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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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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6
<p align="center"><font size="4" face="黑体">[转]关于“价值”的演进</font><br/> </p><p></p><font color="#ff0000">    <font size="3" face="楷体_GB2312">说明:这篇文章的全部内容转自曼德尔的《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我转过来的目的只是告诉大家,充斥论坛的自发的“价值论”,不会比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他们的哲学推理更有意义。大部分人的观念、文章和内容,不过是千百年前的人论述过的东西。</font></font><br/> <p></p><p>    商品的出现打乱了千年来原始经济的成规积习。商品的交换价值毕竟是什么呢?怎样才能加以确定呢?</p><p>     孟子说有许行其人者,试图从商品纯粹物理属性里推论出交换价值来。他想布帛长短同,则贾相若。麻缕丝絮轻重同,则贾相若。五谷多寡同,则贾相若,诸如此类(16)。孟子当然不同意这个理论,并且像八世纪的陆贽一样,很快就得出结论:只有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来源(17)。然而,这里,问题还只在于农业劳动,所以可以有理由把中国的作家们看作重农学派的祖先。</p><p>       至于柏拉图呢?他的《理想国》一书的著名的一段话却已经找到了劳动价值论的门径。他说:</p><p>      <font color="#ff0000">“什么?到底人人是否必须为集体各擅其业?比方说,农夫应不应该一人供应四个人的粮食,出四倍的时间的劳力种出麦来分给别人?抑或单是为自己,不管别人,只用四分之一的时间,生产四分之一的麦子,而把其余四分之三的时间,用一分为自己造一所房子,一分缝衣服,一分做鞋子,自己只管自己的事情而不是为集体出力?</font></p><p>     这段话之所以出色,并非仅仅因为柏拉图预感到了商品交换价值的实质,而是因为他走了唯一可以达到目的的道路。这便是把交换价值当作社会现象,当作砌成一个社会的“水泥”来加以分析。这个社会建立在交换上面,而以分工为其特点。分工又使得人人为人人而劳动,因此要求一项客观的计量标准,把各种不同的社会劳动变成可以互相比较的东西。</p><p>        然而,古希腊的思想家们并没有能够穿过柏拉图所找到的门径,一直得出真正的劳动价值论。这并不足怪。因为,在希腊,生产劳动主要是奴隶劳动,因而受到了鄙视[5]。奴隶劳动的受人鄙视甚至使得技术发明都用不到生产上去(19)。尤其影响到意识形态,阻止了人们去承认劳动是交换价值的唯一源泉。因此,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Aristote, I'Ethique à Nicomaque)(20)中,追随了柏拉图,<font color="#ff3300">说是交换产生于分工,并且补充一点,说是比例关系可以保证公平交易。交换成比例便是公平的,这便是说,交换双方的盈亏相等。然而,比例关系必须可以计量才行。必须有一个本位,有一种共同的计量标准。</font>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共同的计量以需要为准绳。倘若某甲以甲物交换某乙的乙物,必须某甲的需要与某乙的需要成比例地获得满足,就像甲物的价值与乙物的价值成比例一样。由于这种价值论,新生的政治经济学马上走进了死胡同,<font color="#ff0000">因为一研究需要问题,便落进了心理学的范畴,而不是趋向于经济现象的分析</font>。</p><p>       古代的小商品生产在公元前四至三世纪的希腊社会内发展最为自由。这个时期,批判思想的发达也是后来从未能够超过的。随着古代社会的瓦解,理论思想也瓦解了。在中世纪的时候,小商品生产在意大利、弗朗德勒、法兰西、英国、德国的村社里有过新的高涨,新生的政治经济学才重新提起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遗书。