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百度:聚磁效应
自然界中的聚磁效应有2个特点,有序的、聚合的。百度也扮演了磁铁一样的角色,将数以亿计的用户/潜在消费者,通过创新的、组合多变的广告产品,有序地聚合在广告主那里。使原本庞杂无序的个人搜索行为,沉淀出有规律的集体行为,广告主的投放因而更加精准,钱花得更加明白。因为“ 你在找的人正在找你”。
搜索引擎的聚磁效应,是指搜索引擎通过对用户、产品、伙伴的大量聚合,最终实现对人们网上行为信息的大量聚合,并以关键字来有序地组织起这些信息,为广告主提供了一个强大的营销平台。正如同磁铁的磁场一般,物质在其中呈现出有序的、向中心聚合的运动轨迹。以百度为例,百度每天响应138个国家的数十亿次搜索请求,超过3/4的中国网民将百度作为首选搜索引擎,它因而占据着全球中文搜索引擎和中文网站的头把交椅。在每天的海量搜索请求中,沉淀出大量的品牌消费者和潜在的消费需求。如果能有这样一种磁铁,将这些散布各处的潜在消费者,有序地引向广告主,实现消费需求与产品服务的主动、有效聚合,这将是一场广告与消费的双重革命。
搜索引擎正是这块磁铁。“在百度搜索时,关键词,已经表明了用户的消费意愿,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分析,能洞察用户的行为,这为成为定向传播的重要基础,”沈皓瑜说,“同时百度通过整合新旧媒体、组合多变的广告产品创新,以及提供以海量数据为依托的全程营销支持,使品牌广告主同潜在消费者的有效聚合,成为可能。”
NO.2 腾讯:MIND理念
互联网在线营销正处于升级变局的前夜,腾讯推出MIND理念,大有要占据未来在线营销制高点的势头。腾讯MIND理念可以立体化地解构为四个方面:M是可衡量效果,体现在线营销的有效性、可持续性以及科学性;I是互动式体验,强调网民与品牌的互动;N是精准式导航,保证了品牌营销在覆盖目标群的精确化;D是差异化定位,重新定位在线营销的特点,满足客户的独特需求。从这几点上来看,互动、分享的在线营销必须依靠优势的平台,而腾讯的四大优势将MIND理念支撑起来。
腾讯MIND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体系,四个字母背后其实是向广告主传授了四门“功课”,从可衡量效果的角度突出了在线互动营销通过技术实现了数据跟踪和反馈,能准确告知广告主投入的资金哪部分花在哪里,获取一个顾客或销售线索的成本是多少;而互动式体验能让品牌选好接触点,因为互动营销是消费者主动式的参与,是通过娱乐手法提供给网民一种网络生活感受,网民通过参与提升对品牌的关注,通过分享促进关注,通过控制掌控关注;精确导航告诉广告主如何在正确的时间内向正确的用户传达正确的品牌信息;最后一点则是品牌的差异性,这可能是广告主最看重的一点,在消费者越来越受情感等感性因素影响购买决策的时代,通过传统媒介载体很难实现品牌感性的一面,但这恰好是在线互动营销的长板。
NO.3 搜狐:MATRIX模式
搜狐提出了MATRIX这样的模式,就是用户产生需求之后,加一个概念搜索,包括在门户网站的各个垂直频道上,对它的产品进行搜索等等。那么在购买之后,因为第二个是分享,所以互联网具备了社区、博客、SNS等等,会将购买体验会进一步体现。我认为这样一个搜索分享的加入,是区别于传统模式,是真正消费者和营销体验的必须。
我们理解在这样一个模式下面,它必须要用到媒体平台,而媒体平台,有几个重要的构成要素,包括传播平台、传播方向、传播形式和价值观。目前搜狐的传播平台已经形成了一个基于PC和移动终端,以手机为主的移动终端的传播平台。传播方向是双向互动的传播方向,传播形式从10年前的单纯的文本这样一种形式,现在进化到以文字、图片、视频多媒体的传播形式。
