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目很宽泛,大家有什么说什么,但最好是自己的观点!
我自己很说说,抛砖引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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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确定财政功能的分析方法,我觉得可以分为两类:
1、一种是有中国特色的,在我国,很多学者都希望找到财政的本质。希望给财政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之后再来分析判断财政该做些什么,这一点集中体现在前几年“国家分配论”和“公共财政论”的不休的争论上。
2、第二种是西方的观点,现在已经成了我国财政学上的主流观点:淡化财政本质的争论,集中分析当前市场经济下的财政职能,它的将经济运行机制分为市场和政府两类,从这两类的特点也就是各自的优点也不足出发建立起一种互补的经济运行机制。来解决经济学上的三大问题,效率、公平和稳定。
在西方,市场一开始是起主导作用的,财政的要做的事就是市场做不好的,是在市场失效的领域内活动的。并且也不是所有市场失效都需要政府去干预,只有到了市场失效到了一定程度,要求政府介入时政府才介入。整个西方财政职能的演变过程可以说是一个市场失效逐渐暴露,政府逐步扩大干预的程度的过程。而造成这一现象的本质原因则来自于市场经济自身的发展。
所以说我国的财政职能转变采取了与一种与西方路径相反的方式,我国是政府逐渐放开的方式。虽然,路径不一样,但是目标都是一样的,都是要使政府与市场和谐统一。通过政府和市场两种机制共同实现三大经济问题。区别在于长时间,我们国家政府作用的范围不仅仅在因为市场自身特点而产生的失灵问题,而且作用在由于市场不完善而存在的市场缺失的领域。
所以不管是西方还是我国,一直在做的事情就不断调整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市场职能根据需要不断的调整中寻找着最佳的结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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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逐步从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再向成熟的市场经济转型。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社会主义国家,一个人口超过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社会主义大国,有着其特殊的国情,在经济建设和经济改革的道路上没有成功的经验可用于效仿借鉴,没有成形的理论可供指导,只有长期“资本主义无计划,社会主义无市场”的论断。于是,中国的改革只能是在探索中行进,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
在市场转型之初,由于市场变化的步伐快于政府政策及立法的节奏,出现了许多投机行为,冲击了市场经济的发展秩序,冲击了广大人民对政府对改革的信心。在这种情况下,不得不由政府进行干预,根据新情况,迅速作出必要的市场规制,通过国家财政进行补救,通过政策/法规使市场走向规范化。
到九十年代,市场转型可谓步入了正轨,然而伴随着东欧巨变苏联解体,对宿主建设带来了沉重打击,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更是巨大的挑战。此时,转型中的中国市场不可能离开政府,在许多方面都需要政府进行有计划地管理。作为工业刚刚起步的农业大国在这种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有许多产业特别是一些民族产业需要政府的保护,需要给予财政的支柱。在我国汽车业发展的道路上,可以清晰地找到这一痕迹。
到二十世纪,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市场经济逐步向国际市场接轨,其入世承诺的按时甚至提前兑现,中国市场进一步放开,国外垂涎中国市场已久的许多资本,如饿狼般地纷纷“扑”向这块“肥肉”。在此过程中,在我国一些关键性的竞争较为薄弱的行业,不得不由政府给予财力、政策上的支持,使其快速增强实力,以在将来要面临的竞争中立于强势至少是不败之地。我国政府多次对国有四大银行的注资可以看到这点。
综上所述,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是由中国特有的国情决定的,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客观要求,财政也在此过程中发挥特殊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与世界经济接轨后,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职能及财政作为也将趋于弱化。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职能有其历史性!
美丽阳光所提的NGO组织,我找到资料是指“NGO,英文‘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一词的缩写,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
为了和我开始所提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看政府职能的思路,我将NGO看作是不同于政府和市场的第三部门。的确,因为政府与市场之间要确定各自职责是很难的,而第三部门的兴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政府和市场的矛盾。
但是第三部门的发展是有一个过程的。而且作用的范围和力度有限。如果仅从这一点来指责政府权力太大似乎不太合适。
权力在我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我们要进行市场经济的改革,政府的权力必需弱化,但我国的渐进式策略约定这是一个相当长的时期,而事实似乎也证明了我国这种改革策略的正确性。
josephqyy的想法我觉得很对。但我有一个疑问:比如我们经常要看到的苏南模式与温州模式,苏南在政府的干预下由开始的辉煌,走到了后来的问题重重。温州由草根经济开始,创造了中国经济的神话。
政府的干预会对某一产业表面的繁荣,但也会让一个产业形成依赖感,而永远无法走出国门,与世界竞争。
政府在扶持一个产业的时候同时,也在摧毁它自我生存进步,在痛苦中得到升华的能力。这一点你又是怎么看的呢??
还有我们政府支持我们国家的产业的时候,我们觉得有必要,但如果是地方政府要向这样支持本地经济的时候,我们就会指责说该地搞区域分割,搞重复建设。这你又是怎么看的呢?