人们通过阿拉伯和犹太评论家,在十二、十三世纪便开始知道并研究这些哲学家的著作。不久以后,当时比较进步的经济现实迫使烦琐学派的神学家不得不比亚里士多德前进一步,不再用需要的强弱程度来计量价值。</p><p>       十三世纪,唯理主义复兴,特别是索尔邦[6]的学者鼓动了这一次批判性的修正(21)。为进一步开路的人似乎是像罗柏特·格洛斯戴德那样一些不知名的评论家和布道者。但是,真正把经济这一门科学向前推进一步的,则是艾伯特·格朗德和托马斯·阿奎那。</p><p>      格朗德采用了亚里士多德的论证,认为需要之间的比例关系以及价值之间的比例关系是交换的基础。但是他却阐明说,需要不是比例关系的计量标准,而是比例关系的原因(22)。格朗德勒又部分采取了柏拉图的“时间与劳累”观念,加以进一步明确而成为“劳动与消耗”的观念[7]。假如一位建筑师用一所房屋去换鞋匠制成的皮鞋,“必须达成这样一种比例关系(两样商品两样价值之间的比例)。建筑师建造一座房屋,他耗费的劳动和银钱比鞋匠多,因此他一所房屋应该按比例地换进较多的皮鞋的银钱(23)。”</p><p>      然而,格朗德并没有制出一项纯粹的劳动价值论。需要的强弱程度虽然首先作为交换价值的条件而出现,但是后来又作为价值的计量标准而重新出现。</p><p>     托马斯·阿奎那的思想也遵循了与此相同的进程,但是他的论述方式比较清楚,比较明确。<font color="#ff0000">城市既然建立在分工上面,没有按比例的交换,城市便趋瓦解。然而,每一个人为了生产而付出的气力,彼此之间如果没有比例关系,交换便无法成比例(24)。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便将重新堕入奴隶制(就是说像奴隶那样付出无偿的劳动)。</font>托马斯在这里表现出十分清醒的思路,<font color="#ff0000">因为小商品生产的确意味着自由的所有人彼此进行平等的交换</font>。<font face="黑体">这与农奴的徭役和奴隶劳动是相反的。</font>托马斯在说明亚里士多德的四边“交换比例”时,竟已经接触到现代的劳动价值论的提法。他说:</p><p>     <font color="#ff0000" face="楷体_GB2312"> “比方,四个角中之一,甲角有两本书;乙角有一本书;丙角有一个人,比方说名叫索尔蒂,他劳动了两天;而丁角里也有一个人,名叫柏拉图,他只劳动了一天。这时候,甲必须同乙比,正如丙必须同丁比(就是说甲的价值比乙大一倍)(25)。”</font></p><p>     在这个明确的场合,劳动的时间,付出劳动的数量,便成了价值的计量标准。接着,托马斯似乎又重新走向以需要来计量价值的观念。可是说法不很清楚(特别是第五篇第九节)。同格朗德比较起来,他比较坚持(使用价值的)需要是交换价值的条件而不是计量标准。而且,托马斯在离开劳动价值论的时候,似乎用意在于研究市场价格,而不是研究商品的价值(26)。</p><p>       托马斯·阿奎那大胆提出的这个经济思想经过长时期的讨论。有些人不相信有任何进步,因为他们自己把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混淆在一起。另外一些人则认为这是“年轻人着了魔”,并说,托马斯后来在他的《神学大全》依然改邪归正,遵循了亚里士多德的正统观念,也就是说,遵循了亚里士多德对于交换价值的主观主义的观念(27)。[8]熊彼特本人在他的《经济分析史》(Schumpcter, History of Economic Analysis)里,似乎大大地低估了托马斯·阿奎那的功劳。另外一些作家则相反,把托马斯当作李嘉图的先驱,如果不算是马克思的先驱的话(例如:赛尔玛·哈格诺埃或埃德蒙·史雷伯)。</p><p>     到底怎样来说明托马斯·阿奎那的经济思想的进步性和局限性呢?主要似乎有这样两点:第一是他那个时代的客观现实,第二是他在当时要满足的一些特殊的思想要求。当时,国际贸易和货币贸易突然冲进了这样一个社会。这个社会的特点,一方面是原有的自然经济,而另一方面则是小商品生产勃然滋长。数以千计的小商品生产者为了能够买进(生活必需品)而卖出(自己的产品)。同时出现商人,高利贷和银行家,这些人买进(商品、公债等等)却都是为了转卖出去博得利润。</p><p>      托马斯是神学家,他必须调和经济现实和教会的学说。他必须划出一条善和恶的界线。他固然不能说放高利贷是好事情,但又不能够谴责商业。因此他的经济思想反映出许多矛盾。