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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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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经济学派 Austrian School of Economics 伊斯雷尔·M·柯兹纳(Israel M.Kinner)

一般认为,奥地利经济学派的形成始于1871年卡尔·门格尔(Carl Menger)《经济学原理》的发表。当时还是个公务员的门格尔也因此书而成为维也纳大学的一名青年教师。经担任数年鲁道夫(Rudolph)王储的私人教师和旅伴后,他被任命为维也纳大学的教授。两位更年轻的经济学家,欧根·冯·庞巴维克(Eugen von Bǒhm-Bawerk)和弗里德里克·冯·维塞尔(Friedrich von Wieser)虽非门格尔的学生,却成为门格尔这本成名之作新观点的热情支持者。在19世纪80年代,由于这两位追随者和门格尔一些学生不遗余力写作,特别是由于门格尔本人发表了一本有关方法论的著作,门格尔及其追随者的观点引起了国际经济学界的重视。至此,奥地利学派已成为一个公认的实体。庞巴维克和维塞尔的一些著作被译成了英语;1890年《美国政治及社会科学学会年刊》的编辑们一再要求庞巴维克撰文阐述这一新学派的思想。下文力求对奥地利学派的历史作简要回顾,着重介绍(1)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2)该学派的核心观点;(3)该学派及其观点与其他主要经济学流派之间的关系;(4)目前与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有关系的各种学说及观念。 奥地利学派奠基人 在经济思想史上,门格尔1871年的著作与杰文斯(Jevons) 1871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和瓦尔拉(Walras)1874年发表的《纯政治经济学要义》,都被认为是“边际主义革命”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多数情况下,思想史学家所强调的,是门格尔著作中与杰文斯和瓦尔拉相同的一些特征。近年来,特别是W·贾菲(W.Jaffé,1976年)的论文发表后,学术界的注意力开始转向门格尔思想中与他同代人不同之处。一系列最新的研究,如W·格拉斯尔(W.Grassl)和B·史密斯(B.Smith),(1986年),则将门格尔及早期奥地利经济学家的独特思想与19世纪后期奥地利更为广阔的思潮和哲学思想联系起来了。 门格尔著作的锋芒所向毫不含糊。他的《原理》着力于重建经济科学的基础,即在保留经济学抽象与理论特色的同时,对价值与价格提出一种与古典派学说截然相反的理解。古典派经济学家们认为,价值受以往资源成本的支配;门格尔则认为,价值是对今后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实用性的判断。门格尔的著作虽是奉献给德国和奥地利说德语的学术界的,但它在方法、风格乃至本质上,都与当时德国各大学的研究大相径庭。后者的研究虽也尖锐批评古典经济学,但它抨击的是其理论特征,其主张主要是历史分析的研究方法。在门格尔著作发表时,以古斯塔夫·施穆勒(Gustav Schmoller)为首的新历史学派正开始取代以罗雪尔(Rosoher)、克尼斯(Knies)和希尔德布兰德(Hildebrand)为首的旧历史学派。年方31岁的奥地利公务员门格尔显得小心翼翼,尽量不与德国经济学界冲撞。事实上,他以“恭敬之心”将《原理》一书题献给罗雪尔,并“作为一个奥地利伙伴的友好问候以及作为对德国慷慨恩赐我们奥地利人以科学启迪的菲薄报答……”(门格尔,1871年,前言)。门格尔显然希望人们会认为他的理论创新证实了德国学者从历史研究中得出的结论,献出一种新的经济学以取代备受怀疑的英国正统古典学说。 但门格尔注定要大失所望。德国经济学家对他的著作不屑一顾。即便一些德语学术刊物注意到它,也是或被完全曲解,或被一笔带过。在《原理》出版后整整10年中,门格尔完全是孤立的;当时不存在什么奥地利“学派”。19世纪80年代,当庞巴维克和维塞尔热情洋溢的著作开始问世时,这一新学说虽被冠以“奥地利学派”的称号,但与其说是一种尊称,倒不如说是傲慢的德国经济学家对它的蔑视(L·密塞斯(L.Mises),1969年,第40页)。在门格尔发表了有关方法论的著作(门格尔,1883年),向历史分析研究法提出挑战后,奥、德学者间的裂痕大大加深了。门格尔1871年的著作在德国受到冷遇,这使他确信只有正面抨击历史学派才能拯救德国经济学,他显然是为此而撰写此书的。此书引起的激烈的方法论之争,通常(但不总是,参见博斯塔夫(Bostaph,1978年)被经济史学家们认为是学术精力的可悲浪费。然而,这次恶言相交的学术论战肯定有助于国际经济学界注意到奥地利学派的存在,并把他们视为一伙赤诚的经济学家,他们提出了大量令人振奋的理论观点,补充和加强了新生的边际主义文献,深刻地修正了当时仍占统治地位的古典价值理论。庞巴维克、维塞尔、J·科摩琴斯基(J.Komorzynski)和R·朱克坎德(R.Zuckerkand)等人的著作,详尽阐述或探讨了门格尔在价值、成本与价格方面的核心思想和主观主义观点。V·马塔亚(V.Mataja)、格罗斯(Gross)、萨克斯(Sax)以及R·迈耶(R.Meyer)等人,则提供了有关纯利润理论及其在财政理论上应用的著作。维也纳大学教授E·菲利波维奇(E.Philippovich)虽然较为赞赏德国学派的贡献,但他广为使用的教科书在讲德语的学生中起到了传播奥地利学派边际效用理论的重要作用。 与杰文斯及瓦尔拉的研究方法一样,早期奥地利学派的学者对价值和价格理论的贡献,既强调边际主义,又强调效用。但一些重大的差别使奥地利学派的理论与其他早期边际主义理论分道扬镳。奥地利学派没有试图用数学方法表达他们的学说,因此,他们的边际概念与杰文斯和瓦尔拉的多少有点差别。对后者和后来的微观经济学理论家来说,一个变量的边际价值是指“整个”变量的瞬间变化率。但奥地利学派的学者却故意采用了离散变量(K·门格尔(K.Menger),1973年)。更重要的是,边际效用概念及其递减的观念对奥地利学者来说并不是指心理满足本身,而是这类满足依次的边际“评定”(麦克库洛赫(McCulloch,1977年)。总之,正如E·施特赖斯勒(E.Streissler,1972年)所极力主张的,对奥地利学派来说,“边际效用”中重要的不是前面的形容词(边际的),而是后面的名词(效用)。门格尔认为,他的理论显示了主观的“效用”考虑,在决定经济价值时,起到了独特的作用。价值并非如马歇尔经济学所说由主观的(效用)和客观的(有形成本)考虑“共同”决定的,而是由消费者行为(在既定的现有商品和(或)生产可能性的框架内起作用)“单独”决定的。对于门格尔,尤其是对于维塞尔(他的名字常与这方面的观点紧密联系在一起),成本只是一种为了获得更高的偏好效用而被有意牺牲的预期效用。在其他边际主义理论发展过程中,人们几乎化了整整20年才认清边际效用价值理论直接表明了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而门格尔至少能立即觉察这一本质。他的“订货率较高”(higher-order)商品理论强调了生产要素部门的经济特征和价值是如何完全地从消费者对消费品的评价中得出的,而订货率较高的商品最终将促使消费品的出现。庞巴维克的贡献不仅阐发和传播了门格尔的基本主观价值论,最杰出的还是他的资本与利息的理论。在学术生涯早期,他发表了一部学术史上的巨著(庞巴维克,1884年),对以前所有的利息(或“剩余价值”或“正常利润”)理论作了包罗万象的评论。数年之后,他又发表了另一著作(庞巴维克,1889年),阐述了他自己的学说。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奥地利学派的声望至少部分来自这些著作。我们下面将会看到,一些后来的和当代的作者(如希克斯(Hicks),1973年;费伯(Faber),1979年;和豪斯曼(Hausman),1981年)都确信,庞巴维克的这些观点构成了奥地利学派的不朽贡献。另一些学者从门格尔反复受到的批评(熊彼特(Schumpeter),1954年,第 847页注 8)中得到提示,认为庞巴维克的资本与利息理论偏离了门格尔滥觞的奥地利学派传统内核,甚至与之有些矛盾(拉赫曼(Lachmann),1977年,第27章)。不过.庞巴维克本人认为,他的资本与利息理论是基本主观价值论无懈可击的延伸。在消费者和生产者决策的分析中引进了时间因素后,庞巴维克发现有可能对利息现象作出解释。由于生产要耗费时间,由于精于计算的人总是有序地选择较早的收益而不是(本质相同的)较晚的收益,因此耗费资本的生产过程(即便将竞争的销蚀力量考虑在内)总是会将一部分现行产出让与先期就对耗时与迂回的生产过程作出投入的那些人。 在一次世界大战前,庞巴维克已是奥地利学派的杰出代表,而且主要是因为他的著作,马克思主义者把奥地利学派看成典型的资产阶级分子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思想敌人(N·布哈林(N.Bukharin),1914年)。庞巴维克不仅提出自己的理论来解释利息“剩余”,使资本家的这一收入失去了任何剥削性,而且还有力地和无情地驳斥了马克思主义的剩余理论。在1884年著作中,他系统地应用了奥地利学派的主观价值论,对马克思主义剥削理论基础的劳动学说进行了致命的批判。10年后,他耐心地但又无情地和毫不妥协地详细阐述了这一批判,剖析了那个断言,即马克思逝世后出版的《资本论》第3卷与构成第1卷基础的简单劳动学说是一致的。马克思主义和奥地利学派之间的这种紧张关系一直持续到1920—1940年的大战间年代,当时,奥地利学派的第三、四代传人密塞斯和哈耶克(Hayek)还与社会主义经济学家就中央计划经济中的经济计算问题进行争论。 1903年,门格尔从维也纳大学的教授职位上退了下来,由维塞尔继承。人们公正地称: “(维塞尔是)奥地利学派的中间人物:时间上处于中间,他所阐发的观点处于中间,他的才力也处于中间。换句话说,他既不是最杰出的天才,也不是要提到才能想起的人。……他有着最长的教学经历……”(见施特赖斯勒,1986年)。 维塞尔是门格尔价值理论的早期和多产的阐述者。他有关经济学的综合性论著总结了他毕生的贡献。(维塞尔:1914年)。该著作被一些人(但肯定不是所有人)赞誉为重要的成就。哈耶克(1968年)把这篇论著看成是个人成就,不是奥地利学派代表作。在第一次大战前的10年里,庞巴维克的学术讨论会(他当了几年奥地利财政部长后重新投入学术生涯时开始主持的)才是奥地利学派著名的学术中心。参加这个讨论会,此后成为著名经济学家的有约瑟夫·A·熊彼特和路德维希·冯·密塞斯,这两位在战前就发表了著作(熊彼特,1908年、密塞斯,1912年)。 第一次大战后的奥地利学派 第一次大战后,奥地利经济学派的处境与以前大不相同了。1914年,庞巴维克与世长辞。门格尔在退休后的长期隐居中,曾不时在校接待青年经济学家的来访,但他也于1921年逝世了。虽然维塞尔一直从事教学工作,至 1926年去世,但学术中心已转向年轻一辈经济学家。其中突出的有庞巴维克的学生密塞斯和维塞尔的学生及教授职位继承人汉斯·迈耶(Hans Mayer) 。密塞斯只是维也纳大学(不领薪俸的)“特约”教师,从未真正取得过教授职位。他的学术影响主要在大学圈外(密塞斯,1978年,第9章)。在20年代,其他(在战前受教育)著名学者包括理查德·施特里格尔(Richard Strigl)、埃瓦尔德·沙梅斯(Ewald Schams)和莱奥·舍恩菲尔德(Leo Schonfeld)(以后还有伊利(Illy))。面对这些变化,奥地利学派传统得到了发扬光大。新的著作发表了,一大批年轻学者走在了前列,其中许多人在以后的数十年中成为世界著名的经济学家,F·A·哈耶克、戈特弗里德·哈伯勒(Gottfried Haberler)、弗里茨·马克卢普(Fritz Machlup)、奥斯卡·莫根施特恩(Oskar Morgenstern)和保罗·N·罗森斯坦-罗丹(Paul N.Rosenstein Rodan)便是其中的佼佼者。在整个20年代和30年代早期,奥地利学派在两个相互交叉的团体里展开了热烈的经济学讨论。一个在维也纳大学以汉斯·迈耶为首,另一个聚集在密塞斯周围,在他的商会办公室举行著名的“私人讨论会”。密塞斯的讨论会不仅吸引了一批才华横溢的年轻经济学家,也吸引了诸如费利克斯·考夫曼(Felix Kaufman)、艾尔弗雷德·舒茨(Alfred Schutz)和埃里克·沃格林(Erik Voegelin)等哲学家、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就是在这一时期,维也纳的学术热情对英国经济学家莱昂内尔·罗宾斯(Lionel Robbins)产生了决定性影响。这种接触的极为重要的结果是罗宾斯1932年发表的一部影响深远的著作(罗宾斯,1932年)。主要是通过这部著作,奥地利学派的好些基本观点被汇入了20世纪英美经济学的主流。1931年,罗宾斯邀请哈耶克去伦敦经济学院讲课,此后即受命主持该学院的图克讲座。 哈耶克来到伦敦促进了“奥地利学派”周期理论的发展,并使它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早在1912年,密塞斯就对该理论作过概述(密塞斯:1912年,第396—404页)。该理论认为,经济周期的高涨阶段是因利率过低引起暂时性资源错置而造成的。而形成资源错置的,是生产者预期一部分公众愿意将消费推迟到与时间偏好的真实格局实际上相违背的程度,于是便发起新的生产过程。而继后放弃难以维持的生产项目就构成了周期的下降阶段。密塞斯强调,该理论来源于威克塞尔(Wicksell)和更早的英国货币学派。事实上,密塞斯很难为这一理论被贴上奥地利学派标签提出申辩(密塞斯,1943年)。但正如他所看到的,这个理论已经牢牢地贴上了奥地利标签了。哈耶克热情阐述并广泛发展了这一理论(哈耶克:1931年、1933年及1939年),他还(通过这一理论)向英国公众介绍了庞巴维克资本学说的远见卓识,这无疑使这一发展完善的学说中留下了哈耶克自己的印记,并使经济学界认识到该理论是奥地利学派的重要贡献。鉴于所有这些发展,我们显然必须认定:从许多方面讲,30年代初期是奥地利学派对整个经济学界影响最大的时期,然而,这种辉煌的业绩却是短暂的。 事后作些思考不无裨益。这可能会帮助我们理解,同一个30年代初期,为什么和怎样成为决定奥地利学派命运的几乎是致命的转折点。在短短数年中,除了作为经济学派史上重要但已过去的一页,独树一帜的奥地利学派学说竟从经济学界销声匿迹了。虽然汉斯·迈耶在维也纳大学担任教授直至二次大战后,但那些曾聚集在密塞斯身边的杰出青年经济学家们不久便散伙了(出于政治或其他原因),其中好些去了美国大学。1934年,密塞斯移居日内瓦,以后到了纽约。由于哈耶克去了伦敦,维也纳再也不是生机勃勃继承奥地利学派传统的中心。而且,该学派中的许多学者确信,奥地利学派的主要观点已被经济学主流成功地吸收。理论经济学优势地位的出现,以及历史学派和反理论学派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失势,无疑使奥地利学者相信他们已取得了最后胜利,因此没有必要再发展独立的奥地利学派经济理论了。密塞斯在1932年说过的话道出了这层意思。在谈到通常把经济学理论分为三派,即:奥地利学派、英美学派和洛桑(Lausanne)学派时,密塞斯引用莫根施特恩的话强调说,这些学派的“不同在于他们表达相同观点的方法,他们的分野更多在于使用的术语和特殊的描述,而不在于学说的本质”(密塞斯,1933年,第214页)。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和以后,奥地利学派传统得到保存并发展,是值得和需要注意的,而这主要是通过密塞斯本人和哈耶克的工作。 弗里茨·马克卢普曾几次(马克卢普,1981年)列举二次大战前奥地利学派的6个主要观点。有充分的理由使人同意,这些观点确实表达了1932年时人们所理解的奥地利学派研究方法。这些观点是:(1)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请不要与政治上或思想意识上的个人主义混淆,而是指它主张经济现象的解释应该回到个人行为中去探寻);(2)方法论上的主观主义(承认只有参考有关个人的知识、信念、知觉和期望,才能理解他们的行为);(3)边际主义(强调决策者所面临的数量的预期“变化”的重要性);(4)效用(和边际效用递减)对需求和进而对市场价格的影响;(5)机会成本(承认影响决策的成本是指,为某一目的而使用生产要素时所放弃的最为重要的选择机会,而不是指已被放弃去选择其他目的之机会);(6)消费和生产的时间结构(表明时间偏好和生产率的“迂回性”)。 不过,对上述观点作进一步评论似乎是适宜的。(1)大多数现代微观经济学都吸收了这6个观点,只是侧重程度各有不同,因此,(2)这6个观点证实了前面引证的莫根施特恩—密塞斯和哈耶克论断,即“所有”的经济学流派有共同基础。然而,(3)密塞斯和哈耶克后来的研究却暗示,这6个观点并没有“真正”全面概括奥地利学派。虽然,在当时(20世纪30年代早期)奥地利派学者中很少能证明奥地利学派还有其他观点,但在该学派的传统学说中事实上已隐含着这些看法,留待后人著作加以明确阐述。由此来看,(4)一些重要的“差别”使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理论有别于微观经济学的主流,特别是因为后者是在30年代之前发展起来的。说明这些区别有待密塞斯和哈耶克来阐述,这就使奥地利学派在经济学界仍保留其与众不同的“风貌”。 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后期发展 汉斯·迈耶1932年撰文批评“功能价格理论”,并提倡使用“遗传因果”方法。这篇文章早就表明了在怎样理解经济学理论方面,奥地利学派与其他学派之间的差别。在此文中,迈耶批评价格均衡理论没有解释导致市场价格的行为“顺序”。要理解这一顺序,就必须理解构成这一顺序的行为的最初原因。根据密塞斯和哈耶克后来撰写的论著,有理由认为迈耶当时是一言中的,道出了奥地利学派思想中重要和与众不同的含义。但是,在本世纪20年代,奥地利学者本身(和研究他们著作的人,如L·罗宾斯)似乎都忽略了这一点。看来,发生在两次大战间隔时期的那次著名论战,即关于中央计划经济中经济计算可能性的争论,帮助哈耶克和密塞斯阐发了这一当时被忽略了的含义。仔细阅读一下这次论战的文献就会发现,密塞斯和哈耶克是在回击他们的论敌——“主流”均衡派的论点时,阐明了奥地利学派在理解市场时强调过程、学习和发现(拉维(Lavie),1985年)。 密塞斯曾说过,经济计算需要有价格提供指导;由于中央计划经济没有生产要素市场,所以不可能利用要素价格来指导。奥斯卡·兰格(Oskar Lange)和另一些学者反驳说,价格不一定仅指市场价格;由中央政府公布的被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经营者作为“参数”的非市场价格(就和企业理论中生产者在完全竞争的要素和产品市场上把价格作为参数一样),也可以指导经济计算。在驳斥这种说法时,哈耶克阐发了他对竞争性市场过程的解释,提出竞争性市场过程是利用分散信息的发现过程(见哈耶克,1949年,第2、4、5、7、8、9章)。在同一时期,密塞斯提出了基本相同的市场过程特征(他没有像哈耶克那样强调知识的作用,而是强调了在开放的不稳定的世界中企业家的行为(参见密塞斯,1940年和1949年)。根据密塞斯—哈耶克对市场过程理论的发展(并且承认这些发展揭示了早期奥地利学派传统理论中隐含的思想。见:柯兹纳(Kirzner),1985年,及贾菲,1976年),我们有理由在马克卢普提出的奥地利学派传统观点后面再加上下述几条:(7)市场(和竞争)是学习和发现过程;(8)个人决策是在不稳定环境中的一种选择行为(此处认定有关选择机会也是决策的一部分)。上述两个观点在奥地利学派的传统中得到了发展,并成为由密塞斯和哈耶克的著述而引起的对奥地利学派传统学说再度重视的中心问题。在最近几十年中,美国学者再度重视该学派的传统学说。 今日奥地利学派经济学 由于 1930年以后奥地利学派历史上这些多变的发展,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一词在当代经济学讨论中存在着一些不同的含义。其中一些含义至少是部分重选的,另一些则至少是部分矛盾的。为了理清楚这些不同的理解,列举80年代赋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一些不同含义,不无裨益。因为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目前的地位,不论是好是坏,完全是由时下这些理解体现的。 (1)对许多经济学家来说,“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严格地讲,只是个历史名称。按此理解,奥地利学派只存在至30年代早期,以后,部分被微观经济学主流所吸收,部分为凯恩斯的宏观经济学所取代。在很大程度上,今日的奥地利经济学家也持有这种观点。当今的奥地利经济学家(和其他学者)完全了解早期奥地利学派,并引以自豪。晚近在奥地利举行的几次纪念大会和一些论著(希克斯和韦伯(Weber),1973年;莱塞(Leser),1986年)都证明了这一点。但他们都把自己看成是整个专业经济学家群体的一份子。曾由门格尔、维塞尔和迈耶担任过的教授职位,现由埃里克·施特赖斯勒继承,他著作等身,学识渊博,深受奥地利学派传统的影响,其论著涉及了奥地利学派的众多方面及其代表人物(施特赖斯勒,1969年、1972年、1973年、1986年)。 (2)对有些经济学家来说,“奥地利学派”是个定语,用来表达再度出现的对庞巴维克资本与利息学说的兴趣。这种复兴特别强调生产的时间尺度和生产率的迂回性。曾为此著书立说的学者有希克斯(1973年)伯恩霍尔茨(Bernholz,1971年、1973年)、费伯(Faber,1979年〕和奥洛塞尔(Orosel,1981年)。这一派观点认为,“奥地利学派”一词与一般的门格尔主观主义传统不相干(如前述,该传统对庞巴维克的理论有所保留)。 (3)对于其他经济学家(和非经济学家)来说,“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与其说是一种独特的方法论或特殊的经济学,倒不如说是政治和社会学说中的自由思想。这类观察者认为,20世纪80年代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意味着崇尚自由市场。马克卢普(1982年)注意到(并部分赞同)对“奥地利学派”作如是观。他认为这主要是由于密塞斯论著的影响。密塞斯以鼓吹市场起因说而出名,同时他是无可争辩的奥地利学派学者。因此,他支持不受干预的市场经济的强硬政策主张,很自然地被认为是现代奥地利学派的核心思想。密塞斯在美国的主要追随者默里·N·罗思巴德(Murray N.Rothbard)的论著加强了这一看法,他也竭力主张和鼓吹自由主义。但是,另一些观察者会对如此定性奥地利学派提出疑问。虽然如前面提到的那样,奥地利学派的早期论著被认为是与马克思学派思想尖锐对立的,但总的来说该学派保持一种超政治的姿态。在该学派的奠基人中,维塞尔事实上明确赞同德国历史学派提出的干预主义的结论(维塞尔,1914年,第490页)。虽然密塞斯和哈耶克对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效率公然提出怀疑,他们也强调他们经济学的无价值(Wertfrei)特点。他们都认为,他们在政策方面的自由市场主张与信奉奥地利学派有联系,但并不是该学派的核心思想。 (4)对于经济学界的许多人来说,“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自1970年前后起,指的是对卡尔·门格尔以及早期奥地利学派思想,尤其是经米塞斯和哈耶克发展的那些思想再度出现的兴趣。这种兴趣主要出现在美国,一些美国经济学家发表了数量可观的论著,主要包括默里·N·罗思巴德(1962年)、伊斯雷尔·何兹纳(Israel Kirzner,1973年)、杰拉尔德·P·奥德里斯科尔(Gerald P.O'Driscoll,1977年、1985年)、马里奥·J·里佐(Mario J.Rizzo,1985年)以及罗杰·W·加里森(Roger W.Garrison,1978年、1982年、1985年)的著作。这一派的目标是突出奥地利学派关于市场是一种过程的解释与主导现代经济学的均衡理论的不同之处。其结果是,“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一词常常被理解为只有部分是准确的(见怀特(White),1979年,第 9页),拒不采用现代数学和经济计量技术。而规范经济学则主要因均衡为方向而广泛采用这些技术。现代奥地利学派中的这批经济学家(有时被称为新奥地利学派),确自认为早期传统的继承者。他们和主流新古典经济学一样赞赏市场有秩序的结果,但在理解这种结果实际是怎样取得时,又与新古典主义有分歧。正是由于这批学者的努力,早期奥地利学派的许多著作的原文和译文得到再版,在经济学界内外吸引了大批读者。 (5)另外,还有一种与上述看法稍有关系的含义也被人与“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联系起来了。这一观点强调经济决策的环境是极不确定的,因而它在一定程度上实际拒绝了许多已被接受的微观经济学理论。路德维格·拉赫曼,(1976年)指出,G·L·沙克尔(G.L.S.Shackle)的论著在这方面是奥地利学派(尤其是密塞斯的)主观主义最为忠实的发展。拉赫曼本人的论著(1973年、1977年、1986年)也顺着这条思想强调了个人选择和市场结果的不确定性。 这种思路意味着,对系统理论研究结论所可能具有的重要普遍意义持严重的怀疑。因而,“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这一涵义便在一定程度上把它和赞同历史学派和制度学派研究方法的立场联系了起来。鉴于早期奥地利学派以反对这两种研究方法而闻名,可以想象,这种联系被许多观察家(尤其是主张继承奥地利经济学派主要传统的学者)认为是一种讽刺,甚或是荒谬的。 (较早的一篇有关奥地利经济学派的文章是由弗里德里克·A·哈耶克教授撰写的。他本人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他的著名论著深深扎根于奥地利学派传统土壤。本文作者在写作过程中得益于哈耶克教授那篇未完成论文和他对奥地利学派历史的大量研究中提出的独到见解和珍贵资料。在此谨表示衷心感谢) 沙临榆 译 戴炳然 刘同舜 校