搜狐营销矩阵(Sohu-MATRIX)是搜狐适应互联网发展需求,根据网络营销实践的需要而对搜狐长期以来实施的营销策略的理论总结,是搜狐以“矩阵”为媒体建设目标从内容、产品理念向营销服务理念的延伸,具有鲜明的搜狐特色。构成矩阵(MATRIX)的六个要素(M-Maximum、A-Accuracy、T-Touch-point、R-Responsibility、I-Interpersonal、X-eXperience),全面阐释了搜狐在网络营销服务上的特色和优势,而以营销效果最大化为归依的追求,与客户的目标高度一致,这一总结十年营销经验的理论体系,将推动网络营销步入一个新的境界。
NO.4 奥美:网络整合营销4I原则
网络营销届中,传统的营销经典已经难以适用。消费者们君临天下,媒体是传统传播时代的帝王,而YOU才是网络传播时代的新君!在传统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是“教堂式”,信息自上而下,单向线性流动,消费者们只能被动接受。而在网络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是“集市式”,信息多向、互动式流动。声音多元、嘈杂、互不相同。网络媒体带来了多种“自媒体”的爆炸性增长,博客、论坛、IM、SNS……借助此,每个草根消费者都有了自己“嘴巴”和“耳朵”。面对这些“起义的长尾”,传统营销方式像“狩猎”要变成“垂钓”:营销人需要学会运用“创意真火”煨炖出诱人“香饵”,而品牌信息作为“鱼钩”巧妙包裹在其中。如何才能完成这一转变?奥美网络整合营销4I原则给出了最好的指引。
网络整合营销4I原则
网络整合营销4I原则:Interesting趣味原则、Interests利益原则、Interaction互动原则、Individuality 个性原则。
Interesting 趣味原则
八卦是火爆的通行证,《馒头》是《无极》的墓志铭。当芙容姐姐大S身材火爆网络时,当越来越多的信息都带好“泛娱乐化的假面”时,一个娱乐至死的年代来临了。中国互联网的本质是娱乐属性的,在互联网这个“娱乐圈”中混,广告、营销也必须是娱乐化、趣味性的。当我们失去权力对消费者说“你们是愿意听啊,是愿意听啊,还是愿意听啊,绝不强求”之时,显然,制造一些趣味、娱乐的“糖衣”的香饵,将营销信息的鱼钩巧妙包裹在趣味的情节当中,是吸引鱼儿们上钩的有效方式。“伟大的网络营销,他身上流淌着趣味的血液!他不是一则生硬的广告,他不是一则生硬的广告!娱乐因子在他身上灵魂附体!”
Interests 利益原则
没错,利益!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网络是一个信息与服务泛滥的江湖,营销活动不能为目标受众提供利益,必然寸步难行。将自己变身一个消费者,设身处地、扪心自问一句,“我要参加这个营销活动,为什么呢?嚎!”
但这里想跟大家强调的是,网络营销中提供给消费者的“利益”外延更加广泛,我们头脑中的第一映射物质实利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可能包括
1、信息、咨讯
广告的最高境界是没有广告,只有资讯。消费者抗拒广告,但消费者需要其
需求产品的相关信息与资讯。直接推销类的广告吃到闭门羹的几率很大,但是化身成为消费者提供的资讯;面对免费利益,消费者接受度自然会大增。
2、功能或服务
3、心理满足,或者荣誉
4、实际物质/金钱利益
5、……等待你来填写,相信你能发现更多!
