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牛熊证跟衍生权证有什么分别﹖
牛熊证及衍生权证均属于香港交易所证券市场买卖的结构性产品,两者之间有类似特色但亦有分别。
6. 投资者如何从证券信息页中所列出的产品简称分辨其是牛熊证还是衍生权证﹖
投资者首先可从证券代号上分辨;衍生权证因数量众多,以各数字为首的证券代号均有(8字除外),但现时牛熊证则获编配6200至6499的代号。不过,由于牛熊证数目不断增加,由2008年1月30日起,交易所将会额外拨出7200至7299的代号供牛熊证使用。此外,当2008年4月7日香港交易所实施新编制,把证券代号由原来四位数字扩展至五位数字后,所有在2008年11月3日或以后新上市的牛熊证将获编配60000至69999的代号,而10000至29999的五位数字证券代号则将主要编配予在2008年4月7日或以后上市的新发行衍生权证。为减低对交易所参与者及其它市场使用者构成的影响,所有在2008年4月7日之前上市的证券(包括衍生权证及牛熊证)所获配编的四位数字证券代号将仍继续采用。
其次,投资者可留意牛熊证的证券英文简称,当中有「#」以表示其是牛熊证。至于牛熊证和衍生权证的简称所含的产品基本数据,请参阅本文有关牛熊证和衍生权证的部分。
7. 若牛熊证的相关正股进行资本调整,牛熊证的条款会否相应作出调整﹖
以港股作为相关资产的牛熊证会因应正股进行资本调整,例如派发红股、配售新股、股份拆细及合并而作出相应调整。牛熊证的收回价、行使价及权益比率均会按照上市文件所订明的条款作出调整,其调整方法是根据当时适用于股票期权市场的相应原则进行(请参阅本文有关股票期权的部分)。牛熊证的条款一般不会因应正股派发普通股息作出调整,但其它现金分派,如现金红利及特别股息,其价值等于或多于正股于公布尔日收市价的2%,则会作出调整。
8. 若相关正股暂停买卖,其牛熊证会否暂停交易﹖
若暂停买卖的正股是在香港交易所证券市场交易,则相关的牛熊证亦将暂停买卖,直至有关正股复牌为止。若停牌的正股为海外股份,投资者应参阅牛熊证上市文件所载的安排。
9. 何时是牛熊证的最后交易日?强制收回事件发生后还可以出售牛熊证吗﹖
每只牛熊证在发行时均有一个指定的到期日。若在到期日前牛熊证被收回的话,被收回当天(即强制收回事件发生当天)便是该只牛熊证的最后交易日,由于牛熊证会实时被发行商收回并终止买卖,因此强制收回事件发生后投资者不可以把牛熊证出售。若牛熊证一直没有被收回,其最后交易日是到期日前的一天。投资者须注意,这与现时衍生权证的安排不一样,衍生权证的最后交易日是到期日前的四天。
10. 如何获取在香港交易所证券市场上市的牛熊证的资料﹖
有关牛熊证的价格数据,香港交易所网页的「投资者」栏目内登载了牛熊证的延时数据,投资者如欲获取实时数据,可向信息供货商订购。香港交易所推出了一项内地地区折扣的优惠计划,鼓励内地用户使用香港交易所的市场行情服务,请参阅本文「投资信息」章节。
至于牛熊证的其它资料,例如上市文件等,投资者可到香港交易所网页「产品」下的「牛熊证」栏目或到「投资者」栏目浏览。
11. 牛熊证的流通量提供者有什么责任﹖
牛熊证发行商须就其每一只上市牛熊证委任一名流通量提供者,香港市场一般俗称「庄家」(内地称为「做市商」)。每名流通量提供者会有一个「95XX」或「96XX」的代号以资识别。发行商的上市文件会列出流通量提供者的具体责任。一般而言,流通量提供者须在市场开市后5分钟直至收市期间,以「持续报价」或「响应报价要求」的方式就牛熊证履行开价的责任。流通量提供者须为最少10手牛熊证提供买卖报价。发行商必须在上市文件列明牛熊证的最高买卖差价。
12. 投资者投资的牛熊证属于「响应报价要求」类别,他可怎样要求流通量提供者报价﹖
投资者可直接联络其证券商要求流通量提供者报价,流通量提供者的名称和电话号码亦会在香港交易所网页「产品」下的「牛熊证」栏目及发行商的上市文件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