有说不可以在太空,那么你用太空说事算什么呢?你是不是把你的观点强加于他呢?诗客同志啊,我忍不住要发笑了。你就靠这些不着边际的诘问过日子么?这些诘问的来源呢?你多少也该引用1-2句我的原话来充充门面,好说明你不是臆造吧?可惜,一句都没有。我倒是想正儿八经地反驳你两句,你这不是一点也不配合吗?我晕。(待续)
一,。。。。。
二,由此可以说明,我们没有必要去追究对方叙述上的瑕疵---这完全可能是对方的疏忽,从而我们只须按方正常的能够拥有的知识来考虑即可以了。
三,这一点,会有单独贴讨论。就以你认可以辞海为准---由此我们也可以看看一个人应当有什么样的治学态度问题。
四,不要忘记,提及所谓广义重力,是为你反对我说不能把自由落体运动以太空来说事服务的。意谓太空有广义重力,所以可以以之来反驳那位网友。你的目的显而易见,却竟然辩护说没影响。没影响你说它做什么?
五。只按他叙述的话语来看其观点是不是你的话啊?他原话没有提及重力,于是你便认为他没有隐含重力这一约束条件——这是不是你的意思?然而,他同样也没有说可以在太空,而你却以太空来说事意指太空无重力所以物体运动不遵循那个规律(他没有说的,既然认为不存在,那么你惟一的选择就是向他确认)。后来你又反复强调太空有重力,前后反复无常。这些都是我的杜撰么?----哪位感兴趣可以自己查,贴子都在那里摆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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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08:13:47
关于重力加速度到底为何的问题,回头再说,先办其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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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08:35:06
辞海(1999年版缩印本) .pdf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from^^uid=96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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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13:21:37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1-27 08:35
辞海(1999年版缩印本) .pdf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ge=1&from^^uid=969508
昨天下午已经下载了,太不容易了.顺便截了几个词条.很有意思.当时传上来了,可是,因为文字说明没有通过.所以找时间重弄一下.关于重力加速度.蛮有趣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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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14:01:11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7 07:27 
一,你能不能接上招,感兴趣者看看我那原话的分析就知道了。
二,依旧请看原话。强调太空重力的不是我,而是你们。而说太空中物体不遵循自由落体运动规律的也不是我。那么倒底是那个改变论题。一目了然。自己自相矛盾而不自知或不自省。
三,命题没有说?那么他说他所说的自由落体在什么地方了吗?也没有说,那么你怎么用太空来说事儿啊?那么自由落体本应指在何处的?这里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是否承认对方含有隐含条件的问题。你不承认,所以弄出个太空例子来。而我之所以强调自由落体本应指在地球,则意在指出,由此所谓重力是隐含的一个条件。这正如我曾说的,他的目的并不是在说自由落体本身,而不是在说什么是泥否命题问题。所以没有必要就这个条件是否说出来做文章。而你为了反驳我,竟然表示出了对高中教材的不屑。而大翻辞海。终于找到了地球之外星球也有重力,从而自由落体运动规律可以拿太空来说事。呵呵,如果可以的话,正如我已经指出的,那么,你何以说出不遵循这话来呢?如此说来,----重力到处都有,他提不提都一样。你不自相矛盾么?且不说你不过是极为可笑地为了辩护而找了一个似是而非的证据而已(关于这个问题,我会单独讨论。昨天抽时间发了。可是,没有通过审查。不知道为什么)
四,按你这话的逻辑,那位网友也可以说,隐含着重力也是他的观点。如何?
五,他承认那是叙述问题——而你恰恰只看叙述,而不是他不懂得重力这一条件的存在问题。一个知道自由落体的人,可以认为他不知道其条件是什么吗?为了辩论而无视这一点,倒底谁无什么?而既然就本版性质及他们所讨论的内容而言,也不应当在这个问题上做文章。----至多指出他叙述不够完善罢了。何以以之对他进行反驳?
看了这个回复,我非常失望,没有值得我回复的话题。或许是我看不懂吧。我向对诗客同志提出一个建议:尽快弄点新花样好不好?说了一千遍的东西,还需要再重复一千零一遍么?你让我兴趣索然倒没什么关系,败坏了网友的胃口,那可就是影响了别人的健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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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14:36:49
whm303 发表于 2010-1-27 14:01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7 07:27
一,你能不能接上招,感兴趣者看看我那原话的分析就知道了。
二,依旧请看原话。强调太空重力的不是我,而是你们。而说太空中物体不遵循自由落体运动规律的也不是我。那么倒底是那个改变论题。一目了然。自己自相矛盾而不自知或不自省。
三,命题没有说?那么他说他所说的自由落体在什么地方了吗?也没有说,那么你怎么用太空来说事儿啊?那么自由落体本应指在何处的?这里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是否承认对方含有隐含条件的问题。你不承认,所以弄出个太空例子来。而我之所以强调自由落体本应指在地球,则意在指出,由此所谓重力是隐含的一个条件。这正如我曾说的,他的目的并不是在说自由落体本身,而不是在说什么是泥否命题问题。所以没有必要就这个条件是否说出来做文章。而你为了反驳我,竟然表示出了对高中教材的不屑。而大翻辞海。终于找到了地球之外星球也有重力,从而自由落体运动规律可以拿太空来说事。呵呵,如果可以的话,正如我已经指出的,那么,你何以说出不遵循这话来呢?如此说来,----重力到处都有,他提不提都一样。你不自相矛盾么?且不说你不过是极为可笑地为了辩护而找了一个似是而非的证据而已(关于这个问题,我会单独讨论。昨天抽时间发了。可是,没有通过审查。不知道为什么)
四,按你这话的逻辑,那位网友也可以说,隐含着重力也是他的观点。如何?
五,他承认那是叙述问题——而你恰恰只看叙述,而不是他不懂得重力这一条件的存在问题。一个知道自由落体的人,可以认为他不知道其条件是什么吗?为了辩论而无视这一点,倒底谁无什么?而既然就本版性质及他们所讨论的内容而言,也不应当在这个问题上做文章。----至多指出他叙述不够完善罢了。何以以之对他进行反驳?
看了这个回复,我非常失望,没有值得我回复的话题。或许是我看不懂吧。我向对诗客同志提出一个建议:尽快弄点新花样好不好?说了一千遍的东西,还需要再重复一千零一遍么?你让我兴趣索然倒没什么大问题,败坏了网友的胃口,那可就是影响了别人的健康啊。
你反复为同样的问题辩护,那么你要我对你说什么呢?新东西?有啊,别急,等我得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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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17:14:25
“真空中自有落体规律成立,难道你就不能推断这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不是真空?(这才是逆否命题,嘿嘿)”