摘自《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

米塞斯的经典作品:

Human Action;Additions to Human Action in the Third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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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nomic Calculation In The Socialist Commonw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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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ion, State,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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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Manipulation of Money and Cr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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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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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on Sequitur of the Dependence Eff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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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斯密到门格尔再到哈耶克:苏格兰启蒙运动传统的自由主义 Steven Horwitz 秋风译

导言

不管政治上左翼还是右翼的思想家,都开始关注起启蒙运动及与之在学理上相关的政治自由主义,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评论。很多批评集中在启蒙运动的自由主义所提出的具有超级理性和/或过度原子化的人的观念。启蒙运动自由主义提出的知识观和社会互动的观念,则被认为与晚近以来人与社会共同体的观念无关。但是,这种批评的问题在于,它混淆了不同类型的启蒙运动自由主义。准确地说,这些批评家常长是没有充分注意到在苏格兰启蒙运动中出现的自由主义传统思想家的成就。苏格兰启蒙运动的自由主义与英格兰和法国自由主义之间存在差异,而这些批评对苏格兰自由主义其实是无的放矢。苏格兰传统强调自发秩序及把市场交换看作某种沟通方式,从而使它具有相当独特的个性。[1]

苏格兰启蒙运动的自由主义既可以被理解为某种人类科学的研究科目(包括传统的社会科学,也包括历史学、哲学、语言学、及心理学中除生物学的那部分),也可被理解为一种主要探讨个人与国家关系的政治哲学。当然,这两者是关连的, 政治哲学总是倾向于越界进入社会科学的分析领域。更明确地说,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传统主要围绕“自发秩序”的概念展开。按Adam Ferguson的话说,自发秩序是“人类行为的结果,而非人类设计的结果”。自发秩序是指那种实践、规则、制度等,它们并非由于人类预见到其益处、从而有意识地、自觉地创建出来,而是无数按自己的计划追求各自之目标 的人的无意识的结果。

这种主题在前后相隔三个世纪的三位浸淫在苏格兰传统中的思想家那儿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和最好的发展,他们是18世纪的亚当斯密 ,19世纪的卡尔门格尔 ,与20世纪的 F. A. 哈耶克。这三位思想构成一个连续不断的学术线索,他们以独具匠心的途径探寻社会分析及最可欲的政治秩序。在他们的论著中,用以研究人类行为的自发秩序显然使他们集中研究三个问题:人类理性的局限性与大量人类知识的不可言传性(inarticulate),经过演进使人类得以超越分散和默会知识(dispersed and tacit knowledge)的制度安排,上述制度促进或妨碍演进的机制。

斯密、门格尔、哈耶克体现的苏格兰启蒙运动研究纲领( Research Program)

苏格兰传统的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研究纲领,试图弄清楚,社会制度(social formations)是如何作为人类行为的无意识结果而形成的。从哲学高度可以说,它解答了为什么我们应该相信,这些社会制度是人类行为的结果,而不是人类设计的产物。这一传统中的最重要的思想家都持有相同的个人概念,它认为,正是人类知识与理智的局限性,使得运用社会制度以达致社会性秩序而成为必要。更具体些说,这种自由主义试图解释,当下和过去的社会制度如何从自发秩序中形成,它们又是如何协调每个人不同的计划和偏好的。这一传统的研究所注重的是,为我们据以超越个体知识之局限性的那些制度的运作提供某种解释,并揭示这些制度是如何历史地演进和形成的。

亚当·斯密

这种传统始于18世纪,最早是一批苏格兰启蒙运动思想家:亚当·斯密, Adam Ferguson, David Hume, Bernard Mandeville等等。斯密非常著名的“看不见的手”的比喻,已经成为这一思想传统中最广为人知的典范。实际上,斯密在他的主要著作中,只用了两次“看不见的手”这个词。不过,Ferguson和 Mandeville的论著也都明确表达了同样的思想,Hume和其他苏格兰思想家在不同的地方也明确地提出这一观点。这些著作的共同之处是,他们都主张,人类本性就是如此,, 而在一套适当的制度下,社会就可以防止人类最丑恶的行径,引导我们的自利,在无意识中为他人也带来益处。在论述看不见的手的著名的段落中,斯密 (1976 [1776]: 477-8)论证道:

某人支持国内工业而不是国外的工业,其实他的目的本来只是为了自己的安全;采用某种方法使工业生产实现了最大价值,其实他的本来目的只是为了追求他自己的收益;在很多情况下,他是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着达到了目标,这一目标并非他本愿。他没有想到贡献社会,对社会来说,并不是坏事。通过追求自己的利益而贡献社会,常常倒比他刻意地去贡献社会更有效率。

在斯密看来,必须依赖人的利己之心来激励个人在不知不觉中达致某一可欲的效果,并使社会关系较少靠个人身份维系。在与相知较深的人打交道时,同情之心和手足之情能发挥较强的作用,而且这时他也知晓哪些事情对他人有益。在他讨论个人“利己主义” (self-love)如何能使屠夫、面包师、酿酒师向我们供应我们需要的产品前边一段中,斯密 (1976 [1776]: 18)解释了为什么利己之心是必然的:

如果一只狗想要主人喂它,它就会千方百计吸引正在吃饭晚餐的主人的注意。有时,人也会用同样的办法乞怜他的同胞,如果他没有别的办法令他们按自己的意愿行事,他们就卑恭曲膝以博得他们的善意。但是,他没法时时刻刻都这么做。在文明社会中,他无时无刻都得需要大多数人的合作与帮助,而终其一生,他却不可能结交足够的朋友来满足自己的这一需求。

诉诸于每人的利己之心,正是我们说服他人做我们所期望于他们的事的最好途径,即使我们跟他们不熟悉,无法请求他们对我们大发善心。

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斯密 (1976 [1776]: 17)曾把“交往、物品交换和交易”的倾向(propensity to truck, barter, and exchange)与“思考和言语”的功能(faculties of reason and speech)联系在一起。连者的相通之处是,都是某种类型的说服。诚如上文所引,斯密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说服他人按我们的意愿行事。思考和言语一种方法(如果对象是我们熟悉的,并且能够很方便地谈论和写信,此时,这也是一种很有用的方法),而利用其利己之心来诱导他们是另一种方法,如果当我们所要说服的人是在一个更为宽泛的社会秩序中的陌生人的时候,就必须得用后一种方法。[2]我们后边分析哈耶克思想时将要看到,把市场交换看作是某种形式的交流沟通的思想,就是哈耶克所发展的苏格兰启蒙运动自由主义的核心概念。然而,这一传统自发轫之时起,其关心的核心问题一直就是,如何在一个彼此陌生的世界中形成并维系社会秩序。“斯密的全部思考都可以被看作是试图弄清楚,人们如何构建道德和制度,而这些道德和制度能使利己主义的、彼此陌生的人们合作以采取更有效率、更有益的行动。(Young 1998: 25).

