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成员的收益不对称会不会导致该集体解体?
 通常,合伙企业很难做大,稍大就很容易解散,因为合伙人都追求物质利益最大化,彼此间有较大冲突;
联想到现实生活中的集体维权困境,假如现在有一个偏好于精神收益的维权人(圣人?),他自愿付出物质成本,来追求精神收益的最大化,假定精神收益有着排它性,不存在"白搭车"行为,那么此人就会四处收集维权签名,实施法律维权,最终促使集体维权行动获得成功。
看起来有点"英雄造时势"的味道,就象过去有一首歌"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难道伟人的出现就是破解集体行动困境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