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二三级子公司中也对项目跟投机制进行了探索。比如隶属于中国电科集团的海康威视,试行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机制,突破了原有国有企业员工激励的限制,成为市场化竞争国企改革创新的重要试点,也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2015年9月,海康威视《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管理办法(草案)》获得国资委批复,成为促进海康威视新业务创新发展的重要长效激励方式。创新业务是指投资周期较长,业务发展前景不明朗,具有较高风险和不确定性,但需要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投资探索,以便公司适时进入新领域的业务,实现公司持续发展需要。目前公司已经投资并在持续亏损,需要进一步投入的业务,可以作为创新业务。目前与公司所在行业没有明显关联但未来可能存在关联性的业务,可以作为创新业务, 允许公司和A 计划进行探索性的投资,以便加强对该等业务的关注和研究。海康威视及其子公司现有的,已较为成熟的、拥有较高市场份额和竞争优势的业务,不纳入创新业务范围。
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十二)落实和完善国有创业投资管理制度提出“探索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项目跟投机制。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下称“深创投”)董事长倪泽望此前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有效防范风险、达到监管目的,确保投资质量与资产安全,深创投建立了强制跟投与主动跟投机制。具体而言,在高管层面,对投委会表决通过的所有投资项目,要求高管强制跟投,除非其在投委会上投反对票。在投资经理层面,每个通过投委会决策的投资项目的投资经理团队成员,要求进行强制跟投。在建立强制跟投制度的同时,深创投也制定了自愿跟投制度。员工可自愿跟投,与公司同股同权,跟投额不得超过项目投资额的一定比例。
2015年,越秀地产(000123)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现正设立雇员奖励计划,集团物业开发项目的若干地方管理团队成员及核心员工将须透过一个基金结构对相关项目公司作出股权投资。概无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或公司发行人层面的任何其他关连人士将参与该计划;合资格管理层成员就一个项目所作投资的总额可能各不相同,但每间项目公司全体合资格管理层成员所持的股权合共将低于其股权总额的10%;开发佛山禅城佛平路地块项目将为该计划所涵盖的首个项目,公司拟于适当时将该计划应用于日后开展的其他项目。就开发佛山禅城佛平路地块项目而言,全体合资格管理层成员所持的股权合共将不超过2%。
2018年,山钢金控《项目抵押金跟投管理办法(暂行)》通知,适用于公司权属子分公司的新投、非山钢内部项目及山钢的改制公司项目,且仅适用于债权类项目。原有项目未纳入跟投管理的范围。充分考虑了权属单位各自项目投资额、周期差异化等个性化实际情况设定具体跟投比例,但原则最低不少于5%。
《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国发〔2019〕9号,下称“9号文”)支持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类企业的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