重要的是必须注意到, 斯密等苏格兰思想家并不认为看不见的手可以在任何情况下都可发挥作用。相反,要引导利己之心服务于社会公益,就必须要有一套公正的社会制度。正是据此,斯密批评了重商主义制度,因为这种制度将把利己之心对社会产生破坏性后果。在斯密看来,如果制定法(the positive law)不合乎正义法(the laws of justice),则利己之心就会导致社会的恶。诚如Young (1998: 19)所指出的,“努力使制定法合乎于正义法,正是《国富论》讨论的核心政策问题。”唯其如此,才能充分发挥利己的劳动分工之 益处。不过虽然有这些至关重要的洞见,但斯密对这些社会的自发秩序过程及社会制度推进此一秩序的作用的理解和解释,还是受到古典经济学固有之局限性,尤其是价值的生产成本理论的制约。全面超越此一局限性还要等到百年之后。

卡尔·门格尔

苏格兰传统接下来的一次重大突破是卡尔·门格尔1870年代在维也纳完成的著作。如一般经济学史所叙述的,门格尔与英格兰的William Stanley Jevons 和法国的Leon Walras 同时发现了边际效用原则。而这三人中,又以门格尔最为看重主观评价的作用。Jevons和 Walras主要把编辑效用看作某种数学概念(a mathematical concept (the first derivative of a total utility function),而门格尔感兴趣的则是说明人们的主观评价如何使竞争性地市场发现过程运转起来的。在《经济学原理》(Principles of Economics (1981 [1871])中,他明确地解释了,市场价格及其它市场现象是如何作为这种主观评价过程的无意识的结果而形成的。一般边际学派学者和现代经济学家都把市场价格看作是需求和供给函数的 independent变量,而门格尔 则把价格看作是由主观估价形成的dependent 变量。门格尔著作乃是冲着市场价格而去的,而不是根据给定价格然后去构造供需框架。诚如经济学家Hans Mayer所指出的, 门格尔的理论是一种价格形成(price formation)理论,而非价格价格决定理论(price determination.),它关心的是过程,而不是数学上的均衡(the mathematical equilibrium)。

在Investigations into the Method of the Social Sciences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Economics (1985 [1883])中,门格尔坚持认为,这种方法是广泛适用于社会科学研究的一种方法。也就是这本书,使他成为苏格兰自由主义传统在19世纪的代表性人物。他 (1985: 146)的这一观点有时被称之为“门格尔难题”:

那些服务于公共福利、并对其发展极端重要的制度,在并没有创建它的公共意志的情况下,是如何形成的?

这可以说是对苏格兰思想家看不见的手概念的更进一步的表述。门格尔感兴趣的是提供他所说的对社会和经济制度的“有机的” (organic)或是“综合的”(compositive)解释。与之相对立的是他所谓的“实用的”(pragmatic)的解释,这种解释所关心的是,如何依据特定的目标而而有意识地设计出特定的制度。

门格尔著名的货币起源理论就经常被当作是自发秩序理论的典范。这一理论值得我们稍作分析,它可以说明门格尔主义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几个主要特点,也是Mayer (1994 [1932]: 57)所谓的与“功能论” (functional)相对的“起源- 因果”论(genetic-causal)的典范。那些想进行交易而没有货币的人,首先会想到以物易物,但是,就像一般教科书中所讲的,由于双方需求正好对应的情况几乎没有,所以,很难进行实物交换。终于,有的交易者就意识到,如果他们能获得其他人也都需要的某种物品,他们就可以完成交易。于是一个文化阐释的过程就开始了,大家都在努力推测别人的主观偏好。那些拥有符合别人较多主观价值的物品的人,就能更轻松地完成更多交易,从而变富了。别人当然也会注意到这种情况,并效法他们,这些人也开始使用那些物品作为交换中介物,随着中介物种类越来越少和每个人的需求越来越大,就能比较出哪种物品比较适合作为交换中介,最后,这一过程就集中到一种(或两种)物品上, 它是大家主观上最想得到的,也能满足作为货币所必须具备的物理上最小的要求(相对稀有、易储存、便于携带、容易分割等)。到这一过程教书时,就会有一种物品保留下来成为普遍接受的交换中介,也就是货币。

请注意这里的自发秩序因素。货币是人类行为的结果而非设计的产物。在这里我们所要做的唯一的行为假定是,人们愿意进行交易以获取他们希望消费的物品并希望这些交易越简单便利越好,然后这个故事就可以自行发展。关键是参与者根本就不必意识到他们是在参与创造货币。事实上,如果他们根本就没不知道货币是何物,他们又如何意识到他们在创造货币?因此,货币制度就是人们行为/交换的一个无意识的结果,或者更准确地说,正是人们的行为,启动了一个发现的过程,最后却创造了某种制度,对此,没有一个参与者是有意识地向这个方向努力,甚至根本就无人作过如此想象。门格尔的理论改变了一般对主观评价的观点,主观评价并非基于个体的主观理解,而是以自发出现的制度为依据的,完全是社会性的。货币一旦形成,就像其他制度一样,依据透过个个体主观理解互动创造出的制度来约束我们的行为。斯密等苏格兰思想家大致上已经理解了这一过程,而门格尔则使之变的更加具体了。

F. A. 哈耶克

到了20世纪,哈耶克将此又推进了一步。他对这些思想的扩展沿着两条路径:首先,他为自发秩序概念,或者更宽泛些说,为自由主义提供了一种认识论论说,苏格兰思想家和门格尔著作中隐含有此一点但却都未曾明确阐述过。第二,他澄清了经济制度,尤其是市场价格,在形成市场的自发秩序过程以及在整个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

哈耶克对自由主义传统的主要贡献就在于,从认识论上强调人类有意识地设计和指导我们的制度及其产生之后果的能力之局限性。在哈耶克 看来(1945: 77),创造经济或社会秩序所面临的困境

在于如下事实:我们需要运用的关于我们的处境的知识,永远不可能以集中的、整合的形态存在,相反,这些知识总是掌握在分立的个人手里,散乱的、不完整的、并且常常是互相矛盾的。

换句话说,要想清楚地了解资源应如何分配,或者是知道哪些社会习惯或规范效果最佳,我们就必须尽量把分立的个人、家庭或企业掌握的大量散乱、零碎的知识汇集于一处。哈耶克的论点是,他们所掌握的知识,并不能只是集中到某个人或某个集团手里,然而由他们判定好坏优劣。与此相反,应该建立一套制度,使知识的拥有者能使他们的知识为社会所用,他人可据以制订自己的计划、追求自己的目标。在哈耶克看来,社会经济秩序问题实际上是某种沟通交流的问题。人之为人,就在于其局部的、断续的、并且经常是错误的知识。我们需要某种沟通交流的渠道,以使我们能互相学习,透过这种学习过程,就可以逐渐找到做事的较优办法。显然,这一观点跟我们前述斯密的洞见符若合契,也即交换就是理性和言说之扩展。[4]

不过,哈耶克在更多层面上深化了这一思想。特别是在二战后的著述中,他进一步论述了,比如像如何合理配置资源这一类必备的知识,是一种无法通过统计报表或语言进行交流的知识。终其一生,哈耶克都在反对毫无保留地把自然科学方法应用于社会秩序问题,哈耶克指出,像经济统计学之类所谓客观的、articulatable的知识,绝非关于经济行为的唯一的知识。1945年他首次明确提到这一点, 当时他强调了“关于时间与地点之详情的知识”作用(1945: 80),在哈耶克看来,这类知识是不能脱离背景的。在晚年著作中,他又指出,此类知识经常是默会的知识,不可言传的知识。

默会的知识(Tacit knowledge)是指那些我们有所知晓,但却不能明确表达的知识。举例来说,绝大部分人都知道怎样在自行车上保持平衡,这么做的时候, 我们实际上已经处理许多相当复杂的物理方程,但是没有一个人在骑自行车的时候会琢磨如何解这些方程。或者举一个更现实的例子,想想小孩子是怎样并没有点关于语法规则的概念上的知识,却能说出语法上无可挑剔的句子。这就是Gilbert Ryle对knowing how和knowing that所做的著名的区分。这类知识普遍存在于社会生活中。问题就在于找到某种途径,使这类知识能与他人交流分享,使他们也得以运用这些知识,当然,很显然我们并没有通过正常的语言或数学来做到这一点。

哈耶克也对这一问题给出了一个答案。至少在经济学的语境中,在良好的法律和政治制度下的竞争就提供了进行这种交流沟通的途径。下面这一点通常被认为是他对经济学的原创性贡献,就是他认为,由市场竞争所形成的价格,可以认为就是体现着社会普遍容易接受的默会知识。 当人们进行买卖决策时,他们就是在通过行为,而不是书写或说出的话语、数字,来进行沟通交流他们自己对于这一正在讨论的物品的知识和偏好。价格在这一或那一方向的运动,就提供了见解地获取他人知识的途径,借此我们就可以协调于他人的行为,而毋须某一中央集权机构的指导。1945年,哈耶克就指出, (1945: 86),市场价格形成了某种解决方案,也许某一单个人在掌握了全部信息(这只具有理论上的可能性)后,也能形成,然而事实上,这些信息是分散在所有参与这一过程的人们中的。换句话说,价格体系能使我们透过使自己投身于某一制度性过程中,超越我们自己知识之不可避免的零散、contextuality、及不易言传,从而自发地形成秩序

苏格兰传统论制度(Institutions)的作用

制度就成了苏格兰传统之当代研究的关键。[5] 诚如斯密、 门格尔、哈耶克所指出的,由于现代社会巨大的规模和匿名性(anonymity),在这个社会中我们很难了解他人的详细具体的知识,我们就需要通过社会规范、规则和制度这种办法,来调整我们的行为。用Ludwig Lachmann (1971: 50)的话说,制度,在西方传统中被理解为

能使我们每个人依赖于其他成千上万的并不认识的他人的行为,尽管我们对他们的个人的意图和计划根本就不了解。这些制度是社会的交叉点(nodal points of society),调整成百上千万人的行为,大家就不用再费心地获取和理解关于他人的详尽的知识,也同样能形成他们对未来行为的一个个具体的预期。

Lachmann把制度的作用与我们前面讨论的分立的、有具体背景的知识(divided and contextualized knowledge)联系了起来。Lachmann指出,Weber的制度理论就是我们倾向于把所有的经济社会制度,都看作是使我们的分散的和经常是默会的知识能为社会所用的某种沟通交流过程。

现代的研究深入地揭示了制度的这一方面,制度被看成是“人与人之间的协调性知识的总和” (Langlois 1986a: 237)。因此,制度缩小了我们为了行事成功而必须了解的东西的范围。制度能使我们对他人的行为作出更准确的预期,即使我们并不掌握关于他们的详尽的知识。比如,如果人人都同意(不管是明确同意还是默许)了某种惯例,我们就不必胡乱猜测其他参与者(out-guess or out-strategize other actors)。这一所谓的合作难题(coordination problems)的经典例子是靠道路哪边走。关键是所有人都同意,至于到底做何选择倒并不重要。而确立了这么一个规则后,我们就不必每次上路时都要算计一番。据此,制度的重要性在于,通过排除社会交往中很多不必要的协商过程,从而使我们把更多的精力集中到那些商没有制度性解决方案的情况中去:

较高水平的制度的存在,可以使环境保持稳定,可以有效地减少环境中的熵( environmental entropy),从而可以释放出更多行动的熵(behavioral entropy),用于制度化水平较低的领域。在一个稳定的政权下,代理人拥有很高的可靠性,他就可以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可靠性比较低的地方。(Langlois 1986b: 186-87).

正是通过这些合作规范(coordinative nodes),制度简化了实行我们的计划所需要的知识, 提高我们圆满完成这些计划的能力。

这一传统进一步感兴趣的是制度如何生成的问题。简而言之,制度是作为成功的个体按照规则采取的行动之无意识的产物而出现的。制度不仅仅推动更广泛的社会秩序的的生成,它们本身就是某种自发的秩序。个人为增加自己福利而制定行动的计划并努力地贯彻实施。个人会继续运用那些获得成功的行为模式,并将其看作在某一特定情况下如何行动的“行动准则”。如果那些成功的计划中所体现出来的行为方式被他人观察到,他们就会加以效法,从而按此一方式行事的人越来越多。随着这种模仿过程继续,,随着运用这一方式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就知道可以预期别人也采取同样的行为。遵守这些规则的人越来越多,则这些规则就对潜在的其他参与者更有吸引力,因为,遵守者越多,就意味着运用这些规则预测别人行为的人的机会更多, 从而更有可能增加合作的收益[6]。待到上面讨论的这些行为者非常广泛普遍,我们就可以说“普遍接受了”,这时的规则就成了社会制度。Lachmann (1971: 68) 如此说明这一过程:

所以,成功的计划逐渐凝固为制度…….在任何地方,对成功者的模仿都是最重要的形式,透过这种模仿,本来是少数精英运用的方法成了群众的财富……制度是前辈探索成就的积淀,从中我们也能得到好处。

显然,这正是对上文讨论的门格尔货币起源理论的更一般化的表述。

只要这种制度一出现,它即使不限制我们的思维方式,也必然会重重约束我们的行为。我们出生到某一社会,就到处都是各种各样的规范、规则和制度,我们在小时候就得社会化。我们的学会根据那些系统的惯例来对他人的行为作出预期。诚如当代关于制度的文献所指出的,制度通过限制我们的思想和行动的范围,确实使我们能更轻松地准确预期他人的行为。所有人都必须靠右走(美国),在某种意义上确实是限制了我们的自由,但从另议个角度看,它也使我们更自由,因为它使我们不必每次上路前点算计别人将靠哪边走。

像语言、货币这样的更重要的制度具有同样的效果。“生于”某一种语言使我们能透过此一语言看这个世界。我们不可能“抛开”(get outside)语言去看没有语言的“本体”( reality)。当然这种表面看起来的制约,实际上对我们是解放,因为语言的规整能够促进交流。货币以及市场制度也同样如此。货币交换类似于语言,即对我们是个制约,但也使我们得以思考“价值”和其他经济学概念。交换与语言和交流之间的关联正是苏格兰传统思想家一直关注的问题。

苏格兰启蒙运动论人

启蒙运动自由主义的批评者常提到Veblen(1919: 73)笔下世纪之交的新自由主义(neoclassical)经济学关于人的观念的著名的描述

根据享乐主义思想,人就是时时刻刻都算计快乐与痛苦,就像一个在的刺激物的刺激下、快乐欲望驱动的均匀的水珠一样,完全为了自己的目的而移动。他自己则始终没有任何变化。他既无前因,也无后果。他是完全孤立的、永不再改变的人……...

