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开石 发表于 2019-7-3 18:0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
再说一遍,“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句话的主干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一个人如果尚未认购公司的股份,那么他就不是公司的股东,他根本就无须对公司承担责任。
所以,认购股份是一个人成为股东的前提条件,从而是享有股东权益并且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你怎么能把具备了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说成是“责任结束了”?
如果,股东的责任仅仅是交钱,那么交完钱以后的股东权益当然是属于股东的。那么股东是不是还有保证公司正常使用自己股东权益的责任呢?
如果你说没有这种责任,那么股东就可以随时把自己的股东权益从公司取回来,公司怎么还能正常经营?
如果你说有这种责任,而这种责任当然一直要延续到不再是公司的股东。你这不又砸了你“股东承担的责任就是股东投入公司的钱,他一旦投入,他的责任结束了”的脚吗?
所以,根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断言“股东承担的责任就是股东投入公司的钱,他一旦投入,他的责任结束了”,纯粹就是胡言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