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问谁能代表“民心”?是这篇文字的作者?
在三十年前,中国还处在“一切生产资料公有”的状态,如果不“藐视法律”,恐怕十几亿中国人至今还在吃着大锅饭。既然作者也承认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改革又哪会有什么现成的法典可依?作者要“真正的平民百姓”参与法律的制定,恐怕待到平民百姓真参与到制定法律的过程时,这位先生已经未必会承认他们是“真正的平民百姓”了吧?说到这里问题又有被扔回政治制度的可能。
没有经过严密的论证推理,甚至连事实也没能摆出一个,直接就奔往作者希冀得出的结论,是不是太草率了?
鲁迅先生曾说,我觉得许多民国国民其实是民国敌人。把“民国”换为“中国”,我想这句话还不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