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坛的诸多讨论中,我始终有着一种不安,我的疑问是:我们开始现代经济学和管理学教育已经有接近30年的历史了,为什么在我们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研究者和将成为研究者的研究生间还没有形成最基本的共识?经济学和管理学研究到底是干什么的?在更深层次上,我们的疑问实质上牵扯到一个更为本源的问题:科学究竟是什么,为什么?或许由于经济学和管理学和我们每个人生活的切身体验有着最直接的关系,很多人将“实践性”先入为主的赋予了经济学和管理学研究,进而将能不能直接服务于“实践”作为衡量其发展的标准。然而,果真如此吗?针对论坛中的一股“实践至上”教条式的喧嚣和焦躁情绪,我认为我们有必要进行单独的澄清和讨论。
我想,首先,我们需要分清“研究”和“实践”之间的关系。简单的说,我们不能赋于“经济学研究”和“管理学研究”太多的功利主义义务,研究本身的义务在于对人类自身经济活动(过去、现在和将来)提出更好、更有力的解释,它实质上代表了人类智慧的自我反思。研究的直接目的在于发展研究,他的衍生物才是服务于社会。第二,研究一定服务于社会吗?想想原子弹吧,他是现代理论物理学最具“爆炸性”的现实产物,原子弹无所谓服务还是破坏了社会,他的功利性是社会/制度决定性的。作为科学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研究同样具有科学的这种超功利性,无论如何原子弹是具有科学进步意义的。作为复杂的“资产定价模型”和其他金融工具在此次金融危机中不也为一些人所诟病吗?然而,作为商学院的金融学教授应为此而负责吗?第三,科学研究离不开实践,和科学研究以实践为目的是一回事吗?完全不是!社会科学研究往往被人视为无法脱离他所在的实践环境,就算如此(即使这点,笔者也是有保留意见的,理论某些时候具有超实践的品质),例如我们离不开对社会现象的观察、归纳、证伪等等,但是其目的在于借助于实践而发展理论,而并不是为了某种特定的实践目的;第四,要知道从理论到实践的过程该有着相当的距离。作为研究者,在知识服务于社会的链条上,无法也不应该担负起全部的责任。在目前已有的管理学和经济学知识积累中,我们的理论又在多达成上能够担负起服务实践的重任呢?至少在管理学而言,我们还知之甚少!我们欠缺的是理论,而不是实践!没有理论体系中科学理性的形成,我们的实践就永远无法达到从“必然王国”想“自由王国”的趋近!因此,作为研究者,我们的责任在于发展“理论”,而不在于直接服务“实践”,我们对任何利益集团不负有责任,在我们的理论中,对不起,“没有上帝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