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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中国在NGO方面出于政治因素还有一些其他的因素,要想达到欧美国家那么成熟
不大可能~
政府的缺陷是1. 官本位严重 2.政经不分 3.职能不明确等等
市场经济中政府对内的主要职能是服务经济服务社会和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相差甚远,表明我国的政府改制还远远没有完成
财政制度与行政控制是政府实现国家战略和政府职能的两个重要手段。不同之处在于,财政制度更多的是从经济角度发生作用。当前,我国处于经济转轨的特殊时期,而这种转变正是政府将其作为一项战略来加以推进,因此财政手段在这一过程中必然要起到重要的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财政体制本身作为被改革的对象,使得中央地方的财权、财力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如94年分税制改革、以及98年以来的积极财政政策);而另一方面,在转轨过程中,各种矛盾和成本也会相继产生,因此财政也必须承担起承载这些成本的重任(如通过财政解决下岗职工、补贴农业等)。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财政作为政府首先自身战略的重要手段,财政体制的安排就必然要契合和服务于政府的发展战略,解决转轨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和矛盾。而由于政府的职能核心和工作重心的不断转变,因此也就要求财政的相应转变,而这种契合和服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政策性的临时安排来及时满足政府职能的需要(如各种积极财政政策,以及对各项事业的专项补贴),二是通过财政体制性的改革,从制度层面来契合这种需要和要求(94年的分税制改革)。第一种方式的优点是灵活,但不稳定;而第二种方式则相反,稳定但不灵活。
我认为政府如果当守夜人,那么在最早的时候就该当这个守夜人。如果开始没有当,而是做为一个规范者参与进了市场经济,使一些人因为它而受益,一些人因为它而受到伤害,从而建立起人群之间的差异。而在差异已经建立起来之后再去当守夜人,这个欠公平,它就没有资格再去不管了,而应该继续管,把以前的政策拉回平衡。
比如,现在的我国政府就是这样。我国已经进入后工业化时期,现在政府已经很有能力,那么就应该坚定不移地站在弱势群体的力场,去把以前失去的平衡拉回来!
政府对经济进行干预是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市场会失灵,政府运用其强大的公共权力和有效的经济手段来加以纠正.但是政府干预也具有局限性,政府失灵的现象同样存在.这样的情况又将如何解决?
要建立"小政府,大社会" ,即指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应包揽一切,要让市场机制发挥主要作用,同时要扩大社会的自治功能,政府给予社会更大的自主权,培育第三部门或非营利组织,让其和政府一起成为社会公共事物的管理主体.而我国政府在这方面的建设显然是滞后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29 13:16:46编辑过]
政府监管是政府的日常行为,也是财政为了与市场配合促进经济的一般手段。
政府为了防止自然垄断或者因具有部分或全部“公共物品属性”的产品短缺而进行政府规制,也就是政府监管。
政府监管分为社会性监管与经济性监管。社会性监管涉及安全、环境、药品、食品等方面,保证我们从婴儿到坟墓的生活安全。经济性监管涉及交通、保险、银行等自然垄断行业。
个人认为财政对市场的弥补应当在社会性监管方面,对于经济性监管可以由市场来调控,财政主要负责对自然垄断行业的收入的再分配,并且不主张对自然垄断行业进行政府监管的原因还在于,这类型监管很可能诱使寻租行为的产生,监管行业的最后收益者总会变成政府和被监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