Veblen试图批评性把新出现的经济学描述为用牛顿式、机械的方法来研究社会,应该用更具有进化性的、制度性的方法(a more evolutionary and institutionally)取代这种方法。

确实,当代新古典经济学模型中人性假设基本上类似于Veblen对于人性的描述,这一点经常受到其批评家的嘲笑。但是,在正确地指出新古典经济学所持人的观念中存在问题后,一下子就得出结论说,所有坚守启蒙运动自由主义传统的思想家都持这种观点,却是大错特错了。苏格兰传统就提供了关于人的全然不同的一副图景,这副图景可以说更准确了描述了现实世界中的人们的生活。

诚如Richard Langois (1986c: 4)所指出的,Veblen的批评的讽刺之处在于,恰恰是他的攻击目标之一门格尔,“为非常富有成效的研究演进的和制度性的(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就像启蒙运动自由主义的批评者把看不到启蒙运动思想家之间的分歧一样,Veblen也把边际革命学者看成铁板一块,结果,Veblen就从来没有认识到,他所攻击的人性观念,与其说是门格尔的,倒不如说是Jevons或Walsras的(Jaffe 1976: 521)。

再来看看我们前面所探讨过人类形成于制度的思想,则这种观点就更显豁了。显然,根据这种制度的观点,人类绝不可能是原子化的,超级理性的( hyper-rational),一味追求效用最大化的(utility maximizers)。相反,参与者正是他们运作于其中的制度的产物。我们毋须为这些加之于我们的限制而徒然伤悲,或者幻想某一天我们可以摆脱一切我们自己不能控制的因素而完全自由,苏格兰启蒙运动的自由主义传统却从一个独特的角度揭示了,同样是那些限制约束,事实上却是解放的力量。在一个知识总是分散的、零碎的和默会的世界上,制度是形成任何一种社会秩序所必不可少的。人类永远是社会的产物,我们不得不面对这一事实:我们永远不可能是我们自己有意识的建构的产物。

根据这三位思想家的观点,人并不秉赋什么超级理性,相反,他们总是出错,并且常常是短视的,时时需要他人所拥有的知识的指导。他们自己所拥有的知识是具体的(contextual)、零碎的、靠不住的、且常常是无法言传的。如哈耶克晚年著作所提出的,即就是他们的理性能力本身,也是文化制度(cultural institutions) (哈耶克 1988)的产物。Jaffe (1976: 521)对门格尔思想中人的描述就合乎这一传统:

如门格尔所观察到的,人,远不是什么利益的算计者,而是某种装模作样的、老出错的、消息闭塞的被创造物,饱受不确定性的折磨,永远在诱人的希望和无法忘怀的恐惧之中徘徊……

在这三位思想家的著作中,人类绝不是原子化的,也绝不是狭隘的利己主义者。事实上,批评者所谓的“原子化”到底是什么意思,并不明确。如果它的意思是说“一个人可以脱离其他人或是人类制度而存在”,那么按此一传统思想家所持上述对人的看法,当然是错误的。在《道德情操论》(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1976 [1759])中,斯密指明人类道德的基础正是同情的能力。门格尔所理解的人则是由他运作于其中的制度性条件(the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所塑造的。在哈耶克那儿也很明白,人并非Veblen的批评所总结的是互相隔绝的、狭隘的利己主义者。

哈耶克 (1946: 13)写到,苏格兰伦理学者讲到“利己”这个词时是指下面的意 思:

但是,这些词[自爱或自利(self-love or selfish interests)]并不是指狭义的自我中心,而是指某个具体人的比较直接的需求。“自我”实际上是指一个人要关心照顾的对象,理所当然地就包括他们的家庭和朋友,如果也包括该人事实上关心的任何人或事,当然也没有什么区别。

紧接着,哈耶克 (1946: 14)又解释了为什么在某种更广泛的意义上也可以认为人是利己的:

比这种道德态度远为重要的……是一个无可辩驳的知识上的事实,对此没人可以改变,它也足可以构成个人主义哲学家得出结论的根据,这一事实就是,由于人的知识和兴趣受到制度的约束,他只能了解整个社会的极小一部分,能促使他行动的,就是他的行动对他所熟悉的领域(sphere he knows)产生直接的影响。

“他熟悉的领域”这句话可以被理解为包括家庭、朋友之类的东西,而绝不仅仅只指狭隘的“自己”。“他了解的领域”这一洞见也可以追溯到斯密,他分析了人们如何与自己比较熟悉的人和不怎么熟悉的人打交道。在我们与自己非常熟悉的家人朋友打交道时,我们会很容易地就能预想他们的感受、反应,并且能很容易作出相关的反应,而当我们跟陌生一些的人打交道时,就没有这种轻松了。

不像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及其他传统的自由主义思潮,苏格兰传统的自由主义一点也不迷信人类的理性能力。事实上,这一传统的自由主义倒是坚信我们的不可避免的无知。恰恰因为我们的知识只是尝试性的、零碎的和不可言传的,所谓我们才需要依靠自发演进的社会制度,才能生成社会之秩序。自发形成秩序的过程就是交流沟通的过程,它能使我们超越我们对于世界的的非常狭隘的和片面的看法,而得以运用他人拥有的同样是狭隘、片面,但却跟我们的不同的知识。因此,在苏格兰传统中,最具有的“理性”的,并非是个人,而毋宁是每个人都参与其中的过程。

作为一种政治立场的自由主义

启蒙运动的自由主义,有时又被称作“古典自由主义,今天则被称为极端自由主义(libertarianism),它主张,,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国家财富”( the wealth of nations),个人也毋须随其他方面进步而改进,国家所要承担的,仅仅是保障生命、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超出这些界限的国家敢于都只能起反作用,只会侵犯那些权利,只会妨害人们达到他们自己本来可以实现的目标。 换句话说,国家干预只会给人民添乱。

有趣的是,苏格兰传统的自由主义,不同于其他类型的古典自由主义/极端自由主义,在这种传统中的思想家,主张先验的天赋权利观的相对来说少得多。现代的极端自由主义大部分可溯源于属于英格兰启蒙运动的洛克和霍布斯,他们坚持这样一种权利论: 国家干预是恶的,因为它侵犯了个人从事某某的权利(one's right to X)。在很多这类自由主义者看来,人们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极端自由主义所确定的那些个人的权利,因此,国家干预本身就是恶的,因为它不道德地侵犯了那些权利。

但是,在苏格兰传统思想家看来,问题并不在于对错,而在于结果。斯密主张自由贸易,乃是因为它是增进国民财富的途径,依乎此,可以改善民众生活。门格尔.也几乎没有谈论什么权利,当然更没有谈起过自然权利。像斯密一样,他所感兴趣的问题是经济发展于市场如何促进经济发展,最大限度地改进人类生存状态。哈耶克经济学上的导师Ludwig von Mises比哈耶克本人更热衷于抵制国家干预,但也曾把边沁谈论的自然权利 斥之为“废话连篇”。哈耶克本人 ,一直在苏格兰传统的休谟的经验主义与德国一系的康德看重自由与普遍化的规则之思想遗产间苦苦挣扎,但他也很少棗如果不是从没棗谈论权利。[7] 在这一传统中,主张自由市场、坚持表达和结社自由及国际和平,可以说都是实用主义的(consequentialist):让自发形成的秩序自行发挥作用是可欲的,因为这样一个过程所导致的结果,会是一个比之进行选择更繁荣、幸福的世界。

这一传统的自由主义的最重要的政治指导原则就是,承认人类理性的局限性,也承认我们设计出解决社会问题的严密方案棗不管是使用的还是想象的棗的能力之局限性。一种启蒙运动的自由主义却把理智和理性的有限性确立为立论之基础,这可能有点讽刺意味,然而,此一思想却可以远溯到休谟,他声称希望“运用理智削减治理之诉求(use reason to whittle down the claims of reason)[8]。在启蒙运动的理想中,最糟糕的一桩就是,不适当地把科学方法,运用于社会领域,尽管这些方法在自身领域那很有力也很有效。科学家和工程师的思维并不适于解决人类的难题。社会领域是由人的主观评价构成的,常常是基于他们对时时间空间的不可言传的知识,这些知识也常受他们互相冲突的价值的左右。以为人类均等地受制于环境和历史,因而可以设计出某种严密的、放之四海而皆准、使用于千百万人的方案, 显然就越线了。

相反,人只能依靠那些充满细节的、具体的知识,才能更精确、更有规则地满足他们周围人们之需求,作为这种人类活动之结果的人类社会解决方案,必然表现出丰富多彩的形态。更重要的是,苏格兰传统思想家主张,如果我们允许多种市场与文化力量通过竞争来形成解决方案,我们就可以依靠自发形成秩序的反馈过程,来清除错误,而让那些可以更好满足人类需求的方式茁壮成长。

斯密、门格尔的自由主义与哈耶克的自由主义的一个重大区别在于,哈耶克曾卷入了一场伟大的学术争论,即发生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关于社会主义下经济核算的可能性的争论,正是这场论战把哈耶克带入自由主义的学术与政治传统。

为了回应马克思等早期社会主义者和Otto Neurath等20世纪社会主义者,, Ludwig von Mises 1920年发表了一篇论述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核算问题的文章,从而挑起了论战。Mises指出,由于没有生产工具的私有产权,社会主义的计划人员,不管是一个小集团,还是经济民主选举产生的政治组织,都无法确定他们利用资源的方式是否有效。Mises的观点是,由于缺乏资本的私人所有,因而也就不存在资本品(capital goods)市场,从而也就不存在资本价格,这就使计划人员手里少了决定生产什么东西和如何生产的必不可少的工具。当不得不决定如何用某一笔特定的资本品来生产消费品,或者是生产某种特定的消费品要如何安排资本品,这时,由于没有通过私有财产的交换确定的市场价格,计划人员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米塞斯的观点直插那些声称计划经济具有生产力优越性的社会主义者的要害。社会主义者一直在说,市场是非理性的、无政府主义的,与此相反,米塞斯的论证则揭示了,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如何通过运用市场价格来指导其决策而创造出了秩序。

哈耶克及当代继承苏格兰传统的经济学家后来完善了这一观点,强调了我们在前面讨论作为一种研究纲领的自由主义时提到的同样的认识论问题。他们的观点是,政治程序试图干预市场时必须明白,对于构成市场的错综复杂的细节、背景和默会知识,政府在很大程度上不可能掌握。斯密 (1976 [1776]: 448)在论述看不见的手后紧接着一段写道: [9]

到底应该把自己的资本投入到那个产业、应该生产什么东西才能使这些资本具有最大价值,很显然对于这个问题,处于具体环境中的个人的判断,要远比任何政治家和立法者的替他做的判断更高明。政治家设想可以由一个权威机构进行这种决策……不管在哪儿,这样的一个机构都是危险的,和把这种权力交到一个人手中,并且幻想自己完全可以胜任此一任务一样危险。

反复强调知识的上下文(背景性)及这种知识难以交流困难,可以追溯到早期苏格兰启蒙运动思想。

在苏格兰传统的思想家看来,市场是一个交流沟通的过程,它能使我们把人类的交流行为扩展到语言和数学之外的默会知识领域。在我们交流那些我们常常用语言很难明确表达的知识之时,市场价格就发挥了信息符号的功能。妨碍或者取消市场价格,那么,市场过程就会剥夺参与者从市场“对话”( market "conversation")中获益的可能。用现在的词说,市场是“交往理性”(communicatively rational)[10]。诚如哲学家 Gary Madison (1998: 135, 137)所说的::

只有那些对人类理性抱持一种过分理性主义观点的人、只有那些实际上是把人类理智仅仅理解为单纯工具性、手段至上(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的人,才会说市场经济是非理性的……货币交换具有交往理性的性质;它们不纯粹是功利主义的和工具主义的(utilitarian and instrumentalist)。货币交换是市民社会中的公民得以进行创建社会的彼此互动之极为重要的途径。

在没有货币价格的情况下计划人员根本无法进行经济核算,这一观点也意味着,即使没有设计,市场过程也会通过运用那些价格之类的协作性制度,生成秩序性成果。

米塞斯对计划经济的批判显示出完全不同于主流经济学及其他流派的启蒙运动自由主义的市场观。市场并不是那些原子化的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者盲目碰撞的场所,通过不同预期之间的碰撞而达成某种最优静态均衡状态。相反,苏格兰传统思想家认为,市场毋宁是人类对话的一个组成部分棗是我们超越自己心智之有限性的途径, 通过合作性行为进行创造、生产和交换的舞台。透过市场价格我们彼此向对方提供了间接的知识(indirect knowledge),我们允许他人使用这些知识并据以构思他们的计划。这可以促进较高程度的劳动分工,随之而来的将经济增长。 此一较高程度态的劳动分工意味着,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合作来生产消费品。同样地,Mises-哈耶克反对计划经济的观点,也可以看成是斯密关于深化的劳动分工的洞见之扩展,他们通过我们上面探讨主观价值论时提到的认识论思想,及在社会主义的经济核算中强调的货币核算的重要性,完善了斯密 的洞见。[11]

结语

苏格兰启蒙运动的自由主义在社会科学的任务与最可欲的的经济社会秩序两方面都给出了与众不同的看法。不像其他流派的自由主义那样对人与社会秉持更为理性的观念,苏格兰传统的思想家认识到了人的易错性( human fallibility)和我们所拥有的知识之主观性及难以言传与只在具体环境中有效的性质。更进一步,它认识到了人类固有的社会性:为了生存,我们必须与他人合作。但是,苏格兰思想家又指出,这种合作并不必然,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不能是有意识的、计划好了的合作。相反,它表明,我们所熟悉的社会,乃是作为人们行为之不可预料的后果才形成的。 社会乃是“人类行为之结果而非人类设计的产物”。市场就是这类现象中最重要的实例。苏格兰思想家把市场理解为在社会协作中追求我们(经常是并不正确的)意图的一套制度。就此1言,斯密 于200年前就揭明了,它是理智和言语能力的一个派生物。 市场能使我们使成千上万陌生人沟通,由此我们得以超越我们的语言和面对面沟通的局限,从而拓展人类的视野。

 

作者注明此文系草稿,未经许可请毋引用。此文系作者准备提交给1999年6月在Greensboro, NC召开之经济学史协会会议的论文。较早一稿曾于1999年在St. Lawrence University之Frank P. Piskor 讲座上讲授。作者感谢本校同事Ansil Ramsay ,Jeff Young,也感谢 Peter Boettke, Karen Vaughn, Don Lavoie及参加George Mason University之J. M. Kaplan政治经济学研讨会的人士对本文初稿提出的批评意见。

译自作者网站http://it.stlawu.edu/shor。2000,9,6译竣。

作者联系方式:

Department of Economics

St. Lawrence University

Canton, NY 13617

Tel (315) 229-5731

Fax (315) 229-5819

Email shor@vm.stlawu.edu

注释:

(原注为页脚注,改为文尾注)

[1] 这篇论文的任务并不是探寻和比较启蒙运动的不同流派,尽管这是一个很有价值的题目。我只想探询浸淫于苏格兰传统的思想之间的连续性,并且批驳上面对它的某些批评。

[2] 斯密此处所说的正是他和哈耶克 (1973)所谓的“伟大社会”(The Great Society)。

[3]参见Vaughn (1994: 26, fn 21)的讨论及其所引述的资料。

[4]货币交换是语言的扩展的思想, Horwitz (1992)已经做过较为深入的探讨。

[5]下面的讨论参见Horwitz (1998a).

