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比较多,请耐心看下去啊:
(1)上面说社会福利函数必须是每个个人效用函数的增函数,可是罗尔斯社会福利函数
w(u1,...,un)=min{u1,...,un}并不满足这个条件。这是怎么一回事。
(2)平等和帕累托有效的问题。
上面说平等的分配不一定是帕累托有效。如果允许交换以达到帕累托有效配置,就有可能不平等。上面举例:
三人ABC,A,B有相同嗜好,C有不同嗜好。从平等分配开始,假定A和C相互交换,他们境况一般都会好起来。但B没有了与C交换的机会,他将嫉妒A.
但是为什么B没有了与C交换的机会?我举了个例子:
如果有A,B,C三人,总物品数是9,平等分配使三人各有3个物品,但A,B最偏好拥有4个,C最偏好拥有1个,那么A,B都可以与C交换啊!
(3)书上说:要判定一种配置是否是平等的,只要看这两个行为人交换各自的商品束所导致的配置,是否在每个行为人的最初配置的无差异曲线之下(即各自的效用都降低了)。不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