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2000 发表于 2020-4-11 22:56 
以下是我个人观点:
第一,我反对“农村实行私有化”,也反对“一切交给市场”。
理由是,目前这个阶段 ...
回复:
1、农村的的土地私有只是把承包合同改为地契而已,很简单。这是所有广大农民最最希望的。这样就彻底解除了农民的所有忧虑。农民有了恒产才有了恒心。ZF解除了对农民束缚,农民没有各种政策的负担才能轻松的、有信心,有能力应对市场。就会自发的生成各种秩序与法律。
2、土地私有后就如同孩子出去单过,不受父亲的束缚,父亲也就不必再操那些闲心。孩子们的生活是孩子们自己的事。用不着父母来指手画脚。也就不需要父母什么能力了。你见过哪个私有制的国家有什么三农问题?
3、见2.
4、所谓中国的深化改革就是要进行私有化的改革。就是要进行彻底的市场经济的改革。所谓的市场经济就是私有化的经济形态。市场经济的唯一要素就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化。而这最基本生产资料就是土地。没有土地这个商品的自由买卖就不是市场经济。没有生产资料的私有化就绝不是市场经济。公有制下绝不会是市场经济。
5、一个国家的正负的责任与任务就是要维护人们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生态环境,也就是建立健全法律,而不是对人民的各种经济活动指手画脚。这就是把人民的所有经济活动都交给市场。私有化不是万能的,但是,私有化却是人类社会自然规律的必然。经济规律是人民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谁违背了自然规律与经济规律就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国的改革就是要从过去的,违背自然规律与经济规律的经济形态改正过了,顺从自然规律与经济规律。这就是私有化。现在我们之所以不断的反复强调的深化改革,而进行不下去,就是迈不开这一步。这一步就是——土地的私有化。
不迈出这一步我们将永远高呼深化改革。深化改革将永远是一句空喊的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