[6] 这种借由经验学习(learning-through-experience)过程,体现了这三位思想家所持的宽泛的经验主义观念。这一点在哈耶克 (1952)那儿尤其明显,他指出,我们的智力逻辑是我们与周围的世界互动的产物。哈耶克和斯密的认识论都非常Humean。

[7]参见Kukathas (1990) ,深入探讨了哈耶克调和休谟和康德的努力。

[8]哈耶克 (1988: 8)写道:"By 'reason properly used' I mean reason that recognises its own limitations and, itself taught by reason, faces the implications of the astonishing fact, revealed by economics and biology, that order generated without design can far outstrip plans men consciously contrive."

[9] One might also consult the famous "chess-board" passage in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斯密 1976 [1759]: 233-4).

[10]我们再一次看到,交流沟通的重要性及其与理性的关系,正是苏格兰传统的着力点所在。

[11]For 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calculation debate stressing the role of money, see Horwitz (199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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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7-18 22:58:00
米塞斯,路德维希·埃德勒·冯

(1881—1973年)

默里·N·罗思巴德(Murray N.Rothbard) 著

密塞斯于 1881年9月29日在奥匈帝国的伦贝格出生,于1973年10月18日在纽约去世。密塞斯是奥地利铁道部门一个维也纳建筑工程师的儿子,1900年入维也纳大学,1906年获法律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此后他成为该校著名的庞巴维克(Bǒhm-Bawerk)研究班的领导成员。1913—1934年,密塞斯在维也纳当无薪教师(其报酬直接来自学生的学费),主持一个经济理论研究班。1909—1934年,他是维也纳商会的经济学家,担任奥地利政府的首席经济顾问。 因对纳粹势力蚕食奥地利深感不安,密塞斯接受了日内瓦国际问题研究院的教授职位,1934—1940年在那里任教,此后他移居纽约。1948年他成为纽约大学的访问教授,在1969年退休前,他继续在那里教一个经济理论研究班。当他87岁高龄时,仍然精力旺盛,充满生气。 密塞斯在经济理论上的多方面成就是建立在门格尔(Menger)—庞巴维克奥地利经济学派的观点和方法论之上的。与边际效用理论中杰文斯(Jevons)和瓦尔拉(Walras)的分支学派相比,奥地利学派致力于个人行为的逻辑分析,他们着重研究逐步的过程分析,而不是注重未必实际存在的静态一般均衡。而且,对奥地利学派来说,“研究目标”是从个人效用和行为到价格的非线性“因果遗传”(Causal-genetic)流动,而不是为人熟知的新古典主义数学函数的相互决定。 密塞斯的首项开拓性成就是把奥地利学派的分析扩展至货币。在其《货币与信贷理论》(密塞斯,1912年)一书里,他成功地把货币同微观理论结合了起来,论证货币的边际效用与其他商品的效用及货币的供给如何互相作用来决定货币价格。通过这种论证,密塞斯解决了“奥地利学派循环论证问题”,而这个问题是任何因果遗传理论家都难以克服的障碍。既然货币不同于其他商品,对它的需求不是为了它本身,而是为了在交换中购买其他商品,必须保证事先存在着对其他商品的购买力才会产生对购买和持有货币的需求。那么,怎样才能解释那种购买力即货币价格的存在呢?在其“回归定理”中,密塞斯在门格尔关于货币起源见解的基础上论证说(门格尔,1923年),对货币的需求可逻辑地推回至货币商品成为货币以前的“日子”,那时它有购买力只是因为它作为有价值的商品来交换,因此,任何货币在市场上都必须还原为有价值的非货币商品,而不能通过国家的强制或根据特定的社会契约来开始。 《货币与信贷》还有许多其他著名的贡献。虽然密塞斯的过程分析从表面上看类似于货币数量论,但它证明了货币对相对价格和收入的不可避免的非中性影响。实际上,他摧枯拉朽般地批驳了诸如费雪(Fisher)的交易方程式和稳定“价格水平”思想之类的中性货币概念。而且,密塞斯发展了现金平衡分析,这种分析不同于剑桥学派,它以个体而不是以总体为基础。密塞斯在古斯塔夫·卡塞尔(Gustav Cassel)前,就以李嘉图(Ricardo)的商品排列方法而不是以卡塞尔的价格水平方法为基础,论述了在不兑现纸币下交换率的购买力平价理论(吴(Wu),1939年,第 115—116,126一127,232一235页)。 《货币与信贷》也重温了李嘉图货币学派的这种见解:货币供给数量并不比其他东西更能令人钟爱。因为货币的惟一作用是交换,货币量的增加只是使得每一货币单位的购买力降低,并不能带来社会利益。密塞斯推断说,部分的银行准备金,或者“循环信贷”,会引起通货膨胀,扭曲价格和生产。他指出,理想的银行业制度,应有100%的银行准备金,且要求保证金是标准金或标准银。另一方面,比C·A·菲利普斯(C.A.Phillips,1920年)早8年,密塞斯就指出,任何单个银行在扩大信贷时肯定应受到严格限制,以致中央银行业务的废除能扩大到消除通货膨胀性银行业的问题。 最后,在分析边际效用时,密塞斯吸收了他在庞巴维克研究班的一个学友切赫·弗朗兹·丘海(Czech Franz Cuhel,1907年)的见解,证明边际效用决不会是可测度的数量,相反,它只能是严格的序数主观偏好排列,因此不会存在作为边际效用之和的“总效用”,只存在依随“边际”的大小(即人们选择的实际单位)而变化的边际效用。 虽然庞巴维克研究班专门用了两个学期讨论《货币与信贷》,但奥地利学派还是反对这种新发展(密塞斯,1978年,第59—60页)。密塞斯着手建立他自己的“新奥地利”学派,在奥地利商会办的他那著名的双周私人研究班人员是该学派的中流砥柱。主要的参加者和追随者包括F·A·哈耶克(F.A.Hayek),弗里茨·马克卢普(Fritz Machlup),戈特弗里德·冯·哈伯勒(Gottfried Von Haberler),奥斯卡·莫根施特恩(Oskar Morgenstern),威廉·勒普克(Wilhelm Ropke),理查德·冯·施特里格尔(Rlchad Von Strigl),艾尔弗雷德·舒茨(Alfred Schutz),费利克斯·考夫曼(Felix Kaufmann),埃里克·沃格林(Erich Voegelin),格奥尔格·哈尔姆(Georg Halm),保罗·罗森斯坦-罗丹(Paul Rosenstein -Rodan)和莱昂内尔·罗宾斯(Lionel Robbins)。 在 20世纪 20年代密塞斯发展了(起源于《货币与信贷》)他著名的经济周期理论,是与一般微观理论相结合的少数学说之一。(密塞斯,1923—1931年)。密塞斯的“货币不恰当投资”理论是借鉴了货币学派、庞巴维克的资本理论、威克塞尔(Wicksell)关于自然利率和贷款利率的区别等而建立起来的,它把繁荣一萧条周期看做是通货膨胀性信贷扩张的必然产物。这种扩张人为地压低利率,不仅导致在消费商品上投资不足,而且也引起在高级别资本品上不恰当的投资过度。任何信贷扩张的停止都是投资不当和缺乏足够的储蓄的结果,随之而来的衰退消除了对繁荣的扭曲,恢复健康的经济。 密塞斯于1926年创立了奥地利经济周期研究所,他的周期理论后来作为解释大萧条的一种见解而受到青睐,他最重要的学生和追随者是F·A·哈耶克。哈耶克曾详细说明过这个理论,1931年移居至伦敦经济学院,对正在成长中的那一代英国经济学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不幸的是,拥护凯恩斯(Keynes)革命的热潮冲掉了这种影响的大部分。 当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社会主义时,密塞斯写出了经典性的文章(密塞斯,1920年、1922年),证明社会主义政府无法在经济上进行核算,因此无法组织复杂的工业经济。在20年时间里,欧洲社会主义者试图驳斥密塞斯的论点,密塞斯不仅预料到他们会反驳,而且还在20世纪40年代末明确地把他们驳倒(密塞斯,1949年;霍夫(Hoff),1949年)。既然社会主义无法核算,国家干预只不过是以解决问题之名行造成问题之实(密塞斯,1929年),那么,惟一可行、真正繁荣的经济就是自由放任。在以日益增强的中央集权经济统制和集体主义为标志的一个世纪里,密塞斯作为自由放任的坚定不移的坚持者而在学者中独树一帜(密塞斯,1927年)。 奥地利经济学家实际上是从捍卫反对德国历史学派的经济理论起步的(门格尔,1883年)。在日益上升的逻辑实证主义潮流中,密塞斯这时详细论述纳骚·西尼尔(Nassau Senior)和奥地利学派的方法论“人类行为学”(鲍利(Bowley),1937年)。与自然科学相比,经济规律是通过对一些不言而喻的公理(诸如人类生存和追求的目标)进行逻辑推论而发现的。人类行为学发展了人类个人行为的逻辑含义(密塞斯,1933年、1949年)。历史事件是许多因素造成的复合结果,它们并不是简单一致的事件,并不像实证主义图式那样可用来“检验”理论。相反,先验的理论必须用来解释和理解历史(密塞斯,1957年;罗宾斯,1932年;柯兹纳(Kirzner),1960年)。 密塞斯毕生事业的顶峰是,通过构建系统的经济理论大厦,通过完成新奥地利学派微观和宏观经济学的结合,把他的方法论规则付诸实践。这篇不朽的论文首先于 1940年在德国出版,后来在他的英文著作《人之行为》(密塞斯,1949年)中加以改进和扩充。一些引人注目的特征是,它恢复了费特(Fetter)的纯粹时间偏好利息理论;它是一种主观成本理论;它着重强调损益是经济的动力,利润是对企业家进行了成功预测的报酬。 尽管密塞斯在后半生遭到流放,世界和学术界都有反对他的倾向,而且他也一直只是个访问教授,但他始终保持乐观的心情,努力创作,逐渐地在美国赢得一批新的追随者。自他逝世后,人们重又对他的思想和著作产生浓厚的兴趣,这包括在奥伯恩大学建立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学院等(莫斯(Moss,1976年);安德鲁斯(Andrews,1981年);柯兹纳,1982年;罗思巴德(Rothbard,1973年))。 默里·N·罗思巴德(Murray N.Rothbard) 著 陈文平 译 杨宇光 校 摘自《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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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7-18 22:58:00
奥地利学派的工商业循环理论 Ludwig von Mises 彭定鼎 译

