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9-9-12 09:34 
照你这么说,大量的有价格的商品是没有效用的?那效用价值论就直接破产了呀。
汽车没有汽油就跑不了啊, ...
是的,
有价格的商品不一定有效用。
如果效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格(或价值)直接就是由其效用决定的,那末,
这种效用价值论就是错误的,就是站不住脚的。
我的观点:
(1)
商品的效用(通过消费者对效用的主观评价),只是构成消费者的最高可接受价格的因素之一;构成消费者的最高可接受价格的,还有另一个重要因素;
(2)
消费者的最高可接受价格与
供给者的最低可接受价格,这二者的相互关系,才决定了市埸上的商品成交价格。
说明:无论是消费者的最高可接受价格,还是供应者的最低可接受价格,都不是现实的价格(或价值),它们只是商品交换当事人的一种主观意志、愿望,
只有市埸成交价格才是现实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