因为他的学说主要产生于这样一个时代,当时,教会是自然经济里面的一支封建势力,后来逐渐适应建立在货币经济上面的新时代,并竭力插身于货币经济,同时既要保持自己的宗旨,又要维护自己的财产。托马斯谴责贱买贵卖的商贾(29),但是又赞成贩运商货,赚取正当利润的商人,因为这差不多是一种劳动报酬。</p><p>      格朗德和托马斯根据亚里士多德鄙视奴隶劳动的传统观念,想调和教会宗师们歌颂劳动的学说。但是这两位思想家主要是为了替商业利润辩护,所以才肯定说商人把自己的劳动和费用纳入了商品,从而按比例提高了商品的价值。犹太教的法典本来已经提出了这个理论(30),后来十三、十四世纪的烦琐学派又逐渐加以采用[9]。总之,托马斯似乎接触到了劳动价值论,但其用意在于保卫原来的社会秩序,而不是批判本国方兴的资本主义。</p><p>        烦琐学派里面,固然也有像顿斯·史格劳特那样的人,采用了并且发挥了建立在“劳动与费用”上面的交换价值论,但是在伊斯兰帝国,以小商品生产为基础的社会里,亚里士多德的伟大继承人伊本-赫尔顿(1332-1406年)却把这些思想加以采纳和阐明,并且比马克思早了四个半世纪,便把这些思想纳入了近乎历史唯物论的宇宙观。</p><p>        早在亚当·斯密以前,伊本-赫尔顿便指出国家的财富体现为“各行各业的产品”(即商品)(32)。归根结蒂,任何发财致富都是工匠(工人)的劳动产物(33)。他又扩大这个观念说:西班牙的小麦价格所以高于北非洲,那是因为在西班牙产麦需要较长的劳动时间,种植的费用较高,并不是因为西班牙的粮食比较缺乏(34)。他们在这里同格朗德、托马斯、顿斯·史格特以及其他烦琐学派都不一样,他所追求的不是确定公平的价格,而是解释当时的物价。价值论不再建立在道德标准上面,而是建立在综合的实际因素上面如理论分析上面。因为,<font face="黑体">伊本-赫尔顿就是这样提出了普遍形式的价值论。他说:</font></p><p><font face="黑体">         “一切收入,一切资金(商品),一切财富,都来自人的劳动……没有劳动,那么这些行业(手工业、农业、矿业)都不会提供任何利润(收益),也不会有任何好处(35)。”</font></p><p><font face="黑体">        伊本-赫尔顿朝着这个方向推论下去,隐隐约约看到熟练劳动降为简单劳动,甚至预感到了剩余价值论。他确曾写道“世上有势力的人”获得大利润,实际占有了别人的无偿劳动或者是别人的礼物(贡品)(36)。</font></p><p>        伊本-赫尔顿在以小商品生产为基础的社会里,以先驱者的姿态出现。一直要等到生产方式再度发生巨变,经济现实起了新的剧烈变化,人才能够意识到商品生产以及商品本身所包含的一切矛盾,政治经济学才能够真正成为一门科学。</p><p align="center"><font size="4" face="黑体">劳动价值论的发展</font><br/> </p><p>       从十四到十七世纪,价值论一直在原地踏步,甚至同格朗德、托马斯、史格特,伊本-赫尔顿比起来还向后倒退了。然而,当时在胚胎中的政治经济学却依然不断地在发展。这种发展在跨过伊本-赫尔顿和威廉·配第之间的小小距离以前,走了许多横路。正由于绕了一些路,所以政治经济学接触到了许许多多新的问题而丰富起来,它全面涉及整个这一门学问,并且掌握了大批实际材料。这些材料是伊本-赫尔顿和托马斯·阿奎那所得不到的,更不用说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了。</p><p>     从末期的烦琐学派,中间通过重商主义派和重农学派,最使经济学家关心的是财富的本质[10]。他们之所以这样做,那是因为他们研究了货币问题,也研究了伪造货币所引起的混乱。从十四世纪起,欧洲各国的君主都大规模伪造货币。十四世纪,贵重金属大量涌到,接着便引起价格革命,从而掀起一系列的问题,牵涉到一个国家的财富,商业和生产,贵重金属总量和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国家开支和普遍繁荣等等之间的关系。重商主义派的许多著作,正如凯恩斯所指出(38),十分类似现代的论调。这种现代色彩主要不在于调查研究所用的方式,而在于分析和结论所具有的明显的实用主义性质。</p><p>      重商主义派对于“什么是富国之本?”这个问题,相继提出了不同的答案,即:人口;涌入大量贵重金属(安东尼奥·舍拉),也就是说国际收支有盈余;国际贸易有盈余;商业和制造业;土地肥沃(39)。西班牙的例子证明,尽管每年涌到大量贵重金属,但是由于国际收支的赤字,归根结蒂,西班牙虽然征服了许多殖民地,本国却穷了。荷兰的例子则证明,荷兰的“商业”和“工业”很快便使荷兰成为欧洲最富的国家。