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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g 发表于 2010-2-13 09:26 (响应号召,新春佳节,送上一个小小红包) 修正的生产价格理论 资 本 平均利润 剩余价值 剩余价值率 (25%) (%) 72工资+8地租 20 28 35 64工资+16地租 20 36 45 56工资+24地租 20 44 55 48工资+32地租 20 52 65 40工资+40地租 20 60 75 32工资+48地租 20 68 85 24工资+56地租 20 76 95 16工资+64地租 20 84 105 8工资+ 72地租 20 92 115 360工资 360地租 180 540 150 地租(自然资源的租金)=360 利润=180 剩余价值=地租+利润=540(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
gxg 发表于 2010-2-16 18:09 3# 吴本龙 平均利润法则是商品价值法则在资本主义经济的特殊表现,也就是说,平均利润法则是资本主义经济的特殊法则。马克思在论述这一法则时,隐含了一个前提,即地租为0。在主楼的帖子中,如果假定工资是80,地租是0,则平均利润和剩余价值就是相等的,是符合马克思关于平均利润总和与剩余价值总和相等的论断的。
gxg 发表于 2010-2-17 08:17 7# 吴本龙 根据主帖,如果我们可以看出,传统的平均利润法则即"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是存在严重缺陷的.正确的平均利润法则应该是:"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平均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