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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4

“自由”

自由是什么?从不同的学科的角度看,会有不同的答案。从哲学的角度看,自由是对必然(规律、条件、规则、规矩等)的遵循、运用和超越。

自由不是不受约束(必然、规律、条件、规则、规矩等都是约束),而是可以在约束内外自在地或自觉地“出入”,并且既“乐于”接受其带来的“好处”,也“敢于”承受其所需的“代价”。自由的反面,就是被动地陷于约束。

哲学意义上的自由,首先是一种精神状态,其次是一种能力,然后是一种生存方式和发展方式。

自由作为一种精神状态,可以是非知性的“恣意”,也可以是知性的“自持”,也可以是理性的“自为”。

非知性的“恣意”,一般表现为自在地(“盲目地”)“出入”各种约束,对其带来的“好处”往往会表现为“惊奇”或“惊喜”,对其所需的“代价”往往会表现为“惊急”或“惊恐”。——因此,“恣意”往往是一阵一阵的,具有不稳定性和难持续性。

知性的“自持”,一般表现为自觉地“出入”已知的约束。因为它是建基于相关知识和信息的基础上的,主体的准备往往是比较充分的,从而也就会显得较为自信、从容和持久。

理性的“自为”,一般需要掌握各种约束的条件、边界和实质,掌握“出入”诸约束的各种可能的条件、方式和结果,因而主体可以自觉选择“最优”的方式和目标,以最可行和最可持续的方式践行,因而既掌握并充分运用了已知的约束,又开辟或“重塑”了新的(或更大的)约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已知的约束。

自由作为一种能力,是指主体所“掌握”的支持、支撑、保障其“恣意”、“自持”、“自为”的物质实力和精神实力。——这种物质实力和精神实力在多大程度上可以驾驭或突破既有的约束,主体就在多大程度上拥有自由。

作为能力的自由,首先是精神自由,其中最核心的是思维自由(即“想”的自由);其次是行动自由,其中最重要的是实践自由(即“改造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自由);在社会领域,还有经济自由、政治自由、信仰自由、婚恋自由、交往自由,等等。

作为生存方式和发展方式的自由,是自由的精神、能力和践行过程的辩证统一,是条件—过程—结果—条件的“良性循环”。为此,妨碍自由的障碍、壁垒必须提前破除,可能导致“循环链条”中断或终止的东西必须提前预防或者能够对“链条”上的某些环节及时“补强”、适时“补救”,至少也要准备若干预防、补强、补救的机制。

自由绝不是完全靠自己,它还需要一定的外部条件,甚至需要一定的“运气”。

没有能力支撑的自由是“空”的自由,缺乏条件保障的自由是“假”的自由,不计损失代价的自由是“蛮”的自由。——它们的结果,往往是“悲剧”或“笑话”,但是也有极少数,会变成“传奇”或“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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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4 19:32:33
真正的自由,首先强调的是强大的内因,其次内因要能够在一定的条件下和一定的程度上掌握、控制、支配、利用、“改造”外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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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9 11:00:52

论“自由”(二)


在人的各种自由中,人身自由是前提,经济自由是基础,思想自由是核心,信念自由是灵魂,政治自由是保证,其他自由是上述自由的延伸和发展。
何谓人身自由?即一不受制于人,二不束缚于事,三不困宥于物,四不迷失于欲。
何谓思想自由?即一为多观,二为多识,三为多思,四为明悟,五为不窒碍。
何谓经济自由?即一为自营生计,二为钱物在手,三为自主发展,四无噬身之忧。
何谓信念?即一为知而服,二为识而信,三为行而持,四为难而守。何谓信念自由?即一为自信而不迫于人,二为自律而不迫人,三为坚守而不僵死,四为变通而不违初心。
何谓政治?即以社会强制力为保障集中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主要是利益关系)的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体系。何谓政治自由?即在政治活动中思、言、行、止的自由,主要表现为意志自由、参与自由、表达自由、传播自由和行权自由。——政治自由不是不能约束,而是要最大限度的减少其约束;不是不受约束,而是不受非法约束。
其他自由如交往自由、婚恋自由、居住自由、消费自由、迁移自由、信仰自由、结社自由,等等,是上述自由的延伸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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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12 10:37:11

(三)



人生是自由与不自由的辩证统一。不自由(生活在“必然王国”时)是人生的低级阶段,人生处于近乎本能的愚昧、野蛮状态;自由是人生的高级阶段(接近直至达到“自由王国”时)是人生的高级阶段,人生逐步进入近乎“全能”的智慧、文明状态;大多数现代人是处于二者之间的。不自由是自由的“起点”、基础,为自由创造条件、开辟道路;自由是不自由的“终点”、升华,是对不自由的突破、超越。在不自由中,蕴含、积蓄着自由的因素、条件,在自由中渗透、包含着不自由的部分、方面、环节。人的能力越弱、条件越差、境界越低,不自由的程度就越高;而人的能力越强、条件越好、境界越高,自由的程度就越高。简而言之,自由与不自由相互区别、排斥、对立,又相互依存、渗透、包含,并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贯通、转化。

对人而言,绝对的自由与绝对的不自由都是不存在的,因此,如何寻找和维护自由与不自由的动态平衡,如何逐步丰富和发展人的自由,是值得持续探索的重大社会和人生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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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12 10:50:45

(四)


自由与生命、情感、成功、道德、法律均存在对立统一关系。



活着是自由的重要前提,而自由也能使人活得更好;过分的强调活着(生命或生活)会限制、损害甚至牺牲自由,而过分的强调自由也会危害甚至牺牲生活或生命。



情感为自由开辟道路和领域,为自由增加条件和机会;情感也会诱惑和误导自由,甚至损害、摧残、牺牲自由。自由为情感增添因素、动力,自由也会冲击、改变、伤害、毁灭情感。



成功可以为自由创造条件、增加“底蕴”,也可能以某种方式损害甚至牺牲自由;自由可以为成功提供条件和机会,也可能因给人带来困惑和迷乱而减少、丧失走向成功的机会。



道德可以为自由增添内容、提升境界和层次,但也可能羁绊自由、损伤自由甚至毁灭自由。



法律是对自由的规范和约束,也是对自由的捍卫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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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12 11:39:22

(五)



自由的信仰者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爱情(进一步升华是亲情)的追求者说: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爱情(亲情)故,二者皆可抛。

生命(特别是族群、民族、国家)的捍卫者说:爱情(亲情)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生命(族群、民族、国家)故,二者皆可抛。

让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条件下去比较,生命、情感、自由何者为最高价值目标,往往是有争议的,但是抛开“最高价值”不谈,自由的价值相对而言似乎要更高一些,而个体的生命、情感的价值则相对更低些。也就是说,相对于个人的生命、情感而言,对自由的追求是一种更高层次的人生目标。

渴望自由、追求自由、为自由奋斗奉献牺牲,往往意味着人生进入了更高的境界、层次。

生命、情感、自由的关系可以具体图示如下: 无标题1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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