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这次真的遇到麻烦了。
2010年4月16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向纽约联邦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指控高盛及其时任副总裁的法布里斯?托雷(Fabrice Tourre)在一项债权抵押证券(CDO)交易中欺诈投资者。到4月底,至少又有三起跟风的股东诉讼案发生。据称,已有公诉机关对高盛及其员工进行刑事调查,以查明他们是否在抵押贷款交易中进行证券欺诈。
这当然不是高盛第一次遇到麻烦。金融危机爆发后,它先是和所有金融机构一起被公众诅咒,之后又因继续发放高额奖金而被猛烈抨击。就在SEC对其提出起诉的那周前,高盛董事古普塔(Rajat Gupta)卷入对冲基金盖伦集团(Galleon Group)内幕交易案;而华盛顿互惠银行前CEO 克里?基林格(Kerry Killinger)在国会作证时指,责高盛建议客户做多时自己却在做空。
纵观其141年历史,这家华尔街上最聪明的顶级投资银行——哦不,自从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FED)在2008年9月紧急批准后,它现在已是银行控股公司——从未远离过麻烦。就在上个世纪,1929年股市大崩盘中,高盛因追求利润最大化而设立的信托投资公司“迅速沦为骇人听闻的败笔”,使整整一代人努力累积的资金瞬间蒸发;1994年,其在债券市场遭遇重大损失后面临一系列严重危机,一些合伙人选择了离开。
但这些都无法与SEC此刻插在高盛背后的匕首相比。
1970年代末被明文规定下来的14条高盛业务原则中,前两条和最后一条便是:“客户利益永远至上”;“我们最重要的三大财富是员工、资本和声誉。如果三者之中任何一项遭到损害,最难重建的就是声誉”;“正直及诚信是我们经营的根本”。显而易见,SEC的起诉把这三条都否定了。
劳埃德?贝兰克梵(Lloyd Blankfein)一度怒不可遏。据《金融时报》报道,这位高盛CEO让客户感觉他渴望在法庭上慷慨激辩而不愿与SEC和解;有人说他在电话中“咄咄逼人”,觉得是政府因政治目的企图消灭高盛。就在五个月前,出言不慎的贝兰克梵因宣称自己在做“上帝的工作”而广遭批驳。
不管这样的“阴谋论”是否出自贝兰克梵一时的情绪化,至少有一半接近事实:诸多迹象表明,这起诉讼确实可能带有政治意味,虽然目前尚无确凿证据支持这种普遍流传的看法。
在高盛被诉的当天,参议院常设调查小组委员会主席卡尔?莱文(Carl Levin)指责它和其它投行都是“推销高风险和复杂金融阴谋的利己主义者”。此类公众相当熟稔的措辞是形形色色攻击华尔街者最爱使用的武器。制造一个共同的巨大敌人有利于掩盖和转移自己的错误,尤其是那个敌人确实犯下不可饶恕的罪恶时。
对美国政府而言,华尔街上最光鲜的胜利者无疑是最合适的标靶。攻击它可以撇清未能及早发现阻止金融危机,及伯纳德?麦道夫(Bernard Madoff)和艾伦?斯坦福(Allen Stanford)的“庞氏骗局”等责任,并表明自己维护市场良性发展的美好愿望。更何况,在以微弱优势通过医改法案后,现在正是政府推进通过上千页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最后的艰难环节。
无论SEC及其背后势力能否如愿以偿地扳倒高盛,它都赢了。高盛则不可能全身而退,因为它已经在付出代价。