其实仔细读读这句话,会发现其实这句话说的是废话。

逆否命题的作用是什么?是当原命题无法判断真伪的时候,如果其逆否命题可以比较容易的判断,那么我们就从原命题的逆否命题入手从而利用他们的要么同真要么同假的特性来解决原命题的问题。

那么请看Z先生抛出的所谓逆否命题,自由落体运动规律这个规律已经被无数的实验证明过了,那么不要说真空中,就是在任何地方都是成立的,既然原命题已经可以判断恒成立的,那么我们需要折腾出一个逆否命题来么?

那么这个命题的所谓逆命题其实根本无法判断的,谁能知晓自由落体运动规律不成立是个什么状况呢?如何去判断是不是真空呢?因为自由落体是恒成立的,那么不成立的状况是不存在,那么如何去判断逆否命题的真伪?我们能对一个不存在的世界去判断它是真空还是不是真空么?

那么显然版主的判断是正确的,真空和自由落体规律的成立之间没有任何关系,自由落体规律成立与否只跟试验的结果有关,跟是不是真空其实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这里的真空不管换成什么,自由落体运动规律都是成立的。比如大海中自由落体运动规律成立,轮船上自由落体运动规律成立,任何时候自由落体运动规律恒成立,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推出一个所谓的逆否命题来,自由落体运动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不是任何时候,不是任何时候是什么时候?可笑的结论得出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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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18:00:41
听话听音,他不是在说这个规律不成立,而是在说物体运动如果不符合这个规律一定不在真空中。他会说规律不成立?疯掉啦?
而你后面的话,是想说物体不在真空中运动也叫自由落体呢,还是这个规律不管某物体的运动是不是符合这个规律。这个规律本身皆成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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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19:34:41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7 08:12
一,。。。。。
二,由此可以说明,我们没有必要去追究对方叙述上的瑕疵---这完全可能是对方的疏忽,从而我们只须按方正常的能够拥有的知识来考虑即可以了。
三,这一点,会有单独贴讨论。就以你认可以辞海为准---由此我们也可以看看一个人应当有什么样的治学态度问题。
四,不要忘记,提及所谓广义重力,是为你反对我说不能把自由落体运动以太空来说事服务的。意谓太空有广义重力,所以可以以之来反驳那位网友。你的目的显而易见,却竟然辩护说没影响。没影响你说它做什么?
五。只按他叙述的话语来看其观点是不是你的话啊?他原话没有提及重力,于是你便认为他没有隐含重力这一约束条件——这是不是你的意思?然而,他同样也没有说可以在太空,而你却以太空来说事意指太空无重力所以物体运动不遵循那个规律(他没有说的,既然认为不存在,那么你惟一的选择就是向他确认)。后来你又反复强调太空有重力,前后反复无常。这些都是我的杜撰么?----哪位感兴趣可以自己查,贴子都在那里摆着呢。
1、由此我们也可以看看一个人应当有什么样的治学态度问题。诗客先生也止血?我一直以为你是专业辩手,误解了,向您道歉。
2、提及所谓广义重力,是为你反对我说不能把自由落体运动以太空来说事服务的。既然你不看定义,那我就再罗嗦一回吧,“广义上,任何天体使物体向该天体表面降落的力,都称“重力’,例如月球重力、火星重力等。”,我就是使用这个定义,也只能得出其他天体上有重力这个结论,这与太空有关系么?诗客同志啊,即使汉语里有“胡说”这个词,也不至于像你这样的夸张吧。我算见识了。
