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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博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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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9
不是博弈理论本身推理有问题,而是它不适合于用在社会领域。博弈的本质是斗争,其最终结局是矛盾解体,而非达到什么纳什平衡。博弈论中有一个著名的“囚徒困境”,说的是两个小偷共同作案,被警察抓获,隔离审讯,这时候,二人若都抵赖,因警察证据不足,他们可获得最短的刑期;然而,每个贼从保护自己的角度出发,都会选择坦白,结果,他们都获得了正常的刑期。因此,博弈论者认为,在市场经济中,那只“无形之手”并不能起到很好的调节作用。先不论这个结论是否正确,把“囚徒困境”直接引申入市场经济本身就不妥当,因为市场经济的前提条件和特征都与囚徒困境不同:贼是做坏事,市场生产是做好事;贼之间有合作,两个生产者之间并无合作;另外,“囚徒困境”涉及许多非常特殊的设定:警察证据不足、法律政策(游戏规则)由具体人为规定。事实上,完全的市场经济中,存在两种相反的博弈结果:产品数量上,在每个生产者追求最大利益的本性驱使下,社会财富会极大丰富(当然,结构比例未必协调);产品质量上,同样是在每个生产者追求最大利益的本性驱使下,却会下滑,因为,每个人都想投机取巧,偷工减料以节省成本,可是,也不见得人人如此,有远见、野心者,会克服本性而选择提高产品质量,以期长期占领市场、扩张势力。这样分析下来,总的说,博弈论用在市场经济中是错误而失败的。博弈论只是一个单纯的逻辑模型、战术性的理论,对于社会发展的战略方向来说,是不适当的。我又想起了芝诺悖论:后跑的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单从数学逻辑上说,人们很难将其驳倒;但从物理学常识大家都知道,阿基里斯是会追上乌龟,并把它甩得越来越远,因为,有个量变积累达到质变的过程。可见,在数学逻辑上只能无限逼近的极限,在物理定律中却根本不存在。所以,单纯的逻辑是靠不住的。世界、社会都是复杂的系统,社会还有它的政治含义和历史价值,不可能一根筋就解决所有问题。宇宙中的任何事物,都首先要从战略层面考虑,然后再选择适当的战术,才可能达到希望的目的;否则,就可能张冠李戴,谬以千里。
社会是个系统,这有许多证明方法。拿反证法来说,如果不把社会当成系统,各自为政,互相争斗,弱肉强食,最后导致什么结果呢?只能是人人自危,朝不保夕,社会走向崩溃毁灭,这显然与人类追求幸福、强大的初衷背道而驰;若把社会当成舞台,就不可能找到一个和谐、稳定的平衡点。正向上讲,阶级矛盾要让位于国家矛盾、民族矛盾也说明社会是个系统,每一个国家“机器”是部相对独立的系统,系统间对立斗争,系统内则要求团结合作,减少摩擦。阶级对立是系统内的故障,并非正常状况,就是人民内部矛盾,也属于额外摩擦。系统内各部分根本利益完全一致,公、私从本质上说为一体,公不能实现,私也会受到损害,所以应先公后私(事实也如此,你必须先为社会提供产品,然后才能享受社会给你提供的服务,总是先干活儿,后发工资)。如果系统制度健全,运转良好,个人并不需要付出巨大牺牲来保全社会公利,因为是等价交换。但是,人在无限膨胀的私欲支配下,不想改造自然,不想要公平,只想坐享其成,这才催生出“阶级”这个怪胎,以及各种各样不必要的内部矛盾。另外,自古以来,总是文人而非武夫成为国家首领也说明社会是个系统而非舞台,只有系统才需要管理、协调,不谙熟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仅靠匹夫之勇,怎么能够胜任呢?社会作为系统,客观上要求所有社会成员具有同等的素质。社会和谐进步是全民的事业,不能仅靠几个精英人物支撑。不区分是非、不灭恶扬善、不进行正常的优胜劣汰而保护许多后天的弱者,使社会一片混乱,当然不易察清其系统性特征。