就在噩梦开始的4月16日,高盛市值当天即蒸发120亿美元,是欺诈案中投资者蒙受损失的10倍以上。四天后,高盛又一次发布超出分析师预期的业绩,2010年第一季度净利润激增91%至34.6亿美元,仍是全球盈利能力最强的银行。但当日其股价不升反降。在财报电话会议上,鲜有人提及高盛如此傲人的业绩,几乎所有问题都指向“欺诈门”。
向来对舆论压力沉默应对的高盛这次高调反击。被起诉当天,高盛官方网站即刊出一则简短声明:“SEC对高盛的指控完全欠缺法律理据,也与事实不符。我们会就指控据理力争,保护公司的声誉。”4月16日晚些时候和23日,又分别刊出“进一步意见”和补充声明,针对SEC指控进行辩驳。
全世界都盯紧这场至少是十年才得一见的交锋。高盛历史上与此次诉讼最接近的案例是,其掉期交易主管鲍勃?弗里曼(Bob Freeman)在1987年因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捕并被迅速定罪。两年半后,弗里曼从任职19年的高盛辞职,并承认自己犯有邮件欺诈而非内幕交易的重罪。
现在,这场自金融危机以来,华盛顿向华尔街问责的最大行动将如何收场是全球金融界最热门的话题。
双方已经进行首次正面交锋。4月27日,在众多华尔街高管都非常熟悉的华盛顿国会山,贝兰克梵和被诉后首次公开露面的被告人托雷,以及三名现任高管、两名前任高管作证并接受质询。他们面无表情地坐在厚达半英尺的案件相关证据文件后面。听证程序开始前,伟大而正义的国会议员们让一大群摄影记者将这些了不起的银行家们紧紧围住并狂曝闪光灯。这是现代文明社会将罪犯拉上大街公开示众的方法。
一次听证会显然无法让各怀鬼胎的华盛顿和华尔街达成共识,尽管它长达近11个小时。前者在语言上极尽指责、攻击和施压之能事,希望从傲慢的高盛口中逼出一句“对不起,我错了”,却未能如愿;后者的杰出代表贝兰克梵在最后的压轴证词中,一反传言中的愤怒姿态,开场便极力赞扬美国政府在2008年秋天果断必要的行动使金融系统虽仍脆弱但已基本企稳,并代表个人和公司对政府的注资表示感谢。某种意义上,这种态度转变类似无声的道歉——要知道,此前高盛是几家抱怨政府在危机中的注资最后反而束缚了自己手脚的金融机构中,声音最大的。
看上去贝兰克梵已吸取教训。但更有意义的是高盛前抵押贷款业务负责人丹尼尔?斯帕克(Daniel Sparks)的一句话:“后悔对我而言,代表感到自己做错了什么——我并没有后悔。”
高盛是否为这笔引起超级大麻烦的争议交易后悔不得而知。可以肯定的是,它这次掉入的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古老陷阱——如果高盛将自己塑造成华尔街上最聪明和最自负的赚钱机器,其他人也可以将其视为最贪婪和最危险的公众之敌。并试图打倒它。 谁陷害了精英高盛
“赚了钱在回家路上偷偷笑就是了,千万不要告诉其他人。”这是高盛早年一位合伙人对下属的告诫。如果法布里斯?托雷遵循了这个告诫,现在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2007年1月23日,托雷在发给朋友的一封电子邮件中写到:
“这个系统中的杠杆越来越多,整座大厦随时可能倾覆??只有神奇的法布(Fabulous Fab)可能幸存??站在所有这些复杂、高杠杆、奇异的交易中间——他创造出这些巨大怪兽,却不一定理解它们会带来什么影响!!!不过,并不对此感到太愧疚,我工作的真正目的就是使资本市场更有效率,最终为美国消费者提供更多有效的融资和使用杠杆方法,因此我的工作有一个谦逊、高贵而道德的解释;)我真是太能说服自己了!!!”