我来说说对财政的界定:财政历来是政府的主要职能,因此随着政府或者国家的性质改变而改变。从这个角
度看,奴隶制、封建领主制、集权官僚制的国家财政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持专制统治。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
后,财政的主要来源是雇佣工人或工人阶级剩余价值的积累,但是由于资本统治占主导,所以其财政亦是为
了维持资本统治,当然很多人也会说在当前的西方财政资金很多用于社会保障、教育等方面,我不否认,但
是我们必须承认这是在工人阶级努力奋斗、流血牺牲的条件下实现的,资本家从来都不会主动的给予工人福
利,这在资本主义早期表现的尤为明显。由于社会主义势力成为影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重要力量,所以矛
盾的对比必然会使得“均衡态”发生变化——社会保障、教育支出增加。这在克林顿增税、增加社会保障支
出与布什减税、减少社会保障支出的对比中看出美国民主党与共和党的一定区别,在瑞典等一些北欧国家体
现的更为特殊。
对于中国,财政收入依然主要来源于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国债——未来劳动者剩余劳动的提前索取——也是
一样的,但是不能再用剩余价值这个概念加以概括,那是资本主义的,在此我个人表明我的观点,社会主义
与资本主义必须有所区别,特别是在国家财政上!那么我们借用一个概念“公共价值”——《中国经济矛盾
论》,财政作为劳动者公共价值的积累,必须用于劳动者素质技能的发展,那么“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的分
配活动”就不合适了。国家或政府是不能等同劳动者的,尽管他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那么对于分析
我们的财政支出就有了根据,行政管理费的巨额支出显然是违背社会主义本质的,财政补贴的减少特别是对
国有企业的投资减少是极其不符合社会主义原则的,相反,大量的税式支出流向了外商投资企业,这一定程
度上改善了我国的投资结构,但是从对当前的国家经济安全分析——各种反对并购的倡议——后,我们发现
我们走了一条以丧失自主创新为代价的弯路。外资已经占领了中国除几个别核心行业外的主导,甚至连中国
的核技术——发电上都要快借助于引进了。
由此,我个人认为,中国的财政必须体现社会主义,必须以发展劳动者的素质技能为根本目的,以此来限制
行政管理费、军费——必须针对具体情况做具体分析——都是可以削减的。公共事业、教育、国有企业必须
加强投资,由此来保证我们的公共价值能够真正体现所有者的收益权和处置权。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对苏南模式和温州模式,我想看过《农民与市场》的人都会明白,苏南模式的成功在于集体的成功,特别是
具有社会主义传统的乡镇企业的成功,政府的干预本是不必要的,但在行政体制的扭曲下发生了异化;对于
温州模式,温州人的个体特性——吃苦、闯,使得温州模式独具特色,温州的民营企业相当发达,但是我们
发现温州从来就没有大规模的企业,主要依靠的是个体作坊。另外,温州人的外迁是具有历史传统的,从下
南洋时,温州人就是主力。去温哥华、南亚一些国家看看,到处是温州人。
具体分析来看,温州模式能够创造什么?个体的手工业能够创造什么?中国能依靠个体经营走向世界,走向
工业化?这是不可想象的,西欧、日本、美国的经验都是以发展主干行行业来发展国民经济的,电子、生物
技术、新材料、机械等等,都是温州模式所不可能提供的,因此我们必须重新审视苏南模式,一定意义上减
少对温州模式的讨论——对个别地区还是有其积极作用的。
政府的参与是现阶段中国改革的必要性参与,毕竟对于中国长期的“畸形的封建社会”和长期的“计划经
济”,我们不能忽视政府的作用。但是,政府的参与决不能以行政集权体制方式介入,而应以民主法制介入
和干预,陈共老师说的好“政治不能创造财富,但可以控制财富,甚至超越经济控制财富。”那么我们必须
对对经济有着极为重要影响的政府进行研究,这是一个大课题。愿与大家共讨之。
josephqyy:产业政策的扶持是存在合理性的,我就此可不可以推论认为:在市场经济不完善的我国,政府从事竞争性生产领域也是合理的,因为我们的市场经济发展不完善嘛。但这种扶上马送一程的方式要送多久呢。政府拥有了过多的权力后的附作为会不会比市场缺失更大呢?我国收入差距高居世界第一,权利在市场上游弋的现象比比皆是。这该如何去看呢?地方保护是政绩作祟,的确,我们一方面支持国家搞保护的同时,如何又去防止一国内的地方少些保护呢?
shuren不知道你第一个贴子里所说的是不是你自己的观点,如果是请帮我回答一个问题:“西方经济危机时把牛奶给倒到河里了。而河南在经济萧条时也曾经把牛奶倒到沟里了,你认为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苏南的乡镇企业大多是政府办的啊。所以说“乡镇企业的成功”也可以说成政府的成功,你同意吗?如果说成功了也就是说政府直接从事竞争性领域也是可行的,是吗?
“重新审视苏南模式”是指还是需要政府干预但方式应该有所变化是吧。“以民主法制介入和干预”我可以理解成政府应当由直接生产变化间接调控吗?
我基本支持shuren对财政界定的分析。但是,存在几个疑点,请予解释!
1、“财政补贴的减少特别是对国有企业的投资减少是极其不符合社会主义原则的,相反,大量的税式支出流向了外商投资企业,这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我国的投资结构,但是从对当前的国家经济安全分析——各种反对并购的倡议——后,我们发现我们走了一条以丧失自主创新为代价的弯路。”
为何说对国有企业投资的减少是极不符合社会主义原则的?“走了一条丧失自主创新为代价的弯路”又作何解?在我国对入世作出的承诺必须履行,进行各领域市场开放的条件下,我国又应如何来解决外国资本对我国关键经济领域可能控制的问题?
2、“国有企业必须加强投资”,应如何投资?国有企业作为事业单位,其实质上还属于政府编制,财政对其投资的与您所谓“限制
行政管理费、军费——必须针对具体情况做具体分析——都是可以削减的”减少行政管理费支出是否矛盾?