这不仅启发了而且也证实了重商主义派的一些理论。十五、十六世纪的烦琐学派,特别是象莫列那那样的西班牙人,大都专门推崇商业。他们的“公平价格”论,商人既然“劳动”便有理由获得利润,这些论点都与重商主义派声息相通,从而认为“通行的价格”便是“公平的价格”。洛克认为“通行价格”决定货币的数量。巴尔朋认为决定于供求关系。另外有人认为决定于需要,或者同时决定于所有这些因素。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大全》里已经暗含着有通行价格和公平价格的区别。在《神学大全》里“<font face="黑体">通行价格”与“公平价格”</font>不同,前者决定于多或寡(即供和求)(40)。应该补充说,有几位重商主义派(例如西班牙人那伐雷德),甚至比重商主义派更早的拿波里人卡拉法,都提出了类似劳动价值论的观点(41)。</p><p>       重商主义派为了保证英国的国际收支有盈余,曾经号召并且主张采取保护贸易措施,但是单纯从这个角度来估计重商主义派却又是不公平的。其实,重商主义派反对让·博亭、或者是斯塔福德之流的保守倾向。后者要求恢复中世纪的严厉管制,以便制止十六世纪物价革命的祸患。重商主义派的典型代表人物,如托马斯·孟[《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Thomas Mun, England's Treasure by foreign trade)一书作者]反对中世纪的严格管制,而赞成国内商业自由。他们之所以要求保护贸易措施,发展商航,限制输入,发展输出,那是因为国内积累贵重金属在他们心目中已经等于积累“有收益的储存”即资本。而资本则必须运用(投资),以便增加国家的财富(42)。</p><p>     重商主义派的观念极能反映出当时资本主义的要求和局限性,当时基本上还是商业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然而重商主义派的观念已经接触到比较完整的初步劳动价值论。这个初步的劳动价值论已经超过了需要的强度和供求关系等考虑。有些重商主义派并不满足于指出:“市场”“决定”价格。他们想在不可捉摸的价格波动后面,找出一个定律来说明秘密的所在。</p><p>       在十七世纪,威廉·配第在1631年出版的《政治算术》(W.Petty, Political Arithmetic)里,布瓦基尔柏在《法国详论》(Boisguillebert, Détail de la France)里,都很有系统地提出了交换价值的问题,并且提出了两个答案。这两个答案后来在十八世纪标志出成为科学体系的政治经济学大思潮。这便是英国的古典学派和法国的重农学派。在重农学派的创始人看起来,归根结蒂,只有农业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来源。另一方面,威廉·配第却认为劳动干脆便是一切交换价值的来源。他说:“如果有人能够用生产一铲子小麦所需要的时间,弄一盎司白银到伦敦来,那末一盎司白银便是一铲子小麦的自然价格(43)。”</p><p>      “自然价格”或者“内在”价格这个观念,同“通行价格”或者“市价”是对立的。这个观念在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初叶(44)逐渐冒出头来,而与此同时也逐渐出现了另一个观念,即任何资本,或者更进一步,任何劳动都能在本身维持费用等价物以外带来“自然收益”。有意义的是,配第和一切初期作家都只谈“收益”而不谈利润。连重农学派的人也是这样。社会剩余价值基本上还显然来自农业。但是,政治经济学却已经走向这样一个观念:用生产成本加上“平均收益”来决定商品的“内在价格”(配第指的平均收益是一块田地七年平均下来的每年的收益)。</p><p>       初期的重商主义作家描绘经济生活,认为“国民(土地)收益”,“国民红利”产生于商品流通。但是,到了十七、十八世纪,随着工厂生产的发达以及农业技术的革命,社会剩余产品的生产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于是,配第和重农学派之间有了不少共同之点:一方面是配第的“自然收益”论,另一方面是重农学派发现了农民的劳动产品与本人生活费用之间的差额便是一切社会剩余产品的来源。重农学派最有代表性的作家魁奈并且似乎也受了中国古代经济思想的影响,认为只有农业劳动能创造价值(45)。</p><p>      重农学派竭力想确定一切社会收入的根源。这是十八世纪上半叶法国经济现实的具体反映。实际上,贵族地主的收入只不过是农民生产出来的剩余产品。