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王志成2010
1、这是规定或定义,缺少论证吧!
2、使用价值的“价值”体现在什么地方了?你所表达的只不过是有棉布用处的“棉布”,讲得不明确。同样数量的棉布,再附加上大致相同的时间,但生产的东西不一样,你认为其价格一定相等吗?未必吧!
3、不要再忽略“前提”了,否则推不出能够经得起事实考验的理论。
4、这是在打补丁!其实应该这么思考:所谓供需平衡到底平衡的是什么,谁在平衡谁? 不论是什么体制下的企业,都有生产计划的问题,如此做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仅从棉布可做棉制品,钢铁可做钢铁制品,粮食可以吃等就能分析出来吗?不难想到,其中必然有很具体的需求量问题!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
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753231&page=5
1 显著不同的两种产品,如果它们所耗费的(个体)劳动时间大体相当,则它们的价值(价格)也大体相等。——这已经是劳动价值论的公理。
微观方面的论证,有斯密所列举的两种猎物的交换,也可以有棉布和铁锤等等的交换。
宏观方面的论证,则是本公理不与“普遍”的事实相违背。
所以现在所缺少的论证,只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反证”了。
2 王兄对使用价值的理解有点儿问题。
使用价值中的“价值”,和人生价值中的“价值”一样,只是“意义”的同义词;例如人生价值就是人生意义,而使用价值就是使用意义。——所以和商品价值(价格)中的“价值”,完全是两回事!
3 同样数量的棉布,既然在品格上不一样,那它们所附加的“劳动”也就很难是一样的;进而在价值(价格)上未必相等,也就在所难免了。
4 用黄兄的“价值补偿”打补丁也不行吗?……再说,劳动价值(价格)理论所面对的,主要是经济社会的普遍现象;至于特殊的个例,在不违背基本原理的情况下是可以打补丁的。——就象牛顿三定律也需要打补丁一样!
5 任何个人任何企业以及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确切地知道如何才能达到供需平衡;它们只需认认真真按照价值(价格)规律办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