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在城市的边缘
特约记者/毛空军
笔者采访的近20名“民二代”服刑人员,没有一人谈到自己的法律观念淡薄。受“发大财”、一夜暴富、仇视富人等心理驱使,他们中的很多人迷失了自我。
追梦人
和大多与自己同龄、梦想着衣锦还乡的人一样,孙理想(化名)绝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在监狱里,回首自己6年来在城市里的迷失岁月——尽管现在,他仍只有24岁。
孙理想的老家是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的一个农村。家里说穷不穷,说富不富,除了曾当过小学老师的父亲的退休金外,每年还有3000多元土地承包给别人的收入。地。初中毕业后,孙理想不想继续上学了,便帮着父亲在家种
2004年2月,他来到北京海淀区大钟寺市场打工,给一个小肉店的老板干活,每月工资600块钱。他在之后又辗转几个地方,工资都没有什么变化。2006年1月,嫌在北京挣钱太少的孙理想返回老家,但两个月后,他便呆不住了。朋友王云回家探亲,孙理想见王云西装革履,提着大包小包,非常羡慕,觉得王云发财了,可自己出去打工干了两年没有挣到钱,却灰溜溜地返回了老家。
在一次叙旧的酒桌上,王云告诉他,自己在北京干保安,每月工资1500元,吃住免费。孙理想的心又活了,想跟随王云一起打工,两人一拍即合。
2006年3月,他们一同来到北京,一星期后经王云引荐,孙理想如愿以偿当上了保安。2007年年底,他思念自己的父母亲,给父母亲买了200多元钱的营养品,又带了1000多元钱作为路费和花销,踏上回家的路程。
这次探亲,孙理想并没有给父母留一分钱,那1000多元钱除了留下路费外,其余的都花在和朋友一起喝酒上了。
而自打工到被捕,孙理想一直没有向家里汇过一分钱,“家里也从来没有向我要过钱”,他说。
孙理想详细罗列了他在北京打工期间的花销账目,平常抽红梅牌香烟4元一包,每月150元;到外面喝酒吃饭每月300元左右;每月网费300元左右,最后“剩不下几个钱”。
孙理想当保安半年之后,迷上了上网吧与网友聊天。他和笔者谈起上网时,异常兴奋:“有时一天上两个小时,有时一天上个通宵,结交了许多女网友。”
孙理想确认对方是女网友的方式是通过视频,他得意地说这些女网友和自己年龄差不多,但遗憾的是,没有一个成为他现实生活中的女朋友。
至于聊天的内容,他只用一句话概括,“聊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随着上网聊天次数越来越多,时间越来越长,孙理想打算自己买一台电脑,这样随时可以上网聊天。
当他把攒钱买电脑的想法告诉王云时,王云说:“咱们广场里有许多屋子,都配有电脑,顺手牵羊弄几台不就行了嘛?我朋友也想整一台,明天正好周末,许多屋子没人,咱们去寻摸一下,顺两台回来就行。”
第二天,两人穿着保安服,东转转西溜溜。孙理想发现了目标:那是一间新世界购物广场办公室,办公桌上有两台苹果笔记本电脑,正在充电。两人把插头拔掉,拿着电脑准备离开时,孙理想在出门前回头突然发现,屋子墙角上方有个摄像头,在门后的小桌子上放着一个7英寸电视大小的接收器(显示器),孙理想连接收器一起拿走了,他自以为没有这个接收器,摄像头就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
他没有想到,他的盗窃行为早在他们取走显示器之前已经全部储存在显示器中,况且购物广场已安装了许多摄像头,对此一清二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不费吹灰之力便将两人抓获归案。
由于孙理想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王云是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10年4月2日,是孙理想刑满释放的日子。谈到释放后的出路和未来时,他踌躇满志:“释放后我哪儿也不去,还要在北京找工作打拼。因为我在北京跌倒,就要在这里爬起来,我要拾起我的创业梦和城市梦。别人说我们来京打工是为了拥有发财梦和城市梦,我举双手赞成。我个人认为,我干上了保安就是已经拥有了发财梦和城市梦,尽管是昙花一现,但我毕竟曾经拥有或者实现过。我不怨天尤人,我依然是那句话,我美好的未来不是梦!”
