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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4
 一、日本农协的原则  日本农协是“农业协同组合”的简称。经过战后几十年的发展,农协已经从上到下形成了一个通览全国的大系统,在日本农业和农村中始终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日本农协本着相互扶助的基本理念,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出入自由和教育提高的社员原则
  参加或退出农协不强制。同时,对入社的社员,农协专门安排经费对其进行科学文化、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社员的综合素质。
  2.合作与联合的业务原则
  主要通过产权连接、上下级业务联合及基层农协之间开展合作的方式进行。用日本流行的一句话来说就是“从摇篮到坟墓,农协覆盖全部”,这些业务都是靠联合的力量来完成的。
  3.民办、民营、民管、民享的原则
  农协由一定地区内、耕种一定面积以上、从事一定天数的农业劳动者组成。在民主管理上,每位社员一人一票,大家都享有同等的选举权和表决权。在民主监督上,实行严格的自主监察制度。在分配上,《农业协同合作法》规定每年的盈余在提取10%以上的准备金(准备用于弥补亏损)和5%以上的滚存金(用于发展的积累)后的部分,按照社员对农协的利用程度和已缴股金的股数进行分配。
  二、日本农协发展的成功经验
  日本农协的发展和一系列举措,使日本农村建立了强有力的保障体系,并使日本新农村建设一直延续至今,成为亚洲第一个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国家。综合日本农协发展的成功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和发展以立法为基础
  1947年,日本政府制定实施了《农业协同合作法》,该法根据国际合作社通行的7条基本原则,结合日本的实际,规定农协以最大限度地为农民社员提供服务,促进社员经济的发展,提高社员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为目的而不得以赢利为目的进行业务经营,具体对农民的入社条件、权利和义务,农协的成立条件、组织体制、事业范围等有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农业协同合作法》的制定和不断完善,确保了农协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2.政府对农业和农协实行保护和扶植政策
  日本是个农业小国、经济强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不到2%,农业人口占全国的2.5%。因此,政府对农业非常重视也有能力给农协和农业发展更多的扶植。一是给农协优惠于私人企业的政策,并以《农业协同合作法》体现和保护。二是凡政府倡导的事业,由农协组织实施的,国家都有补助金。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尤其是农业科技投入力度。
  3.不拘教条,三位一体
  所谓“三位一体”,是指日本农协既是合作经济组织,又是行政辅助机构和政治压力团体。日本农协负责组织农民生产、购买生产资料、贩卖农产品等一系列的经济活动,而且还负责将政府的各种补助金分给农户或有关团体。国家需要农协参与日本农业政策的制定及农业政策和计划的贯彻执行工作。因此,农协又被称为“准政府机构”。与帮助政府的功能相反,日本农协还具有代表农民利益向政府施加压力甚至反对政府的功能。
  4.完备的组织体系,多重功能同时发挥
  日本农协从诞生的那天起,就以庞大的组织体系覆盖了日本整个农村地区。在组织结构上,日本农协基本上继承了产业组合时代的“三段制”,即市町村一级设单位农协,都道府县一级设农协联合会,国家级设农协全国联合会。这样的设置基本上与政府行政层次相对应。日本农协通过“三段制”把农民全部组织到农协中来,并把所有的农协组织连接在一起,不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都形成巨大的势力。此外,农协作为一个巨大的经营体,在整个农业经营领域中发挥着多重功能。从协助农民进行农产品的选育、播种到运输、销售、信贷,从生产到流通等的整个过程中,农协发挥了个体农户所无法承担的功能。
  5.营农指导为辅,金融信用为主
  资金是很多国家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制约,而日本农协能够成功发展,主要是采取“营农指导为辅,金融信用为主”的策略。日本农协不仅掌握了农业资本融通的主渠道,而且采用电脑网络掌握了农户生产经营乃至包括生活消费在内的家庭收支核算的会计账簿。农协的金融信用系统成为农村各项事业的中枢神经,成为连接农户与市场的桥梁。营农指导事业带有很强的公共性,是个花钱的事业,不可能赚钱。在日本基层农协的运作中,营农指导事业的收入主要来源是政府的补助金和助成金,按章程从农户收取的赋课金和利用费是很少的,有很多农协干脆不收。营农指导事业全部处于赤字经营状态。日本农协的金融信用事业正是以它的赢利,补充了营农指导事业的亏空。
 三、日本农协的改革措施
  日本农协有成功的一面,但由于宏观环境的变化,农协经营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农协基础在退化、组织大而不当、缺乏竞争力等。针对当前面临的困境,日本农协进行了如下一系列的改革措施。
  1.扩大会员与合并农协并举。仅职业农民和兼职农民可以入社,农协职员和其他居民也可以入社。同时将现在只能加入户口所在地的农协改为可以跨地区加入农协。在会员大量增加后,日本农协为了扩大规模、降低成本和费用开支,增强竞争力,还在1997年加快了基层农协的合并进度。农协数量已经从1992年的3073个减少到2000年3月的1411个。
  2.改组农协。改组的主要方向是减少中间环节,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除规模大、实力强的少数都道府县农协外,改现行的基层—县—中央的三段组织体系为基层—中央的二段组织体系。
  3.培养高素质的农业指导员队伍。为了配合近年来区域农业发展及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进度,日本农协把培养高素质的农业指导员队伍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
  4.确保农协指导事业的各项支出和农业指导员的收入。日本农协从设立专项农业指导基金、实施受益者负担原则、实施有偿服务。几方面改善经营收支。
  5.引入企业化经营机制。农协经营环境的恶化,迫使农协走向企业化经营。将由农民社员组成的农协理事会改为经营管理委员会;在其下面设立理事会,理事会除代表理事是社员外,其余理事聘请社会上的经营管理人才担任,负责农协日常业务运营。
  6.推进股份制改造。为了增强业务经营的灵活应变能力,使经营风险不至于影响其主体——农协本身,日本农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注册了170多家股份有限公司,这些公司按照市场经济法则运作,由各个出资农协组成董事会,行使所有者权益,聘用专业管理人员负责运营。
  7.修改《农业协同合作法》为了推进上述改革,需要从法律上予以规范和保障,这需要对《农业协同合作法》进行修改。
  四、日本农协经验给对中国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目前,中国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也出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普遍存在的一些发展困境,如工农发展严重失衡;农民收入少,生活水平低,尤其是农村较为分散的个体农户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农民组织化程度低;青壮劳动力大量流往城市;财政支持有限;信息和农业技能培训需求旺盛;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农村文化匮乏等问题。日本农协带动农村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
