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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猡公园 发表于 2010-2-28 11:02 说明真乱啊。 不过这个问题解决就是你给你老婆买点儿东西补偿就行了嘛。 补偿的指数在[2,6之间就行。 这个就是合同签订时候的补贴手段啊,N多年前就被解释过了。 想靠这个拿诺奖还是比较困难。
doradoking615 发表于 2010-2-28 14:50 猪猡公园 发表于 2010-2-28 11:02 说明真乱啊。 不过这个问题解决就是你给你老婆买点儿东西补偿就行了嘛。 补偿的指数在[2,6之间就行。 这个就是合同签订时候的补贴手段啊,N多年前就被解释过了。 想靠这个拿诺奖还是比较困难。多想一想,真的是这么简单吗? 先把问题看懂,不要轻易的去改变或者自以为是的补充人家的前提。 这是许多人很容易犯的错误。 也是许多人挑战大师的自以为得意的手段。
catboy80 发表于 2010-3-1 22:24 不懂,但我以为他们是一个共同体,如果夫妻两个要离婚的话,估计女人就不会放弃了。
gxl0814 发表于 2010-3-1 22:23 首先,楼主你。。。不要自己顶帖。 其次,非要解释为什么老婆放弃,必须对传统效用函数改进,即为老婆的效用函数是non-separable的,你的效用提高也会带来老婆效用的提高,简单来说,你的效用函数值将作为老婆效用函数的变量之一。 最后,即使求和增大,但这未必意味着总福利增大。坚持未必是坏事。比如楼主有2块钱,我有10块钱,我对楼主说,喂,把你的2块钱给我吧,给我带来的效用增量比给你带来的减量要多,所以社会效用函数之和增加了,楼主饿死跟我没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福利增大了么?本来阿罗不可能定理就是社会福利函数的不存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