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的估值逻辑:20个投资案例深入复盘
--读书笔记 (九)
第一部分 合伙制年代(1957~1968年)(之九)
第4章 1964:美国运通(之三)
除了解决经营问题,在美国运通总公司的责任还没有确认的情况下,克拉克承诺要解决色拉油丑闻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克拉克好像是一个极正直的人,而这正是巴菲特看重的品质。
至此,我们已经对美国运通的业务及其经营者有了相当清楚的认知,随后,让我们来看看巴菲特购买美国运通时的相关估值。巴菲特没有在1964年年底的合伙人信中,透露他收购美国运通的相关细节,但在巴菲特收购美国运通期间,该公司的股票价格降到了大约每股35美元。假设巴菲特以每股40美元的平均价格收购了他的股份,但由于他收购的数量不小,并且,不大可能完全抄底,所以,他的收购价格应该看起来大致如下所述(至少乍一看如此)。就446万流通股来说,基于1963财年1100万美元的净利润,巴菲特所持美国运通股份的估值是其市盈率的16倍。就过往一年的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来说,巴菲特是按8倍的估值支付的(考虑到美国运通的现金、财务投资及其净金融债务金额)。虽然有人可能会对投资资产的真正价值提出异议,但我相信上述计算是一个保守的估算,因为投资资产都是按成本计算的。如果更保守些,将该公司的净现金值视为零,由此产生的企业价值倍数将为11倍。
按照巴菲特的标准,无论如何怎么说,这都不是一个便宜的价格——哪怕是在动荡前,该企业股票以市盈率24倍的价格交易过。那么,这就有点令人费解了!虽然大家知道美国运通的优越品质,但基于巴菲特通常的标准,这个估值似乎仍然高了些。这是一种极为特殊的情况,因为该公司因“色拉油丑闻”而面临的责任还是未知的!要想了解这次收购的完整动因,剩下的关键问题似乎就是估值了。行笔至此,我的判断是:要么是巴菲特愿意为优秀企业支付高价格,或者是估值并没有看起来那么高。
首先,我们必须了解与这个丑闻相关的或有负债。它最详细的解释来自美国运通的管理层,他们在1963年的年报中用了两页讨论这个问题。假设我们可以相信管理层(他们似乎开诚布公且值得信赖),这笔负债显得有些模糊,好像不足1亿美元,明显低于市场预估的1.5亿美元。在这份报告中,该公司指出美国运通为大豆油开的验证凭证为8200万美元(这并未考量容器中高质量的海水,实际上也有一定的市场价值)。除此之外,还有一个1500万美元有争议的提货单。在价值3900万美元的葵花籽油收据中,有1/3被发现是伪造的——对这部分,美国运通似乎并没有任何义务。虽然无法判断最终的负债程度,但基于信息来看似乎介于2000万美元到8000万美元之间,而且,最有可能的结果是:管理层走高尚的道德路线,主动支付因他们错误所致的所有负债(这是管理层在这份年度报告中所陈述的计划)。若要就此给出一个粗略的数字,那么,真正的预期负债应该是6000万美元减去2000万美元的潜在合法避税额(就是按照34%的企业税率所减少的利润),或是4000万美元的净现金负债。
就是否有足够的资产偿付这笔负债的问题,只要查看一下资产负债表,就会发现美国运通的基础业务能产生如此多的现金流,公司肯定会有足够的现金应付这笔债务(当时,美国运通的库存现金已经超过2.5亿美元)。由此看来,他们无法支付这笔债务的唯一情况是:他们的客户停止使用他们的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说,似乎霍华德·克拉克的重点是维护公司声誉的完整性——为此,即使意味着支付一些不一定有法律义务的债务,也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对估值的影响而言,4000万美元的成本就意味着,对每股40美元的价格来说,投资者在收购时将要支付更高的倍数,大体是20倍的市盈率及11倍的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
这些都是巴菲特几乎肯定不会支付的价格!那么,缺失的环节是什么呢?经过更多的认真考量,好像在巴菲特的眼里,美国运通的经营利润只是故事的一部分。由于美国运通与保险公司有许多相似之处,其中一个关键的相似性好像是,来自浮存金的投资收益并没有显示在经营利润中。事实上,旅行支票所产生的浮存金,似乎是美国运通不必明确支付利息的负债。还有,如果仔细看看1963年的综合利润, [11]很明显的是,除了1100万美元的经营净利润外,美国运通还挣了一个440万美元的税后已实现的投资利得——直接贷记到了股东权益。事实上,这些导致了股东权益增加了约1000万美元,尽管该年的股息支付总额达到了640万美元。这个金额是除了约100万美元的投资收益之外的(这部分含在报告里那1100万美元总的经营净收益里)。
在1963年,440万美元可能是一个非典型的超常增益,但至少还应该有更多这类投资收益是来自这种浮存金。假设旅行支票的偿付期为2个月,截至1963年年末的未付旅行支票总额为4.7亿美元,那么,来自旅行支票的连续性浮存金应该是8000万美元。假设这笔资金的投资回报为5%,那么,它每年可以产生约400万美元的收益。这纯粹是一种假设的例子,而且无法准确计算来自旅行支票、信用卡业务(负浮存金)以及银行的浮存金数量,但我认为,总体上,旅行支票的浮存金所固有的盈利能力相当可观,并可以作为附加的经营利润。
以1963年440万美元税后额外收益为例,按调整后的利润(包括投资利润和经营利润)是按11.5倍的市盈率及6.5倍的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估值每股40美元的美国运通股票。在经历了4000万美元的丑闻债务之后,调整后的市盈率为14.2倍,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则是8.5倍。就估值而言,这似乎更合理,而且鉴于这家企业的优异品质,这就显得是物有所值了!
除了浮存金外,另一种争论是:美国运通信用卡业务,从根本上说,也是一个高品质的业务,只是它刚刚从相关的经营问题中恢复过来。正如前面提到的,1963年只是它盈利的第2个年份。因此,可以断言,1963年的利润并没有把信用卡业务内涵的盈利能力充分表现出来——它此时只是“小荷才露尖尖角”。
最终,对巴菲特而言,美国运通并不是一个廉价的收购案。由此看来,巴菲特是致力于寻找一个真正优秀的企业,即一家有结构性竞争优势的企业,并从全盘考虑,愿意以一个合理的价格对这种企业进行投资。综上分析,巴菲特的投资决策似乎是受益于他对浮存金的深度理解,以及他对美国运通公司核心业务优势的高度认同。这些优势使得美国运通公司只需运用有限的额外资本,就可获得具有高收益的增长。他还为这笔投资做了第一手调研,帮助他评估色拉油丑闻是否会影响公司的核心业务。这里应该指出的是这个丑闻只是涉及美国运通一个附属小公司的一笔一次性债务,并未直接影响到公司的核心业务。
与巴菲特其他早期的收购不同,这笔投资不是一个雪茄蒂型的投资。也许正是这笔投资随后的成功,促使巴菲特后期更倾向于,为收购优质企业而支付一个公允的价值,胜于为了一个很好的价格而购买一家平庸的企业。
** 在这期间,约翰·肯尼迪遇刺,这对股票市场产生了负面影响。
** 就所有者利润而然,首选的指标扣除了:维护性资本支出的现金利润。
** 就已用资金而言,首选的指标是:未计商誉的有形资金和无形资金总额,加上运营资金净额。
** 就指投资而言,专有名词“雪茄蒂”通常是指:一种收购策略,即以极低的估值收购品质较差的企业,但有时,它也指价值很高的那种投资。人们往往把这种投资策略与本杰明·格雷厄姆联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