  1.加强农民合作组织的建设
  中国农民合作组织的建设在借鉴日本农协的同时也要考虑自身的特殊性:①多种组织同时发展。首先,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协会,并加强跨地区的、上下的合作和联合。其次,完善村合作经济组织,强化集体服务功能。再次,积极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改造供销社、信用社,使其真正办成农民自己的组织。农村有了组织载体,才能对接上国家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投入,基础设施才能到位,才能让农村好起来。最后,应该努力使中国农村社区性经济组织与专业性经济组织在组织结构上相互结合,并以乡镇为结合点,把农业经济组织真正办成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多方面服务、功能健全的综合性经济组织。②始终坚持民办、民营、民管的原则,政府应主要通过法律和经济的杠杆,规范引导其健康发展。③深化改革,大胆创新。继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开展资金合作;大胆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兴办法人经营实体或非法人的经营机构;提高组织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等。④加强各种福利建设,建设农村和谐社会。中国农民合作组织可以从改善农民的人际关系、发展农村文艺、开展合作医疗等方面有效地增加农民的福利,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2.加强政府的职能定位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政府要进行准确的职能定位。①政府应该出台相关的富农政策,完善有关的农业经济组织的法律、法规。②转变政府职能。首先是当好发动者。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始终是农民。政府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发挥农民的自主性,让农民自己想办法、动脑筋来解决。其次是当好动员者。号召并协调好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投入到这项事关全局的战略行动中来,掀起新农村建设的热潮。③确定投资目标,加大投资力度。④在技术方面,可以强化农科、农技机构,积极研究如何改进农林牧渔业的生产、加工与营销技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与保证。
  3.加强乡镇机构改革
  由于中国与日本的国情、农情不一样,所以中国在新农村建设中不能完全照搬日本农协的经验。尤其是乡镇机构要进行改革,但是不能取缔。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言,所有的改革举措与配套措施,最终都要在乡镇落脚。只有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下定决心转变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加快事业单位整合,妥善安排分流人员,从体制上解决农村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不适应经济基础的问题。
  4.开展农民培训与农业科研推广
  日本农协在后期的发展中把培养高素质的农业指导员队伍作为当务之急,而培养出高素质人才,是使一个地区获得新生的关键。新农村建设中首要的就是发展生产。科技兴农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条出路。因此,可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①政府要制订农民教育培训的法规和扶持政策,鼓励农民参加培训。②坚持以政府为主的多渠道、多形式投资机制,确保农民教育培训健康持续发展。③树立以绿色证书培训为主线,通过运用广播、电视、报刊、VCD光盘、互联网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科技培训活动。④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农民教育培训“三进村”。鼓励农村各方面“能手”参与农民教育工作,将知识、技能传授给乡邻;也可以建立流动的农民教育师资队伍,鼓励有关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到第一线参与农民的教育培训,通过农业推广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
  5.用合力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资金不足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瓶颈。要解决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日本农协的经验。①在长时期内,依靠国家在资金、税收上给予一定的倾斜。政府要强化财政性的农业投资,提高农业投资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例;调整投资结构,提高财政性农业投资中直接用于生产的部分;不断完善农业投资的法律、政策,使农业投资增长走入法制化轨道。②地方财政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调动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的积极性。③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创收和赢利滚动发展农村经济。④积极引进外资。外资投入可以有效缓解农业投资不足的矛盾;可以带来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营销经验;可以为投资地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可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水平并带动农产品的出口等。



作者:武春芳 付少平 来源:《世界农业》200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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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1:13:26
今考察明考察,考察出什么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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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9 20:22:02
日本的农协发展模式真的能够借鉴么? “日本是个农业小国、经济强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不到2%,农业人口占全国的2.5%。因此,政府对农业非常重视也有能力给农协和农业发展更多的扶植。”弱弱的问,这是条件还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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