另外,减少行政管理费支出,国家在对公务员进行减员增效,但同时由于长期腐败问题,又需要进行“高薪养廉”,如何进行减少这方面的开支,有何高见?
减少军费支出,国家进行裁军。但是,现代化的军事在于科技强军,科技开发需要资金,军事科技向民用转化为生产力更是需要资金,如何来减少投入?
支持国企有这个必要吗?现在的国企效益低下不就是你支持的结果吗?因为政府的支持,赚了是自己的本事,赔了就是国家的。这样的机制能行吗?
政府要做的是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为企业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从一个国家安全了发展的考虑可以对个别产业加以一定程度的扶持。
国企不是事业单位。
“减少行政管理费支出”也不尽然,这得看你的职权,你做的事更多了,减少经费是行不通的。提高效率还差不多。这是经济学里的一个思维定势,成本收益比较。
在此且不管国有企业是不是事业单位,但是,国有企业作为国家所有或者说占有大部分股份,那么国家就不可能视而不见放任自由,国家也会象对待其他事业单位一样派出“行政官员”进行监督指导,这种做法与其他事业单位有什么区别?而且,国家不放开国有企业,就会造成国企的惰性,难以得到应有的充分发展,而且国家还要对其进行投资,比对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可能还要多!
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的定义主要有两个:一个是1998年国务院发布,2004年修订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将事业单位定义为:“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另一个是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定义为:“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根据事业单位的基本属性,概括上述两个定义,事业单位的概念可表述为:“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
国企与事业单位有共性但差别更多。。。将之在一起考虑。觉得很别扭。感觉你硬要把男人说成女人一样。。呵呵。。。
讨论关键在于:政府参与竞争有无必要性,为什么不交给市场去做?
关于政府参与竞争有无必要的问题。
我认为,竞争应当交给市场来主导来支配。然而,若涉及到国有企业的问题,既然企业是国家的,那么国家就不可能对其放手不管,正如“只有自己才能最好地看好自己的钱包”一样,政府也必然会在企业的竞争中参一脚。要想让政府退出竞争,让市场去支配竞争,只有使政府真正成为“守夜人”,对宏观进行调控对不合理市场进行规制,而没有其所能偏心对待的“孩子”而是一视同仁!
我认为财政的主要作用在于它调节着货币供应量。
一方面,税收成本构成企业成本的一部分,税收的变化主要是税率的变化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资本积累。资本积累过程是与企业银行信贷密切相关的。
另一方面,财政支出体现着国家对地区和行业的直接投资,实现货币供应量的重新配置
还有最了不起的一方面就是就是财政具有发行国债的功能,国债成为外生的货币供给。
而财政的作用也是在对货币供应量的调节上得以实现。
致wzt15:非常感谢转拨的资金。现将我的观点阐述:
第一,西方国家在经济危机时倒调牛奶与河南倒调牛奶,从行为上二者是一样的,但是如果我们考虑到范围
的话,那么二者显然有着本质性的区别,不能把在中国个别地区的实践性质完全等同于西方资本主义的经济
危机,这至少在哲学上忽略了外延与内涵的本质关系或质与量的辩证关系。当然我不否认这种做法具有资本
主义性质,但是我想就其范围而言二者还是不同的。
第二,相对温州模式我比较欣赏“苏南模式”,因为那是依靠农村的基层组织实现的,但是这不代表我绝对
支持苏南模式,更不代表我肯定政府的主导作用。恰恰相反,苏南模式是依靠农村的基层组织实现的,如果
看一下我国的行政机构编制,我们就会发现农村作为一级事权单位,却没有财权,因为它不属于我国的行政
单位,中国最低的行政单位是乡。当然,基层组织或所谓的政府的作用在乡镇企业发展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正如中国初级的公有制尽管是相当粗陋的,但仍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一样,在制度层面的成功不能代表在体
制方面的正确,既不能因为苏南模式的成功而绝对强调政府作用,同样也不能因为温州模式没有促使大规模
企业的出现就否定其作用。我的观点是,农村当初实行的是所谓“集体制”,这是对合作制的扭曲,不可否
认在社会主义传统、集体组织力量、基层领导人具有较高的觉悟的条件下,集体制能够成功。但是这本身是
对合作制的异化。如果去考察一下华西村、南街村、大寨,我们都会发现那里的福利主要是针对本村居民,
外来打工者不享受其福利——个别技能突出者例外。那顶多是“集体资本”,但其成功是明显的,相比于家
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急先锋——安徽、河南等城市,还在为了几个小钱搞什么“税费改革”,而在沿海
发达城市周围的集体农村,早已由村集体集中支付了各项税费。从历史的角度,集体制是要为合作制代替的
,如果没有一定极端的社会主义教育,如果没有较高威望、较清廉的村集体,我们无法想象南街村的繁荣!
