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业分工关系下的各种行业中,最特殊的一个行业就是劳动力行业,它与“行业分工”思想的另一面---“劳资关系”思想相对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以劳资关系为基础,得出劳动者因共同受资产阶级剥削而利益上具有一致性的结论。但是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劳动力被归结为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供给因素,象千千万万种商品以行业的方式进行竞争供给那样,千千万万的劳动力也在以属类、层次不同的“劳动力行业”方式进行供给竞争。这样,如果劳动力行业的供给竞争太剧烈,则每个劳动者在被企业雇佣时所获得的价格(工资)肯定会压得非常低,从而形成企业剥削受雇佣者的局面。相反,如果劳动力行业的供给竞争不剧烈,甚至出现劳动力供不应求的情况,那么,劳动者所获得的工资将会得到很大提高,就看不到劳资关系所强调的“剥削劳动”的局面。可见,劳资关系也是行业分工关系中的一种,它也可以一般的市场供求关系来解释。比如在中国,熟练技术工人总是供不应求,致使这类劳动者所获得的工资非常高;在许多工厂企业家看来,他们所掌握的技术甚至比自己手中的资本更重要,因为资本不再短缺,而技术却是短缺的。但一般大学毕业生却供大于求,因为这样的一般劳动者供给竞争太大,所以工资低就业不易。
就这里所阐述的“竞争增长原理”来说,强调劳动力供给的充分性,以促进其它行业以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增长发展,如果劳动力供给不足,或者劳动力成本太高,就会象石油价格上涨那样,抑制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一个行业的充分竞争是其它行业充分发展的前提”同样适合于劳动力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