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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儒兄弟,谢谢你对我的信任。我一定会仔细拜读你朋友的论文。
现在有一点和你朋友论点冲突,就是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的阶级性问题。事实上,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都是具有剥削性的,而且都没有明确标出阶级性。
关键是在阅读的时候,是否能够发现阶级性的问题。如果没有阶级性,没有剥削性,我也不会这么言词激烈的反对西方经济学。
有空的时候,你把我的《科学技术发展论》给你的朋友看一下儿,还有两部类的模型。或许有用。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有制的存在是有益的和必须的,关键是我们对于私有制的根本态度是什么。在宪法中写出“合法的私有财产”,那么就有一个弹性的问题。什么是合法,法律变化了,那么合法性也就不存在了。因此在这句话的背后,“法”是什么,是不是社会主义的法律,是不是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律,是不是对于私有制产生了一定的约束,就成为了一个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私有制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也会逐步的变化。
有空,可以看一下儿我的论文《科学共产主义构想》。
同时,私有财产和私有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私有制是针对生产资料而言的。私有财产不仅仅是生产资料,而且包括生活资料,关键是私有财产是否带来剩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