从现实状况来看,农村的合作组织已经相当成功,例如据李昌平先生的报告,在贵州组织农民搞合作制,修
了26公里路,花了不到7万元。而在所谓的招标中,大量的资金被浪费,按照我国的标准,修建1公里路至少
花费10万元。中国的个体小农是无法对抗世界范围的资本的,必须组织起来,当初中国共产党胜利的一个重
要条件就是:基层健在连队上!赋予政府行政管理权,而由农民自发的组织,政府予以资金、政策的支持,
这是我认为的中国农村发展必由之路,对于华西、南街,如果他们真能坚持社会主义,那么就应该由现在的
村领导组织实施合作制,这可以保证制度的稳定性,而以领导人为主的发展模式,迟早会遇到困难的,到那
个时候,这又会成为个别“私有化”论者的诘难之处。
支持国有企业当然有必要!这里面似乎有很多意识形态的问题,那么姑且我们放弃一下意识形态——尽管在
现实中这是不可能的——来看待一下历史。中国的财政是以公共价值——劳动者的剩余劳动价值形式——为
轴心进行分配的,如果认识到这是劳动者的价值集合,那么我们就应该明白这些钱到底如何用!
不要说国有企业大规模衰退是我们财政支持的结果,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先后陆续实行了利税改革,加大
了对国有企业税收的征收额——这点不能否认吧?后来的承包制实质上是对国有企业的“掠夺式”经营,在
没有长期发展的目标下,“竭泽而渔”的现象遍布了中国。9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的财政就不再向国有企业
投资了,与此相反,反而继续对国有企业索取?你见过哪个私有企业所有者不将剩余价值转向投资而由董事
长消耗了呢?国有企业既然是全民所有,或者是所谓的“国家所有”,得不到投资,再加上自身权利体系的
缺陷,导致了后来一系列的问题。另外,如果我们还承认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那么即使按照西方的“人性
自私”的观点,我们也应该对国有企业有优惠吧?正如我对我的孩子当然与我别人的孩子有不同的对待!你
说政府应该保持公平的态度,这是在否认国有企业归全民,国有企业归“国务院行使”!即使算不上反社会
主义,至少是反政府的吧?
当然这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对于shuren所谓“我们应该对国有企业有优惠”的观点,不敢苟同!
我认为,国家应该优惠的不应当是某些企业而应当是关系国济民生、急需发展的产业,是急需增强竞争力使之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民族产业!不可否认,国有企业中是有很大一批这样的企业,但是,不等于说所有的国有企业都是需要国家进行扶持优惠的企业,而一些非国有企业一些相关行业,如您在致josephqyy一文中所提到的零售业,像这样面临“民族危机”的产业倒是政府应该好好想想如何来拯救,如何在我国市场完全与国际接轨之后立于不败之地!
另外,我们也应当看到国家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实行“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明智决策!所谓“只有自己才最能看好自己的钱包,只有自己才最能用心做好自己的事”,国企是国家、全民所有的,然而,国务院不可能以其机构去管理国有企业,全体人民也不可能共同进行管理国有企业,只能是委任某些自然人来管理。但是,国家的东西毕竟不是自己个人的财产,能保证管理者能完全尽心尽力吗?若国家再一昧地注资,会有成效吗?
如何在国有企业中实现工作效率?如何让国有的投入有效果?如何让我国的产业真正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中?如何让我们的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才是我们更加应该考虑的问题,而不仅仅是那些国有企业,不仅仅是那几个行业!
毕竟,国民经济的发展所依靠的是全国所有人民的努力是千千万万的企业,而不仅仅是国有企业!国家所要考虑的是整个国家的发展,她所拥有的是全国,所负责的是13亿人民,所要想到的是世界影响力!
财政目标:最大化国家资产(比如,扩张国土战争的军费支出)
“最大化国家资产”的最终目的:全民共享,共享方式很多,全民分红理应成为主要方式。
请参考本人的签名档。
我来说说对财政的界定:财政历来是政府的主要职能,因此随着政府或者国家的性质改变而改变。从这个角
度看,奴隶制、封建领主制、集权官僚制的国家财政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持专制统治。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
后,财政的主要来源是雇佣工人或工人阶级剩余价值的积累,但是由于资本统治占主导,所以其财政亦是为
了维持资本统治,当然很多人也会说在当前的西方财政资金很多用于社会保障、教育等方面,我不否认,但
是我们必须承认这是在工人阶级努力奋斗、流血牺牲的条件下实现的,资本家从来都不会主动的给予工人福
利,这在资本主义早期表现的尤为明显。由于社会主义势力成为影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重要力量,所以矛
盾的对比必然会使得“均衡态”发生变化——社会保障、教育支出增加。这在克林顿增税、增加社会保障支
出与布什减税、减少社会保障支出的对比中看出美国民主党与共和党的一定区别,在瑞典等一些北欧国家体
现的更为特殊。
shunren的阶级观念真是强啊!可是人家制度先进的地方该承认的就得承认,21世纪了,我们对资本主义剥削观念的批判也要与时俱进吧。就说社会保障,穷人天堂的美誉由来以久了,就是批判也落在了“养懒汉的国家”上面,财政陷入入不敷出的福利陷阱,高福利就是高福利,要承认客观事实吧。就是资本主义的社会保险型国家,美国和日本来说吧,福利制度都是我们不能与之比肩的。制度缺陷就是制度缺陷,人家的制度先进就是先进。我们的教育投入,GDP4%的目标说了多少年了,到现在都没见实现呢!这些问题的讨论不妨就事论事,参杂那么些意识形态的东西倒不利于问题的讨论。
对于中国,财政收入依然主要来源于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国债——未来劳动者剩余劳动的提前索取——也是
一样的,但是不能再用剩余价值这个概念加以概括,那是资本主义的,在此我个人表明我的观点,社会主义
与资本主义必须有所区别,特别是在国家财政上!那么我们借用一个概念“公共价值”——《中国经济矛盾
