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副省长洪峰在此次西部大开发论坛上称,其中的掣肘因素在于现有税制存在缺陷。
“资源性产品大都是垄断性大企业开发,而这些企业基本上采取的是总部经济,它们的税收很多都上交到了总部所在的北京、上海等东部城市,而不交到产品生产地。因为按照规定,企业应交税给注册地。”洪峰讲了一个故事:
2005年他到国务院参加能源方面的会议,“当时一位国务院副总理问我,你们省怎么老是支持本地的延长石油集团,而不支持中石油。”
“实际情况的确是我们偏心延长石油。我们来算个账:延长石油采掘1吨油交给我们地方税收680元,而中石油挖我们1吨油只交我们60元……再比如天然气的开发都是央企,它开发1立方米气留给地方只有1分钱,资金的大头都转移出去了,而我们气源地要用气,得到中央去求指标。”
洪峰尖锐地批评,西煤东送、西电东输、西气东输、南水北调等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工程,犹如抽水机,将西部优势资源形成的税收源源不断地抽走,造成了东西部收入差距拉大。
全国政协经济委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在听到洪峰发言后自称“在台下非常汗颜”。他是1994年税制改革方案的设计者之一。
“税制矛盾已到了应该解决的时候了。”许善达坦承,我国现有税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存在重大缺陷:在平行的地方政府之间,没有坚持税收和税源一致性原则,即现行的税制要求企业在注册地交税,而不是按照税源地交税,这导致一个地区的税源所形成的税收,被另一地区征收了,造成地区间特别是东西部的财政收入差距非正常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