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1383 4
2015-09-17
威廉·配第曾说住房的价格应该相当于其连续21年的租金收入总和。
问题是,配第的这个论断就其论证方式来说是否具有合理性?
我们应该如何看待住房租金的根本属性?
住房应该属于资本品还是消费品?如果既可以属于资本品又可以属于消费品,那么当其分别作为资本品和消费品时,与一般资本品和一般消费品有何异同?
住房作为资本品或者消费品时的价格本质是什么?
如何理解住房作为资本品或者消费品时价格变动的规律及其影响和影响因素?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5-9-17 12:54: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5-9-17 13:05:47
好久不见了。你好!

我认为:住房既不是资本品也不是消费品,应该是生活必需品。这是因为,人要生存必不可少的两件:吃、住。

所谓住房的关键不是房,而建在房下的土地。一人在购买了一块土地后才能在其上筹划建房。建房的各种材料是属于消费品。其价格的构成同其他商品价格相同。

而没有土地的租房者,其租金应是建房价格的折旧且应有盈余。最关键是:不能随行就市,由物价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给予限制来稳定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土地属于隐性成本不计入房屋的成本之内。这是因为:土地没有使用期限。土地保值。

请讨论。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5-9-17 13:15:32
我在另外的地方发布了姐妹贴
如果不能看出两个帖子之间的联系,那么我估计将不能选择出一个令人满意的方法论和认识论方向。
很多问题,我觉得不应该急于下结论,不妨从最基本的概念进行定义并从根本属性出发来研究问题。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5-9-19 10:30:16
Rousseau 发表于 2015-9-17 13:15
我在另外的地方发布了姐妹贴
如果不能看出两个帖子之间的联系,那么我估计将不能选择出一个令人满意的方法 ...
楼主颇得中世纪经院哲学家的真传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