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在论坛看到有教授称我们的国民工资总额占GDP的8%,不知道这个数据是否真实可信,大家来作个调查比较。关于这个8%的占比,我第一眼看到此数据时,忽然想起来09年底一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会议时,一位财税干部曾提到过企业的科研人员工资占比应在3%—20%间,是个合理的税务可以不复查的范畴,看来这数据还是有一定事实依据。
下面以我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比对:企业的“GDP”就相当于当年业务收入吧,那么我们单位2009年度销售3亿RMB,工资的范畴就按员工的工资、福利等项进行累加计算,全年工资性支出1500万,加上年底福利300万,加社会保险统筹项1000万,那么3项累计2800万,除以3亿的销售,结果占比9.3%,看来和教授的基本相当。
那么教授口中的欧美数据看来也基本符合,那么欧洲美洲的占比50%,那真的是“藏富于民”。我们国家虽然保八没问题,但人民的生活水平实际是下降的,4万亿的拉动内需都去了基础设施上了,2008年中国人民工资收入占到GDP的12%(好像记得是这个数,肯定超过10%),而到了2009年却下降到8%,这个比泰国甚至非洲国家还低!看来中国人还是很贫穷、很可怜,消费能力太弱,房子买不起、车买不起,在国内旅游城市的星级酒店外宾人满为患,害我们出差只能找个连锁酒店将就,现在连去看电影都觉得奢侈,阿凡达票价120元!所以现在做中国人幸福感还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