至于手工业和工场,它们基本上也是为贵族地主进行劳动的,因为他们生产的大部分都是奢侈品(46)。只有农民的劳动能生产新价值,从这个想法可以得出一个非常实际的推论,那便是贵族独占了剩余产品,独占了“国民收益”,因此也只有贵族应该纳税。在这个问题上,重农学派也和配第殊途同归。配第在经济条件还不到这样进步的时候已经得出了类似的结论(47)。</p><p>      配第和他的继承人约翰·洛克、理查德·坎梯隆,詹姆斯·斯图亚特等等都超过了重农学派,承认无论什么劳动都能创造出交换价值。可是他们并没有发现真正计量价值的共同标准。他们得出了矛盾的结论,把劳动和土地当做价值的两个来源,但是没法把矛盾统一起来[11]。这个矛盾反映了当时资本主义的实际情况。这个时期的资本主义正从以农业为主的经济向以工业为基础的经济进行过渡。</p><p>       亚当·斯密在他著名的《国富论》(A. Smith, The Wealth of Nations)里第一次全面阐述了当时流行的各家经济学说。他从英法先辈那里得益很多,往往只用确切的词汇予以转述。然而,他对于商品、分工,对于资本与价值,对于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分析,却开创了一个完整的体系。也是他首先有系统地提出了劳动价值论,把商品的价值与商品里面包含的劳动量等同起来,并且用一系列的证据,包括历史的事例在内,致力于这项理论的加强。</p><p>        然而,亚当·斯密毕竟受到他那时代的局限。他的政治经济学说包含着三个主要矛盾。归根结蒂,这些矛盾都来自他那价值论本身的一些缺陷。</p><p>      首先,他没分清楚“劳动”和“劳动力”。事实是,他的价值论与其说是把价值与付出的劳动量等同起来,倒还不如说是把商品价值与劳动力的费用等同起来。尽管他不断地说“只有劳动……是最后和真正的计量标准,不论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点都可以用来估计和比较一切商品的价值(49)”,但是,归根结蒂,他还是把“劳动”与工人的工资等同起来,也就是说,把“劳动”与养活工人所需的小麦价值等同起来[12]。这样就陷入了明显的循环论法:一方面,商品的价值决定于商品里面所包含的劳动,而另一方面,商品里面所包含“劳动的价值”却决定于劳动者食用小麦的价值。可是,小麦本身也是商品,它的价值也决定于自己所包含的劳动。这样周而复始,“劳动的价值”还是决定于劳动的价值。</p><p>       亚当·斯密接着把每一个商品的价值分成工资,地租,利润,很正确地把这三个成分与活人的劳动等同起来,而分析到最后,这三个成分本来都是活人劳动的产物。然而,他却忽视劳动力的双重职能:创造新的价值和保存所用生产资料的价值。这样一来,他对于再生产的观念便从根本上就错了。他看不到资本以增加生产资料总量的形成积累起来的问题,尤其是商品分成两大类、分成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问题。</p><p>      最后,亚当·斯密把利润和地租当做两种不同的东西,似乎是两个不同社会阶级的收入。可是,他虽然意识到,工资既然已经低到了不能再低,地租的增长只能意味着利润的减少;他虽然做到把地租和利润这两种形式不同的收入都归结到唯一的社会经济根源,即社会剩余产品,他却并没有把这种剩余产品归为一类,而同他的各种出现形式区别开来。不仅如此,他对资本主义利润的来源没有向自己提出任何问题,只满足于指出,资本家如果不能用资本来取得利润,他便会满足于用这笔资本去购买一块能产生地租的土地。然而,他又承认,这种利润是新价值的一部分,而新价值乃是劳动者创造出来的。</p><p>       亚当·斯密的理论里诸如此类的矛盾都来自一个共同的原因,那便是这位经济学家受到他所处的时代的局限,因为这个时代基本上还在产业革命以前(51)。因此,他还看不到工业里固定资本的折旧问题。因为,家庭工业所用的工具,基本上都是父子相传,还不像在技术革命的不断鞭策下需要定期更新。也因为这个缘故,所以他不能掌握价值的真实性质,因为他主要是在商品流通的过程中发现了价值,而当时商品的所有人就是商品的生产者[13]。一直要等到劳动本身变成了商品,而且大规模地变成了商品,价值的秘密才有可能被揭穿。</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6 16:15:0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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