对于人类而言,无所谓应该主观为自己,还是客观为自己,而应该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共存共亡。社会不是哪一个人的手段,而是全人类的手段、生存方式和最终归宿。社会是个开放式的动态平衡体系,其对外功能在于征服自然,因此,社会内部要讲平衡,对自然要讲反平衡,反客为主,占据优势地位,之所以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只是因为人的力量与大自然比起来还微不足道,不得不采取战术性的平衡。当有一天,人类能够呼风唤雨、点木成林时,还在乎生态平衡吗?而社会内部始终要讲平衡,平衡地向前发展,任何小团体或个人的私欲肆意膨胀,都会危害系统的平衡而祸及整个系统。2008年世界性金融危机、经济滞胀,不就是各个利益集团贪婪追求自己最大利益而不顾社会整体发展的协调性,不顾公平正义的恶果吗?所以,社会要稳定健康发展,必须消除派系、等级,我们要灭人势而造成对自然的优势。但在现实当中,由于私利本性的排他性,人之间先天为斗争关系,合作互助是出于后天理性,作为客观需要,不得已而为之,于是,社会处于系统和博弈的双重作用下:系统为客观要求,博弈为主观人为。政府代表系统的一方,资本家代表博弈的一方;资本家只顾逐利,政府再负责宏观调控、找平。有人甚至因此认为社会是系统与博弈的平衡体,何其荒谬。经济危机的反复发作,社会各部类比例的经常失调,已经说明博弈是人类追求幸福的不和谐音符。由于科技的不断发展,新旧产业不断进行此消彼长的重新组合,本来已经给系统的平衡调整带来很大压力,博弈又掺和进来捣乱,难怪社会总是动荡不安,难以平衡。人与人之间的分工合作客观上决定了要通过利他来利己,想发财并非纯粹个人的事情,一条生产线上,只是某一道工序猛干就能使产量增加吗?日本和德国都是小国,先天并不占优势,人口少、国土面积小、自然资源不丰富,然而,就是这样两个小国,竟然能够与美、苏(俄)、中这样的大国抗衡,弄得它们疲于招架,凭什么?就凭它们社会的高度秩序化、协调性,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每个成员都自觉服从大局,精诚团结,暂时看,好像牺牲了个人部分利益;长远看,反而能更快、更健康地富裕、强大起来,这就是辩证法。美国总统肯尼迪说得好:不要问国家能为你做些什么,而要问你能为国家做些什么。美国9.11事件中,世贸中心双子塔楼里的人员如果按照博弈理论行动,大家都争着往楼下跑,恐怕楼不倒也会有很多人被挤死、踩死;而按照系统论,大家顺序下楼,有条不紊,尽管表面上看,排在队尾的人最危险,但正是由于有序撤离,赢得了宝贵时间,反而降低了队尾人的危险度,大家都得以安全撤出。在系统遭遇灾难时,客观上要求牺牲局部利益来保全整体利益,谁都不想作出牺牲,只能大家一起完蛋。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只存在三大类关系:1、分工合作关系;2、竞争关系;3、斗争关系。博弈介于竞争与斗争关系之间;而资本家与工人之间(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既有合作,又有斗争,所以,我说它是社会体系中的怪胎、故障,与系统要求不符,应该消灭掉。合作,既有规则(一种原则性的、框架式的秩序),又有秩序(具体的程序);竞争,有规则无秩序;斗争则既无规则也无秩序。博弈虽有规则,但与竞争不同之处在于:竞争实质上是竞而不争,就像在各自的跑道上赛跑那样,博弈则有相互之间的争抢,更像足球比赛,很容易滑向斗争,尤其是当人与法律制度博弈,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时,博弈就完全成为斗争了,因为你连规则都不想遵守了。而斗争,什么秩序都没有,也就意味着没有规律可循。一些人总以为法律制度妨碍了他们发财致富,其实,没有法律保护,他们连自身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还何谈致富!用得着法律时,把法律奉为圣旨;用不着法律时,把法律当作废纸,一切都围绕着个人的利益转。社会作为系统,排斥竞争,更排斥博弈和斗争。竞争,即便竞而不争,也会破坏系统的协调性,从而降低社会系统的效率。竞争,是在社会系统不成熟的初期阶段的一个过渡过程,当通过优胜劣汰的重组进入垄断阶段后,人就应该适时由对物欲数量的无限追求转变为对幸福质量的追求,由本性驱使改为由理性控制,推动人类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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