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6-14 13:27
1# hhj
感觉黄兄对“价值”的理解有很大的误差!
1 “使用价值”(效用)是社会财富本身,而“劳动价值”(耗费)则是衡量社会财富的尺度。也就是说:“使用价值”是产品本身,而“劳动价值”则是产品价格。
2 由于政治经济学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产品价格,而不是产品本身;所以这里的“价值”,应该只与“劳动价值”(耗费)直接相关,而与“使用价值”(效用)并不直接相关。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6-14 12:23
1# hhj
“价值是人类为获得最大的生存而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或者:价值是人类以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而获得的最大生存。”
《代价补偿价值论-构建科学发展观价值论》
其实这个定义并不能成为“价值”的定义,而只是人类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或规律)。并且即使作为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也(至少)应该表述为“以相同代价获得最大生存”,才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6-15 10:02
8# hhj
尽管在“使用价值”和“劳动价值”的理解和定义上,存在很大分歧;但h兄有关产品增值的观点还是值得大加赞扬:
“比如现在某物品P的市场价格是10元,生产者A的生产率是每天产出100个产品,于是他每天可获得的产值是1000元。当这个生产者A改善生产方式,提高生产率后,在同等成本耗费的情况下其日产量达到110个物品。于是按照现在仍然不变的10元市场价格,生产者A在物品P上便获得了1100元的日产值。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切有利于提高生产率的措施与要素,都可以创造更大价值。”《代价补偿价值论-构建科学发展观价值论》
只是h兄好像并没有意识到:如此简单的一段话,竟然道出了一切利润产生的基本根源!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6-15 10:24
7# hhj
与此同时,赫赫铭儿也主张:
“现在简单说明:为什么产品价格的“折算”,不能以“资本所有权”为依据,而必须以“劳动生产率”为依据!
而只有在“资本所有权”提高了工人个体劳动生产率的情况下——例如在资本家的工厂里:
一个工人8小时集中劳动可以(净)生产4米棉布,所以4米棉布=32小时〈个体〉劳动=32(单)元价格
资本家才能够从上述两种劳动生产率的差额中,“折算”出24(单)元价格的利润。
……所以,真正的奥秘并不在于“资本所有权”,而在于劳动生产率!”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6-16 13:49
20# hhj
千万不要以为这里只是变个魔术来难为你,完全不是这样!
传统劳动价值论的确存在致命的缺陷。因为它竟忽视了在用劳动时间衡量产品价格之前,还需要将所有不同级别的劳动,通通折算成为同一级别的劳动(个体劳动)。虽然马克思亡羊补牢,提出“必要劳动”的解决方案,却仍然是一笔糊涂账。所以很多人将因此纷纷脱离劳动价值论而走向四面八方……
我真想为传统劳动价值论的这个失误,向众多分道扬镳的兄弟们道个歉;……可惜并没有这个资格!
hhj 发表于 2010-6-17 07:41
5、马克思的价值论,实际上是“必要劳动价值论”,而不是一般的劳动价值论。这个理论的关键点是“必要”,即只有必要的劳动才有资格形成新价值,其它因素,包括土地、生产资料或者那些非必要的劳动等因素,都没有资格在产品中形成新价值,它们只是将其本身曾经物化着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而已。为什么这样呢?原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须在“充分的自由竞争”条件下才能成立(从这个意义来说,马克思是个自由主义者)。在要素充分自由流动、市场充分自由竞争的环境下,商品价格被压缩到最小,使这个价格不可能包含其它不必要的加价因素,只能包含那些“必要”的要素所产生的成本。这一点是理解马克思必要劳动价值论的关键。谁不掌握这一点,谁就无法真正理解它。至于“必要”的规定,那是由市场来规定的,即能够得到这个市场承认的成本耗费,才能被纳入相应产品的价格中,才能获得“加价”权。任何一个产品的市场价格,只能包含最必要的耗费,而不能包含不必要的耗费。比如你在企业中随便加进一些吃闲饭或者劳而无功的人,这些人所产生的成本,不会得到你所产生的产品的市场价格的承认与接受。这一点对理解现实经济现象极具意义。尤其需要指出:马克思并不认为任何劳动者的劳动都会产生新价值,并且这个劳动的“必要性”随时都在变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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