3、其他内容味同嚼醋,请原谅我不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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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20:50:19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0-1-27 18:00
听话听音,他不是在说这个规律不成立,而是在说物体运动如果不符合这个规律一定不在真空中。他会说规律不成立?疯掉啦?
而你后面的话,是想说物体不在真空中运动也叫自由落体呢,还是这个规律不管某物体的运动是不是符合这个规律。这个规律本身皆成立呢?
我想我要表达的意思你是明白的,但是你绝对没有明白Z先生要表达的意思。你把真空用纯粹的资本主义替换,资本论结论成立替换自由落体运动规律成立,你就能明白他要表达的意思。他说他已经用所谓逆否命题推翻了资本论,你说他到底是不是要表达规律不成立呢?他从头到尾的目的就是想通过这个所谓的逆否命题证明资本论不成立(当然Z先生很谦虚的说他并没有要推翻资本论的意思,他说这是跟他辩论的网友的功劳。),那么我就不知道他的这个反问的目的是什么了?

不成立三个字和不符合三个字差距可太大的了,我怎么好拿资本论的成立于不成立开这样的玩笑,不然Z先生不是真的以为他发现了一个资本论的惊天漏洞了,而这个所谓的惊天漏洞不过是由于他不能区分规律的不成立和不适用的区别。

而我们的一致意见好像是统一的,就是我们要证明资本论错误的,那么也要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找出其漏洞,然后通过严密的论证推翻它,而不是找一些根本不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反例来忽悠大家。

判断一个的话外之音其实最主要还是看他说这话的目的,当然我们不是Z先生,最终这个谜底还得有他本人来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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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22:40:50
hohai_abc 发表于 2010-1-27 20:50


我想我要表达的意思你是明白的【我们基本明白,只是你一直不明白别人的意思。食客说你犟,你还看不出来嘛?】,但是你绝对没有明白Z先生要表达的意思。【食客明白的比版主还早】你把真空用纯粹的资本主义替换,资本论结论成立替换自由落体运动规律成立,你就能明白他要表达的意思。他说他已经用所谓逆否命题推翻了资本论,你说他到底是不是要表达规律不成立呢?他从头到尾的目的就是想通过这个所谓的逆否命题证明资本论不成立(当然Z先生很谦虚的说他并没有要推翻资本论的意思,他说这是跟他辩论的网友的功劳。),那么我就不知道他的这个反问的目的是什么了?【你不会写逆否命题,我帮你普及一下而已】

不成立三个字和不符合三个字差距可太大的了,我怎么好拿资本论的成立于不成立开这样的玩笑,不然Z先生不是真的以为他发现了一个资本论的惊天漏洞了,【我又没有在论坛写出惊天漏洞,你怎么知道的呢?那些我在整理发表呢。我已经写出来的都是一些幽默但令人思考的理解】而这个所谓的惊天漏洞不过是由于他不能区分规律的不成立和不适用的区别。

而我们的一致意见好像是统一的,就是我们要证明资本论错误的,那么也要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找出其漏洞,然后通过严密的论证推翻它,【我也这么认为。方法是对的,但是可能不能完全推翻,马克思有对的地方嘛,怎么能一概否定呢!】而不是找一些根本不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反例来忽悠大家。【怕的是没有反例。你不妨找几个试试?有反例就能发现资本论的边界,免得有人总说资本论是真理,放之四海而皆准。】

