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有如下规定:
第三章 资 产
第二十条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二条 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四章 负 债
第二十三条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五条 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五章 所有者权益
第二十六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第二十七条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第二十八条 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第二十九条 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以上是有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规定。
显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是不同范畴的事物,相互之间没有意义包含或交叉,意义完全独立,属于不相容概念。
所以,负债不是资产。
资产负债表有平衡关系如下: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有人根据此平衡关系认为资产包括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所以负债是资产——这是错误的。
我们知道,等号只表示左右数量相等,并不表示左式包含右式这样的关系。所以,不能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得出负债是资产的结论。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固定资产折旧
这个等式中,右式各项目均是增加值的组成,此时可以说它们任何一项都是增加值(的一部分)。
总产值=中间投入+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固定资产折旧
这个等式,左右只是相等的关系,不能说中间投入等任何一项是产值(的一部分)。
现在我们回过头说说资产。
资产总额=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原材料、库存商品、半成品、在产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长期待摊费用+等等
这个等式,表示的不仅仅是相等关系,还表示包含关系。右式均是资产的种概念。所以,右式各项均是资产。资产包括这个等式的右式各项。
负债不是资产的种概念,负债是与资产不相容的概念。负债不是资产。
资产不包括负债也不包括所有者权益,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