Interaction 互动原则
网络媒体区别于传统媒体的另一个重要的特征是其互动性,如果不能充分的挖掘运用这个usp,新瓶装旧酒,直接沿用传统广告的手法手法,无异于买椟还珠。再加上网络媒体在传播层面上失去了传统媒体的“强制性”,如此的“扬短避长”,单向布告式的营销,肯定不是网络营销的前途所在,只有充分挖掘网络的交互性,充分地利用网络的特性与消费者交流,才能扬长避短,让网络营销的功能发挥至极致。
不要再让消费者仅仅单纯接受信息,数字媒体技术的进步,已经允许我们能以极低的成本与极大的便捷性,让互动在营销平台上大展拳脚。而消费者们完全可以参与到网络营销的互动与创造中来。在陶艺吧中亲手捏制的陶器弥足珍贵,因为融入自己的汗水。同样,消费者亲自参与互动与创造的营销过程,会在大脑皮层回沟中刻下更深的品牌印记。把消费者作为一个主体,发起其与品牌之间的平等互动交流,可以为营销带来独特的竞争优势。未来的品牌将是半成品,一半由消费者体验、参与来确定。当然,营销人找到能够引领和主导两者之间互动的方法很重要。
Individuality 个性原则
YOU,已经被钉在了无以复加的高度,那么YOU高大的身影在营销中投射的映相,就是I!Individuality 个性在网络营销中的地位也因此凸现!对比“大街上人人都在穿”,“ 全北京独此一件,专属于你!”,你就明白专属、个性显然更容易俘获消费者的心。因为个性,所以精准,因为,所以诱人。个性化的营销,让消费者心理产生“焦点关注”的满足感,个性化营销更能投消费者所好,更容易引发互动与购买行动。但是在传统营销环境中,做到“个性化营销”成本非常之高,因此很难推而广之,仅仅是极少数品牌品尝极少次的豪门盛宴。但在网络媒体中,数字流的特征让这一切变得简单、便宜,细分出一小类人,甚至一个人,做到一对一行销都成为可能。(这一点在无线营销中尤为突出)天赐良机,怎能不用?
NO.5 电通AISAS理论
一个上网的女孩子注意(Attention)到了一款看上去不错的化妆品,她一定会带着兴趣(Interest)在搜索引擎或自己常逛的消费类网上社区搜一搜,如果她觉得化妆品详细介绍以及社区内网友评价都不错的话,一般就会建立信心选择购买(Action),一段时间之后,她也可能会在社区上写出她的感受(Share)。
基于以上一系列的研究与探讨,电通公司对作为营销基础的消费者行为模式进行了重构。传统的AIDMA模式(Attention 注意Interest 兴趣 Desire 欲望 Memory 记忆 Action 行动),消费者由注意商品,产生兴趣,产生购买愿望,留下记忆,做出购买行动,整个过程都可以由传统营销手段所左右。
基于网络时代市场特征而重构的AISAS(Attention 注意Interest 兴趣 Search 搜索 Action 行动 Share 分享) 模式,则将消费者在注意商品并产生兴趣之后的信息搜集(Search),以及产生购买行动之后的信息分享(Share),作为两个重要环节来考量,这两个 环节都离不开消费者对互联网(包括无线互联网)的应用。
新的消费者行为模式(AISAS)决定了新的消费者接触点(Contact Point)。依据电通的Contact Point Management?(接触点管理),媒体将不再限于固定的形式,不同的媒体类型不再各自为政,对于媒体形式、投放时间、投放方法的考量,首先源于对消 费者与产品或品牌的可行接触点的识别,在所有的接触点上与消费者进行信息沟通。
同时,在这个信息沟通圆周的中央,详细解释产品特征的消费 者网站,成为在各个接触点上与消费者进行信息沟通的深层归宿。消费者网站不仅提供详细信息,使消费者对产品的了解更深入并影响其购买决策;对消费者之间的 人际传播也提供了便利;同时,营销者通过对网站访问者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制定出更有效的营销计划。
由于互联网无可替代的的信息整合与人际传播功能,所有的信息将在互联网聚合,以产生成倍的的传播效果,以网络为聚合中心的跨媒体全传播体系随之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