类似的邮件内容还有很多。它们有些是被SEC揭发的,有些是高盛自己披露的。一位高盛发言人表示:“虽然这些邮件(的披露)对公司而言不幸且尴尬,我们还是坚持托雷先生在交易中没有任何不当举动。”但在SEC眼里,故事显然是另一个版本。
简言之,SEC指控高盛向德国工业银行(IKB)和荷兰银行集团(ABN Amro)等投资者推销一款价值20亿美元的金融衍生品Abacus 2007-AC1;这种与基础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RMBS)相关的合成CDO产品由高盛客户鲍尔森对冲基金公司(Paulson & Co)参与设计;争论焦点在于高盛有没有、应不应该向投资者说明,产品参与设计者看空住房市场——到2008年1月29日时,这支合成CDO中99%的CDO价格下跌,使投资者亏损10亿美元,鲍尔森基金却通过信用违约掉期(CDS)从中获利10亿美元,高盛则从鲍尔森基金处获得1500万美元佣金。
自认无辜的高盛竭尽全力辩白。其主要抗辩理由是自己已提供广泛而足够的信息,IKB是此类金融衍生品最资深的投资者之一,完全明白合成CDO交易必需包含多头和空头两方;其损失是由整个行业总体表现欠佳所致,而非具体产品。此外,高盛自己也投资了这笔交易且建立多头,并净亏损9000万美元。其多次声称,不会故意建立一笔让自己亏损的交易。这9000万美元或许是高盛史上最物有所值的亏损——如果它因此赚了9000万美元,撇清自己的难度将随之增加数倍。
高盛亚洲固定收益、货币和大宗商品部门一位不愿具名的前高管对《环球企业家》表示,SEC的诉讼理由缺乏常识:“这宗交易是非常典型的衍生品交易,各家投行都这么做,是被认可的行业惯例。”他说,此交易中赔钱的IKB等机构都未提起诉讼,因为大家都知道这就是行业游戏规则,SEC起诉的实际上是一个行业行为。《华尔街日报》亦有报道,有律师表示,SEC起诉高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通过欺诈行为牟利。
本刊采访的多位国内业内人士及《高盛帝国》(The Partnership)一书作者查尔斯?埃利斯(Charles D. Ellis。)都相信高盛不一定会输掉这场官司,甚至能否立案都值得怀疑。但他们也表示最终结果尚难以判定。“现在下结论还太早,需要密切关注。事情进展取决于一些特定因素的变化。”埃利斯对本刊表示。上述高盛前高管则认为,如果立案,美国的陪审团决策制将是一个难以预测的变数,唯一肯定的是目前的公共舆论对高盛很不利。
一个让高盛难以接受和倍感震惊的事情是,SEC在4月起诉前没有遵循惯例发出“威尔斯通知”(Wells Notice),一种先正式警告对方其正在被调查、然后再指控的提醒,这也是将来和解的基础。
其实,早在2008年8月,高盛便首次得知SEC在进行此项调查。据《华尔街日报》报道,有知情者称其按照SEC发出的传票提交了约800万页的交易相关文件。这相当于两万本400页厚的书,如果一周看完一本,大约需要385年才能读完。2009年7月,高盛和托雷曾接到SEC的“威尔斯通知”,他们两个月后又回复了一份41页的文件回应指控,但未得到任何回应。2010年3月底,高盛致电SEC询问此案,同样无果。然后时间到了4月16日。 为什么是高盛
SEC的回避和突袭表明,它不想给高盛任何阻止诉讼的机会。如果SEC成功将高盛的声誉送入监狱,或者让其支付足够巨额的罚金,此案都将成为今后同类事件的先例。旨在强化企业会计及治理制度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之所以能在2002年通过,很大原因就在于当年,美国第二大电信公司世通(WorldCom)的倒闭使该法案赢得广泛支持。
一家美资投行亚太区投行部董事总经理之一对《环球企业家》表示:“这一案件的判例效应将不仅影响到高盛,还会影响到所有投行,而且这一案件背后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影响力更大。”不管SEC是否定罪高盛,传递出的明确信号都是必须对投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监管得更严格,以此推动政府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等超级监管政府出现时,华尔街便真正彻底输掉。
美国历史表明,这种由危机推动的监管收紧已多次出现。比如,1930年代“大萧条”直接导致拆分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出台,其最著名的后果是将摩根财团分拆成主导商行业务的摩根大通和主导投行业务的摩根士丹利。与此类似,奥巴马政府今年1月提出限制存款机构开展自营交易、阻止其“拥有、投资或资助”对冲基金和私人股本基金(PE)的“沃尔克法规”(Volcker Rule)。
独立经济学家谢国忠对《环球企业家》表示,每次经济危机过后都会有一系列法律诉讼,SEC可能逐个进行,高盛不过是第一个被开刀者。
但是,为什么是高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