孙理想在监狱里,养成了看报纸的习惯,他提到了今年年初中央一号文件里首次提出的“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也从电视、报纸、杂志上看到在今年“两会”上,代表和委员们将目光聚集到“我们这个群体身上”,因此,他说自己“满怀信心”,并又一次引用了一句歌词,“彩虹(阳光)总是出现在风雨后”。
我要的自由呢
柳平(化名),1 9 9 0年1月出生,初中二年级文化,家住甘肃省盐官镇的一个农村。家中有5口人,以种地为生。
柳平初中没有毕业就不想念书了,想来北京打工。但其曾经学习成绩相当不错,尽管常常打架逃学,成绩仍在全年级名列前茅。至于每次考第一的原因,他解释为老师上课无非是讲点方法,其他的自己都会,照着课本例题做就行了,至于课外题,买点书看就会做。
在2006年年初,16岁的他毅然决然地辍学来京打工。谈到来北京打工的目的,一是不想让家里、学校管教,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生活;二是想挣钱——家乡比较贫困。
打工的地方是北京市大兴区旧宫边上的一家服装厂,干做衣服的活,月工资900元,包吃住,确实比较自由。柳平每月自己挣钱自己花,从未向家里汇过一分钱。他平时喜欢上网,花在网吧里的钱每月大概400元。如果厂里没有活干,他会一整天都泡在网吧里。在网上他交了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并给她花了4000多元钱买了一条金项链,但恋爱谈了不到一年,他就犯了罪。
柳平认为自己第一次犯罪是因为年龄小,怕苦怕累。他被4名年长的人拉下水,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连续在大兴旧宫附近,入室盗窃8起,专门盗窃钱和手机,被捕后被判刑一年。
他在大兴看守所服刑不到半年,又被送到河北省衡水市监狱服刑。
2009年2月释放后,柳平回到了老家,结果呆了两个月,觉得在老家“太没意思”了。“干”呆着没有事干,乡邻又冷眼相看,自己心里也挺惆怅的,他自然而然又思念起北京来,觉得老家和北京相比有天壤之别。横下一条心,柳平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又像小鸟一样飞回北京。
第二次来京打工,他在昌平区的一个大排档里当服务生,工资每个月1100元钱,管吃管住。但活很累,时间又长。从早晨6点起床后,就由老板开着两节车厢的面包车,拉着他去早市采买大排档做客饭用的食材。他负责搬运东西,由于买的东西太多,光搬就得花1个小时。
回到大排档卸下东西后,还不能闲着,柳平得负责摆228张桌子,每张桌子配4把椅子,累得他够呛。
谈到重新犯罪时,柳平说得非常轻松:“2009年5月14日下午,快吃晚饭的时候,我回到了我住的昌平区回龙观。我住在二楼,当我准备用钥匙打开我的房门时,却看到了隔壁的门开着,我就收起了我的钥匙,进了屋子里。一进门我就看到了屋子里有一把椅子,一个黑皮包就放在椅子上,我把黑皮包拿起来就走,屋子里的其他东西我也没有顾得上拿。也没进自己屋子,而是找了一个僻静地方打开了黑皮包,里面光有一部诺基亚手机,价值1300元。我把手机装起来,把皮包扔到了垃圾桶里。被盗的人,在我走后不久就报案了。由于我住在隔壁,警察连我一块带走了。我到了派出所就承认了,然后被判刑。这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时间是2009年5月14日至2010年5月13日。”
两次进城,两次入狱,柳平说他悟出了一个道理:在大城市里,如果没有文化,又和他一样一点苦也吃不了,是挣不了钱的。
同笔者谈起他年纪轻轻就有过两次入狱的经历时,柳平坦言以前没有想过,现在有点后悔。村里的初中同学,有的学习成绩和自己相比差远啦,但是他们考上了大学。“真的很后悔”,柳平又重复了一次。
谈到释放后的打算时,柳平说他想上技校,因为老家的人已经在兰州市给他找了一所技校,等上完学,有了知识,他还要来北京打工。他相信,那时候自己的年龄大了,懂的事也多了,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做事乱来,不考虑后果。
当笔者告诉柳平,自己采访了近20名新生代农民工服刑人员,没有一名服刑人员谈到自己的法律观念淡薄时,柳平沉思了一下说,自己不是不懂法,也知道该干啥不该干啥。第一次犯罪的原因是年纪小,怕苦怕累;而再次犯罪时,却存有侥幸心理,看见别人的财物就心痒,想据为己有。
他想规劝和自己一样来城市打工的同龄人,“不要见到认识的人干某些犯罪活动来钱快,就去效仿,要正确认识自我,当一个人被发财的欲望、一夜暴富的欲望、仇视富人的心理驾驭后,很容易迷失自我,走上不归路。”
5月13日,是柳平重新获得自由的日子,自由是他曾经对城市生活一个最原始的诠释,但却屡屡与它擦肩而过,柳平相信,20岁之后的路还很长,自己不会再次错过。
(本文作者为北京市某监狱的管教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