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篇文章供参考
(一)科技服务业概念的界定。
关于科技服务业的概念,至今没有没有一个系统的定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王晶教授通过应用系统论和控制论的思想方法,结合我国现行科技管理体制和科技市场运行特征,分析研究了科技服务业的系统构成和功能作用,并在与“科技中介”概念进行比较的基础上,以系统和动态的观点,对科技服务业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她认为:科技服务业是以技术和知识向社会提供服务的产业;其服务手段是技术和知识,服务对象是社会各行业;科技服务业属第三产业范畴,是第三产业(服务业)的一个分支行业。该定义指出了科技服务业的服务手段是技术和知识,服务业对象为社会各行各业,科技服务业的产业属性属第三产业。
(二)科技服务业的构成
一般认为,科技服务业主要包括咨询业(包括工程咨询、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技术贸易服务业、科技信息服务业、科技孵化业(包括企业孵化器及各类科技园)、科技风险投资业、科技培训业、技术监督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业及其他技术服务业等各类行业。
(三)科技服务业的基本特征
科技服务业围绕着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其基本特征有:
1、 科技服务性
这是科技服务业最为明显的特征,它表明了两层含义:一是表明它是一种服务活动,其劳动对象不是以实物表现出来,而是作为服务活动表现出来;二是表明它是一种与科技有关的服务活动。
2、知识智力密集性
科技服务业属于典型的知识型服务业,它主要靠从业人员的智力来获取收益。因此,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第一资本是人力资本,第一资源是人力资源,第一要素是知识要素。
3、效益的高外部性
科技服务业不仅是现代服务业的新业态,具有独立的产业特性,为社会创造经济财富 (一般发达国家科技服务业约占其GDP的 3%~5%或更高),而且是典型的外部性较高的产业。一般认为,科技服务每创造 1个单位的收益,就能为服务对象带来5个单位以上的收益增加 (或经营成本与交易成本的降低)。
(四)科技服务业的功能作用
1、科技服务业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了有效的渠道。
“科技成果转化”在国外一般称为“技术转移”,反映了科研活动从创意、技术研发、产品研发到产业化技术扩散全过程的完整内容。快速高效地完成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提高创新能力、增强企业产品竞争力、提升产业结构水平,这些都需要发达的科技服务业作为保障。可以说,科技服务业对科技成果的转化起着较大的促进作用,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了有效渠道。
2、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有利于调动各种创新主体的创新积极性。
一项科技成果从创意、技术研发、产品研发到产业化技术扩散,整个过程中需要科研人员、技术人员以及生产人员等各种主体不断的创新,需要有大量的物质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