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息等额按月还款方式中,除第一期还款金额按实际贷款本金余额及实际用款天数作相应调整外,其余各期的还款数额是相等的,但其中所包含的贷款本金与利息是变化的,其计算公式如下:A=B×r+B×r÷「(1+ r) T
-1」。其中,A=每期还款额;B=贷款本金原始总额;r=贷款利率;T=还款期数(以月为单位)。
此种还款方式中,如存在第三方贴息机构自愿为借款人补贴部分利息方式(即贴息方式)时,设定按照上述本息等额按月还款公式计算出借款人名义上应支付的利息合计为R、第三方贴息金额合计为S(贷款期内固定不变),则借款人实际支付的利息合计(R0)为前述两者之差,即R0=R-S,结合上述贷款本金原始总额(B)、还款期数(T),使用归并法计算出借款人实际承担的实际利率CR,贴息模式下,借款人实际支付的贷款本息计算公式如下: A0=B×CR+B×CR÷[(1+CR) T -1],A0=每期还款额。
请问,如何计算贴息后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