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的多功能性是指农业除提供粮食供给外其他的功能,包括生态环境的保护,农耕文化的传承,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经济缓解等其他的功能。实质上是说农业在提供粮食,还产生了外部性,而且还是正的外部性。而市场无法实现商品的非市场价值,这就涉及到了农业多功能性的补偿问题。这种思想主要被日本、韩国和欧盟应用到自由贸易谈判中,给己国农业的支持政策提供理论支持。美国和凯恩斯集团都是极力反对这种思想的。那么中国在这方面采取怎样的立场呢?看过几篇相关的文章,有的作者仅仅从农业多功能性的角度来讨论这个问题,没有从国际贸易利益的角度去思考这个问题,这显然有失偏颇。而张陆彪等几位作者从国际谈判中的焦点问题来讨论农业多功能性,阐述了其产生的历史背景,世贸主要成员的立场。那么中国现有的立场是什么,赞成还是反对?有没有做相关研究的同学,能否介绍一下。或者大家都有什么样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