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美国财长盖特纳闪电会晤王岐山副总理
4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其中,我发现第三款有如下内容
三、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
(十二)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支持A股上市公司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规范外资参与境内证券投资和企业并购。依法实施反垄断审查,并加快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
(十三)利用好境外资本市场,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及自身发展需要到境外上市,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提高竞争力。
(十四)加快推进利用外资设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试点工作。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积极利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完善退出机制。
(十五)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信贷支持。稳步扩大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境外主体范围。
对于这份文件所隐藏的更深层的内容,大家充分讨论一下。我个人认为,如果中国进一步开放中国金融市场,允许外资在境内融资,参股,并购,甚至完善退出。这无疑于另一种赤裸裸的侵略。其程度,会让我们30年积累的改革开放成果毁于一旦。我们绝对不能低估国外,尤其是美国的金融阴谋和侵略。想想日本的教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