论》,财政作为劳动者公共价值的积累,必须用于劳动者素质技能的发展,那么“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的分
配活动”就不合适了。国家或政府是不能等同劳动者的,尽管他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那么对于分析
我们的财政支出就有了根据,行政管理费的巨额支出显然是违背社会主义本质的,财政补贴的减少特别是对
国有企业的投资减少是极其不符合社会主义原则的,(什么是社会主义原则阿,企业发展应该遵循市场经济原则才对吧,把纳税人的钱投到那些奄奄一息、病入膏肓的国有企业就是社会主义原则?国有企业是体制上面的硬伤,怎么到现在了还主张给这些无效的病号们投钱,他们赔多少才能惊醒,要是他们运行的好,到市场找投资主体去,为什么要靠政府?自然垄断的行业在世界看来都是政府投资管理的,也无所谓什么社会主义原则。)相反,大量的税式支出流向了外商投资企业,这一定程
度上改善了我国的投资结构,但是从对当前的国家经济安全分析——各种反对并购的倡议——后,我们发现
我们走了一条以丧失自主创新为代价的弯路。外资已经占领了中国除几个别核心行业外的主导,甚至连中国
的核技术——发电上都要快借助于引进了。(老马讲究辩证的看问题,shuren也要辩证一些吧,一竿子打死可不应该吧。两套税制那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贡献是不言而喻的,现在不符合新形势罢了。狼来了祸害我们东西,抢我们肉吃,还后患无穷,那怎么不想想没有狼,猎狗都变成绵羊了,猎狗扑食的本领还是跟狼学的呢)
由此,我个人认为,中国的财政必须体现社会主义,必须以发展劳动者的素质技能为根本目的,以此来限制
行政管理费、军费——必须针对具体情况做具体分析——都是可以削减的。公共事业、教育、国有企业必须
加强投资,由此来保证我们的公共价值能够真正体现所有者的收益权和处置权。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唉,我们怎么总有分歧,上回说要跟你好好聊聊一直都没实现!!
支持国有企业当然有必要!这里面似乎有很多意识形态的问题,那么姑且我们放弃一下意识形态——尽管在
现实中这是不可能的——来看待一下历史。中国的财政是以公共价值——劳动者的剩余劳动价值形式——为
轴心进行分配的,如果认识到这是劳动者的价值集合,那么我们就应该明白这些钱到底如何用!对,公共价值,公共为何?竞争领域的企业怎么体现公共?
不要说国有企业大规模衰退是我们财政支持的结果,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先后陆续实行了利税改革,加大
了对国有企业税收的征收额——这点不能否认吧?后来的承包制实质上是对国有企业的“掠夺式”经营,在
没有长期发展的目标下,“竭泽而渔”的现象遍布了中国。9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的财政就不再向国有企业
投资了,与此相反,反而继续对国有企业索取?对待国有企业是亲是亏,恐怕不能光看表面文章,中国办事情不是台面上面都能讲清楚的,国企高税率的背后又享受到多少政策优惠,享受到多少国字号背景带来的经营便利?!这些东西统统都算上不晓得国家是不是真亏待了国企。你见过哪个私企业所有者不将剩余价值转向投资而由董事
长消耗了呢?国有企业既然是全民所有,或者是所谓的“国家所有”,得不到投资,再加上自身权利体系的
缺陷,导致了后来一系列的问题。国企的硬伤就是所有者缺位,产权问题不解决,企业没有办法有效率的经营,国有持股可以,但是全资的经营性国企就不能经营好,现在经营的好以后也必定坏,这是市场经济,这是经济规律。把国有企业经营不好推倒政府投资少身上,政府投资真能解决问题,还要市场干什么,接着计划好了,大家很快就都共产主义了。另外,如果我们还承认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那么即使按照西方的“人性
自私”的观点,我们也应该对国有企业有优惠吧?居然有这种观点,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是市场经济的规则、前提,凭什么要求国有企业有优惠!!中国的经济就是这样搞坏的,国有企业都像纨绔子弟,亏损了财政补,没钱了国家的银行给贷,还不起了又没人追究坏账,谁让出身好呢!!如此这般公平竞争怎么实现,国企不赚钱也有纳税人辛苦工作养着呢!产业导向性质的优惠要得,企业导向的优惠万万使不得!正如我对我的孩子当然与我别人的孩子有不同的对待!你
说政府应该保持公平的态度,这是在否认国有企业归全民,国有企业归“国务院行使”!即使算不上反社会
主义,至少是反政府的吧?
当然这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还请shuren指教啊!
若有言词激烈都是因为太着急说明问题了,还请熟人谅解。
致iyiqian:
第一,如果说当前没有阶级,我有阶级观念,那我承认是我的错,可是当前我们分明有阶级的存在,却不去
承认它,而要忽略它,这是为什么呢?马克思说过,“到目前为止,一切人类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
史”,那么有点阶级意识我想也是无妨的吧?只不过不以“阶级斗争为纲”就好。有阶级观念并不意味着对
资本主义的否定,现在的资本主义我已经说过,这是资本势力与劳动者势力对抗的持衡态,只不过资本仍占
统治地位,所以我们还从性质上明确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但是我们得承认这是混合体,不是纯之又纯的资本
剥削!关于社会保障,我已经说过了,这不是资本家的慈悲,那是劳动者的斗争换来的,是以生命为代价的
,《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汤普森著,以及20世纪初哈蒙德夫妇的劳工三部曲,我们都可以看出劳动者
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现在的劳动者只是一种“奢侈”的继承,也正是从这个角度,我们纪念我们的先烈
和前辈!关于“养懒汉”的问题,我不否认,但是这种存在是其具体的运营有问题,而不是不应该给劳动者
以福利的制度问题。资本主义的高福利以高税收为支撑,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一些劳动者的积极性,这是不合
理的,但是这决不是要取消社会保障的理由!另外,说工人阶级是“懒汉”,这是多么无情的对工人阶级
的挑衅!似乎工人阶级没有社会保障就会好好工作,而一旦有了社会保障,反而变懒了,工人阶级都是“懒
骨头”!那我们怎么看待人类历史的进步呢?
