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高房价必须分税制改革
李俊
高房价成为舆论焦点,同时人们也发现高价出让土地的地方政府同样是大赢家。既然出让土地作为地方的主要财源,又如何寄希望于地方政府主动控制房价?因此,主张从制度安排上弱化地方“以地生财”就成为一种普遍的观点。弱化地方“以地生财”确实有利遏制高房价,但是造成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的根源是值得思考的。高房价能够给地方政府带来收入,然而同样带来高处不胜,威胁到地方经济发展。其实,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这也有很多无奈的成分。
尽管地方政府通过卖地获得收入,同时也看到前几年很多地方政府流行靠赠送土地招商引资。某地方政府规定:对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赠送10亩土地。有一个县为了招商引资,一亩地只收取1万元出让金,近乎白送。靠赠送土地招商引资,无非就是为了增加税收。要是地价高了,就影响招商引资,从而断了地方税收,难道地方政府不担心这个问题吗?什么原因导致地方政府固执坚持“以地生财”?其实,这和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有直接有关系的。按照分税制改革方案,中央将税收体制变为生产性的税收体制,通过征收增值税,将75%的增值税收归中央,而地方只能获得25%的收益。中央政府负责国防、外交、转移支付、战略性开发等预算开支,而地方政府则负责提供普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当年的分税制改革导致中央政府税收比重过高,地方政府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汲取能力。这样的分税制改革,中央拿得太多了,地方拿得太少,但是地方政府要负责地方一切公共服务的开支。尽管我们可以批评地方政府的腐败,但是再腐败的地方政府,也要花钱投入到地方公共服务。地方税收难以支持这样开支,所以不得不把目光投向土地开发方面,导致土地价格不断上涨。
最近,中央政府对房价调控动作很大,直接针对第二套房和大户型进行打击。要是真的能够贯彻下去,从而造成住宅成交量下降,同时也可能引起房价暴跌,但是效果只是暂时的。到时,房价很有可能报复性出现暴涨。我们要清楚一点,这样的分税制约束下,地方政府只能很无奈选择土地财政。要是增值税能够给地方政府拿多点,地方政府可能想办法降低地价,从而获取多点增值税。
要真正遏制高房价,必须进行分税制改革。因此,要尽快调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征税比例。比如,中央和地方比例可以考虑调整到6:4,从而增加地方政府收入。要解决高房价,就必须从源头解决土地财政。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能够尽快将分税制改革提上议事日程,从而改变当前这种不均衡的税收分配体制。
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