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验证Grossman and Lai’s (2004)的理论推论。在文中,作者讨论了各国最优的IPR选择,取决于两个关键的系数,市场规模与研发能力大小。作者收集了1980-2000年的相关数据。更具体地,作者要检验三个推论:模型是否能捕捉到各国在非合作IPR选择中的行为方式;TRIPS在其中的作用;利用模型进行“向前一步”预测(one-step-ahead prediction),并与其它实证模型相对比。
由于我们观察到的IPR保护数据是IPR的名义保护率(G-P指数) ,需要将其转化为真实的IPR保护水平,即 ,其中h为一光滑的单调函数。由于 可能与研发变量及市场大小相关,为了减少内生性,可以采用 滞后项作为工具变量。矩条件为: 。这个式子构成了估算的基础,为了估计参数 及求知函数h,作者参考了Ramsay (1998) and Ai and Chen (2003)的方法。
模型估算
看下作者的数据。覆盖的年分为1980, 1985, 1990, 1995, 2000。为了突出IPR的作用,可以选取一些专利密集型产业,方法很多,如Maskus and Penubarti (1995), Lee and Mansfield(1996); Smith 1999。作者遵循的是Maskus (2000),差别在于作者将所有化学产业包含进来,而Maskus仅包括聚合产品和香水(polymerization products and perfumes)。
为了从G-P指数得到不可观察的真实IPR保护水平,可以借用Ramsay (1998) and Ai and Chen (2003)的方法。为了保证这种单调转换的存在,需要考察IPR的实际执行情况,Ginarte and Park从两个方面对此进行了论证,微观的企业调查表明,企业对于IPR抱怨更多的是各国间立法与制度的差别,而非IPR的执行(有待怀疑),
研发能力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衡量,同时需要考虑国际可比性。研发投入变量,如一国的科学家与工程师的数量,如果具有CES的研发生产函数,其产出具有可比性。数据来源于UNESCO统计年鉴,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book of the IMD (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但投入角度的研发变量存在一些问题,如它没有考虑到研发者的异质性,有些研发者可能对于研发并没有实质性的贡献(Hall, Jaffe and Trajtenberg ,2002);
另外一种方法是采用研发的产出变量,即本国居民获得的专利数(McAleer et al. 2007),但这个变量也受到一些批评,如有些专利并没有进行商业化,或具有的价值并不大(Tsuji ,2002)。为了解决专利的商业运用作者引入了专利转移率,即各国在美国申请的专利中进行转让的比例(由于美国具有完备的数据记录,一些实证分析均以美国的数据作为参照系),再乘上本国公民在国内申请的专利,就可以得到本国居民专利中进行转让(或商业化)的部分。
简单看下估算结果:作者验证非合作博弈模型有效性的方法是看模型在TRIPS实施前后的拟合优度,采用的是Pesaran and Smith (1994)’s generalized goodness-of-fit measure R2(在stata中如何实现) 拟合优度,发现模型在1980,1985,1990的表现要好于1995与2000年。