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j-1 发表于 2020-3-11 20:09 
不需要的商品通过被需要的商品付费
付*费是交*易,交*易要依据一定的数量进行,数量就是价格。
这就涉及质、量、数这三大件是什么的问题。首先是质,解答交换的内涵是什么;接着是量,解答交换的内涵有多少,该怎么计量;最后是数,即用数表达多少。
显然,多少也可以不用数来表达,此时数与量的结合就是数量;也可以用:多、很多,大、很大,等等量词表达。毫无疑问,价格是用数来表达其多少。
这就是说你的付费耗费理论,舍弃从质和量这两个层面,直接进入数量层面。不是说这种研究方法就一定不可行,而是说天生不完美。
其实完美不完美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解释实际价格现象。问题是你对价格现象的解释不理想,离实际差距不比马克思的小,所以别人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