今天在经济学中谈论奥地利工商业循环理论已经十分常见了。这是对我们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的极大恭维,而且我们对此荣誉深感荣耀。然而,与所有其它科学贡献一样,经济危机的现代理论不是某一个国家的贡献。与当前经济学知识的其它部分一样,这个分支也是全世界经济学家的合作的结果。 对贸易循环的货币说明不是全新的。英国“货币学派”曾经试图把工商业的景气解释为由发行无金属准备的纸币造成的信用扩张引起的。然而,该学派没有认识到可以随时用支票提取的银行户头——也就是说,现金帐户——在信用扩张中的作用与纸币完全一样。因此,信用的扩张不仅可能出于过度发行纸币,还可能出于开立过多现金帐户。正是由于误解了这一真实的原理,货币学派相信为了防止经济危机的反复,只要立法限制无金属准备的纸币就行了,而不必管制由现金帐户造成的信用扩张。1844年的Peel银行法案(Peel's Bank Act),以及其它国家的类似法律,都没有达到其目的。由此人们得出错误的结论:英国学派用货币说明贸易循环的尝试被事实驳倒了。 货币学派的第二个缺陷是它对信用扩张机制和由此导致的危机的分析仅限于信用只在一国扩张而所有其它国家的银行政策依然保守的情形。这个情形中的反应来自对外贸易的后果。国内物价的上涨鼓励进口阻碍出口。金属货币流失到外国。因此银行面临偿付它们投入流通的货币工具(例如无准备金的纸币和现金帐户)的增长的需求,直到它们发现它们必须限制信用。最终外流的硬币引起物价的上涨。货币学派仅仅分析了这个特殊的情形;它没有考虑所有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发生的国际范围的信用扩张。 19世纪下半叶,这个贸易循环理论失去了影响,而且人们都认为贸易循环与货币和信用无关。Wicksell(1898) [1]复兴货币学派的尝试是短命的。 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奠基人——Carl Menger,Böhm-Bawerk和Wieser——对贸易循环的问题不感兴趣。对这个问题的分析是第二代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的任务。[2] 发行信用货币——我指的是没有黄金准备的纸币或者没有完全的黄金储备的现金帐户——时,银行就大大地扩张了信用。这些信用货币的创造使它们把信用扩张到其自身资产和其客户信托的资金设定的界限之外。在这种情形中它们作为自己创造的额外信用的“供应者”干预了市场,并且因此使利率降低到比没有它们的干预时更低的水平。利率的降低刺激了经济活动。在利率没有受到银行的操纵的情况下不被人们认为“有利可图”的因而也不会启动的项目现在却显得“有利可图”了并且会被实施。工商业的更加活跃的状态导致了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增长的需求。生产资料的价格和劳动力的工资上涨,而工资的上涨又引起了消费品价格的上涨。如果银行要避免进一步的信用扩张并只限于做它们已经做的事情,景气很快就会停止。但是银行并不偏离它们的既定方针;它们越来越多地扩张信用,而物价和工资也相应地继续上涨。 然而,这一上升的运动不能无限继续。物质生产资料和可用的劳动力没有增加;增加的不过是在商品流通中与货币起同样作用的信用货币的数量。转移到新的企业中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必须从其它企业中获取。社会没有富足到不必从其它企业中拿任何东西就能创立新企业。只要信用扩张继续,这一点就不会为人注意,但是这不能无限期地继续下去。因为如果采取任何措施阻止通过创造越来越多的信用造成的上升趋势的突然停止(因此也会产生价格的崩溃),那么就会造成连续的甚至更快的价格上涨。但是通货膨胀和景气只有在公众认为价格的上升趋势将在不远的将来停止时才能平稳地继续。只要公众意识到没有理由期望通货膨胀的中止,而且价格会持续上涨,恐慌就开始了。没有人想留着他的钱,因为拿着钱就意味着一天一天越来越大的损失;每个人都急于把钱换成物,人们甚至不考虑价格地购买没有什么用的东西,只是为了把钱花出去。这就是在德国和其它国家中在延长了的通货膨胀的政策之后发生的现象,它被称为“向真实价值的飞跃”( flight into real values)。商品价格和汇率都急剧上涨,而本币的价格下跌至几乎为零。货币的价值崩溃了,1923年德国的情况就是如此。 如果相反,银行决定及时地中止扩张以防止货币的崩溃而且因此中止景气,人们很快就会发现信用扩张引起的“赢利性”的虚假印象导致了不合理的投资。许多由于人为降低的利率导致的而且由于同样人为的价格上涨支撑的企业或者工商业活动不在有利可图了。一些企业缩减了其经营范围,另一些关门或者倒闭。物价下降;景气之后就出现了危机和萧条。危机和随之而来的衰退期是信用扩张带来的不当投资期的最终结果。由信用扩张及其带来的价格上涨造成的市场上的人为条件下显得“有利可图”而出现的那些项目不再“有利可图”了。投入这些企业的资本的被套住的部分损失了。经济必然要根据这些损失及其造成的状况而改变。在这种情况下,要做的事情首先就是缩减消费并且通过节约积累新的资本金以使得生产能力符合实际的需求而不是人为的需求——人为的需求由于基于信用扩张的虚假的“赢利性”核算永远不能被认为是真实的预期。 人为的“景气”是由信用的扩张和银行的干预导致的利率的降低造成的。在信用扩张期,银行逐步地提高利率;从纯粹算术的角度看,最后的利率比景气期开始时的要高。然而利率的上升并不足以恢复市场的均衡并中止不健康的景气;为在物价持续上涨的市场中,毛利率必须在严格意义上的资本利率——即净利率——之外还包括弥补借贷期间的价格上涨的因素。如果价格持续地上涨而且借贷方因此通过出售他用借贷的钱购进的商品而获得额外的利润,他就会同意比在稳定价格时期支付更高的利率;另一方面,资本家不愿意在这些条件下贷出,除非利率包括对贷出的钱的购买力的降低的补偿。如果银行在设定毛利率时不考虑这些条件,它们的利率应该被认为是被人为地保持在过低的水平上,即使从纯粹算术的角度看它比“正常”条件下的利率高得多。因此,在德国,百分之几百的利率在1923年秋由于马克的加速贬值应被认为过低。 一旦工商业循环赛的逆转随着银行政策的变化开始,那么取得贷款就由于普遍的信贷限制而很难了。利率因而由于突然的恐慌而非常快地上涨。很快,它就会再降下来。的确,在衰退期,非常低的利率——从算术的观点考虑——未能刺激经济活动,这是个众所周知的现象。个人和银行的现金存款都增加了,流动资金积累了,然而衰退依然持续。在当前[1936年]的危机中,这些“非活跃的”黄金储备由于一个特殊原因占了过度的比例。自然,资本家希望避免各国政府计划的贬值造成的损失的风险。如果持有债券或者其它利息证券造成的巨大的货币风险得不到相应的利率增长的弥补,资本家就更愿意以某种方式持有货币,使得他们能够迅速兑换为一种不立即受贬值的前景威胁的货币因而避免最终的贬值造成的损失。这就是为什么今天的资本家不愿意通过永久性投资与一种特定的货币挂钩的非常简单的原因。这就是为什么尽管利息很低他们依然听任银行帐户增加,并且储藏不仅不付利息还需要储藏费用的黄金。 另一个延长了当前萧条期的因素是工资的刚性。工资在扩张期增加。在紧缩期工资应下降,不仅是货币数量下降,而且实际购买力也应下降。通过在萧条期制止工资的下降,工会的政策使得失业成为广泛的和持久的现象。不仅如此,这一政策还无限期地延迟了复苏。只有当物价和工资与流通的货币数量相适应时才能恢复正常的状况。 公众完全正确地看出,景气的终结和危机的出现是银行政策的结果。银行无疑能够把不受欢迎的状况推迟一段时间。它们可以继续坚持一段时间的信用扩张。但是——如我们所见——它们不可能无限地坚持这种政策而同时避免金融体系的全面崩溃。银行的扩张信用的政策带来的景气迟早必然结束。除非他们打算让他们的政策完全破坏金融和信用体系,银行必然在灾难发生前中止扩张。信用扩张的时期越长,银行延迟改变其政策的时间越长,景气期间特有的错误投资和过度投机的后果越糟糕;因此衰退期也越长,复苏和回到正常经济活动的日期也越不确定。 人们经常主张通过新的信用扩张“刺激”经济活动并且“启动经济”——信用扩张会中止衰退并且带来复苏或者至少回到正常状态;然而,倡导这一方法的人们忘记了即使它可能暂时克服困难,它必然在不太久的未来造成更加糟糕的境况。 最后,有必要理解,通过信用扩张在市场上造成的人为降低的利率只能产生临时的结果,而且初始的复苏之后会发生一场表现为商业和工业的完全停滞的更深的衰退。除非一切干扰由经济要素的自由作用决定的物价、工资和利率的人为因素永久地消除,经济就不能和谐顺利地发展。 用信用扩张来弥补资本的稀缺的后果或者错误的经济政策的效应不是银行的任务。今天,回到正常的经济形势被束缚商业的有害政策、军备和对战争的过分恐惧——更不必说工资的刚性了——耽误了。但是这一境况不应由信贷手段和信用扩张来纠正。 以上我仅仅给出了关于经济危机的货币理论的一个简要的而且必然是不充分的大纲。不幸的是我无法在本文篇幅的范围内深入进一步的细节;那些对此问题感兴趣的人可以在我提到的各种出版物中找到更多的内容。 本文原来以"La Theorie dite Autrichienne de Cycle Économique"发表在Sociéte Belge d'Etudes et d'Expansion (1936): 459-64。由David O'Mahoney和J. Huston McCulloch从法文译出。 ----------------- [1] Knut Wicksell, Interest and Prices, R.F. Kahn, trans. (New York: Augustus M. Kelley, 1965)—Tr. [2] 关于经济循环理论的主要的奥地利学派的著作[截止1936年]有:Mises, The Theory of Money and Credit (New York: Foundation for Economic Education, 1971; translation of the 2nd German edition, 1924; originally published in 1912); Mises, Monetary Stabilization and Cyclical Policy (1928) reprinted in On the Manipulation of Money and Credit, Percy L. Greaves, ed., Bettina Bien Greaves, trans. (Dobbs Ferry, N.Y.: Free Market Books, 1978; originally published as a monograph in German); Friedrich A. von Hayek, Monetary Theory and the Trade Cycle (New York: Augustus M. Kelley, 1966; reprint of 1933 English edition, originally published in German in 1929); Hayek, Prices and Production (New York: Augustus M. Kelley, 1967; reprint of 1935 2nd revised edition, originally published in 1931); Fritz Machlup, Führer durch die Krisenpolitik (1934); Richard von Strigl, Capital and Production, Margaret Rudelich Hoppe and Hans-Hermann Hoppe, trans. (Auburn, Al: Ludwig von Mises Institute, 1995; translation of the 1934 edition); the best analysis of the actual crisis was made by Sir Lionel Robbins, The Great Depression (Freeport, R.I.: Books for Libraries Press, 1971; reprint of 1934 edition).—Note: citations have been updated in this new edition.] 也请参阅Ludwig von Mises, Human Action: A Treatise on Economics. (Chicag Henry Regnery Company) Chapter XX. Interest, Credit Expansion, and the Trade Cycle pp. 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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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7-18 23:01:00
哈耶克“扩展秩序”思想初论(上篇)

汪丁丁

  1993年3月,当哈耶克逝世的消息在世界各地新闻和报章上出现时,纪念文章的作者们普遍对这位“缔造了自由世界经纬”的大师表示敬意,在“后现代”思潮日渐成为当代西方“社会批判”的思想主流的今天,哈耶克,做为古典自由主义的最后一位伟大代表,和他三十年代独树一帜时的情景相似,其思想,其立论,虽然已被民间广泛引述,却仍然是“阳春白雪”,孤独地矗立于主流经济学,主流政治学,社会学以及道德哲学等学术领域之外,即便是“朝圣山“学社(Mont Pelerin Society)的成员们,据我所知,也并非都对哈耶克有深入的理解①。

  哈耶克思想体系的核心概念是他在最后一本著作中称做“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the extended order of human cooperation)的东西[2]。这个东西在哈耶克其它的著作里被称为“自发秩序”(spontaneous order)。哈耶克提出的这一概念,虽然旨在解释“资本主义经济”的制度实质,但做为这一概念的基础的哈耶克道德哲学却与古典自由主义从洛克到托克维尔对人类思想史上两个核心概念——“自由”和“个人主义”——的解释密切相关”[3]。另一方面,哈耶克“扩展秩序”概念的认识论基础又与从休谟到波普的“演进理性”的知识论密切相关④。最后,哈耶克做为奥地利学派的第四代传人,其体系构造深受康德哲学思辨传统以及维也纳小组例如马赫(Ernst Mach)的影响,在表述上缺少英美学术传统那种(形式逻辑的)“直截了当”性。这三方面的特征使得哈耶克思想长期以来难以被现代高等教育体系塑造的大批急功近利的学生和学者掌握。

  我八十年代中期研读哈耶克以及奥地利学派的著作,断续续十几年,至今也还是泛泛阅读。不过仍尽力在数篇关于制度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的文章中开掘主流经济学传统与哈耶克思想的联系⑤。以此为依据,反省经年,旁涉政治,社会,哲学诸领域,彼此印证,终于敢说有了一些觉悟。现在借《公共论丛》一角,乞与读者诸君共同探讨。

  本文分为三篇,上篇先从“扩展秩序”概念引出哈耶克一生主要著作及思想。其次论及“扩展秩序”概念的政治哲学,后两篇将侧重探讨其道德哲学,以及认识论基础。最后一节“结语”,围绕哈耶克的思想体系提出几个疑问,以期引起更深入的讨论。

一、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

  我们研究一个观念是否可以从它由以产生的那个社会的特定历史环境中抽象出来,目的在于把这一观念应用到其他社会的历史过程中去。对于“资本主义”这一极其重要的历史观的抽象,是由哈耶克最后完成的。<致命的自负>体现了他毕生思想的主要脉络。

  <致命的自负>第一句话是:“本书论证那个我们文明由以发生并赖以生存的东西精确地说只能够被描述为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该秩序通常被有些误导地称为资本主义。”我在其他两篇文章里曾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讨论了哈耶克“扩展秩序”的意义。那是因为“发济发展”这个概念所指称的历史过程本来就与“资本主义发展”相重合⑧。这里我想重点讨论道德问题。<致命的自负>就其题目而言讲的是道德问题,道德传统的意义,人类理性的局限性和理性狂妄自负的危险。

  根据我的理解,哈耶克的“扩展秩序”概念有两个重要的内容:(1)这个秩序必须是“自发的”,非人为设计的。为了强调这一点,哈耶克曾长期使用从自然科学中借来的“Spontaneous Order”这个词,即“自发的秩序”。如前述,任何人为的整体设计都会最终破坏这一秩序的“创造性”(类似地,波普在<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中声称:理性只应当“局部地”设计社会系统)。哈耶克说,罗马帝国后期的贸易扩张是帝国官僚人为的扩展,是政府力量压制了市场力量的结果,其衰落是必然的。这里,哈耶克接着李约瑟的研究说:中国停滞的历史其实与罗马帝国兴衰的历史有着同一个原因——政府控制最终扼杀了市场的生命。任何精英或政府都不可能了解社会成员之间分工合作的无限复杂的细节,从而不可能“设计”人类合作的秩序。为了确保“自发性”,哈耶克认为只能实行产权的分立,通过竞争达到合作。(2)除了市场那样的“产权分立”之外,这个秩序必须是能够“不断扩展的”,从家庭内部的分工,扩展到部落之间的分工,再扩展到国际分工,……直到全人类都被纳入这个合炸的秩序内。本尼迪科特(Ruth Benidict)或诺斯(Douglass North)研究的那些原始部落,虽然有自发的交易,却无法不断地扩展到部族以外。[7]要想不断地扩展合作秩序,“超个人的规则”(如法律)必须受到尊重。道德与文明程度必须相应地提高(在这一点上,哈耶克与他批判过的实证哲学家孔德及其弟子杜克海姆是一致的)。自然状态下的人是不可能适合于扩展秩序的。在我看来,正是由于扩展秩序概念的这第二个重要内容,哈耶克放弃使用“自发秩序”而代之以“扩展秩序”的名称。在哈耶克的时代,他必须同时反对两方面的谬误:来自理性主义的设计完美秩序的思潮,和来自浪漫主义的不要任何秩序的思潮。我将在下面的三个命题中进一步展开扩展秩序的这两个关键思想。

  在《致命的自负>的扉页哈耶克援引了对他思想发展最具影响的三个思想家的话来支持他的宗旨。引文一,佛格森(Adam Ferguson):“自由不是像其字面似乎意味着的,是从一切束缚中解脱。正相反,自由意味着每一种正当的束缚对自由社会全体成员的最有效运用,不论他们是司法官还是老百姓。”我们知道,哈耶克所承继的,正是由佛格森,休谟,亚当·斯密等苏格兰启蒙主义者创立的,后来被艾萨雅·柏林称为“消极的自由主义”,又叫做“保守的自由主义”的传统。为了从一开始就区别于卢梭的欧陆浪漫主义的“积极的”自由主义,哈耶克,出于与他的老师米塞斯将英文版的<自由主义》改为《自由与繁荣的国度>一样的理由。在论述之初先为自由主义“正名”。这引出了哈耶克毕生研究的主题之一——个人主义与自由。这也是自霍布斯以来西方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即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下面的命题 二将对此做进一步讨论。与门格尔和米塞斯对德国理性主义的批判不同,哈耶克把他对“积极的自由主义”的批判奠基于演进理性的哲学认识论上。这将在下面的命题一中讨论。

  引文二,休谟:“道德的例律不是从我们推理的结论所得。”这句话标志着哈耶克受到米塞斯启发,始自二十年代后期的,受到波普哲学影响并且影响了波普哲学的,在认识论和心理学方面的开创性工作。它构成哈耶克毕生的研究工作的第二个主题——理性与道德的关系。当然,这也是自苏格拉底以来西方道德哲学的核心问题。而政治哲学在很大程度上是从道德哲学中发展出来的。下面的命题二将讨论“扩展秩序”概念包含的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问题。

  引文三,门格尔(Carl Menger):“那些服务于公众福利的制度,为什么能够在它们如此重要和显著的发展过程中,却反而没有一个公共意志来引导它们的建立呢?”这是奥地利学派创始人门格尔著名的疑问。这个疑问的意思可以用哈耶克自己的话表述:那些被长期实践证明对人类福利意义重大的社会制度,虽然都是人类行为的产物,但绝对不是人类设计的产物(the results of human action but not of human design)。这就引出哈耶克毕生探索的第三个主题——传统与创新的关系。这个问题的讨论必须奠基于对上述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问题的理解。也可以认为这个问题是自黑格尔和孔德以来西方社会理论所关心的核心问题。从这里,我们又看到了那个始终折磨着西方人现代心灵的“古老的”主题:资本主义与传统(这个基本问题百多年来正以另一种形态——传统与现代化,折磨着东方人的心灵)。命题三以及最后一节“结语”将讨论这个复杂问题。

哈耶克的心路历程可说是艰苦,孤独,和漫长的。从使他名声大振的反计划经济观点的——《通向奴役之路》,到他如日中天之作——《自由宪章》,再到他晚年定论——《致命的自负》,和马克思一样,哈耶克的目光曾勘察了人类知识的每一个领域。从这一历程中,他得以抽象出“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做为“资本主义”的制度实质。