我们的GDP4%没有实现,那恰恰是官本位的作用,恰恰是阶级利益集团作用的结果!我们每年的公车耗费是
3000亿,每年的公派出国是2000亿。。。如果将这些钱用于教育,4%早就实现了吧?巨额的行政管理费是
官本位的体现。古代中国有铜锣开道,“肃静”;现在的警车开道,恶狠狠的“让开”声音跟原来有什么本
质性的区别吗?为什么我们的行政管理费能够大规模增长而教育支出却没有相应的增长,甚至在相对比例上
还有一定的倒退?单纯归结为是没有认识到,这未免太可笑了吧?
第二,社会主义原则是什么?发展人!马克思已经经典了证明了发展生产力是资本主义的任务,社会主义是
发展人,当然这不意味着我们不发展生产力,而是强调生产力的发展应该纳入进人的发展之中。现在连资本
主义社会都提倡人性化管理了,我们却在强调“物质生产力”,如果单纯从生产力、从GDP的总量和增长看
制度先进,那么我们有什么资格说比资本主义先进呢?苏联的失败已经证明了盲目的生产力竞争是徒劳的!
市场经济的原则是什么?一视同仁?如果没有政府,那么只是企业间竞争,或许可以实现一视同仁,但是我
们的政府与企业是所有的关系啊,为什么还要一视同仁呢?就连西方国家对国有企业都对国有企业进行补贴
和支持,我们为什么不能支持呢?当然我不是说要对一切国有企业补贴,有些国有企业是不太适合市场的,
需要一定范围的淡出,但是从196个行业中的146行业退出,这恐怕就不是要发展国有企业的思路了吧?还有
,为什么在80年代之前国有企业能发展好,而80年代后就发展不好呢?这个问题我想是我们需要思考的。
第三,只要有人,那么市场竞争就从来不是“丛林法则”。如果自习研究一下《物种起源》,我们会发现对
于动物界,才是真正的“弱肉强食”,对于人类而言,我说过,从来就不存在象人类这样的物种,在个体上
会弱于其他物种,但在总体上却是“绝对的统治者”。为什么外商就是狼,为什么我们就是羊?天生的?让
我们退一步,假设他们是狼,我们是羊,那么按照丛林法则的规定,羊永远不可能成为狼的统治者,而且羊
永远也只能是狼的捕食对象!只有我们是人,才有可能成为所谓的“老虎”,将狼吃掉。
第四,公共是相对私人而言的,是指针对全体公民或特定区域内的公民而言。那么将公共价值用于全体公民
或者特定区域内的公民——这决不是以户籍制度为手段来实现——这有什么不对呢?谈到竞争,似乎只有在
国有企业与外国资本间有区别,这未免太片面了吧?按照这样的观点,似乎只有在不同的阶级间才有矛盾,
而在同一阶级间是融合。我想是没有人承认的吧,这种“非此即彼”的西方一元论思维在西方都已经过时,
在当前也没有必要再提吧。作为不同的国有企业,如果明确其权利关系,那么为什么在他们之间没有竞争?
那是因为以行政集权管理,政府间是不存在竞争的,只存在“博弈”,抛开行政强制管理,那么我想不同的
国有企业间是可以展开竞争的,而且这种竞争也可以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
第五,国有企业的优惠在80年代前是比较明显的,但是80年代后就基本不明显了,相信对中国税制有了解的
人都会同意。80年代后的“承包制”由于没有时间的约束,只能是一种“掠夺式”经营,没有积累只有“竭
泽而渔”,国有企业的发展受到阻碍。另外,国有企业分明在法律上明确了是“由国务院行使权利的”,那
么对国有企业的优惠怎么能被视为是对“特殊政策”呢?近期看了一些中国金融发展史的著作,我发现中国
的国有银行在80年代以前是营利的,这是因为国有企业是发展的,也就是说,国有银行的营利是得益于国有
企业的发展的!后来的利税改革和拨改贷,都是在对国有企业放弃投资的情况下改由银行投资的,而且是
由于对国有企业权利体系不改变的情况下造成,不看历史而是片面的认为国有银行的负担是国有企业造成
的,这是相当片面的。当然,在市场准入方面,确实存在这阻碍私有资本——中国的官方文件只界定为“民
营资本”、外来资本的进入,但是如果我们考虑到很多国有企业在引进外资后大规模的衰落,那么这种排斥
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不是说这种排斥是应该的。社会化的分工要求国际间的协作,但必须是平等的,例
如拉美国家的“依附理论”以及后来多斯桑多斯的继续发展,都可以看出新殖民主义的手段。
第六,市场要一视同仁?市场怎么一视同仁?应该是政府一视同仁吧!“市场机制从来都是政治的安排作用
的体现”——我待会去查查这个人是谁,可是当政府与企业有所有关系时,怎么可能一视同仁?如果是这样
的话,干吗西方对中国多次提出“反倾销”呢?