判断一个的话外之音其实最主要还是看他说这话的目的,当然我们不是Z先生,最终这个谜底还得有他本人来解开。 【既然你让我来解,下面我就解答一下吧。】


这里只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其他情况类推。

前提假设:所有产品都是劳动产品,都是有使用价值的。价值默认为马克思的价值,除非特别声明。
原命题A:只有商品才有价值。
逆否命题B:不是商品的(有用劳动产品)一定不具有价值。(当时的命题是:非交换的奴隶的劳动产品不具有价值)

我的推理:马克思认为A正确,所以我推出B也正确。A==>B
hohai_abc的反驳:1、A不能推到B(hohai_abc一开始的看法,后来改了)。2、B超出了资本论的研究范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以不能证明资本论的结论是错误的。(hohai_abc意识到第一种反驳错误后,持有的观点。)

我的解释:
1、我只是在推理,没有说什么一定成立,一定错误。A==>B。如果有人认为B很荒唐,那么显然可以得到A也是荒唐命题,这就反对了马克思。但是也有人认为B很正确,这就支持了马克思。hohai_abc自己认为正确或错误,那是hohai_abc的观点,和我无关。是hohai_abc自己的贡献。

2、hohai_abc无法自己独立写出原命题的逆否命题,曾混淆否命题和逆否命题(见本贴60楼),而且无法观察出原命题和逆否命题之间具有逻辑等价性。在hohai_abc举自由落体规律的时候,我顺便用这个例子来向hohai_abc展示如何写一个逆否命题,并且和原命题等价。

所以出现了著名的那句原话:“真空中自有落体规律成立,难道你就不能推断这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不是真空?(这才是逆否命题,嘿嘿)”
(但是我的原命题写的不够严谨,引起了版主和食客的辩论,在此深表遗憾。不过并不影响逻辑等价性的说明。)

3、hohai_abc说,非交换的奴隶劳动产品也有价值。我指出这里的价值已经不是马克思定义的价值,hohai_abc的概念内涵发生变换。当hohai_abc认识到这点后,开始采用第二种反驳,认为“非交换的奴隶的劳动产品不适用于价值”才是正确的表达。而对于我的表达“非交换的奴隶的劳动产品不具有价值”,hohai_abc说有概念偷换,但是他无法指出到底换成了什么概念。事实上我依然采用的是马克思的价值概念。

4、第二种反驳的主要推理:如果生产关系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那么资本论结论成立。hohai_abc说,要证明马克思错的,就要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证明资本论结论不成立。

这点我赞同。但我不是要证明资本论结论什么时候会错,而是说,错的时候一定不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个结论并不排斥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资本论结论成立,相反是逻辑等价的。

5、我的目的你知道了吧?再重复一遍:马克思的A是否真,我不知道。结论B是否真,我也不知道。但是A==>B是成立的,这我知道。

6、词语辨别
非交换的奴隶的劳动产品不适用于价值
非交换的奴隶的劳动产品不具有价值

这规律不适用的情况一定不是真空
这规律不成立的情况一定不是真空

成立 的否定,是 不成立,而不是 不适用。适用 的否定才是 不适用。
具有价值 的否定,是 不具有价值,而不是 不适用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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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23:03:32
zerana 发表于 2010-1-27 22:40
前提假设:所有产品都是劳动产品,都是有使用价值的。价值默认为马克思的价值,除非特别声明。
原命题A:只有商品才有价值。
逆否命题B:不是商品的有用劳动产品一定不具有价值。(当时的命题是:非交换的奴隶的劳动产品不具有价值)
这个也叫逆否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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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23:11:42
whm303 发表于 2010-1-27 23:03
zerana 发表于 2010-1-27 22:40
前提假设:所有产品都是劳动产品,都是有使用价值的。价值默认为马克思的价值,除非特别声明。
原命题A:只有商品才有价值。
逆否命题B:不是商品的有用劳动产品一定不具有价值。(当时的命题是:非交换的奴隶的劳动产品不具有价值)
这个也叫逆否命题?
加一个“有用劳动产品”应该没关系,范围变小一点。不是商品的很多,但当时的讨论焦点是交换,加了“有用劳动产品”就可以限定到交换环节了。