在作为资产阶级社会的批判者的马克思看见“雇佣劳动”的地方,做为传统社会卫道士的哈耶克看到的是“扩展秩序”。只有采取兼容并包的态度才可能在哲学阐释学的意义上或希腊哲学的“对话”的辩证法意义上同时理解马克思与哈耶克。

二十年代末,当“计划经济”思潮终于呈现燎原之势时,哈耶克的<通向奴役之路>被认为是孤独的呐喊。即便当时,与同时代人相比,哈耶克已经显露出更深远的关怀。曾在奥地利学派知识论基础上对韦伯的“理性”概念以及德国的“历史主义”学派做过深入批判的米塞斯,在批评兰格与勒那(A.Lerner)的“有效率的计算机社会主义”时强调了两个因素:(1)全面计算之不可能性,(2)“利润”与“价格”在公有产权下不可能提供有效率行为的激励。这代表着当时杰出学者的看法。而哈耶克在该书中则强调个人自由与人类根本福利的关系。他指出:企业家行为或人类思想的创新过程是不可能被计划出来的。一个控制着全部产权从而控制着思想者的生存条件的中央计划是不可能不试图去控制人们思想的方式的。然而对思想的控制最终必定导致一个社会所有成员的创造力的枯竭。因此一个中央计划的经济就长期而言必定是无效率的(“效率”无非就是干百万人每日每时付出的改进工作的创造性努力的结果)。继承了奥地利学派“主观价值论”的哈耶克,就这样揭示了那个后来被新古典经济学遗忘了的使市场经济的“一殷均衡”得以有效率的那个真正的“微观基础”——每一个社会成员在所有方向上进行创新的自由。后来他在<致命的自负>里批评“宏观经济学”时又表述了这—思想:彻底的自由主义必须以奥地利学派主观价值论为基础。于是一般均衡或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通过作为“过程”的(而不是静态的,可以在计算机里模拟的)市场来实现,才是有意义的。可惜,奥地利学派“边际价值”革命的这一层涵义,直到今天还被多数讨论“一般均衡”的经济学家所忽视。

  作为“过程”的市场,其最重要的功能在于,它解除了任何个人去了解其他人的主观价值的困难的或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每个处于分工中的个人,只要了解他自己,并观察市场就可以与其他人的行为达成某种和谐⑧。由于价值是主体性的价值,计划经济的另一个致命弱点就是如上米塞斯指出的,计划者事实上无法知道资源有效配置所需要的全部信息。哈耶克在另一篇文章里指出,市场竞争作为“过程”的意义在于,没有人预先知道竞争的结果是什么;人们只是通过参与市场竞争才得以知道必要的信息,并且通过市场竞争随时修正自己的偏好。在这个意义上,事前的任何“设计”都是不可能的,因为设计者根本不可能知道这种向着无限的未来开放的主体间相互作用的“结果”⑨。哈耶克在<通向奴役之路>中进一步表达他对市场机制的看法:“正是由于人们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市场那非人的力量,才使得一个文明可能实现她以往的进步。否则这种进步就是不可能的。”⑩。在这里他已经表示了他几十年以后关于道德传统的思想。事实上,在该书第14章“物质条件与理想目标”中,哈耶克批评了那种貌似响亮的口号:“滚他的经济学,让我们建立一个高尚的世界吧:”他指出:“这种看法事实上完全是不负责任的。我们的世界原本就是这样,原本每个人都坚信必须改善这里或那里的物质条件。可是我们仅有的建设一个高尚世界的机会就在于我们是否能够持续地普遍提高人们的财富水平。”正是所谓“衣食足而后知荣辱”。

  在1976年为《通向奴役之路>第三版所作的序言里,哈耶克说他在此书出版三十多年后惊讶地看到,尽管他继续在同一领域里思考,学习和体验了这么多年,但他当年写下的主要观点今天看来仍然如此正确,以致可以不做任何修正地呈现给读者,并且他一生发表的主要著作都可以视做他早年这本书思想的展开。

  1960年,哈耶克发表了<自由宪章>。用他后来的说法,那本书表达了一个自由主义者的“乌托邦”。他当时给自己的任务是,如该书第一章第一句所言:刻划出一个愿意最大限度地保护个人自由的政府应当遵守的宪法原则。然而,和布坎南一样,哈耶克在七十年代意识到,以孟德斯鸠的思想为蓝本的欧美政府模式不可能实现欧美宪法所期望的自由主义乌托邦。和布坎南一样,哈耶克达到了这一结论:那些制订了美利坚和法兰西自由宪法的国父们在这个问题上是失败了。这个结论的逻辑的后果就是对修正宪法的思考。布坎南思考的结果是他1975年的著作<自由的限度>。哈耶克思考的结果是他1973,1976,和1979年分别发表的三卷本<法,立法与自由>。基于战后各国政治社会改革的经验,这时的哈耶克强调:威胁着人类自由的几乎永不枯竭的那个思想源泉在于人类理性的自负。由于这种自负,在所有市场经济的国家里都存在着政治家们“试图设计人类前途”的危险。哈耶克提出:“我们时代的最重大的政治的(或意识形态的)分歧,归根结底是基于两个思想学派在哲学上的基本分歧。”他称他自己和卡尔·波普属于“演进的理性主义”(evolutionary ratioHalism),而另一派属于“建构的理性主义”(constructivist rationalism)。后者在哲学上是错误的。

  哈耶克对“理性”本身的考察把他带进了自然科学,他曾于五十年代初写了被波普称为真正的心理学基础的<感知的秩序>和反对“科学主义”的名著<科学的反革命>。后来又研究“控制论”,“系统论”,“协同学”等等。他涉猎宗教、科学、艺术、人类学、语言学、性、人口学、心理学和生物认识论等等。他是对一切知识有着深切关怀的古典意义上的“道德哲学家”。他最终认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争不是“价值判断”上的分歧,而是哲学认识论上的分歧。争论的—方在哲学上陷入了谬误。任何能够直面真理的人(不论他是不是“社会主义者”)应当能够纠正这一谬误。这里我想引述米塞斯<自由主义>里的—段话:“自由主 义和社会主义,两者都献身于全人类的善,它们之间的区别不在于它们的最终目标,而在于它们用以达到最终目标的手段”[11]。

  1988年,哈耶克发表了《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如上所论,这里的“谬误”是哲学上的)。这本不到二百页的小书如同作者集毕生思考提炼所得的一幅抽象画。一本抽象的书是要读许多遍的。我不认为我已经完全读懂了这本书,但是作为初步的理解,我想用三个相互关涉但各有侧重点的“命题”来概括哈耶克在这本书中的思想,同时也概括地阐明了我个人对哈耶克思想体系的看法。

二、命题一:演进理性与哲学阐释学是一致的

  <致命的自负>第一章——“在本能与理性之间”,哈耶克写道:“心灵是文化演进的产物,不是文化演进的向导。心灵更多地基于模仿,而不是基于明智或理性。”哈耶克论证说,人由动物状态进入文明,是靠了从传统中学习。人并不是生而具有聪明、理性和良知。人必须通过教育才变得聪明、理性、有良知。所以不是我们的智慧造就了道德,相反,正是在道德规范下的人际活动使理智得以成长。从动物本能到人类理性的进化桥梁是传统。哈耶克早在写<感知的秩序>时就提出了这个看法。受其影响。波普在<自我及其脑>中更进一步论证了这个看法[12]。这一命题侧重讨论哈耶克和波普关于“理性的局限性”的看法不仅承接着英国经验主义哲学传统,而且与现代哲学阐释学有着基本的一致性。这一命题与哈耶克政治哲学的关系将在命题二的讨论中展开。这一命题所涉及的道德与理性的关系问题将在命题三中进一步展开。

  “演进理性”(evo1utionary rationality)是哈耶克为他和波普的理性概念起的名字。哈耶克的哲学思想首先受到奥地利学派导师门格尔和米塞斯开创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影响。门格尔是维也纳小组成员,数学家。他开创了做为现代经济学价值论基础的“主观价值”理论[13]。门格尔是韦伯的同时代人,和韦伯一样,他强调人的行为的“主体性”、“意义”、“自由意志”,以及人与人相互关系的不确定性。因此他毕生的努力是反对当时(十九世纪下半叶)社会科学研究中,把人类行为当做物理现象来研究的科学主义倾向。另一方面,与韦伯社会学不同,门格尔相信经济学应当以普适性命题来表述。因此他一直与之对抗的另一种倾向就是经济学中的社会学或历史主义倾向。门格尔的这—努力到了米塞斯那里变得更为彻底。米塞斯提出所谓“实践科学’’(Praxeo1ogy)以代替所有研究人类行为的社会科学,并且强调必须从反思人类行为得出一组先验假设,然后逻辑地推导出有关人类行为的全称命题[14]。我们看到,米塞斯的这一方法已经与后来波普的否证主义方法非常接近了[15]。

  在我所理解的奥地利学派的经济理论中,我看到维也纳小组对该学派产生的两方面的影响:(1)马赫的经验主义和“感觉分析”的影响,与来自德国学派的韦伯的“意义’’理论一起,反映在门格尔的主观效用理论中。也可以认为(从哈耶克的回忆看)正是马赫的思想引导哈耶克发现了休谟。现在,新奥地利学派更涌现出例如拉赫曼(Ludwig M.Lachmann),马赫卢普(Fritz Machlup)及其密友,著名的现象学社会学家阿尔佛莱德·舒尔茨(Alfred Schurtz),他们试图把韦伯的“意义”理论和哲学现象学引入到经济学中来。(2)从反面来的,维特根斯坦(他是哈耶克的年长十岁的表兄)的逻辑实证论和分析哲学的影响。根据哈耶克的回亿,维特根斯坦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对真理的诚挚追求和他那种与社会格格不入的态度。这显然给哈耶克提供了他后来猛烈批评的“德国的个人主义”(见本文下篇)的典范,哈耶克指责为“过分的理性主义”。就哈耶克本人而言,除了继承奥地利学派的传统和康德道德哲学的传统以外,由于长期客居英国,他又浸淫于英国经验主义(培根、洛克、贝克莱、休谟)传统中,并且与卡尔·波普建立了亲密的友谊。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负>中把波普和他自己的知识论叫做“演进认识论”(evo1utionary epistemo1ogy)。为了阐明演进理性,我必须从哈耶克1952年的心理学研究——<感觉的秩序:理论心理学基础之原论>开始论述。在这本著作里,哈耶克把他的“自发秩序”概念应用来解释人类以及生物的感官发展。在他看来,人类社会同时在三个层次上演进:(1)物种的演进。这包括感觉器官和各种神经系统的进化。受到当时已经颇具影响的控制论,系统论和信息论的启发,哈耶克认为人脑及其感觉器官的形成与进化可以理解为:生物体在运动中寻找机会和应付外界不确定性事件时按照进化论选择所形成的“自发秩序”。为哈耶克这本书写审阅报告和前言的心理与脑解剖专家艾克尔斯教授后来在七十年代与波普合写了<自我及其脑>。(2)文化的演进。在这一层次上,“自发秩序”表现为各种各样的协调人们行为的制度。并且同样是在生物体或群体主动寻找机会和适应环境不确定性时,通过长期竞争形成的。这里我们应当注意“竞争”对制度演进的重大意义。另一方面,哈耶克批评那种把他的文化演进理论等同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看法。在《致命的自负>第一章第五节里,他批评了来自两方面的错误看法:首先是当时的社会学家的看法,认为语言、道德、以及其他社会制度,都通过自然选择并且以某种基因遗传的方式演变。这一看法完全无视人的主观能动性,从康德道德哲学的角度看是不能接受的。其次是当时理性建构主义者的看法,认为人类可以按照自己的偏好随意地选择语言、道德、以及其他社会制度。对这一看法,正如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负>第五章诘问的:“如果理性必须追问我们服从道德以及其他所有秩序的理由,那么理性是否应当追问我们服从理性或基本思维逻辑的理由呢?”哈耶克的这个[司题正是伽达默尔迫间笛卡尔的问题:如果思考着的“我”可以怀疑一切,那么这个“思”为什么不可以怀疑“思的来源”呢?所以正确的逻辑应当是:由于我的“存在”,所以我有了“思考”。(3)心智的演进。除了物种和文化的历史之外,每一个个人都有自己的从出生到死亡的心理演进史。这里哈耶克引述了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每一个人的心理秩序都是这个人积极寻找发展机会并且适应环境不确定性的产物。我们看到,在所有这三个层次上的演进,都不可能是“理性设计”的结果。恰恰相反,正是由于在这三个层次上,长期的演进积累了巨大的知识财富,我们的“理性”才得以慢慢学会理性,存在着的“我”学会了“思考”。

  作为一种特殊的知识——科学知识,它的获得与积累过程同样服从演进的而不是理性设计的法则。这就是卡尔·波普和后来波拉尼(MichaelP01anyi)的科学哲学提供给我们的结论[16]。关于波拉尼的思想,由于主要涉及传统与理性的关系,我把它与本节最后哲学阐释学一起讨论。关于波普的否证主义原则,国内读者比较熟悉,我只想简单地勾勒出他与英国经验主义和康德哲学的关系。

  当休谟于1740年发表他的第一部著作《人性论》时,距1641年笛卡尔发表《哲学沉思录>刚好一个世纪,距牛顿1687年发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大约半个世纪。启蒙时代的科学大师们带给哲学的是这样一个问题:牛顿的科学究竟是对理性主义(rationaiism)的支持呢?还是对经验主义(empiricism)的支持?这个问题到了现代就表现为相对论(理性主义的典范)与量子力学(经验主义的典范)的冲突。休谟在他十八岁时建立的“经验论”受到苏格兰道德哲学家哈奇森(Francis Hutcheson)的启发。后者论证人们的道德观念既不是从圣经启示得来,也不是从理性思考得来,而仅仅是基于人们的感觉,基于人们感觉的某种共识。休谟立志要将这个看法贯彻到一切方面;把哲学建立在唯一真确的感觉的基础上,终于成就了英国最伟大的经验主义哲学。按照罗素对休摸问题的公认最出色的解释,我们只需要不断地问自己/你怎么知道这件事是真确的(How do you know)?”就终究可以发现所有我们深信不疑的科学“定律”都只不过基于我们一厢情愿地相信的“归纳原理”之上。你认为“万有引力”吗?那只不过是依每次看到苹果往地上掉。可是你即便坐在那里一辈子,统计苹果脱离果树后的运动方向,并且总是看到它往地上掉,你的结论仍然只是“概然”的(从有限次的观察外推到无限次未来的观察)。你无法在逻辑上证明苹果必然往地上掉,因为你的论证所必须依据的“归纳”证明法,本身是无法得到逻辑证明的。休谟说:太阳每天升起来,然而我们无法证明太阳明天必定还会升起来。罗素说:一只小鸡每天都吃到主人送来的食物,它的归纳原理告诉它明天主人还会来喂食。可是明天它被主人吃掉了。休谟论证说:我们只能得到两类真确的命题。第一类是关于主体的感觉事实的命题(Propositions of matters of fact)。例如我看见了某物,闻到了一种气味。第二类是关于观念与观念之间关系的命题(propositions of the relations of ideas)。例如逻辑命题、数学命题等等。而第三类命题,做为笛卡尔的哲学推理基础的公设/有原因必有结果;任何事物必有其原因”,在休谟看来只不过是一种虚妄的“联想”,所谓“因果性联想”。

