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银行诞生以来,信用风险随之产生,并逐渐成为商业银行最古老,最主要的风险之一,其存在性更是现代金融的重要特征。信用风险是导致银行出现危机的主要根源,也是导致区域性乃至全球性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之一。加强信用风险监管是关系到银行长期、健康发展的关键,也是理论界一项永恒的课题。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银行融资将仍是企业筹措资金的主要方式,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将是我国金融风险的主要构成要素,现实情况是巨大的已存信用风险与落后的监管水平已敲响了改进我国信用风险监管的警钟。尽早迈出与国际接轨的脚步,积极研究和引进国际先进信用风险监管技术和方法,进而更加有效地监管信用风险,无疑是我国商业银行迫切的和必然的选择。
除此以外,研究银行对信用风险的监管还有更为具体的意义:
1.提高信用风险防范意识。中国的商业银行普遍存在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缺乏有效的内控机制和风险防范措施,信用风险不断积累,潜伏危机因素不容忽视。在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金融改革与发展的今天,研究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监管理论有着重大意义,可以规范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金融制度,特别是信用制度,强化社会信用风险观念,减少信用风险发生几率。
2. 强化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监管。信用风险蕴含于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的全过程中,因为只要有信用存在,就有风险,信用风险的大小与银行在信用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信用条件等因素密切相关。研究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监管有助于商业银行从自身寻找突破口,强化风险管理,提高金融效率。
3. 提高信用风险监管的水平。我国现有商业银行监管部门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监管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为主,其方式、理念和监管人员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事前监管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本论文的重要意义之一就是寻求从外部监管防范、控制信用风险的突破口,从而为我国的商业银行监管事业做出微薄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