况且前提假设里已经有了,加入这个,没有增加信息量,但容易让人看的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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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23:29:15
zerana 发表于 2010-1-27 23:11
whm303 发表于 2010-1-27 23:03
zerana 发表于 2010-1-27 22:40
前提假设:所有产品都是劳动产品,都是有使用价值的。价值默认为马克思的价值,除非特别声明。
原命题A:只有商品才有价值。
逆否命题B:不是商品的有用劳动产品一定不具有价值。(当时的命题是:非交换的奴隶的劳动产品不具有价值)
这个也叫逆否命题?
加一个“有用劳动产品”应该没关系,范围变小一点。不是商品的很多,但当时的讨论焦点是交换,加了“有用劳动产品”就可以限定到交换环节了。

况且前提假设里已经有了,加入这个,没有增加信息量,但容易让人看的更清楚。
:条件和结论对调;:不是、没有等等。
原命题:只有商品才有价值;逆否命题:没有价值则不是商品。
希望你不要见怪,你自己都没搞清楚什么叫逆否命题,还要给别人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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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8 00:17:08
whm303 发表于 2010-1-27 23:29
zerana 发表于 2010-1-27 23:11
whm303 发表于 2010-1-27 23:03
zerana 发表于 2010-1-27 22:40
前提假设:所有产品都是劳动产品,都是有使用价值的。价值默认为马克思的价值,除非特别声明。
原命题A:只有商品才有价值。
逆否命题B:不是商品的有用劳动产品一定不具有价值。(当时的命题是:非交换的奴隶的劳动产品不具有价值)
这个也叫逆否命题?
加一个“有用劳动产品”应该没关系,范围变小一点。不是商品的很多,但当时的讨论焦点是交换,加了“有用劳动产品”就可以限定到交换环节了。

况且前提假设里已经有了,加入这个,没有增加信息量,但容易让人看的更清楚。
:条件和结论对调;:不是、没有等等。
原命题:只有商品才有价值;逆否命题:没有价值则不是商品。
希望你不要见怪,你自己都没搞清楚什么叫逆否命题,还要给别人普及?
请王版主和食客来研究一下到底应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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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8 00:18:35
145# zerana
你去请吧。如果不介意,希望你去找本逻辑学看看,比什么都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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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8 00:23:55
whm303 发表于 2010-1-28 00:18
145# zerana
你去请吧。如果不介意,希望你去找本逻辑学看看,比什么都管用。
明天他们看见了应该会回帖。
不过whm303版主的逻辑学,看的不是太认真哦。

就那句原命题来说,版主你觉得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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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8 00:26:35
zerana 发表于 2010-1-28 00:23
whm303 发表于 2010-1-28 00:18
145# zerana
你去请吧。如果不介意,希望你去找本逻辑学看看,比什么都管用。
明天他们看见了应该会回帖。
不过whm303版主的逻辑学,看的不是太认真哦。

就那句原命题来说,版主你觉得对不对?
不过whm303版主的逻辑学,看的不是太认真哦。我哪里出错了?还望指出来,先谢谢。

另:这里只谈逻辑形式,不谈内容。原命题正确与否我不想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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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8 00:31:48
whm303 发表于 2010-1-28 00:26
这里只谈逻辑形式,不谈内容。原命题正确与否我不想讨论。
只谈逻辑形式,很好。等他们回帖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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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8 00:37:52
【百度】三种命题

  1、对于两个命题,如果一个命题的条件和结论分别是另外一个命题的结论和条件,那么这两个命题叫做互逆命题,其中一个命题叫做原命题,另外一个命题叫做原命题的逆命题。

  2、对于两个命题,如果一个命题的条件和结论分别是另外一个命题的条件的否定和结论的否定,那么这两个命题叫做互否命题,其中一个命题叫做原命题,另外一个命题叫做原命题的否命题。

  3、对于两个命题,如果一个命题的条件和结论分别是另外一个命题的结论的否定和条件的否定,那么这两个命题叫做互为逆否命题,其中一个命题叫做原命题,另外一个命题叫做原命题的逆否命题。


命题形式
原命题为:a-->b
逆命题为:b-->a
否命题为:非a-->非b
逆否命题为:非b-->非a


举例
原命题:若吃多了,则肚子涨
逆命题:若肚子涨,则吃多了
否命题:若没吃多,则肚子不涨
逆否命题:若肚子不涨,则没吃多

原命题是正确的,所以逆否成立。
但是逆命题和否命题不一定成立,肚子涨也许是水喝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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