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jianwang 发表于 2010-4-1 03:00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投资公司,有的是一人投资雇人运作,有的是一人投资自己运作。比如一个人投资1亿元,雇10个人负责寻找选项、论证、管理投资、收取投资收益。年终决算赚了500万元纯利,按照劳动价值论理解这500万元纯利是10个雇员的劳动创造的。如果这个投资人不雇人而是自己去做寻找选项、论证、管理投资、收取投资收益的事,这个一人投资公司如果年终决算也赚了500万元纯利,显然这500万元是这个投资人的劳动创造的。显然,区别在于雇人与否。那么,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每个股民都是一个独立的投资公司,没有雇佣任何人帮助参与买卖股票,投资1000元年终分红50元,显然这50元是这个股民的劳动创造的。这5元是哪儿来的呢?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中分红得来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润是谁创造的呢?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这样就出现一个矛盾,股民说50元钱是自己劳动创造的,股份公司员工说是我们的劳动创造的。那么股民的投资算不算劳动呢?
商业工人也好,工人持股也好,其实股息分红也好银行的利息也好归根到底都是来自于工人自己创造的。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资本迅速膨胀的需要就会出现工人持股其实这个归根到底还是大资本控制小资本,而股民的分红其实就是工人股民自己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资本家让利给你而已。这样既可以造成工人也是企业主人(股东)的假象缓和了阶级矛盾,从而还能实现资本家利用较少的资本来控制工人手里的积蓄从而实现对工人的继续剥削,也就是用工人的钱来投资剥削工人,在很多时候甚至资本家或者资本家集团只要持股20%就能控股。这样一石二鸟真是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