  休谟哲学为人类理性划定了界限:我只知道我感觉到的事情,我不可能知道关于我感觉以外的任何陈述是否真确。休谟于是成了无神论者;谁能感觉到上帝的存在呢?休谟于是推崇古希腊智者(sophists)的道德相对主义;道德只不过是一群人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从休模的经验主义哲学到叔本华“做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或马赫的“感觉的复合”,这中间要经过哲学史上的康德“转向”。

  为了拯救科学和理性,康德穷毕生努力回应“休谟问题”。在他看来,虽然如休谟所言,我们的知识无法超越我们的感觉,但科学仍是可能的。“科学”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人类心灵先验地遵从理性思维的十二个基本范畴(分成“数量”,“质量”,“关系”,“模式”四类),而“原因—结果”是三个“关系范畴”之一。科学是可能的,因为人类理性按照这些先验范畴整理感觉经验,从而得到关于世界的理性的图像,而且具有“交互主体性’’(intersubjectivity)。于是“理性为自然立法”。从康德的这些观点,我们不难找到柏拉图的“洞穴比喻(allegory of the cave)和更早时代的巴门尼德的信仰/变化的表象只是那不变的世界给我们的幻觉”。“康德转向”带出了黑格尔和叔本华这两个正相反对的哲学大家。而从黑格尔左派,或“青年黑格尔”,或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最终转出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另一方面,从叔本华则转出了尼采和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哲学。

  波普哲学可以视做对康德理性主义革命的反革命,或在辩证意义上“回到休谟”。波普完全不能接受德国式的思辨的“超验范畴”。他认为康德的努力实际上把本来应当接受经验检验的培根意义上的“科学”,放置在了无法实证检验的形而上学基础上,从而模糊了科学与形而上学的界限。他称此问题为“康德问题”或科学与哲学的“分界问题,,(the demarcation problem)。波普对康德问题的解答同样是革命性的。他的解答是:既然我·们的知性知识只能是休谟所说的“概然的”或因果性联想的,那么就让我们接受这个事实,就干脆让科学做为一个过程,通过不断的以每一次的实践检验这些候设,并每一次都据此调整我们对这些假设及其基础上的科学大厦的可信度。换句话说,就干脆让科学和一切知识成为永远向着未来的实践和阐释开放的,各种假设不断竞争以求生存的认识过程吧!当波普把他的科学哲学推广到社会领域时,他开始批判所有基于理性主义的社会会理论,他开始发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1945年),<迈向关于传统的理性理论》(1948年),<历史决定论的贫困>(1957年),以及《开放的宇宙:一个非决定论的论证》(1982年)。

  对于波普论证的理性的历史局限性,哈耶克从奥地利学派知识论的角度也做了论证。因为坚持“主观价值”,所以每个人只知道他自己的偏好并且没有其他人能够比他更知道他自己的偏好。另一方面,资源的有效配置要求知道所有人的偏好。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呢?人类社会一直以来是怎样解决这个问题的呢?这就是我一直以来所说的“哈耶克问题”。这个问题在分工社会里有更广泛的意义[17]。简单地说,劳动分工导致了知识的分立,每个人只知道全部知识的极微小的一部分,资源的有效配置要求所有人的知识互相协调。通过类似博奔均衡而达到的知识协调,在哈耶克早期的术语里叫做“合成法”(the composit method),在<致命的自负>里叫做“扩展秩序”。这种协调我们知识的秩序,正如哈耶克在《感觉的秩序>中讨论过的,是文明演进的结果,它不可能人为设计出来。正相反,人为的理性设计可以对这些扩展秩序构成毁灭性的威胁。从哲学上讲,扩展秩序正是开放的演进的理性过程,而任何理性设计都是(在整体设计的意义上)封闭的,保守的,反革命的僵化过程。在这个意义上,让我们来看看哈耶克和波普的演进理性与本质上开放的,革命的辩证法和阐释学的联系。

  哲学阐释学在国内已经有许多介绍[18],这里基于我自己的理解,我给出一个阐释学意义上的“理性”定义:此在通过与传统,与自己,和与共在世界对话的辩证法,从先见的规定中向着未来的无限可能性展开自己对历史.的阐释,并且通过对话解释此在存在的意义,这个意义反过来指导着此在在实践中的选择,并且通过共在的实践使传统发生转化。这个对话,理解,和实践的无限的阐释过程,它本身就是阐释学意义上的理性,就是赫拉克立特所说的“逻各斯”。我们看到,哲学阐释学所说的理性;恰恰就是这一节一开始引述的哈耶克理解的理性,从传统学习理性的“理性”。只不过阐释学分析了这’个学习的具体过程(对话,理解,实践),而哈耶克则认识到这个学习过程必须是“合成的”,类似博奔均衡的,能够不断扩展的。

  哈耶克关于理性向传统学习的思想,在波普的《科学发现的逻辑>和比他稍晚的另一位科学哲学家波拉尼的<个人知识>中找到了扎实的基础。波普论证知识的真确性只能通过从一组全称命题(universal statement)演绎出来的一组在每一次实验环境—厂(initial conditions)可以被否证的陈述(faulsifiable statement),在每一次具体实践中得到支持性的检验。而且这些有限次的支持性检验必须开放给未来的无限次检验,通过不断地与其他的理论(也都表述为一组全称命题)竞争求得生存。那么这是不是就意味着胡适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呢?否。在胡适的看法里,所谓“大胆假设”就是可以自由地,任意地提出假设。但是在波普的科学哲学里,提出有意义的假设与验证假设的过程是密切相关的。从事科学的人都知道,没有人可以对一个傻子随意提出的假设“小心求证”,因为实验的设计总是与提出假设的初衷内在地关联着的。对“理性”的本质略作思考就会看到,康德提出的对纯粹理性的那些规范(先验范畴)不是没有道理的。正是由于“理性为自然立法”,那些随意提出的假设,如果不服从理性的立法,就完全不能被理性的人所理解。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一开始就声明:每一个问题都预设了它求解的方向,而我们的心灵求解这个问题,只是为了展开这个原本隐涵着的解答。

  科学家们在长期的一代一代的努力“为自然立法”之后得到了什么呢?为什么现在的科学家可以容易地理解人类积累了几百年的科学知识并不断从中得到对他们新思想的启发?这就是波普和波拉尼的哲学所回答的问题。“传统”,科学知识正是在传统中得以积累和为后来者所理解。科学传统就是康德的“理性为自然立法”的过程。所以,与费耶阿本德的“无政府主义纲领’’不同,波普说:离开了学术传统的任意假设是没有“意义”的。

  为了避免低水平重复制造,人们必须遵从学术传统,在传统的基础上提出和研究问题。只是在传统中,我们才有希望找到意义重大的问题,通过分工研究重大问题的各个方面,科学家们才可能互相理解自己不了解的知识,学术传统才得到发展。因此,在传统中对话,这是概念的发展的一个无法回避的条件。(谁能够回避此在视界的规范呢?)对此,波拉尼有更精彩的讨论和分析。在<个人知识>以及他五十年代的一系列著作中,波拉尼强调知识的个人性也就是“隐秘性”(the tacitness)。因为所谓“知识”,直观地就是知道和理解了的事情。而理解必须是个人的,主体的,特殊的,难以充分交流的(记住: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这一个”与“意谓”,我们语言的抽象性和局限性)。波拉尼用一个例子说明他的思想:假如你正用一把锤子把一只钉子敲到墙里去,你的注意力是在你左手持着的钉子上呢,还是在你握着锤子的右手上?显然不是在你右手上,否则你一定会失锤打在钉子以外的地方。从心理学上说,你此时的注意力是直接关注于钉子,但是你仍然间接地意识到你的右手的动作,力度,以及与右手的准确性相关的所有因素。我们看到,一个不熟练的人例如小孩或妇女,就不会集中注意力于钉子,她往往分散她的目光于手和钉子之间,于是无法顺利完成工作。换句话说,关于你的右手应当怎样使用锤子的各种知识,与对于钉子的注意力,这两方面必须经过一个练习的过程才可协调起来。协调之后的情况,就是你关于右手和锤子的知识都转化成了“无意识”,“习惯”,“条件反射”,或类似的状态,用波拉尼的术语就是“支援意识”(subsidiary knowledge)。波拉尼论证说,这类知识在我们身上就如同我们的其他本能一样,是我们身体的一部分,是我们感官的一部分,这些知识的运用,如同视觉和嗅觉一样,已经不再需要通过我们大脑的思考了。波拉尼把这个道理运用于一般知识过程:一个人必须经过“学徒”阶段,才能够把师傅的知识转化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形成有关工作的“个人知识”。而在达到此阶段之前,这个人是不可能完全理解师傅所掌握的知识的。科学知识的过程与此类似。我们必须通过完成大量的数学习题才能够理解数学本身。笛卡尔说,我们的心灵要想理解复杂的逻辑推理,就必须反复地把这一推理过程从头到尾审视许多遍,直到心灵可以从“直觉”上把据这个推理的全过程。我认为这是笛卡尔关于人类理解的思考中最重要的思想之一[19]。

  于是沿着波普和波拉尼的思路,哈耶克“理性从传统习得理性”就变得非常清楚了。我们正是通过向传统学习,从而把传统转化成我们心智的一部分。当我们思考问题时,习惯地、下意识地,我们的“支援意识”或传统就开始指导我们的思考,使我们得以顺利交流和理解其他人的思考。另一方面,从现代哲学看,这个思想又正是同存在论和哲学阐释学对传统和历史的看法一致的。后者与理性主义哲学的区别就在于其体系的开放性。伽达默尔认为,所有的概念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其意义必定随着时间推移在阐释者的实践理解中发生变化。因此语言概念的意义只能在不问断的交流或对话中得到澄清,阐释者只能通过不断与其他阐择者对话来验证自己对世界的阐释是否正确、是否理性,而传统(语言传统、意义传统、以及有关主体间相互理解时所依赖的共同语言环境的一切因素的传统)正是使这种对话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

  我们看到,哈耶克同马克思的分歧,在哲学意义上。与休谟同笛卡尔的分歧一样,都可以追溯到西方思想由之发端的古希腊哲学中去,那也就是赫拉克立特(Heraclitus)的经验主义同巴门尼德(Parmenides)的理性主义的分歧。当然,在辩证循环(扬弃)的意义上,哈邵克和马克思都已经超越并包含了古代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从精神史角度看,如果说休谟的经验主义哲学是精神认识自己的一个阶段或“正题”(the thesis),黑格尔的理性主义哲学是它的“反题”(the anti—thesis),那么现代的哲学阐释学则是这一精神发展过程的否定之否定阶段或“合题”(the synthesis)。海德格尔在佛莱堡大学讲授黑格尔<精神现象学>时阐释了黑格尔“绝对知识”或意识的自我意识的意义,并且批评说/西方哲学的第一也是最后的问题是‘什么是存在’的问题。正是存在问题的构成,内在地关联着‘逻各斯’(1ogos),‘奴斯’(nous),‘理性。(ratio),‘想’(think),‘推理’(reason),以及‘知识’(knowled8e)…存在之为存在…做为概念…其力量在于它的时间性,…黑格尔哲学把哲学想象为绝对知识从而取消了时间性…现在iL我声明,哲学的真实内涵以及它的第一问题不可能仍然以古代思考的方式被问及,也不能被放置在黑格尔给我们提供的可疑的基础上”[20]。

  也许,下一个时代的精神将是向着黑格尔哲学回归的精神。不过我们时代的精神,无疑是向着休谟哲学回归的精神。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哈耶克的演进理性与现代哲学阐释学是一致的。

注释

①该学社由冯米塞斯及佛兰克奈特在战后发起并组织,旨在阐发古典自由主义精神以对抗法西斯主义及其它极权主义思潮。它因初次集会于瑞土朝圣山而得名。哈耶克始终是学会的核心人物。今天,这个学社仍然坚持每两年一次的聚会。由于聚集了全世界著名的自由主义者,能够参加聚金本身已经成了——种荣誉。例如香港地区只有两名该会的会员。从去年起,学会原则上不再吸收新会员。 [2][4]参见页6—9,F.A. Hayek,The Fatal Conceit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8. ③参见第—章,F.A. Hayek,Individualism and Economic Order.Rout1edge&Kegan Paul,1949. ⑤汪丁丁,“制度创新的——般理论”.《经济研究>1992年5月;“再论制度创 新的一般过程”,载中国留美经济学会编《效率,公平与深化改革开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近年来经济发展理论的筒述与思考”,<经济研究》1994年7月;“市场经济与公民社会”,香港公开进修学院<公民社会及其前景>讲座,1994年12月;“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改革》1995年9月。 ⑥参见汪丁丁,<经济发展与制度创新>,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 ⑦参见本尼迪科特<文化的模式>,三联书店1988年;DouglassNorth,Institutions,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1991. ⑧F. A.Hayek,the meaning of competion 。%。这是哈耶克1946年5月20日在普林斯顿大学做的演说,后收入他1949年出版的文集,Individualism and economic Order,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0 ⑨F.A.Hayek,the Use of Knowledge in Society ,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September,1945. ⑩页204,F.A.Hayek,The Road to Serfdom,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4. [11]页7—8,Ludwig von Mises,Liberalism in the Classical Tradition,3rd ed, San Francisco, CA: Cobden Press, 1985. [12]参见 Karl Popper and J. Eccles, Th Self' and its Brain .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1977. [13]参见 Carl Menger: 1871年 , Principles of Economics , New York Urliversity Press, 1981 ; 1883年, Problem of Economics and Sociology,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63 ; 1889年, Toward a Systematic Classification of the Economic Sciences, Princeton: D. Van Nostrand, 1980 . 关于门格尔的奥地利学派价值理论, 参见 Carl Menger, the general theory of the good, in Israel Kirzner, ed. , Classical Austrian Economics , vol. I . London: William Pickering, 1994.' [14]参见.Ludwig von Mises: 1933年 , Epistemmological Problems of Economics ,New York Universily Press, 1981 ; 1949年, Human Action : A Treatise on Economics, Chicag Henry Regnery, 1966; 1957年, Theory and History .An Introducrion of Sociall and Economic Evaluation , New Rochelle: Arlington House, 1969 ; 1962年, The Ultimate Foundation of Economic Science :An Eassay on Method, Kansas City: Sheed Mdrews & McMeel, 1978. [15]关于波普和哈耶克的演进理性,我在《读书》1994年12月,1995年3月两篇文章里有比较简要和通俗的介绍(“主义与科学”,“传统与乌托邦”)。 [16]参见 Karl Popper, The Logic of Scientific Discovering, London: Hutchinson, 1959 ; Objective Knowledge : An Evelutionary Approach ,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2 ;with J . C. Eccles, The Self and Its Brain ,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77.参见 Michael Polanyi, Personal Knowledge: Towards a Post Critical Philosophy,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8 [17]参见汪丁丁,“交易费用与知识结构”,<经济研究>1995年9月;“知识社 会与知识分子”,<读书》1995年11月;“知识的经济学性质”,<读书>1995 年12月。 [18]最近的系统介绍可参阅张汝伦<历史与实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或者英文著作Gadamer and Hermeneutics, London :Routledge l991.关于伽达默尔对科学主义的批评参见:H.—G.Gadamer,Hermeneutics vs Sciience? Three German Veiws: Eassays,University of Notre Dome Press,1988. [19]参见管震湖中译本,笛卡尔<探求真理的指导原则》,“原则—”到“原则二”。商务印书馆,1995年。 [20]页12,Matin Heidegger,Hegel's Phenomenology of Spirit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8,paperback edition l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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