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课 集聚与分散相结合
集聚通常是指资源、要素和经济活动在地理空间中呈集中分布的状态,同时也指资源、要素和经济活动在地理空间中集聚的趋势和过程,这里用来表述将资源要素、经济活动集中配置到地理空间中的组织方式。集聚实质上是顺应经济活动在技术、生产、经济和生态上的联系,包括市场、劳动力、基础设施、资源等方面,通过缩短它们之间的空间距离,优化空间关系,加强联系,将这些有关联的经济活动集中组织在一定的地理空间中(一定的区域范围内),使它们在技术、生产、经济上互补、共享,节约社会劳动消耗,在与地理环境的生态关系上和谐发展,产生更大的效益(集聚效益)。
一般而言,经济活动都趋向于集聚在资源和要素相对集中的区域。
根据集聚的经济活动体系,可区分出不同类型的集聚,如工业集聚、农业集聚、商业集聚、交通运输业集聚和城市集聚(综合经济体系的集聚)等。
在工业集聚时,应使相关企业(如产品生产过程中各个连续阶段的企业,生产工艺和原料、辅助原料、燃料有密切协作关系的企业,资源的综合利用要求相互配合的排废企业和综合利用企业等)进行必要的集中,组成联合企业或工业成组布局,以便于互相配合,适应生产社会化的要求,有利于形成综合生产的能力和提高生产的经济效益。这样优先在城市集中布置工厂企业,可以利用原有的公用设施,节约厂外工程投资费用,便于各企业间的分工与协作。与此同时,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在城市里集聚大量人口,既为工业发展提供劳动力条件,又为一些企业产品提供重要的消费市场,从而增加工业集聚的吸引力。因而一般的加工工业,在选择厂址时,往往希望布置在交通方便和有相当工业基础的大中城市。但是,如果产业过于集中,城市规模过大,将会使原来工业发展的有利因素趋向消失,在城市用地、用水、原材料和燃料动力供应、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会出现集聚不经济现象,即当集聚规模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出现相关企业、经济部门在资源及要素利用方面的竞争和牵制而带来集聚经济效益减少、丧失,以及因集聚而带来的外部环境对经济活动的负面约束现象,包括由于经济活动强度超过了环境容量(承载力)而出现的生态平衡破坏。
集聚对区域经济空间格局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集聚使区域内的资源要素、企业、经济部门不断地向优势区位移动,促进了区域经济增长中心的形成和发展,也促进了发达地区、城市、城市密集区、专业化地区、产业密集带等的形成和发展,但同时也会产生经济发展的空间差异与不平衡。
当然,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地区差异是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原始基因,但产业在地区上的集聚,意味着人口的大量增加,而人口的增加又会引起一系列为当地居民服务的相关行业的进一步发展,由此又将引起人口的进一步增长。如此不断牵动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的乘数效应,使地区发展获得一轮又一轮新的动力,从而导致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经济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使地区不平衡愈加严重。
分散与集聚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它是指资源、要素和经济活动在地理空间上呈分散分布的状态及分散的趋向与过程,是经济活动地理空间组织避免出现集聚不经济的一种组织方式,也是促进资源、要素、企业、经济部门在空间上趋于相对均衡、缩小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的基本机制。面对过度集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部分企业、经济部门不得不从原来的集聚区迁移出去,随之也会出现相关的资源、要素向外扩散。
工业企业、经济部门的适当分散,不仅可避免过度集聚带来的种种弊病,而且还可以充分利用各地区的资源,使生产尽可能地接近原料地、燃料地和消费区,使产、供、销密切联系起来,更多地区获得经济发展,缩小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而经济活动如果是无限制地、过度地、无条件地分散布局,就会人为地破坏经济活动和企业部门之间的内在联系,造成投资大、成本高、效果差的后果,不能形成区域经济的整体实力。
由此可见,集聚与分散相结合呈现出一个合理的度,是经济活动地理空间组织的又一原理,揭示了必要的集聚与适当的分散相结合,既经济又安全公平的经济活动地理空间组织的规律。因此在经济活动地理空间组织中,要把握好集聚与分散相结合的度。
经济活动地理空间组织的集聚或分散都应与技术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经济活动的内在要求、内在联系的变化相适应,既要因地制宜地集中,也要因地制宜地分散,更应考虑区际、甚至国际大环境的影响,如结点式、轴线式、网络系统式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区域经济空间配置模式)实质上就是与一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