呵呵,有问题可以讨论,你原来说过要和我谈谈,当然可以啦,不过我们只从现实出发,而不是具体分析
从而找出制度性的问题,这种讨论只能限于表面,流于形式。对了,还有一点没谈到,关于国有企业的产权
改革我不想多说了,去看看下岗失业工人的言论就明白了,如果这走了极端,那么我们现在去看看重庆市
“离婚离出了低保户”、大规模的“城市反贫困”的展开、逐步纳农民工进入到社会保障体系的话,我们有
什么理由认为我们的产权改革是成功的呢?“劳动力剩余”只有对资本不能增值才有意义,劳动者的平等
就业权被否认,对于劳动者而言,利润又有什么用?“减员增效”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实现的,这也是国有
企业改革的手段?特别是这些利润用于劳动者的社会保障还不够时,我们凭什么说国有企业取得阶段性的
成果呢?厉先生说啦,“中国8亿多农民是。。。。财富,保证少数人可以享受福利”,如果这被视为真
理,被视为主流,那么你们所谓的产权改革我是无语的。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shuren是不是研究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呀?
要知道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很多理论现在都已经与现实不符了呀!而且,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也是可能的是情理之中的事,在看国家政府在改革中所采取的政策措施时,应当从全局的高度去考虑而不能只看到某一特例某些地方的现象就将其全盘否定。在否定一项措施时,应当进行严密的逻辑推理!
在否定一项措施时,应当进行严密的逻辑推理!
在推行一项措施时,应当进行严密的逻辑论证!不要等负作用已经很明显了才开始找原因。
呵呵,是政治经济学,可是好像也不是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了。
马克思主义在我们看来只是强调其原则、精神和方法,如果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那简直就是对马克思主义
的侮辱和排斥。时代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出现了许多新事物,而且经济矛盾随着历史的演进出现了不
同的阶段性和时代性,再盲目的教条就是失败的,就更无法解释当前的经济矛盾了,而且中国本身是一个特
殊的国度,不能完全以“欧洲中心论”来看待我们的历史和革命,看看弗兰克的《白银资本》或许是个比较
好的选择。另外,马克思自己都说自己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了,我们没必要再坚持自己是马克思主义者,
好像中国的领导人除林彪外都在死后是“马克思主义者”了,唉。
全局的高度当然应该有,但是正如临崖吹风所言,我们需要对政策的制定进行分析,认识到其后果,否则
我们要什么财经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科研机构干什么?我从来都没有极端式的看待某个
问题,我只是认为我们现在的改革是存在巨大、潜在的危险的,即使为了稳定,“小知识分子与流氓无产者
”的结合就是造反的可能性和必然性。说个例子,我经常上一个左派论坛,他们的调查——也许有夸张成分
—问农民,你们现在需要什么?答:陈胜、吴广!
我们的官僚资本——这可是吴敬琏先生强调的“裙带资本主义”的主席版阐释,看看外商资本与官僚资本的
结合是如何使得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吧。。。好了,不说这个了,省得又该说我了。
1政府干预合理范围的标准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也是一个现实的话题。在衡量政府干预的有理范围之前,首先要确立确定政府干预合理范围的标准。曹沛霖先生认为应为两个内在契合的标准,道德依据与效率标准。所谓道德标准就是要看国家---社会资源、结构、功能的安排是否使个人权利普遍得到尊重。一般说来,个人权利是国家活动的道德边界。与道德约束内在契合的另外一个标准是效率---资源配置最优化,它体现了社会运行的理性抉择。从道德标准出发,可衍生另一标准---历史的标准,社会与国家的职能在历史的不同阶段对于道德的意义是变化的,即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政府干预应有不同的范围。道德标准、效率标准、历史标准即本文禀持的衡量政府干预范围的三个标准。(曹沛霖《政府与市场》)
2作为交易制度的市场
市场是商品交易场所或接洽点,这当然是交易场所意义上的市场。从制度的角度来理解市场,市场是一种交易制度,是基于产权基础上的交易结构和交换关系,企业、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市场的替代物。
3慎言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确是客观存在的,但在判断市场失灵之前,必须看到市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必须从现实的市场发育情况出发,而不能简单地不负责任地把所有问题推到政府面前。
私人解决部分市场失灵问题的传统由来已久,而且随着技术壁垒、人为壁垒(主要是指行政垄断)的不断打破,市场发展日渐成熟,这种能力将不断强化。从配置效率上讲,公共产品与外部性矫正是政府干预的有理范围,正如缪勒在解释国家起源的理由时指出:
国家是以一种低交易成本制度出现的,该交易成本是指在出现公共物品和外部性时为实现帕累托最优性而达成合作协议所必须的成本。通过扩展,俱乐部、地方政府及整个国家联邦制度结构可能是为了最小化集体决策的交易成本而形成的。(丹尼斯·缪勒《公共选择理论》)
然而这种不成为传统的传统却早被打破了。比如公共产品供给问题。证明政府供给的理由很简单,十个字“不能”、“不愿”、“低效率”、“搭便车”,这都是描述私人供给的弱点的。以下我们将以经济学的经典问题---灯塔问题来审视以上思路的合理性。从密尔到萨缪尔森都认为灯塔供给存在着一种正的外部性,即私人利益同社会利益存在差异,只有免费供应才有效率。然而科斯以英国灯塔史(至少从1513年始)颠覆了以上逻辑。科斯发现萨缪尔森式的政府通过征税免费提供灯塔的制度从未在英国实现过,自1513年始灯塔由私人和领港公会(私人组织)混合提供,自18世纪末则主要由领港公会提供。(科斯《经济学中的灯塔》)至于外部性问题,则有科斯的理论论证(科斯《社会成本问题》)和张五常生动活泼的例子(张五常《如诗如画的例子》)。
