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就业的权利与保证获取利润的权利
“兄弟们,匀出你的一些钱让我有活可干”这是就业的权利,是初级的或者说是初级水平的社会主义。
“兄弟们,匀出你的一些钱让我有钱可赚。”这是保证获取利润的权利,是比较精致的,或者说是中级水平的社会主义。
这两者都是靠看得见的那些效应来维持其生命力,而那些看不见的效应自会令它们丧失合法性。
可以看得见的是,靠向社会搜刮钱财,的确创造出了这些工作机会和利润;而看不见的则是,如果这些钱留在纳税人自己手中,也同样能够创造出这么多工作机会和利润。
在1848年,就业的权利曾经在一段时间显示了其双重面孔。这就足以把它毁在公众舆论手中。
一副面孔被称之为:国立工厂;另一副面孔则是:加税45分【29】。
每天,有上百万人从赛纳河两岸涌入国立工厂工作。这是这枚硬币美好的一面。
然而,这枚硬币还有另一面。为了从保险箱中拿走那几百万法郎,首先得有人挣出那数百万法郎。于是,就业权利的那些创办者们最后都不得不转而向纳税人伸手。
于是,农民们说了:“我必须交纳45分。因此,我就会失去一件衣服;我不能再给我的田里施肥了,我不能再雇人修缮我的房子了。”
于是,等人雇佣的手艺人们说了:“由于我们的老板没法添置新衣服了,所以,裁缝的活儿就少了;由于他无法再给自己的田地施肥了,所以帮工的事也少了;由于他没有钱修缮房子了,所以木匠和砖瓦匠的工作也少了。”
因此,事实已经清楚地证明了,你不可能从一桩买卖中两次获利;也证明了,由政府掏钱创造工作岗位,其代价就是纳税人不能再掏钱创造就业岗位了,这就是就业权利的最终结局。大家都看到了,它既是一种不公平,也是一种幻想。
然而,获取利润的权利无非是就业权利的一种扩展而已,却仍然很有生命力,仍然大行其道。
贸易保护主义者让社会所扮演的角色是不是多少有些可耻?
贸易保护主义者对社会说:“你必须给我提供工作岗位,更有甚者,你必须给我提供有利可图的工作岗位。我曾经愚蠢地选择进入这个行业,结果,我现在亏损了10%。如果你对大家征收20法郎的税金的时候,给我来个免税,那我就从亏损转为赢利了。现在,实现赢利就成了一种权利,你有义务满足我的这种权利。”
社会听信了他的这一番诡辩,在对全社会都征税的时候,却让他例外。社会没有认识到,那个行业的亏损被它勾销,并不等于它不是亏损了,因为其他人被迫承担起了那个亏损一一我倒是觉得,这个社会也只配承担别人强加给它的这些负担。
因此,从我上面讨论的很多问题中我们看到了,不了解政治经济学就会使我们在面对某一现象的直接效应时昏了头;而了解政治经济学之后,就能够全面地考虑各种各样的效应,
既包括直接效应,也包括远期的效应【30】
我本来还可以找出一大堆问题进行一番同样的分析,不过,我还是决定不这么做了,因为道理都是一样的,论证起来都是千篇一律,我希望把夏多布里昂【31】谈论历史的一段话用到政治经济学上,作为本文的结语:
历史总是有两种后果:一种是当下的,几乎同时就可以认识到的;另一种则是比较遥远的,最初觉察不到的。这两种后果经常是互相抵触的,前者出自我们短视的智慧,而后者则需要我们具有目光长远的智慧。幸运的结果总是合乎人性的结果。在人的后面站着上帝。有人尽管竭力地拒绝获得至上的智慧,不相信这种智慧的力量;或者玩弄概念,把普通人称之为天意的东西称为“环境的力量”或者是“理性”;但是,看看那些已经完成的事情的结局,你就会发现,如果一件事情不在一开始就建立在道德与公正的基础上,则其结果必然会是南辕北撤,适得其反。(夏多布里昂,《墓外回忆录》)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