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吴本龙  
当然有意义。古人对劳动强度的大小是有直观感觉的。当两种劳动的强度明显不同时,劳动强度大的劳动者在交换产品时会要求对方用较多的劳动时间所生产的产品来交换。如果按等量的劳动时间耗费互相交换产品,那么,轻体力劳动者将会无偿占有重体力劳动者的一部分体力消耗。这样的交换必然会怂恿劳动者都去从事轻体力劳动。至于价格是交换产生以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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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774396&page=7
吴兄说“劳动强度大的劳动者在交换产品时会要求对方用较多的劳动时间所生产的产品来交换。”——这显然是违背客观事实的!
例如铁匠的劳动强度较大,钟表匠的劳动强度较小;但前者的劳动报酬较低,反而后者的劳动报酬较高。
例如搬运工和建筑工的劳动强度较大,公司职员的劳动强度较小;但前者的劳动报酬较低,反而后者的劳动报酬较高。
……如此等等。
所以吴兄千万不要试图用劳动强度,用“公斤米”,用“焦耳”去衡量产品的价格;更不要试图把“技巧”从斯密的公式里剔除出去。因为在测定劳动量的时候,(隐含了生产资料的)“技巧”要比“强度”重要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