4第三条道路:充分发挥公民社会中第三部门的作用
市场失灵并不是政府干预的充分理由,政府同样不是万能,政府失灵也是常见的现象。为了避免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的替代性论证的怪圈,即以市场失灵来论证政府干预,以政府失灵否弃政府干预,其最终都难以逃逸失灵的圈子,即社会问题仍未解决。在市场失灵、政府失灵成为客观存在的同时,公民社会组织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上文提到的领港公会是解决公共产品供给的一个很好的例子。发达国家、发达地区的村落、社区、NPO等在提供公共产品、协调社会资源配置、解决失业、促进社会收入公平分配方面为我们做出的了榜样。
5市场增进:中国政府现实的必然选择
首先必须指出中国的市场是很不完善的(有学者测算中国的市场化程度为0.67),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全面推进始于1992年,除了发展时间不够的原因外,其它的原因恐怕都与政府相关,法治不健全、产权界定不清保护不够、权力与市场走得太近、行政垄断等。中国的市场化改革是由政府推动的,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权力不断的退出市场,这确是一个悖论。中国的市场本身是不完善的,再加上“看不见的脚”踩着了“看不见的手”,更加剧了市场失灵的程度。权力与市场走得太近,引致的种种腐败行为既不利于市场本身的完善,也严重削弱了政府的问题解决能力。腐败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政府的过度干预,诸如高关税、贸易壁垒、对某些产业的补贴和税收减免、物价管制、信贷分配、行业垄断等过度的政府干预,形成了寻租租金,从而产生腐败。
产权保护、健全法治、权力退出市场、公平公正有效的公共产品服务等等,这些都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政治前提,这是对政府能力的要求,更是对政府干预范围的限制。首先政府干预的范围应缩小,即“无所不管”转向“有限领域”,“过度干预(越位)” 转向“适度干预(定位)”,公共服务的“缺少干预(缺位)” 转向“加强干预(到位)”,做到不越位、不缺位。(胡鞍钢《探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其次,政府干预的范围缩小并不意味着政府能力的衰减,而且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政府能力也不能衰减。李强曾剖析过中国国家权力太大造成国家能力的衰弱的一种颇具悖论意义的现象:尽管国家机构作为一个无所不在的庞然大物依然存在,但这些机构已经不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国家”的职能。全能主义国家的层层职能机构正在演变为追求各自利益的行为主体。以维护公共利益为职责的统一的公共权威正在弱化,而且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经济与社会生活愈来愈缺乏一个具有统一性的法律制度的保障。(李强《全能体制下现代国家的构建》)
按照李强的这种逻辑,在当代中国,“改革实际上面临着双重任务,即在缩小国家权力范围的同时增强国家的能力,在限制国家专断权力的基础上强化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或者,换句话说,在解构全能主义国家(de-totalization)的同时实现现代国家构建(state building)”。(李强《宪政自由主义与国家构建》)
第三,政府干预不仅要有限、强力,构建市场经济发展的政治前提,其行为的取向还应着眼促进市场本身的发育与发展,增进私人部门、公民社会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能力。此即曹沛霖指出的国家的驱动性功能之一。青木昌彦等人提出的市场增进论(market-enhancing view)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政府政策职能在于促进或补充民间部门的协调功能(coordination),而不是将政府与市场仅仅视为相互排斥的替代物。我们首要的假定前提是,民间部门比政府拥有重要的比较优势,尤其是它们能够提供适当的激励,也能处理当地获得的信息。我们也认为民间部门的制度不能解决所有的重大市场缺陷,尤其在发展水平较低的经济中更是如此。民间部门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里能力尤其有限。因此市场增进论所强调的是这样一种机制,通过这种机制,政府政策的目标被定位于改善民间部门解决协调问题及克服其他市场缺陷的能力。(青木昌彦奥野正宽 凯文·穆尔多克《东亚经济发展中政府作用的新诠释:市场增进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19 21:04:18编辑过]
这个问题的确比较复杂,楼上面各位大虾都讲了很多,作为一个新人我只是想说一点:任何一种制度的产生都不是无缘无故的,我比较喜欢“路径依赖”这种说法。各地的发展模式不同只是因为他们发展之出的条件不一样。而他们的发展模式也是最实用的一种路径。只是到最后,由于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原因,比如交易费用上升而渐渐成为“无效演化”。同样,对于市场经济,政府职能,财政作为,这个话题,愚见以为只是在讨论一种手段的的问题。那么什么手段有效呢?只能说因时因事而异。马克思的时代欧洲与现在的欧洲问题是不一样的,需要的手段也决不一样。同样,可能现在苏南模式的没落更多因为市场机制没健全,而政府管制的成本现在又超过了经济发展之重。而温州模式正是适应了温州地处浙江,紧邻沪宁杭的优势,发挥市场优势的一种必然结果,这个地方现在市场更有效率。而以后是什么样子,谁也说不清楚。
一点小看法,各位前辈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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